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傲寒》

By [jojonas' novels](https://paragraph.com/@jojonas-novels) ·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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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深夜十一点的北京，三里屯大大小小的酒吧仍亮着灯光。

冯春拣了一个光照不到的地方，取下吉他肩带轻轻靠在墙上，然后蹲下来，扯开啤酒罐的拉环，仰头喝了起来。冰凉的液体顺着食管一路往下直达胃部，让他在冬天里感受到一些温暖。

冯春掏出自己从大学开始就一直在用的随身听，继续循环昨晚睡觉前没听完的歌。那是奥地利作曲家舒伯特的《圣母颂》，写于一次长达七个月的旅途中。据说这首歌取材于一首苏格兰叙事诗，讲述一位中世纪国王和骑士的冒险故事。

冯春很喜欢这首歌。小提琴版本悠扬而舒缓的旋律让他安定，让他在失眠的时候能够很快入睡，甚至有时会让他想起小时候被爸爸抱在沙发上看电视里飞天遁地的白胡子爷爷。冯春在大学入学的时候买了这只深蓝色的随身听，这首《圣母颂》是随身听里自带的五首歌之一。那时索尼公司的Walkman很火，走在路上随处可见戴个耳机两手揣兜的同学。那时吉他也很火，大家都说吉他弹得好的男生会招女孩子喜欢。

但冯春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学的吉他。

父亲去世的时候，他高三。有很长一段时间他早早来到学校，坐在靠窗的座位上瞅着外面发呆。七点的早读课，他六点就到了班里，也不困，就放下书包，发呆发上大半个小时。等到大部分同学都进了学校，叽叽喳喳的声音传过来时，他才收回目光，趴在桌子上开始睡觉。

发呆的时候冯春总想着找一点解闷的东西。那段时间他闷着慌，总觉得心里郁郁憋着一股气。上课也没有心思，语文题、数学方程、电路图在他眼里好像都是一个东西，那就是“你在干什么”五个大字，外加一个长得奇奇怪怪、弯不弯圆不圆的问号。

冯春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有的时候他对上同学刷题刷多了的无神的双眼，会发现同学抬起嘴角硬挤出一丝微笑，而自己甚至做不出一点表情。冯春觉得自己比周围的每一个人都麻木，所以他每天最早一个来，最迟一个走，这样才不至于有太多的交流和情绪流露。他没法不去想父亲，那个从小抱着他看电视、爱和他讲武侠故事，偶尔还会吹吹笛子的父亲，仿佛就在一个眨眼的瞬间，就突然离开他了。

冯春的爸爸是个厂里的老员工，当年也是天之骄子，北大化学系毕业，婉拒五百强外企以及政府的工作机会回到家乡的小城。家里人以为他是要干一番大事业回报故土，哪知道进了厂里就再也没出来。去世的时候，他爸是厂里的车间主任，一辈子只升了两级。

在外人看来，冯春他爸是白瞎了北大的学历，不思进取，直到三十岁才攒够了钱买套小房子娶了媳妇，根本不是他们想象中读书读出去的样子。可是在冯春记忆里，他从来没有看到爸爸沮丧过，每次爸爸下班回家都是一副笑嘻嘻的样子，每次吃完饭，他都会捧着一些被翻得发黄的书来来回回地看。他还在本来就不大的家里装了一个大大的书橱，里面塞满了奇奇怪怪的传记，又是射雕又是屠龙的，这让幼时的冯春一度十分怀疑爸爸想做一个猎人。

当然，这些书的利用率并没有多高，因为妈妈不看，冯春也不看。妈妈是一个普通的劳动妇女，当年在厂里被爸爸的一首诗骗到了手，直到现在她也不知道那句“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是冯春他爸在看李莫愁被烧死的时候拿铅笔偷偷记下的。在妈妈眼里，爸爸是“文化人”，而“文化人”是浪漫的，没钱不要紧，只要浪漫就会让生活变得开心。

冯春也不知道“文化人”爸爸是怎样通过浪漫让生活变得开心，因为爸爸每次吃完饭筷子一丢就拿书来读的时候，也没见着妈妈有多开心。但总之，他也沾上了爸爸“文化人”的坏习惯。只不过他没喜欢武侠小说、他弹上了吉他。

在他后来的大学同学一窝蜂挤着去学吉他想要泡女生的时候，冯春已经是弹了五年吉他的老人了。初二那年，他跟妈妈软磨硬泡，想要钱买一把电吉他。九十年代正是中国摇滚的黄金时代，黑豹、唐朝，这些只存在于后代回忆中的名字都曾在那个时候真实而绚烂地绽放过。冯春受到摇滚音乐的影响，发型变得不羁而飘逸。这让他每少被妈妈数落，不过老爸却很欣赏他的新发型，认为“颇有梅超风之韵”。要钱买吉他的事妈妈不同意，因为一把电吉他不便宜，可是爸爸却拍着胸脯保证说，儿子你放心，明天就给你弄一个过来。

吉他弄倒是弄了，就是电吉他给弄成了木吉他。在几次搭着圆润的木吉他音色嘶吼失败后，冯春成功转型为一名浅唱低吟的北宋歌手。当然，“北宋”这个词是爸爸给他加的，说是宋词可和唐诗并列，又分婉约派和豪放派什么的，冯春每天唱那么些感伤的歌，正符合“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

冯春的爸爸因为喜欢武侠而精通了宋朝历史。据说金庸笔下的武侠世界，就是从北宋开始的。907年，唐朝覆灭；936年，少林寺法慧禅师练成一指禅；1047年，慕容博伤黄眉僧，开启了武侠世界浩浩荡荡的序幕——老爸掰起手指头如数家珍的样子让冯春想起了学校门口小卖部里管账的又干又瘪的小老头。

所以后来在父亲的病床前，冯春弹唱了一曲《沧海一声笑》。那个时候父亲已经饱经癌症的折磨，但他口齿不清吐出来的第一句话还是让妈妈把家里的书带过来，所有武侠小说里，他最喜欢金庸的《笑傲江湖》。

很久没有嘶吼的冯春在那天吼破了嗓子，也在那天彻底爱上了音乐。他看着父亲在病痛折磨中慢慢闭上眼睛，嘴角却挂着微笑，突然就觉得武侠小说里快意恩仇的生活多好啊，生老病死都算不上什么人生大事，所有的愁苦烦恼不过是转瞬即逝，等翻到下一页，又是江湖再会，把酒言欢。滔滔逝水，急急流年，有什么接受不了的事情呢？

他满脸泪水地唱：

“江山笑，烟雨遥

涛浪淘尽红尘俗事知多少

……”

可真的很难轻易接受呀。

#### （二）

上了大学以后，冯春很少和人说话。尽管因为父亲去世，他的高三几乎是在一个游离的状态中度过的，但也许是遗传了父亲考上北大的智商，最终的分数并不算太差。冯春放弃了南方更好的选择，愣是填报了北京一所不太知名的学校。他想去北京看看，想在爸爸曾经待过的地方走一走。

