# Web3 创作者经济需要深度而非广度

By [Janae](https://paragraph.com/@0x717jz) · 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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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与现在**

*   大家普遍对创作者经济走过 web1 和 web2、迈进 web3 的理解是：从只有 OGC 到 PGC 到增加 UGC，从少数资源主导到互联网大众平台主导到去中心化，从观看者到参与者到拥有者。
    
*   2000 年前后，由于技术无法支持动态，我们访问的多为静态、不可交互页面，流量集中在搜狐、hao123 等新闻内容、综合导航等门户网站，创作工具专业度高使得 OGC 内容居多，网站靠点击量赚钱。但多媒体内容消费需求一直存在，有条件的家庭更多通过 VCD、DVD 听音乐、观看影视剧集。
    
*   自 2000 年起，互联网先后带动了电商、网络游戏、博客、视频网站的发展，再加上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和操作简单的数字创意工具，加速了网民数量、内容供给和内容消费需求增长。
    
*   因此，虽然创作者经济的概念自 1997 年就被提出，但获得大规模关注和商业化收益是从 2005 年起更多类型的社交媒体平台出现，智能设备和社媒给内容创造了更轻松和便利的生产和消费环境。
    
*   也正是大小平台越来越多，争夺用户注意力成了关键。Web2 奉行着亚马逊创始人杰夫·贝索斯提出的 ”Get Big Fast“ 口号，流量为王。
    
*   多年的竞争格局成型让马太效应愈发明显，多数流量握在了少数玩家手里后，他们开始以不平等条约从平台上的内容创作者和用户身上获取利润。开始有少部分人意识到要做出改变，大家开始声讨平台抽取了太多利益，于是有了新平台们抽佣比例越来越少，新平台用 5%-10% 对抗大平台们 20%-30% 的抽佣比例。大家诟病平台算法的不公，Substack 就以用户推荐替代算法推荐。还有设置付费内容门槛提高创作者收入、刺激其创作的 OnlyFans，以及和 web3 共建概念不谋而合的 DjookyX 这种让粉丝众筹、和创作者共同拥有版权收益的平台。
    
*   创作者经济在 web2 的演进有目共睹，这些新平台虽然流量远不及 Facebook、Youtube，但也能凭借着解决平台与创作者的不公大浪淘沙留下一些，比如艺术者众筹平台 Patreon，其估值仍然可以达到 40 亿美元、拥有 800 万用户、服务近 30 万创作者、众筹金额近 35 亿美元。可见如果能提供创作者想要的，他们是有原始迁移动力的。
    
*   但 web2 大平台和新平台之间的竞争也遵循着经典的帆船博弈模型：领先者模仿追赶者 —— 如果有足够的领先优势，和追赶者越一样自己越主动。领先者喜欢一致，所以 Youtube、Twitch 随后也增加了用户付费功能，如果他们认为必要，甚至可以改变推荐机制和抽佣比例。搞跨一个新对手主导权就又拿回了一点。
    
*   所以，如何进一步帮助创作者拿回更多话语权成为 web3 的使命之一。
    

**Web3 解决什么问题，为什么要解决**

*   且不看 web2 平台们商战厮杀让利，但当创作者大部分需求都可以在 web2 被部分满足的时候，不免容易产生困惑，那究竟有什么是在 web2 无法实现的？
    
*   先设想下以下场景：
    
    *   中心化平台可以随意改变玩法使得机制更有利于平台而不是创作者；
        
    *   下架创作者的作品或者直接关停；
        
    *   创作者为了迎合平台的算法喜好，广告驱动内容生产；
        
    *   创作者在 Facebook、Youtube、Tiktok 等中心化平台的粉丝数据无法跨平台转移；
        
    *   播放歌单里的歌曲和视频因为版权或某些原因下架，你再找不回想要的回忆；
        
    *   内容创建和分发过程盗版猖獗；
        
    *   ...
        
