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文分析：关凯元三起官司之谜

By [ethroger.eth](https://paragraph.com/@ethroger) · 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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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2年之前，没人知道关凯元是谁。

这一年5月6日，关凯元以对中国古典诗词的彻底无知，把陆游的诗，安在了孔庆东头上。并以内行人的口气，肆意挑衅陆游“确实格律不对，好歹孤仄孤平不该犯，亏你还自称度变七律啊！”。孔庆东为陆游打抱不平，回击关凯元“驴唇不对马嘴”……

当时，关凯元用微博网名“rushiwolai2012”，只有1个粉丝，因主动挑衅，遭孔庆东回击。而后，却起诉孔庆东侵犯了他的名誉权，要求孔庆东在其新浪微博账号“孔庆东”V专门发布一条微博，列明关凯元微博昵称“rushiwolai2012”及真实姓名、公开赔礼道歉。海淀法院最终判决：孔庆东给付关凯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二百元；驳回关凯元的其他诉讼请求。_（来自《海淀法院审结关凯元诉孔庆东名誉权纠纷一案》：_[_http://bjhd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13/05/id/4012690.shtml_](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3A//bjhd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13/05/id/4012690.shtml)_）_

一时间，关凯元起诉孔庆东，成了社会新闻。

面对南方人物周刊采访，关凯元说，“我要摆明，我其实（是）以一个所谓理性的马克思主义者身份出现的”……“我觉得我有资格，引发一些争论，才有趣。90后都太淡定了，没有什么人能站出来”……_（来自《关凯元谈起诉孔庆东事件：中国需要一些“法治”》：_[_http://news.ifeng.com/shendu/nfrwzk/detail\_2013\_05/31/25955193\_0.shtml_](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3A//news.ifeng.com/shendu/nfrwzk/detail_2013_05/31/25955193_0.shtml)_）_

![](https://storage.googleapis.com/papyrus_images/399d2cd9b81614b6be40592649cd3ea24686d31101e989c68744a441fb51c74d.png)

  
面对北京晚报采访，关凯元称，“你认为我是汉奸，那你举证我是汉奸。这是神逻辑！我评价他格律不对，他能扯到狗汉奸。孔庆东作为知名学者，在网上非但不带头使用文明用语、理性交流，反而公然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人格侮辱，严重损害了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享有的名誉权，伤害了我本欲之交流思想的感情。”_（来自：《90后男孩关凯元自述状告孔庆东这一年（图）》_[_http://news.youth.cn/gn/201305/t20130513\_3222714.htm_](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3A//news.youth.cn/gn/201305/t20130513_3222714.htm)_）_

一财网记者问起，为什么要起诉孔庆东，关凯元说，“不能说大家都怎么样，所以就怎么样，这个逻辑是非常庸俗的决定论……”，“我的思维跟我的嘴巴能够比较一致，我内心里没有什么需要遮掩的地方，并且能为我的言行负责”。_（来自《90后男孩关凯元的官司》：_[_https://www.yicai.com/video/2785991.html_](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s%3A//www.yicai.com/video/2785991.html)_）_

![](https://storage.googleapis.com/papyrus_images/9674c8c587c5c5b93d32edad106e115ff689ac77c6511fdc42788e3cd1b8fda9.png)

  
2012年9月14日，关凯元在微博，以极其恶毒下流之词侮辱网友李小静：“你除了\*，还有什么？没脑子瞎喊的东西……就会在网上喷粪”！

![](https://storage.googleapis.com/papyrus_images/fd4db88f3600b4bcc281dba66a6eec87f8a37a5e01823161a3c5800058cbbed5.png)

  
_注：关凯元以“rushiwolai2012”微博账号攻击网友李小静：“你除了逼，还有什么？没脑子瞎喊的东西……就会在网上喷粪”！来自：_[_https://weibo.com/3068001901/zwgFl9s0Z_](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s%3A//weibo.com/3068001901/zwgFl9s0Z)