冯春的大一正是2000年，世纪之交让整座校园弥漫着一种历史和青春萌芽混合的独特气息。那个时候正是许巍和朴树爆火的年代，学校的广播电台每天循环播放《故乡》和《在希望的田野上》，小卖部里卖的最火的是《我去2000年》的专辑磁带。冯春喜欢抱着一把吉他坐在操场上唱专辑里的一首歌《new boy》，唱这首歌的时候是旁边球场上的嬉闹、天空里划过的一只只燕子，还有和煦着吹着草地的风。他真的看到到处是阳光，看到快乐在城市上空飘扬，一切真的就像歌里唱的那样。

和赵奇的相识就是在这样一个情境下。赵奇是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和他同一个专业、不同班级。那天赵奇在操场上绕着圈跑步，听到操场正中传来歌声，就踏进草地里，朝歌声的方向跑去。他看到冯春抱个吉他坐在地上，闭着眼睛满脸陶醉的样子。

“哥们，你唱的不错啊。”赵奇朝冯春打招呼。

等到他第二次打招呼的时候，冯春才听到。他睁开眼睛，但手指没停下，还来回地按着和弦。这是第一次有人和他打招呼，还夸他唱得好听，他不知道该怎么回复。好在赵奇看他和弦没停下，就接着唱了起来：“穿新衣吧，剪新发型呀……”

于是冯春和赵奇就这么慢慢熟络起来了。事后二人回忆起当时的情境，一致觉得很尴尬，特别是两个男生用new boy的调调合唱“穿新衣吧，剪新发型呀”，总给人一种很基佬的感觉。比如旁人可能会想，这就是new boy吗？果然够new。这么一想就容易起鸡皮疙瘩，导致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不愿意再唱这首歌了。

熟了之后，冯春才知道赵奇也玩过五年的吉他，一开始是弹唱，后来慢慢接触到指弹，以及电吉他，就在成为技术秃头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了。指弹对手指的灵活度，节奏及律动感要求很高，在赵奇演示了指弹版卡农、冯春积极地表达想学的意向并认真练了一个星期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水平并且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体面放弃流程。

但看到了自身吉他技术的天花板并不影响冯春对音乐的热爱。他还是喜欢抱一把吉他坐在某个地方唱歌，唱得多了慢慢就有很多人认识了他，偶尔没事的时候都会驻足听上那么一会。有的时候赵奇会突然从人群中窜出来，笑眯眯地问冯春要吉他。冯春就会陷入不给吉他很尴尬，给了吉他就只能唱歌但是没有不弹吉他直接唱歌的经验所以很尴尬，只有给或不给吉他之后才能知道到底会不会尴尬的薛定谔尴尬状态。

但其实他们的第一次合作地很好。那首歌唱完后，围观的人纷纷鼓起了掌，也就是那个时候，赵奇突然跟他说，咱们组个乐队吧。

组个乐队。这是冯春之前完全没有考虑过的事。因为从初中学吉他起，他就喜欢抱个吉他唱一点小歌，这个习惯就像七十岁老头吃饭前先喝点小酒一样深入骨髓，以至于他竟不知道吉他居然还可以干其他事，比如组乐队、写歌啥的。

赵奇就带给了他这么一种可能性。

#### （三）

组乐队最重要的事情不是找齐乐手，而是有个能够安心排练的场地。因为如果在宿舍里弹吉他，有可能会扰民；在操场里弹吉他倒没什么奇怪，但如果在操场里为了个半度的音程吵起来就显得有些丢脸了。

在冯春为排练室的事情发愁的时候，赵奇倒像个没事人一样拍他的肩膀：“不就是场地吗？给两天我给解决喽，咱们得找个鼓手。”冯春反问他怎么解决，他就说租呗，冯春追问说钱呢，赵奇就说老子有的是钱。冯春说我呸，你都欠我一个星期的饭卡钱了。

关于租金这事，冯春算过一笔账，排练室至少得有单人公寓那么大，否则塞了套鼓就塞不进人了。他问过附近的公寓，好几千的价格顶上他一学期的伙食费。况且不是随便一套房子就行，在保证空间的前提下还要有好的隔音，为了最好的排练效果还要进行声学上的装修……

赵奇一把就拍他脑袋上，说你当咱开录音棚吗，还声学装修，装个鬼。

冯春说就算啥也不做也得一个月好几千，咱出不起，还是别组了吧。

赵奇说不行，近的租不起就往远了租，我租到燕郊去总不至于还这么贵吧？

冯春说你租燕郊给鬼排练吗？赵奇说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你是说住燕郊的都是鬼吗？冯春说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赵奇说燕郊人民强烈谴责你的这种行为……每到这个时候，对话往往就会朝一些无意义的方向进行下去，这让组乐队这事总没个结果。

直到迎新晚会那天他俩在台下看到了阿木的表演。

作为大二的老学长，每天堵在路边跟个智障，不是，路障似的弹唱的冯春竟然没有报名迎新晚会的表演，这让他的室友都很不解。因为他们已经忍受了一年不间断发声的阳台，没想到真到了用上的时候，这个阳台说他不是个阳台，他是个没墙的卫生间。室友说你怎么不去，那么多小学妹呢？冯春就搪塞说我不知道啊。室友说怎么可能，你不是从一年前就开始准备了呢吗？冯春只好说我对学妹不感兴趣。室友不说话了。自那以后室友看他的眼神就有些变化，一点好奇，一点害怕。

其实冯春觉得自己是害羞。他一个人在路边唱还好，唱出来啥就是啥，唱得不好听了忘词了走音了唱不上去了都不是事，反正第二天吉他一收卫衣一穿，没人知道他是2002年第一场雪的时候教学楼前第二个花坛偏右的位置上唱歌的那个崽。

但上台唱就不一样了，话筒收音一开，就有一种小曲一吼天地我有的感觉，随便不小心打个嗝或者嘤了一下都会被毫无保留地捕捉到，然后放大、放大、再放大，持筒人的一举一动就那样被场下观众尽收耳底。这让冯春很慌，他怕自己唱得不好听了忘词了走音了唱不上去了怕一切缺点被话筒无限放大，就算完美表现也难以保证话筒不舒服了自己嘤一声，反正只要沾上拿话筒唱不管怎样都是事儿。

所以他没报名，和赵奇两个人坐在台下看。冯春心想我因为怕，你怎么也不报名呢？他就问赵奇，赵奇说我觉得这些节目没意思，没啥技巧可言。赵奇说技巧两个字的时候特别像一只马上要被吃掉的螃蟹，这螃蟹正在被人啃钳子，它就很轻蔑地说别啃钳子了，钳子有什么好啃的，你这么啃，毫、无、技、巧可言，说完还把那根没被啃的钳子挥挥，意思这都不是事。

听完赵奇的技巧课，冯春立马就心生佩服，心想指弹大佬就是不一样。

但阿木的表演赵奇听得特别认真，等到一曲终了，他还破天荒地鼓起了掌。这说明阿木的表演很精彩，同时也说明赵奇这个人确实也是会鼓掌的。

阿木是学校里有名的帅哥，帅到那些一窝蜂挤着去学吉他想撩妹的人默默流眼泪，因为阿木不需要会吉他就能撩到妹，还会被很多女生倒过来追。这其实就已经说明了吉他和撩妹之间不存在很高的相关关系，但那群人执迷不悟，不少连和弦还没按全就开始装模作样，做一些专辑里歌手经常会出现的动作，比如把头发养得很长很长，这样每次换和弦就可以假装不经意地轻甩一下头发……

