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转债投资基础知识

By [7591](https://paragraph.com/@7591) ·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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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市发展不是很成熟，所以对可转债约定了很多条款。比如四大要素：**转股价、下调转股价、强制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基本上可转债是想踩雷都难。因为证监会已经帮我们把关了，资质差的公司压根就没有这个发行的权利！

**何为转股价？**

可转债最大的特色就在于“可转换”成股票，那按照什么样的价格去转换成股票呢？这就是今天要说的要说的转股价！作为转债的四大要素之一，转股价可以说是可转债的心脏。

如图所示：上机转债的转股价为33.3

**转股价是如何确定的呢？**

我们作为投资者，肯定是希望转股价是越低越好。假设股价现在是10元，当转股价设定为9元，等于9折买股票，何乐而不为？

就算转股价是10元，虽然是市价购买股票，但可以保底，上涨却不封顶，要比股票安全多了，肯定也是愿意的。

但是如果站在发行方的角度，就不乐意了。9元卖给你，我岂不是亏了？并且，可转债存续期间内，股票上涨的概率还是很大的，万一股票大涨了，涨到了15元，投资者用9元买了岂不是让公司很亏？

这时候，证监会就出来主持公道了！

为了维护可转债双方的利益，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目前基本都是按照这个规定来确定转股价：

“以本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二者之间的较高者”

**所以转股价是在发行前就已经确定好的，不会变动的~**

说了转股价，那还得唠叨一下转股价的附属品 —— 转股期！

上市公司不是傻子，傻子也不可能做到公司上市，他们会想尽办法来收割投资者。

比如：

在发行可转债前20日尽量打压股价，使得股价尽量很低！转债发行后，马上放出大量好消息刺激股价大涨，造成强制转股的条件，促使大量可转债持有人去转股！转股完毕后，马上打回原形，股价下跌！反正可转债的钱拿到手里了，股价雨女无瓜咯。

证监会里面的精英，也考虑到了这个问题！

为了达到专款专用——可转债只能是给上市公司提供低息贷款+融资功能，不能作为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武器——所以他们拿出了一个很重要的武器：转股期！

转股期：就是可以开始转股的时间段。可转债不是发行了就可以开始转股的，可转债上市后，必须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开始转换成股票，也就是进入了转股期。

这就等于限定了以上情况的发生，促使企业借到钱以后尽量用在生产上，而不是用来操纵股价牟取暴利。

那可能有小伙伴会有疑问，转股价是一开始就定好的，假如股价下跌得比转股价还低了？难道我还要按照转股价转换股票吗？

好问题！这个就要说下期要的转债下修条款了！ 

**② 下修条款**

可转债虽然到期还本付息，但在5~6年的存续期间内，并不是不会跌，有的时候还会跌个20%左右。转股价是一开始就定好的，假如股价下跌得比转股价还低了？难道我们要按照转股价转换股票吗？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下和转股价息息相关的转股价下调条款。

假如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场价，在一定的时间段内，低于设定的一个阀值，那么上市公司有权在一定的条件下下调转股价。

如图所示，该可转债的下修条件为“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一般在募集说明书里会有下调转股价条款。又叫做向下修正股价条款。

如果踩雷碰到黑天鹅事件，公司股价跌跌不休，已经远远低于转股价，可转债基本已经毫无转股价值，怎么办？

——那我就拿着当债券呗，至少到期还能拿到100元本金，外加一丢丢的利息。股市那么惨，股民们都要跳楼了，我这样已经很好咯，知足常乐，知足常乐。

但是可转债的发行公司不知足呀，你盯着的是人家的利息，人家盯着得是你的本钱。要还几十亿几百亿？不行不行 我还不起还不起…上市公司不想还钱，他想促进投资者去转股，转股之后就是你跟其他股民的关系了，公司就不用再还本付息了。所以，上市公司会想方设法的让你们转股，这时转股价下修条款就派上用场了。

**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的就是，上市公司是有权提出调整，不是必须哦。**

**③ 强制赎回条款**

上面我们提到过，可转债发行公司的终极目的，是让可转债持有人全部转股，从“债主”变成“股东”。怎样才能做到这点？当然是让股价大大高于转股价，这样持有人等于可以以低价买到股票然后以高价在市场中卖出，从而赚得其中的高额差价。

但是，还是有人不愿意转股怎么办？因此，“强制赎回”这个东东就出来了。

强制赎回一般是这样：在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在一定的时间段内，高于设定的一个阀值（一般是当期转股价的130%），那么上市公司有权按照略高于可转债面值的一个约定赎回价格（一般是103元）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一般情况，强赎是可转债持有者和发行公司双赢得局面。因为“强制赎回”一旦发生，表示可转债初始持有人至少赚了30%以上的利润，上不封顶；同时，可转债的发行公司成功地把所有借款合法地“据为己有”，把所有的“债主”一网打尽变成了自己的“股东。

**但是这也是投资可转债需要规避的一个风险**，历史上，可转债强制赎回发生后，确实有极少数投资人出于种种原因——忘记了、错过了或者根本不知道——没有转股也没有卖出，到期后被自动强制赎回。本来可以用高于130元的市场价卖出，结果却只得了赎回价格103（本金+利息 ）元，然后只能默默的留下痛苦得泪水。

触发后有一个强制赎回登记日，我们需要在登记日前卖出转债或者选择转股，否则过了赎回登记日不管当前转债的市场价格是多少，都会按照赎回价卖出。

**2017年就有这么一个案例**

当时有只可转债触发了强制赎回，赎回价是100.495元，赎回登记日当天收盘价则是146.1元

结果有一只基金，居然忘了转股或卖出，导致持有的760张可转债，全部被上市公司以100.495元/张强制赎回，损失3万多元

**④ 回售条款**

都说权利是对等的，既然上市公司有强制赎回条款，那么投资者也有**回售保护**，最后，让我们谈谈最后一个要素可转债的保护伞，“回售条款”。

在可转债存续的一定时间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N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一个阀值（这个阀值一般要低于向下修正转股价）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的103%或面值100元+当期计息年度利息回售给本公司。

前面讲过，可转债是保底的，原因就在于它是一个特殊的“债”，具有债性。不管市场多么变化莫测，只要持有到期，总是有本金和利息可拿的。但是万一，遇到大熊市，股价会飞流直下三千尺，上市公司又不下调转股价，咋办？ 到期还钱要等五六年呀，等不了等不了…

并且无良上市公司的考虑是这样的：反正是低息借款，每年利息只有1%左右，我还还得起。我可以一直赖着不下调转股价，只要到了最后一年，我一下子调整到位不就行了？只要调整得比当时股价低一些，然后放利好拉升正股价格到转股价的130%，维持一段时间，触发“强制赎回”促成转股不就可以了吗？

所以回售条款就出来… 这个是投资人有权进行的，到了回售期后，如果可转债价格一直低于回售价，那我们就可以按照回售价把可转债卖回给公司。

重要的不是全部，重要的是那关键的20%。

搞清楚了这四大要素，你就差不多搞懂了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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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ublished on [7591](https://paragraph.com/@7591/p4PYPKLRXEh5cbMNfkY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