2012年9月16日，关凯元在微博，公然侮辱网友@田田琦琦是畜生：“畜生就是你这种只会摆个傻样拍傻照没脑子还到处吠的东西……畜生就会不停吠，吠累了就跑去吠别人”。公然侮辱攻击网友@人间仇是疯狗：“疯狗最能生，回窝跟爹妈爷奶配种生一堆狗崽子到处吠到处咬人”……

![](https://storage.googleapis.com/papyrus_images/7f8259b881823a0e70e14d073fe1e810a4b83b1f056aead508219a7ce1235239.png)

  
_注：关凯元以“rushiwolai2012”微博账号辱骂微博网友@人间仇：“疯狗最能生，回窝跟爹妈爷奶配种生一堆狗崽子到处吠到处咬人”……_

2013年10月8日，关凯元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甘家口派出所报警，声称：遭到同学吴哲宇（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10级学生）公然、严重地侮辱、诽谤和暴力人身威胁……

2015年4月9日，关凯元把甘家口派出所告到海淀法院。因起诉主体不适格，关凯元被法院裁定驳回。_（来自《关凯元与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甘家口派出所其他一审行政裁定书》：_[_https://www.jufaanli.com/wenshu/b31d8419fa6de665305eb78ee95db27f/_](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s%3A//www.jufaanli.com/wenshu/b31d8419fa6de665305eb78ee95db27f/)_）_

2015年9月，关凯元把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声称，由于自己报警吴哲宇侮辱他的案子，警方在六个月内，没有将其制裁，这导致自己无法得到本应得到的及时救济，派出所构成不作为。使自己名誉受损，精神遭受严重损害。因此，关凯元要求法院确认，海淀分局行为违法！其次，海淀分局要赔偿他精神抚慰金1000元人民币，并向他书面赔礼道歉。_（来自：《关凯元上诉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其他一案》_[_https://www.jufaanli.com/wenshu/2b57a11827808c2fa1fe699ac7484c37/_](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s%3A//www.jufaanli.com/wenshu/2b57a11827808c2fa1fe699ac7484c37/)_）_

也就是说，关凯元把【本需警方去依法实施的行为，诬告为：警方不作为】。对之进行行政诉讼，这一打法很巧妙，也很刁诈，一般人难以识破。可惜，法院既无权审判警方，也不存在行政赔偿的条件。关凯元终究黄粱一梦。_（来自：《关凯元与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其他一审行政裁定书》_[_https://www.jufaanli.com/wenshu/tyx5gxdL/_](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s%3A//www.jufaanli.com/wenshu/tyx5gxdL/)_）_

2016年6月24日，关凯元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告上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声称：自己在2015年12月10日，按照司法部制定并公开的《司法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所规定的程序和所留地址，通过天天快递，向司法部寄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材料，但在送达时，司法部门卫既不让快递员进入送达，也不告知如何送达，并拒绝留置送达，因快递无法送达，快递公司将快递退了回来。

> 关凯元诉称，司法部所辖部门及工作人员（门卫），不论是按照司法部内部规定，还是滥用职权或越权作出上述行为，都代表司法部，这些行为导致他依法依规向司法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法实现，造成司法部变相行政不作为。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司法部对之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即公开2015年司法考试卷四评分标准；公开2015年司法考试试卷四60-70、70-80、80-90、90-100、100-110、110-120、120-130、130-140、140-150各分数段得分人数；判令司法部承担本案诉讼费用。_（来自《关凯元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信息公开一案》：_[_https://www.jufaanli.com/wenshu/86fafe4cb196cfed67639451dfa24be7/_](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s%3A//www.jufaanli.com/wenshu/86fafe4cb196cfed67639451dfa24be7/)_）_

第三中院的裁定清晰明了：**因为关凯元邮寄的材料不正确，导致邮寄信息未送达。所以，司法部拒收关凯元快递的行为并不存在，关凯元要求司法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义务没有事实根据。驳回！**