阿木不弹吉他，但阿木会弹钢琴。通常来说，钢琴弹得好会获得称号“钢琴王子”，但吉他弹得好却不会获封“吉他王子”，大家只会说“噢哟好屌哦”，这说明在钢琴面前，吉他是完败的。

不管怎么样，阿木就这么被赵奇盯上了。冯春还记得赵奇鼓完掌后转头跟他说：“老冯，咱有键盘手了。”说这话的时候赵奇的眼睛闪闪发光，冯春从里面看到了人口贩卖流程图。

#### （四）

阿木很快就答应加入乐队了。

冯春很好奇赵奇用的什么手段，但每次问的时候他就会说些“男人之间的技术较量”之类的屁话。赵奇组织吃了两次饭，很快冯春就和阿木混熟了。冯春觉得阿木的性格特别好，做事很为别人考虑，善解人意并且敢作敢当。比如有次他们三个走在路上，赵奇拍了下前面陌生女孩的肩膀，女孩回过头赵奇却不吭声了，这时阿木就站出来说是他拍的，并跟女孩道歉。

那个女孩后来成了阿木的女朋友——这说明帮别人顶个罪还是能捞到好果子吃的。但是冯春没弄明白赵奇为什么要突然拍女孩一下。因为走在路上突然拍一个陌生人颇有即兴挑战的意思，就好比武侠小说里痴情剑圣对六指琴魔说你瞅啥六指琴魔回瞅你咋地二侠相见恨晚于是相约某某山巅大战一场看似潇洒随性豪情万丈其实就是没事干闲得慌。所以赵奇这种拍完就当缩头乌龟的行为引起了冯春浓厚的兴趣。

直到有一次乐队排练完一起吃饭，冯春才明白这背后的道理。那天阿木喝的有点多，抱着他女朋友的手臂像只猴子。赵奇说阿木，你这是把女朋友的手当键盘呢？阿木说啊？键盘？在哪？且让我弹他一弹。阿木女朋友轻拍他的头，说我们木木喝多了。阿木说你胡说，我这才喝了多少。阿木女朋友刚想说话，被他用手指轻轻堵住了嘴。

冯春看到阿木女朋友睁大眼睛的时候，就知道偶像剧情节要开始了。果然阿木红着脸、半睁着眼睛发表了他的台词：“妍妍，你知道吗，我从大一的时候就喜欢你了，那天是个非常特殊的日子，下了半天的暴雨，然后突然转晴，我就在那个时候出了宿舍，就在图书馆前的喷泉那里……”

阿木还在滔滔不绝，冯春却突然明白了：赵奇之所以要拍女生的肩膀，一定是因为他在某个细节点发现了阿木对他女朋友的暗恋，想要撮合他们俩。因为阿木这个人虽然长得帅性格好，但平时老老实实的，碰上暗恋的女生也不敢说话。

高啊。冯春朝赵奇竖起大拇指。

可赵奇这货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一个人躺座位上睡着了。

有了键盘手，冯春觉得乐队差不多也该齐了。不考虑鼓手主要是因为鼓太占地方，他们找不到地方。他们向学校里负责学生活动的部门申请了活动用房，没想到学校里组乐队的还挺多，暂时没有多出来的房间。冯春扫了一眼那些乐队的基本信息，什么白马、宋朝、哒哒乐队之类的，名字取得一个比一个意识流，一看人员配置，主唱、吉他手，没了。其中有个吉他手名字叫丁克，跟他室友重名。冯春回寝室跟丁克打趣，说没想到你偷偷玩起了乐队，没跟哥们说啊。丁克说卧槽，你怎么知道，我都是偷偷学的，就想哪天惊艳一下你们。冯春说卧槽，合着那个人就是你。丁克说卧槽，你说哪个人。冯春说卧槽，你说我说哪个，申请活动用房那个啊。丁克说卧槽，申请上了？冯春说卧槽，申请上了你都不知道？丁克说卧槽，下次把吉他老师带到学校来。冯春说卧槽，你都组乐队了，怎么还要找吉他老师。丁克说卧槽，组乐队怎么不能学，你以为我想组乐队吗？冯春说卧槽，你不想组乐队你申请活动用房干啥？丁克说我要追吉他老师，得在学校里找个场地。冯春说，卧槽。

活动用房是没申请上，但冯春觉得他们乐队应该有个名字。就找赵奇跟阿木商量，妍妍自然也来了。自从上次阿木酒后背台词，她就跟阿木特别地黏，时时刻刻形影不离，吃个冬枣也一定要你一半我一半的那种。赵奇暗地里朝阿木竖大拇指，说哥们你这招妙啊。阿木懵了说我哪招啊。赵奇说你上次喝醉那段话，说吧，从哪来的灵感。阿木说我喝醉了不记得了，赵奇说得了吧，喝醉了逻辑能有那么完整，还讲得抑扬顿挫的，我都听睡着了。阿木嘿嘿一笑，说是吗，怪不好意思的。

赵奇说咱这乐队名字还用想吗，你叫阿木，你叫冯春，咱就叫“枯木逢春”吧。冯春说这个名字好，可是你呢？赵奇说是啊，我没了。于是两个人就开始重新想——至于为什么是两个人，因为阿木在和他女朋友卿卿我我，不算人。赵奇说乐队名字就我俩，不带阿木，谁让他不过来一起想。冯春说同意。于是他们就开始想啊想。

后来还是定了“枯木”这个名字。据赵奇说，这个名字最好听，也最有味道，至于名字里有谁没谁，不重要。冯春说真的吗，兄弟。赵奇说你不也没在吗，冯春说，卧槽是啊。赵奇说，合着咱忙活半天名字都给那货了。冯春看了看那边还在卿卿我我的两个人，说有女朋友就是好啊。

#### （五）

很快冯春也谈恋爱了。

那是乐队成型后的第一次表演，同时也是他们进入大三后迎接大一新生的那次晚会。按照学校的传统，每年的迎新晚会由大二一手操办，参加表演的人员基本也是从大二学生里选。理由很简单，大三的老人们已经参加过一次了，应该把机会留给他们的学弟学妹，就像大二的学生在明年同样要把机会留给他们的学弟学妹一样，这叫做“薪火相传”。

赵奇不愿意了。他说大三怎么了，大三就不能为迎新晚会出份力吗？大一新生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大三学长作为比大二学长年长一届的更具经验优势的资深学长，就不能向新生们表达一下我们的关怀吗？负责活动策划的妹子无情拒绝，说要表达关怀你多帮他们搬搬行李，今年新生宿舍调整，就下下周，要不你留个联系方式让学弟们感激感激。赵奇说别，让学弟感激什么，要搬我也帮学妹们搬啊。妹子说学妹们的行李被我们届抢光了。赵奇说我呸。

赵奇没捞到好处，就退下来让阿木上。阿木支支吾吾走过去，说学妹我们是大三的，想在迎新晚会上为新生们表演一下，请问可以吗？赵奇在旁边一听就抚头说没希望了——你上来就告诉人大三的，这不跟两个人对枪你突然说stop，我枪里没有子弹一样吗。策划妹子朝赵奇这边看了一眼，说本来是可以的，但你跟他一队，不行。阿木说哦，谢谢。然后就退回来了。