*   以解决上述问题为出发点，web3 创作者经济最区别其在于 web2 的价值集中在了去中心化，数据互通。
    
    *   去中心化：
        
        *   点对点交易
            
        *   去中心化存储带来的内容和数据保护
            
        *   所有的流程、决策都公开透明
            
        *   机制改变由社区投票决定
            
    *   数据互通：
        
        *   数据互通带来的跨平台便利和数据所有权回归
            
*   从利益和实操角度出发，迈进 web3 时已经没有了互联网流量红利、供给侧短期内不会有新技术和设备的普及（比如真正实现置身虚拟场景）、进入 web3 需要一系列繁琐操作，再加上其实当下大部分创作者并不需要 web3 解决这些他们还不关心的问题，所以短期内创作者经济要想在 web3 发展要依靠创作者和粉丝的思想转变。加密货币和 NFT 带来的经济效益是思想转变的催化剂，这是 web3 独有的新资产类别，会衍生新的消费模式、新的经济体、新的用户体验，也有新的身份角色，比如虚拟土地的建设者、虚拟皮肤的设计师等也是创作者。
    
*   只是目前的旁氏经济模型还不可持续，但创作者经济和消费者经济作为市场的两个主要构成，以某种角度拟合循环，也许可以支撑一个 5-10 亿美元的产品市值。
    

**现在与未来，从注意力经济到生产力经济**

*   Web3 创作者经济的起点不是流量抢夺，摒弃争夺用户的注意力，从生产力切入。就像当年知乎、小红书，是靠着邀请大 V 入驻发帖，最初是一群自己的员工在平台上去给创作者点评赞互动，通过这种及时反馈和情感纽带的方式维系种子创作者。
    
*   Web3 有创作者想要的土壤，只需要一点水吸引他们迁移。
    
*   在 web3 维度中，创作者是平等的，内容是好的，就会产生收益。收入不再过分集中于头部创作者，但随着内容供给增加一定会出现分化，毕竟即便没有了算法推荐，但还可能会采用策展人/粉丝推荐机制。
    
*   创作者经济或许还可以衍生出全职粉丝这个职业。这是 web3 创作者经济最让我激动的一点：我将以自己独到的审美选择我喜欢、认同和热爱的创作者，从一开始的支持到分享他/她的成功并获得收益。这里指的是真金白银的收益，而不是庞氏带来的投机收益。所以从创作者角度，永远记得买单者不只是喜欢自己的用户粉丝，更重要的第三方。引入了加密货币和 NFT，利益相关者就不只有自己、用户粉丝，还有平台本身、品牌等，这些工具让 web3 的创作者经济形成一种新的资本所有权关系。
    
*   只是目前 web3 创作者经济还停留在之前经济模式中最初的样子——创作者通过出售 NFT 和 NFT 版权获得收入，web2 那些广告分成、直播打赏、内容营销、知识付费等收益来源还亟待发展。
    
*   即便是 NFT 版税，也有非常多值得深入探索的地方。今年 8 月，a16z 发表了文章《The Can't be Evil NFT Licenses》，提出了 NFT 可以有多种商业版权，让 NFT 版权颗粒度更小，像音乐、影视 IP 一样，规定好买卖双方各拥有什么权利，让乱象丛生的 NFT 市场应用更有效率。在玩法也可以有很多样，除了 Paradigm 提出的新拍卖机制和 NFT 与 Token 绑定关系，我还听到过一个有意思的玩法。也许我们无法避免未来版税有一天趋零（肉眼可见的趋势），面对这种情况时还可以引入付费揭露/观看。应用场景有点类似视频网站的会员付费观看全片，比如一部影片，创作者以 1 ETH 的价格出售 NFT，买家最低可以 50% 折扣价格买入 NFT 作为投资，但此状态下看不到影片全部内容，如果想看必须要补清全款。在这个过程中，NFT 一旦被转让，立即回到无法观看的状态。
    
*   创作者经济是个很大的概念，有文字、图片、音乐、视频等多样形式，各有各的增长逻辑。其实 Web 2 UGC 创作领域最多的不是音乐、影视、游戏，而是泛知识类，那么是不是最好入手的是 Web3 知识教育平台呢？无论哪种形式，殊途同归的是不要过分关注直接从大平台手里抢流量，在深而非广，我们也是帆船竞赛里的追赶者，Start small, but in a differentiated way and in the long te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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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ublished on [Janae](https://paragraph.com/@0x717jz/web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