2017年4月10日，关凯元再次把司法部，告上了第三中院。声称，自己在2017年1月3日，按照司法部制定并公开的《司法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所规定的程序和所留地址，通过申通快递，向司法部寄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材料，但该快递因无人收取，无法送达。后又改为顺丰快递，再次邮寄，同样因无人收取，无法送达。通过顺丰客服证实，该联系电话有工作人员接听，但因无具体收件人，工作人员拒不收取。

> 关凯元称，自己又拨通该电话，接听的工作人员以同样理由拒绝收取，又告知原告无此义务，由另一部门收取快递。但这与司法部公开的规定相悖，司法部构成拒不履行法定职责并侵害了关凯元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被告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判令司法部依原告申请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即公开2015年司法考试卷四评分标准；公开2015年司法考试卷四60-70、70-80、80-90、90-100、100-110、110-120、120-130、130-140、140-150各分数段得分人数；判令司法部承担本案诉讼费。判令司法部赔偿自己因其拒不履行法定职责而承担的两次快递费用，共人民币十八元。_（来自《关凯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不履行法定职责一审行政裁定书》：_[_https://www.jufaanli.com/wenshu/jvr8XDqj/_](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s%3A//www.jufaanli.com/wenshu/jvr8XDqj/) _《关凯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其他一案一审行政赔偿判决书》：_[_https://www.jufaanli.com/wenshu/VxxRczP6/_](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s%3A//www.jufaanli.com/wenshu/VxxRczP6/)_）_

这就太让人好奇了，为什么一个如此简单的事情，即——按照《司法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就可以申请的一份材料，关凯元快递了三次，都没搞定，着实让人想不明白。

打开《司法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http://www.moj.gov.cn/government\_public/content/2010-03/29/xxgk\_6691.html](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3A//www.moj.gov.cn/government_public/content/2010-03/29/xxgk_6691.html)），上面白底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 1.在“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中，通讯地址是：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司法部信息中心办公室。
> 
> 2.在“公开程序”的“申请的方式”中，特别强调：邮政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申请。通过邮政信函提出申请的，应使用全球邮政特快专递（EMS)或邮政挂号信提出，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那关凯元又是怎么做的呢？根据他在知乎网自曝的邮寄材料来看，这已是第三次通过顺丰邮寄（第一次是天天，第二次是申通），在第三中院于2016年6月24日一审裁定后，告知他邮寄地址有误的情况下，关凯元不知道是没听进去，还是有意为之：

> 1.把“司法部信息中心办公室”，写成“司法部办公厅办公室”。  
> 2.没有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https://storage.googleapis.com/papyrus_images/9da96580e3003475609641a604e780a206f1890d1a2fdf45d18a3371cbf2f5d9.png)

_注：关凯元第三次用顺丰寄出的错误地址。来自：_[_https://www.zhihu.com/pin/1129156530887163904_](https://www.zhihu.com/pin/1129156530887163904)

第三中院，也是基于这两个基本事实，驳回关凯元的起诉和赔偿要求，虽然只有18元。

通过关凯元对海淀公安分局和司法部，前后四次行政诉讼，加上最开始的报警，前后长达四年时间，此时，他的身份，也从劳动关系学院的本科生，变成中国政法大学的研究生，他不用完成学业吗？而且起诉条件，是带有明显不符合逻辑和常识之处。

首先，关凯元连起诉公安局、司法部，这么繁琐细微、严肃谨慎的事情，他可以不惜四年时间的代价，去完成，但为什么，不能稍微认真一分钟时间，把人家的地址写对，而且，写了三次，三次竟然都是错的！这符合正常人的办事方式吗？

其次，与起诉孔庆东类似，关凯元宁可花一年时间去起诉孔庆东，也不愿花几分钟时间，先去确认一下，那首诗，到底是陆游的，还是孔庆东的。但面对媒体时，却自诩道：“我是一位理性的马克思主义者”。