赵奇说你什么意思，什么叫本来可以，本来不是不行吗？妹子说本来是不行啊，但是你朋友长得挺帅，所以就本来可以了。

赵奇蔫了。

“上吧，”赵奇推冯春，“给他们露一手。”

“录一首？”冯春有些疑惑，“这个场合不太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咱唱这么好，为啥不给咱上场？”赵奇说。

冯春不好意思地笑笑，愣愣地走到妹子面前就唱了起来。他唱的是许巍的新歌《蓝莲花》，是他那段时间最常听的一首歌。妹子一开始也有点懵，心想这家伙怎么就突然就唱起来了，但是听冯春唱了两句觉得还行，就安静地听了起来。大厅里本来有些嘈杂，冯春的歌声出来后大家的声音都慢慢降了下来，等到唱到“心中那自由的世界”的时候，有个背着吉他的兄弟顺势弹起了伴奏，大家都跟着一起合唱起来。

等到冯春唱完，赵奇悄摸摸凑了上来：“兄弟牛逼啊，直接就上歌了。” “啥？”冯春没听懂。他听到妹子对他说，“很好听。你们乐队叫什么？”

“枯木。”冯春说。

那是除乐队里三个人以外，第一次有那么多人知道“枯木”这个名字。

他们登上了迎新晚会的舞台，以大三老腊肉的身份唱了一首尹吾的《请相信》。这种一半忧伤一半鼓舞的歌很符合他们在一堆新生中“老人”的身份。那是冯春第一次面对那么多人，当他唱到“不是一切梦想都甘愿折断翅膀，不是一切种子都找不到土壤”时眼眶湿润，像个屡遭失败而又期待曙光的老男人。但其实他自己也没弄懂歌词里的意思，只是一个人在面对那么多人、那么多星星点点的虹光时，他很难再保持平常学习和生活的心态，他总觉得有光要从清晨的窗户纸里刺进来。

那个时候，冯春好像理解了父亲，从音乐这件事里获得的快乐是他从其他所有事情中都不曾获得、并且难以想象到的。他突然想起父亲临终前床头那本书页泛黄的《笑傲江湖》，想起自己给他唱《沧海一声笑》，想起父亲的一生虽然平淡普通，却在所喜爱的武侠世界里找到了自己，想起歌词里唱的“浮沉随浪记今朝”，唱“谁负谁胜出天知晓”。现实生活里的父亲没有武侠小说的大起大落，没有你死我活的胜负争斗，但谁知道他在他的武侠世界里是个什么样的角色呢？所有他这一生未能体会以及无法体会的，他都在那个世界体会到了。父亲的热爱让他过明白了生活。

就是那个时候，冯春下定决心要写歌，他想走音乐这条路。

但在写第一首歌之前，他先谈了恋爱。对方是小他一届的学妹，学生会的副部长，主要负责文艺方面的工作，也就是报名时把赵奇怼得体无完肤的那个女生。女生名叫肖璇，冯春叫她肖肖。他们在一起，说起来也是一段漫长的故事了，据肖肖说，她看到冯春在台上唱歌唱哭的样子，特别像她小时候听爷爷唱戏带来的感觉。灯光在舞台上来回打转，好像时光机开启一样，把那些逝去的东西都朦胧却又清晰地在她眼前重播了一遍，她想起过往经历中无数个相似的时刻，突然就觉得心里某些地方被打开了。冯春问什么地方，肖肖白了他一眼，说亏你还是个唱歌的，怎么这么呆。

得知冯春和肖璇在一起的消息后，赵奇以一副非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朝冯春指指指，说小伙子出息了啊，你怎么能……快一起吃个饭。看着赵奇满脸翻身农奴把歌唱的希冀，冯春大概能猜到他打什么歪主意。果然吃饭的时候赵奇就一个劲地暗示自己是冯春的大哥，让肖璇以后多多考虑大哥的感受，不要随便开怼。肖璇说好的，哥您少吃点肉。赵奇说怎么还不让吃肉了呢？肖璇说主要是怕您年纪大了，消化不了。赵奇说我消化好着呢，吃啥都行。肖璇说那行，豆汁满上，我敬您哥。

赵奇最终还是败下阵来。他看着左边的阿木和右边的冯春，以及坐在他们身边的妍妍和肖璇，突然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

一定是我说错话了，肖璇说。

他不在意这些，可能酒劲上来了吧。冯春说。

冯春说的没错，赵奇哭着哭着就睡着了。冯春给赵奇调整好姿势，盖好衣服。店里吃饭的人依然很多，店外的马路不时有人骑车经过，夜晚在一片喧闹声中静静流逝着。

#### （六）

枯木乐队在迎新晚会上一战成名，成了校内大大小小晚会的常客。但很多时候冯春觉得他们受到邀请不是因为乐队表演，而是因为他们是高年级老腊肉。每次主持人介绍枯木乐队的时候都会说，“有这么一支乐队，他们刚来到这个校园的时候……”，并在这之后加几个类似于“青涩懵懂”的四字形容词以便于琅琅上口，再接上“他们也曾和你们一样感到迷茫和不知所措，但是他们坚持了自己的所好，珍惜了他们在校园里的每一分每一秒”之类颇具振奋意义的“也曾…但是…”转折句，进行一下价值锁定和意义升华。等到主持人巴拉巴拉说完，大家也都困了，于是在一片鼓掌和欢呼声中，传说中的枯木乐队缓缓登场。

枯木每每登场的时候，台下总是会响起间断的尖叫声，这通常是因为阿木太帅了。等到欢迎仪式弄得差不多了，观众们也进入了短暂休整的蛰伏期，枯木乐队就开始唱歌，由冯春抱着把吉他坐在凳子上开始进行浅唱低吟的北宋文化传播。这种时候他的脑袋里总会想起一个画面，那是他坐在运动场的草地上弹吉他，喧闹的运动场上方，安静的天空里划过的一只只燕子。

冯春在台上并不能很好地调动起观众的情绪，他实在不是一个很能放得开的人，也无法像那些迪厅里的同龄人随随便便不由分说地就开始躁动起来。而且他所喜欢的抒情类民谣摇滚，更适合小酒馆或者是露天草地，用一只字正腔圆的话筒在校长讲话专用礼堂里唱出来的感觉可不太好。

当然，这些都是借口。比如排在枯木前面的两个学弟就演出了很好的效果，后台准备的时候冯春能听到台下此起彼伏的叫声。他们唱的是一首饶舌歌，炫酷的鼓点一走起来，台下就开始欢呼。冯春感觉学弟的嘴像乒乓球拍一样，乒乒乓乓噼哩啪啦就着鼓点就是一顿暴打，经常还会在打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停住——就好像对面打了一个高球，而学弟正准备来个暴扣。仿佛预料到这个暴扣似的，台下会在学弟刚顿住的那一刻大声尖叫，导致学弟的暴扣被无情地淹没在其中。但这不重要，因为大家都听嗨了。

