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①,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②,而不责③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④。天道无亲⑤,常与善人。 [译文] 和解深重的怨恨,必然还会残留下残余的怨恨;用德来报答怨恨,这怎么可以算是妥善的办法呢?因此,有道的圣人保存借据的存根,但并不以此强迫别人偿还债务。有“德”之人就像持有借据的圣人那样宽容,没有“德”的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样苛刻刁诈。自然规律对任何人都没有偏爱,永远帮助有德的善人。 [注释] 1、报怨以德:许多学者都以为此句原在六十三章内,但据上下文意应在本章内。 2、契:契约。 3、责:索取所欠。 4、司彻:掌管税收的官职。 5、无亲:没有偏亲偏爱。 [延伸阅读1]王弼《道德经注》 和大怨,必有余怨, 不明理其契,以致大怨已至。而德以和之,其伤不复,故必有余怨也。 ** 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 左契防怨之所由生也。 ** 而不责於人。有德司契,** 有德之人念思其契,不令怨生而后责於人也。 ** 无德司彻。** 彻,司人之过也。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延伸阅读2]苏辙《老子解》 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 夫怨生於妄,而妄出於性,知性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