最后，作为一个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一个经常在网上写出许多“哲学论文”的作者，关凯元不可能连一个地址，反复三次都写不对，连一首诗，都粗心大意查不到作者是谁。毕竟，这太不符合一个号称从初中就开始看马恩原著的“少年天才”了。

当记者问起，你是马克思主义者吗？关凯元答：“我认为我是。我比孔庆东、比吴法天那些人更懂马克思主义，他们看过几本马克思主义的书？”到了后来，关凯元更是博览群书，他对记者说：

> “讲白了，中国根本就没有多少个真正的左派和右派。什么左派，你问他们，他能背多少首毛主席诗词？更不用那些马恩的（原著）了。包括那些所谓的自由派也是这样。你知道哈耶克吗？你看过《通往奴役之路》吗？你知道哈耶克讲法治吗？很多人讲“民主”、“自由”，连《人权宣言》和《独立宣言》可能都没有看过，至于什么卢梭，孟德斯鸠根本不要说了。”

这口气，这措辞，谁能说，关凯元是愚蠢的？相反，他很聪明，他从初中就在看马恩的原著。嗯，是原著，不是译著。说明关凯元在初中时，就已经具备德语阅读能力了。活脱脱一个少年语言天才！

根据关凯元饱读诗书的才华和学识，至少说明，此人足够勤奋和认真，让人有理由相信，关凯元早已看出孔庆东发的那首诗，是陆游的，而不是孔庆东的。关凯元也更不可能粗心大意到把一个地址，接连三次，都弄错。

唯一的解释，关凯元在碰瓷，在恶意诉讼。一次又一次，一年又一年，披着合法的司法程序外衣，迷惑公众。看似“维权”，实则炒作，名义上“要人人平等”，实际上寻衅滋事炒作出名。有根据吗？十点：

1.关凯元明知孔庆东发的诗，是陆游的，面对媒体，却说“我评价他格律不对”。这给社会传递的信息是，关凯元和孔庆东在搞“学术交流”，把自己恶意挑衅在先的事实，一盖而光。

2.在2013年的时候，关凯元用的微博只有1个粉丝，也就是说，这个世界上，除了他之外，没人知道昵称“rushiwolai2012”的背后是关凯元。但他却要孔庆东在其200多万粉丝的大号上，列明关凯元微博昵称“rushiwolai2012”及真实姓名、公开赔礼道歉。

起诉是为了阻止自己的名誉受损，哪有起诉是为了继续放大自己的名誉受损？

3.当关凯元告孔庆东立案后，关凯元第一时间给媒体打电话，要求被报道。这逻辑类似一个小偷，偷完东西后求告发。

4.面对南方人物周刊的采访，关凯元说，“我要摆明，我其实（是）以一个所谓理性的马克思主义者身份出现的”……“我觉得我有资格，引发一些争论，才有趣。90后都太淡定了，没有什么人能站出来”……

![](https://storage.googleapis.com/papyrus_images/8ca2ef14ad081570a0f9abb09909d85c0a4a937d258a522612a5052b2aa98907.png)

  
5.关凯元寄司法部的地址填错三次，被网友识破，质问关：“千万不能把自己描绘成，对抗强权官僚的斗士哦”！关回复：“司法部不歪曲事实，能赢？”

说你地址填错了，你不正面回答是否填错，而说是司法部歪曲了事实。哦？哪些事实？是你快递递出去后，他们又悄悄把官网上的地址改了？而且前后改了三次，就为了跟你打这个官司？

6.《[关凯元剽窃](https://zhuanlan.zhihu.com/p/70395695)》一文发布后，关凯元先在知乎投诉侵犯他的名誉，要知乎删除，知乎没删，然后威胁知乎说，“我真得为裁判文书网贡献知乎侵犯名誉权第一案了”。这里隐含两个前提：一，他要告知乎；二，他一定能胜诉。