冯春在后台还在琢磨某个长音要拖多久的时候，学弟的第一部分已经结束了，原先做支撑的鼓声顺利过渡为主角，来了一段独奏。等到听到鼓里若有若无的气声，冯春才发现鼓声是另一个一直没出声音的学弟用嘴打出来的，他惊了。

后来他才知道那叫“beatbox”，就是用嘴部器官作乐器，模仿一些鼓声或者效果器。冯春花了半天从旧书市场上淘了一本名叫《一周速成节奏盒子》的教程，又花了半天对着宿舍区小树林里的青青草地喷、吐以及弹射口水。最后连青青草地都不愿意了，青青草地中一棵青青草勇士站了起来，扬起他稚嫩的武器，狠狠地戳了冯春的屁股。

冯春陷入了焦虑。他去找赵奇聊天，说要不咱们下次表演的时候你来一段solo？赵奇说行没问题。冯春说，你solo的时候要不我往后退，不然啥也不干挺尴尬的。赵奇说行没问题。冯春说，我也准备学点饶舌，可以改编一些歌，我觉得这样挺酷的。赵奇说行没问题。冯春说你丫在听吗。赵奇说行没问题。

阿木和冯春陆续谈了恋爱后，赵奇也陷入了焦虑。因为他觉得一个乐队的好兄弟，要谈就得一起谈。况且他已经大三了，再不谈就没机会了。所以那段时间赵奇的心思全部放在了物色妹子身上，至于冯春说了啥他基本没注意，反正不是妹子。在一台没有心只有滤芯的妹子过滤器面前，谈什么乐队？谈什么学习？凡是被过滤掉的，都是垃圾。

但赵奇的过滤工作进行地并不顺利。很多时候赵奇看准了妹子，对冯春说哥们马上就要恋爱了晚上请你吃饭，说完春风得意斗志昂扬地奔赴战场，然后晚上打电话过来说哥们我在电线杆这，来喝口吧。冯春说是老电线杆吗，赵奇说换了，换了个两根在一块的。冯春心想哪有两根电线杆在一块的，到了一看，旁边立着个消防栓呢。赵奇坐在电线杆和消防栓中间，满脸兄弟在手天下我有的悲怆。看到冯春，赵奇说兄弟你来了啊，咱四个凑一桌。冯春只好把他从地上拖起来，说回去再凑吧，这太冷了。然后他就带着赵奇走了，留下赵奇的两个兄弟消防栓和电线杆独自在风中凌乱。

赵奇撩妹失败是有原因的。举个例子，如果目标身材高挑，赵奇就会搭讪说，你好，能认识一下吗？这是正常的理工男开场白。妹子通常也不会拒绝。赵奇就会接着说，一定有很多人追你吧？妹子通常也不会否认。赵奇又说，但是他们腿太短，追不到你。这里是使用汉字的博大精深来彰显自己的幽默。妹子通常也不会反感。事情到这里本该结束了，但赵奇不愿意，他会“刷”地一下把自己的腿亮出来，说我就不一样了，我腿长，你觉得我有机会吗？

于是赵奇成功收获了妹子的拒绝、否认和反感。

冯春说就你这么个撩法，你还是跟电线杆好吧。赵奇不服，说那你怎么谈上的？冯春说我这是灵魂伴侣，自然而然就有的。赵奇说怎么个自然法？冯春说就是我们俩相互之间都喜欢。赵奇说这不还是得先认识吗？冯春说是啊，所以你得先认识。赵奇说认识后怎么变熟呢？冯春说我也不知道，要不你去问阿木吧，他的事还是你促成的呢。

赵奇就去问阿木，说你和妍妍认识后，怎么就慢慢熟起来的呢？阿木说一开始是我找她吃饭，但后来都是她主动找我了。赵奇说卧槽，还有这等好事？阿木说是啊，她第一次主动找我的时候，可把我高兴死了。赵奇说懂了，谢谢兄弟。

然后赵奇就开始疯狂请女生吃饭，每次请完一次后就不再主动联系。冯春猜测他大概是想学阿木，让女生主动联系他。但能请的都请了一圈，还是没有半点消息，反而这事在系里传开，大家都知道有个广撒网的吉他手，要随时保持戒备。等到下次赵奇再从妹子身边走过的时候，妹子们都会自动保持一定的间距，整得赵奇跟个人形马蜂窝似的。

“春儿，我委屈。”赵奇哭诉。

“别别别。”冯春从座位上弹起来，说你不要搞基。

“你忘了我们一起唱new boy的美好时光了吗？”赵奇说。

“忘了。”冯春断然否认。

“你这个无情的……”赵奇收起哭丧的表情，“算了不玩了，咱聊聊写歌的事情吧。”

“……原来你没事啊。”

“不就是没有妹子吗？不谈了。”赵奇撇撇嘴，“谈恋爱不如弹吉他。”

#### （七）

于是乐队三人拣了一个没课的下午，凑在一起开始讨论写歌。赵奇说你俩懂乐理吗？冯春说我在学习，阿木说了解一点。赵奇说咱们第一次写歌，不如就用点简单的和弦吧，比如1645之类的。阿木说这样会不会太简单了一点？赵奇说咱八字还没一撇呢，简单怎么了，又不去音乐学院考试。冯春说我同意，写歌最重要的还是情感到位。

赵奇说那咱先想歌词吧，我已经有方向了，我想写一首白莲花。阿木问为啥。赵奇说许巍不是蓝莲花吗，写他对自由的向往。我就写白莲花致敬一下，顺便也写写我对妹子的向往。阿木说为啥是白色的呢？赵奇说我不是没有追到吗，白色既可以代表妹子的纯洁无暇，又可以烘托我悲伤和惨淡的心情，你们觉得怎么样？冯春说不错是不错，只是这歌一出你就别想追到妹子了。赵奇说哦？原因何在？冯春就解释，说白莲花这个词，也被有些人怎么怎么用，并不是一个很合适的词。

赵奇恍然大悟，说那我用青莲花不就得了。你们看，青既可以代表妹子的遗世独立，又可以烘托我虽然难过却又不丧失希望的一线生机。阿木说，哥我没懂，青为啥能代表遗世独立啊？赵奇说假设我们站在山顶往下看，是不是会有一种青葱大地云雾飘渺的感觉？这不就是遗世独立吗？阿木说为啥地上都种葱啊？赵奇说咱没得聊了。

冯春说青莲这个名字好，有种佛光普照的禅意。赵奇说对啊，佛祖不也是光棍吗，这简直就是光棍之歌啊！冯春一愣，这么一解释，貌似南无阿弥念经确实挺光棍的。赵奇兴奋了，他说我这就开始写，这歌能成。

后来因为冯春和阿木暂时都没什么好点子，就约定赵奇先写词，他俩各自想想曲子的事。那几天天气很冷，报纸上每天都报道哪里又下雪了，这是多少年来的第多少场雪之类。冯春每天裹着厚厚的棉袄翻报纸，翻着翻着就感觉要下雪，就赶紧鼓起脖子朝天上看，但是天上除了阳光和灰尘之外什么都没有。

