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什么是「一般题材」？取消这一审查会给中国电影带来什么影响？

By [balance](https://paragraph.com/@balance-2) · 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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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于电影的管控主要通过二个步骤：

1、电影剧本的备案

2、电影片的审查

也就是说要拍一部电影，先要拿剧本去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部门备案，取得《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然后是拍摄，摄制完成的电影片应当报相应的电影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这个新闻里涉及的是第一个程序：电影剧本的备案，对核心的“电影片审查”制度没有任何影响。而且根据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 ，关于过去的电影剧本立项、审查的法规，在2006年6月22日起已经废止，变成了备案制度。也就是说，从2006年6月22日起，一般题材的电影剧本只要向省级广电部门备案，二十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意见的，制片单位可按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进行拍摄。广电总局将定期在相关媒体公布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情况。

所以，所谓职能转变的这个新闻，是2006年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的当然之意。

再说一下，什么叫一般题材剧本，这是相对于特殊题材的。特殊题材是指，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这种剧本备案就复杂了，即使根据2006年的法规，也需要征求省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所以，看不出来有什么新的审查放松，只是落实2006年的法规而已。所谓一般题材不在审查，指不再审查剧本，只提交故事梗概，这个很早就有了。只是好像只有业内人知道。

我觉得事后审查还是好过事先审查，这一点是必须明确的，就不多说了，业内出版界的人都知道，其实广播电视里面的新闻，综艺，书籍出版都是事后审查。事先审查，是最严厉的一种审查。而电影一直享受着这种待遇。

有人说，事后审查会加强恐惧感，会自我阉割，我要说，事先审查不是一样吗？一样自我阉割。

老实说，电影局的人不是要跟你过不去，他们要吃饭，要保住位置，他们是可以沟通的，不要一棍子打死。

虽然我坚决反对审查制度，但是我想说，只有渐进改革才是唯一出路，要学会妥协，学会往前拱，一次拱一点，一点一点扩大自己的自由，满心希望一下子放开是不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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