这不仅是欺负知乎不懂法，还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剽窃行为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要知道，《关凯元剽窃》一文，揭穿的是，关凯元全文8219字，引用达81处，引用文字共计7552字，引用率达91.8%。根据《著作权法》第46条、《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5条、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0年出版的《版权和邻接权法律术语词汇》的解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罗尚武诉聂兰欢一案的判决依据，关凯元剽窃一事，铁定无疑。详情点击这里查看：[https://zhuanlan.zhihu.com/p/70395695](https://zhuanlan.zhihu.com/p/70395695)

7.如果说关凯元还在间接威胁知乎，那对于微信来说，他就是赤祼祼的在威胁了，“再不处理，我将在住所地追究你们连带侵权责任，他爆料我的隐私，就有我当年告孔庆东侵犯名誉权的案件……”。这又是吓唬微信不懂法，你一个社会公众人物，堪称理论水平要碾压韩寒、孔庆东和吴法天的人，文章又是公开发表在网上的，爆你什么隐私了？难道写文章的人，不是关凯元？

![](https://storage.googleapis.com/papyrus_images/581b444962dde0000d50bbaf1e94f7079eb2f955c9ece31c680b379d202e26ed.png)

  
8.当威胁知乎不成，《关凯元剽窃》一文没有被删除后，关凯元又开始威胁文章作者了，以气急败坏的口吻说，“@慧小田哲思学作为自然人和法人，大限将至，还带着马甲作死，民事诉讼很快变成刑事自诉”。哇，好怕怕啊，真是怕死了！又隐含两个前提，一，他要告；二，他一定能胜诉。这跟威胁知乎和微信的套路，一个（）样。

9.《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警方在六个月内未发现吴宇哲违法，关凯元随之把警方诉之法院，认为警方不作为。

10.当网友说起诉未必有用时，关凯元回“起诉有点用，至少知乎得删除，得赔偿”。关凯元习惯性自称，自己是理性的马克思主义者，也认定“中国大多数人缺乏理性意识”。按关的逻辑，他起诉谁，谁就得赔偿他，那起诉海淀分局和司法部，胜了吗？赔了吗？

![](https://storage.googleapis.com/papyrus_images/3f22ef90f40ed076620a9a29031ee1379d7764e13d14e00a8ecadf8ec24fc49a.png)

  
关凯元在个人首页自称，这么多年：他还“告诺基亚，告《小时代》欺诈消费者，唯一告百度删帖、封号构成违约、侵权，告新浪销号无法立案。原微博、贴吧号被封，转战至此”。

也就是说，这么多年，关凯元碰了无数瓷，唯一就是孔庆东被他侥幸碰成。为什么说是侥幸。因为，碰孔庆东的瓷和碰司法部的瓷，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关凯元挑衅/犯错在先，孔庆东回击/司法部拒收在后】，只能说，第三中院，是基于基本事实在判案；而海淀法院，罔顾基本事实和社会常识，让关凯元这么明显又低级的寻衅滋事行为，得到了法律上的许可，可悲。

> 人民法院报称：恶意诉讼具有双重违法性。一是恶意诉讼以损害他人利益追求自己非法利益为目的，具有侵权性质，是一种侵权行为。只不过这种侵权行为与一般的侵权行为相比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它的侵权手段借用了国家正当的诉讼机制，形式的合法性具有较强的迷惑性，一般不易识别。二是恶意诉讼严重扰乱了国家正当的诉讼秩序，浪费了诉讼资源，损害了司法公正、司法权威与诉讼价值，具有恶意的严重的违法性。_（来自：_[_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0-10/20/content\_17067.htm_](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3A//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0-10/20/content_17067.htm)_）_

今天，全国上下都在扫黑除恶，关凯元却在网上利用国家合法诉讼机制来兴风作浪，俨然一个网络牛二。以上十点，足以说明关凯元的三起官司，带有明显炒作自己和故意损害他人等行为。“关凯元现象”一旦泛滥，必将会浪费本就稀缺的诉讼资源，损害司法公正与诉讼价值。法律界、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有识之士，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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