冯春和肖璇每隔几天会去学校里面的火锅店吃火锅。店面不大，开在家属宿舍旁的一栋三层小楼里。那栋小楼是学校特设给小型商铺的，这样学生就能在生活消费方面多出一些选择，也能让校内一些大承包商多一点危机意识，为学生们做更好的服务。火锅店的老板娘是东北人，随着丈夫和儿子一起搬来了学校。她的丈夫本来是学校聘请的老师，却因为一场疾病突然去世。为了儿子的教育，老板娘咬牙留了下来，并在学校帮助下开了这家火锅店。

这家店最让冯春喜欢的一点是，老板娘会在每张桌子上插一朵花。大部分都是从校园里随处可见的地方采摘的，并不名贵甚至并不好看，但会让人觉得很温馨。有天去店里的时候，桌子上插着一朵梅花，肖璇说她特别喜欢梅花，因为梅花只在冬季开，而那个时候百花都已经凋零了。冯春说，你是喜欢这种独自绽放的美丽吗？肖璇说不是啊，我喜欢这种美的传承。

美的传承。冯春想，春夏季百花开放、争奇斗艳，秋季大部分花都凋谢了，但菊花、桂花、枫叶等，还是会装点出一个不那么五彩斑斓但满是诗意的世界。只有冬季，寒风肃杀、万物枯萎，让人感觉整个世界都冻得褪了色。这个时候梅花盛开了，他看到了梅花独自绽放，而肖肖想到的却是梅花从百花手中传承了美的灵魂。多么棒的想法呀！

冯春想起报纸上看到的那些下雪的城市，他对肖璇说，肖肖，我们一起去杭州玩吧。

肖璇愣了一下，然后夹起个牛肉丸子，说好呀。

冯春伸头就要去咬肖璇筷子里的丸子。

哎呀烫！肖璇说。但是冯春已经把牛肉丸咬进了嘴里并且被烫哭了。

让你馋，烫死你。肖璇赶紧递过来饮料。

我不喝。冯春说。

肖璇白了冯春一眼说，不喝就不喝，烫死你。

冯春就歪头吐舌头外加翻白眼，说啊，我烫死了。

肖璇笑嘻嘻道，那我就把你扔进锅里。

冯春给肖璇恭恭敬敬夹了个丸子，说烫熟了，请用。

肖璇朝丸子瞅了好一会儿，然后说，真丑。

#### （八）

冯春和肖璇住在了灵隐山下的一处民宿里。

肖璇不知从哪看来的，说灵隐寺求姻缘签很灵验，硬要拉着冯春去寺里求上一签。冯春说哪里有灵验的签，都是骗人的。肖璇说你说骗人就骗人？反正我觉得灵。冯春就打开手机，说这么着吧，我给你念一段，慧理，西印度人，于咸和初年初至杭州，见其地山岩秀丽，遂建灵鹫、灵隐二刹……

肖璇打断了他的话，说我呸。冯春赶紧讪笑道，我这不是给你普及下灵隐寺的由来嘛，饮水思源，咱求签也得弄明白，这个签它为什么，就这么灵！你说是不是，肖肖？

肖璇说反正你这个签抽定了，别想跑。冯春说是是是，小的听安排。

于是他们就背着行李包，像两个信徒一样从山脚踏上了求签之旅。当然签是没求到，因为肖璇拉着冯春在整个景区转了好几转，都没有找到有疑似和尚算命据点的地方。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冬天太冷，大家都戴了厚厚的帽子，无法轻易从人群中分辨一个光头出来。

完蛋，签都被你吓跑了。冯春调侃道。

都怪你！肖璇气道。

怎么就怪我了……冯春心想还是认怂好，说都怪我都怪我。要不我给你说个故事吧。

什么呀。肖璇问。

就是咱们对面这个飞来峰的故事。冯春说。

你说吧。肖璇说。

“说是飞来峰所在的地方原来是个村子，当时灵隐寺有个和尚，某一天算到了会有座山峰飞过来，就赶紧通知村子里的人让他们跑。但是由于这个和尚平时就油嘴滑舌的，没人信他，当时村子里有户人家办婚礼，大家都没理和尚。眼看着山峰就要飞过来，和尚急了，抢过去抱着新娘就跑，这样大家都跟着追过去，山峰飞过来就没压死人。”

“没啦？”等了一会儿，见冯春还不说话，肖璇就问。

“没了。”冯春说，“这就是飞来峰名字的由来。”

肖璇扑哧一声笑了，说你好无聊。冯春撇嘴，说我无聊嘛，为了抢你我把山都搬过来了，可真是费了一番心思。肖璇说那个和尚油嘴滑舌的，没人信他。冯春说，但和尚是个好人。肖璇说对，你是个好人。

冯春说，让我这个好人给你算一卦吧，毕竟也算半个和尚了。

肖璇说那你算。

冯春就妈咪妈咪哄地念了一会经，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递给肖璇，说算好了姑娘。肖璇接过纸条一看脸就红了，说你以前蛮呆的，怎么现在变成这样。冯春说都是肖肖教的好。肖璇说我可没教你。冯春说那我变回去。肖璇说，这样也行吧。

冯春其实偷偷准备的是两张纸条，一张上面写着“我好喜欢你”，一张写着“一直在一起”，两个纸条的意思是连贯的，之所以分成两个，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和肖肖得一人一个。因为假如只有肖肖一个人有签，谁好喜欢她、谁一直在一起，这些就成了问题。现在不管肖肖抽到什么，他都会和肖肖一直在一起了。看来求签的确是个有用的活动，它会让人充满对未来的希冀。

后来登上雷峰塔的时候，冯春说他又有个故事，问肖璇要不要听。肖璇露出警惕的神情，说你又要玩什么把戏？冯春说我没有！就是单纯地想讲个故事。肖璇说我知道你想讲什么故事，白蛇传嘛，谁都知道。冯春说你知道白素贞被法海镇在雷峰塔下，你知道她和许仙之间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了吗？肖璇说咦，后面还有吗，我怎么不记得了？冯春说你过来，我跟你说。肖璇就把耳朵凑近，却听到冯春在她耳边哈着气叫了一声“娘子”。

好啊你，讨打！肖璇追着冯春就打。

等夕阳照到雷峰塔上的时候，肖璇已经玩累了，正靠在墙上，夕霞在她身上镶了一道边。冯春拉着她的手朝北边指，说我们去断桥看看吧，那是许仙和白素贞初遇的地方。肖璇说，太远了，不去。冯春说我背你去。肖璇说那行，你背我。冯春想了一会说算了吧，我们得初遇，不能我背你，没那味了。肖璇说我就知道，得了吧，一起休息吧。

冯春就和肖璇一起靠在墙上。夕阳一点一点向地平线移动，游客如水一般在他俩面前汇聚、流动，时而又分散开来。冯春觉得这真是美极了。

离开杭州之前，冯春带肖璇去了灵峰山下看梅花。这才是他脑子一拍来杭州的目的——肖璇喜欢梅花，他喜欢肖璇，所以肖璇多看看梅花，他就可以多看看肖璇了——听说二月正是来看梅花的好季节。天气微微有些冷，他就拉着肖璇的手，一步一步地走在梅花林中。路上有个小哥哼2002年的第一场雪，肖璇笑，说都2003年了还第一场雪呢。冯春说一定是因为那场雪里他认识了某个让他至今都难忘的人。肖璇说停！今天的梅花真漂亮。冯春说那是。肖璇说看来那个丸子你没白吃。冯春说那是。肖璇说你还挺挨烫的。冯春说那是。肖璇说你怎么老是那是啊？冯春说那是，一条神奇的天路哎哎哎……

#### （九）

从杭州回来后，冯春继续每天上课、排练还有写歌的日子。有天赵奇拿给他一盒磁带，神秘兮兮地说这是demo，让他先听听，把把关。冯春说你可以啊，磁带都录上了。赵奇说可花了我大价钱。两个人就找到音像店老板借了个卡带机开始听，磁带放进去了好一会儿都没声音，冯春说你是不是没录进去？赵奇说再等会儿，第一次录没经验。

然后两个人就开始等啊等，过程中音像店老板还坐过来和他们聊天。老板说你们要听啥呢？最近谁又出新歌了？赵奇说许巍知道不？老板说知道，唱蓝莲花那个对吧？赵奇说对对对，我们现在要听的歌就和蓝莲花差不多，是一个和许巍差不多的歌手写的，说出来您肯定不知道。老板说，我在这从磁带卖到CD，还能有我不知道的歌手，谁？你给说说。赵奇说名叫赵奇，在南边贼火，老板你知道不？老板一蹙眉，说这个赵奇貌似有点熟悉，广东那块的？赵奇说对，广东福建那块都唱他的歌。老板说那我知道这人，就是离北京太远，没进他的歌。

这个时候前奏响了，是一串敲木鱼和梵钟的声音，还夹杂着若有若无的念经声。音像店老板一听精神劲儿就起来了，说这个赵奇好。冯春刚想说赵奇你不会出家了吧，就听到一道庄严的声音传来：“花开世界，清静人间，物我极乐波罗蜜……”

“这是你？”冯春难以置信。

“怎么样？混响加得还可以吧？”赵奇得意洋洋。

“小伙子，磁带哪里搞的？”音像店老板倒是喜欢得不得了，“要不帮我也弄几张？叔给你回扣，怎么样？”

“在广东那块很有名的，”赵奇搪塞，“叔您要是有时间去一趟，肯定收获不凡。”

赵奇还想说话，被冯春一把拉了出来；“你别真把老板忽悠去广东了。”

“你放心，他哪有这功夫。”赵奇说，“倒是我这歌，现在就一个进行，不够丰富……”

“我觉得挺好，”冯春说，“你真打算把它写完？”

“为什么不？”赵奇说，“我还打算把它送给咱乐队呢。”

“那得你自己唱，”冯春说，“你这是去哪了？”

“你不是去了杭州吗，阿木去了大连，我心想我这不去一个地方也不对味，”赵奇说，“我就去了五台山。”

“为什么选五台山？”冯春没明白。

“我不是写青莲这歌吗？就想着去佛教圣地找找灵感，不过五台山确实挺有意思的，”赵奇打开了话匣子，“我跟你说……”

冯春用了好久才接受了他们乐队第一首歌是佛教音乐这一事实。赵奇说怎么了？看不起佛教音乐？冯春说不是不是，你看咱们乐队名，枯木，可不就是菩提嘛。

冯春这么一说，赵奇对佛教音乐更热爱了。

但他们终究没有把《青莲》这首歌完整地录出来。大三的下学期，整个年级的气氛仿佛有些变了，繁重的课业之余，大家谈得最多的是毕业后的出路，想找什么样的工作，想去哪个城市安家。从教学楼回到大三年级宿舍的小路上，那些从前谈情说爱、花前月下的位置空了下来，只有不知疲倦的虫子在路灯下胡乱地飞舞。好像就前后只相隔那么几个月，校园里只读诗书的学生就都长大、要成为社会仔了。

冯春有时很好奇，那些空了的位置，情侣们到底是长大还是分手了。因为他和肖璇还是和往常一样，牵牵手散散步，吃吃火锅唱唱歌，仿佛大家都在经历的阶段就他俩不在似的。有一天冯春没忍住问肖璇想去哪，肖璇说她想回家工作。冯春哦了一声。

肖璇的家在广州。

冯春从来没有考虑过毕业之后的事情。对他来说，好像没有什么事情是很重要的。从小学开始，父亲就没对他要求过什么，备战高考的时候，他的状态也完全说不上用功。进入了大学，没有了对分数的要求，他更是没有在功课上花上太多的功夫。他所学的工业工程，只是填报志愿时一个随机的选项罢了。冯春最喜欢干的事，其实还是一个人抱着吉他，坐在某个地方，可以是操场上，可以是宿舍楼下，也可以是舞台上。虽然体验不同，但带给他的东西都是一样的。

冯春觉得自己完完全全地遗传了父亲。除了弹吉他唱歌这件事，他觉得其他事情似乎都没有那么地重要。所以在别人忙着毕业找工作的时候，他还在乐队里写歌，还抱着吉他在操场上唱男孩、唱时光、唱些遥不可及的感叹。有天他回寝室，看到室友丁克抱着本英语单词在背，打趣说这回要追英语老师了？丁克回答说在准备考研，想读物流方面的研究生。冯春就愣住了，他突然觉得，大家都跟着时间走了那么久了。

所以肖璇问他想去哪的时候，他支吾着说不上话来。对于他来说，去哪好像并没有什么差别，那为什么不和肖璇一起去广州呢？

他不知道。

#### （十）

毕业季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突然地来了。

进入大四上学期后，大家都陷于升学、出国、找工作的忙碌奔波之中。曾经从五湖四海汇聚而来的陌生人，从初见到熟识、到几载同窗，最终还是要在毕业之际相互分别、各赴前程。冯春想起父亲给自己讲华山论剑的时候说，乘兴而来、尽欢而散。武侠小说里的角色对待分别的态度就是“他日相会，定当把酒言欢”，因为他们不用考虑究竟会不会有“他日再相会”的机会，也不用考虑再相会究竟是何时、何地。可是现实生活中，这些事情每多考虑一分，就会觉得离别更重一分。

当然上学期的时候，除了抱着吉他偶尔会感伤风月的冯春之外，估计很少有人会想到这么久以后的日子。其实对于很多人来说，离别都是自然而然地到来的——一群人聊聊理想聊聊人生，聊聊最近看了哪场球又出了哪部动画，时间很快就会过去了

但冯春不一样。从大三下学期捕捉到一丝即将毕业的气氛，那个时候起，他的脑袋里就总会冒出来一些离别的画面。有杨柳岸，有青草地，也有铺满了白色的小房间。他会想大家在一起的时光，会想分别之后大家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但其实他什么也想不出来，他的脑子好像就顿在了某些时刻，一转也转不动了。

冯春真的很讨厌、也很畏惧离别。

赵奇最近一直在忙着挂科的事情。和冯春不一样，赵奇其实算得上是一个笨小伙，他们一起不听课、一起考前抱佛脚，在考试前一天的深夜里一起吃串，言语欢笑间满是兄弟恨晚之情。第二天他相见恨晚的兄弟就抱着佛脚扑棱扑棱飞走了。赵奇看着兄弟的背影流下了智商不够的泪水。

后来赵奇就拉住冯春恨恨地问，说你怎么全都过了，你是不是多学习了？冯春赶紧否认，说怎么可能，咱可是一起熬过了教三的通宵。赵奇说我知道，你一定提前学习了。冯春只好掏出一本教材，说你随便翻一张，我三分钟背给你听。赵奇将信将疑。三分钟后，他惊了。

妈的，冯春，你脑袋这么好，你不应该玩乐队。赵奇说。

不是你说组乐队的吗？冯春说，我喜欢唱歌。

我以为你和我一样是个傻子。赵奇说，你看看你当时，抱这个吉他坐路边上，搞流浪呢？

冯春说，唱歌开心，上课没意思。

上课可不就没意思吗。赵奇表示赞同，但随即他又正色道，你没有好好学习太可惜了。

冯春说，我还羡慕你的指弹技术呢。

后来冯春才明白为什么赵奇那段时间里婆婆妈妈的。他的家人要送他出国，但是他挂了好几科，绩点甚至达不到最低要求。如果出不了国，赵奇可能就要回家里的厂子学习运营了。赵奇父亲说，一个普通学校的工业工程的本科，与其去其他地方不如回自己家工作。但如果读了研究生，就是更高层次的人才了，那时他想去哪、想做学术，家里都不会干涉。

赵奇就这么陷入了抉择之中。一方面，他不想回家里工作，因为日夜和父母还有一大串亲戚相处会让他觉得自己年纪轻轻就丧失了自由；一方面，他又知道自己现在的课程情况，别说出国了，就连毕业也得费些功夫。冯春在一旁也支不上招，只能说要不咱弹弹吉他放松一下吧，说不定解决办法就给弹出来了。

赵奇说我信你个鬼。但还是把吉他拿过来，还是弹卡农，他最爱这首曲子。冯春就听着赵奇忧伤地弹了几个泛音，然后卡就磕磕绊绊地要去找农。冯春说哥，你状态不对啊。赵奇说我烦啊，我这也出不了国，回家就得听七大姨八大姑唠叨，嗯？好像是七大姑八大姨吧？小春，你说到底是七大姨八大姑还是七大姑八大姨？

冯春说，葫芦娃，爷爷先走了。

赵奇依旧陷入在抉择之中。这说明冯春这个朋友似乎并没有什么用。于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赵奇再次找到他的两个好兄弟，电线杆和消防栓，狠狠地喝了一回。等到冯春把他拖到宿舍的时候，天已经微微亮了。

“啊！漆黑的夜，给了我漆黑的眼睛！”赵奇醉酒长歌。

“别找了，光明就在这呢，”冯春把牛奶放桌子上，“听说牛奶解酒？”

“解酒！”赵奇喊，“消愁！愁更愁！”

这么一喊，他宿舍的兄弟全醒了。

请完大家吃饭赔罪后，赵奇很郑重地对冯春说，他乐队的事暂时搁后了，他想先把挂的科补上，然后努力准备明年春季的申请。冯春说加油，支持你。后来他俩走小路回宿舍，冯春的宿舍在西边，赵奇的在东边，在分岔路口赵奇说，谢谢兄弟，和你组乐队这两年我很开心。冯春说我也是。赵奇拍了拍冯春的肩膀，就低头朝东边走了。

在赵奇之后，阿木也来找冯春，他说自己秋招签了上海一家外企的工作，乐队方面可能要画个句号了。冯春说恭喜啊，外企工作很难找的。阿木笑笑说运气好。冯春说咱去吃个散伙饭吧，拉上赵奇一起。阿木连忙摆手，支吾着说他得尽快去上海实习了。冯春注意到他摆的是左手，最常用的右手却一直插在兜里。

“哪天走？”冯春说，“散伙饭也没时间吗？”

“就明天。”阿木说，“我得赶紧收拾东西了。”

“那妍妍呢？”冯春问。

“她和我一起，”阿木说，“到了上海后再找工作。”

“祝福你们！”冯春说。他觉得阿木的眼神有些躲闪，但几年的朋友，他了解阿木这个人。虽然很帅很受欢迎，但骨子里就像个未成年的小鹿一样，稍有动静就会受到惊吓。一定是遇到某些事了，不必在意，过几天就会好。

冯春拍拍阿木的肩膀，“等到毕业典礼你回来，再聚！”

“一定的，春哥。”阿木说。

送走阿木之后，冯春一直在想阿木和妍妍一起去上海的事情。在他吞吞吐吐地向肖璇表达出可以去广州的意愿后，肖璇就会经常拉着他去一些广州企业的招聘会。肖璇的履历十分精彩，做过学生会、做过兼职、做过实习，并且口才好到可以在压力面试中说服一半面试官。相比之下，冯春就表现地有些木讷，问什么答什么，经常还答非所问或者答不上来。十几场面试下来，冯春觉得自己像做了个梦。

“我不去了。”肖璇再次找到冯春的时候，他这么说。

那个时候肖璇已经有好几个比较满意的机会了，但是冯春依然颗粒无收。所以肖璇一直给冯春打气，给他讲面试经验，讲面试官最喜欢什么样的求职者。但是冯春全都听不进去。面试官板着脸孔或者面带微笑，对他来说没有任何区别，都是死气沉沉的、找不到任何旋律的所在。很多时候他站在等候区默念，为了肖肖冲啊！等到进了会议室，看到一张长桌上坐着几个面试官，大家不约而同地盯着他的时候，却又一遍遍泄了气。

有的时候他真的觉得那张长桌就是一道大坝，面试官就是大坝上为了搞精神文明而立上的几座雕像，可能是大禹或者李冰之类的。总之他做好了为肖肖献身的准备，从长长的河道直冲而下，妄图灌溉出美丽新家园，结果一头冲大坝上，头破血流、丢盔弃甲。

所以冯春坚持不去面试。后来肖璇急得都快要哭出来了，直接叫出他的名字：“冯春！你到底想不想和我在一起？”

关于这个问题，在以后的无数个时间里冯春无数遍地问过他自己，得到无数个答案，每个答案里都有无数个声音在他脑海里说他“想”，说他冯春，想和肖璇在一起。可就在那一刻，冯春知道如果他回答想，就得去面试，去一头撞墙上，然后头破血流、面目全非。

他做了在以后无数个时间里，会让他无数次后悔，但却永远无法挽回的一件事，他对肖璇说了“不想”。

肖璇没有说话。她开始掉眼泪，但没有哭出声。冯春没敢看她，低头在腿上画着不知道什么东西。直到后来肖璇起身离开，他都没有抬头，就那么不知道画什么地在腿上画了一个下午。

#### （十一）

大四的一年，看似很漫长，实际却很短暂。先在各类面试或者申请材料中忙得晕头转向，到被毕业论文烦得焦头烂额，再到一切都尘埃落定后聚会唱歌、外出游玩，当初刚进校园青涩的年轻人们一个个成长起来，然后拿着不同方向的车票一个个地离开。

冯春毕业了。毕业典礼上枯木作为嘉宾表演了一首《在希望的田野上》。这是一首发行于世纪之交的歌，是他们刚来到大学每天都会从校广播里听到的歌。这也是一首似乎能调动起那么一些气氛的歌。不善于调动气氛的冯春就这么一遍一遍唱着副歌，唱到最后所有人都站起来，跟着他、跟着副歌的节奏一起挥手。

“都会好的，总会有的，那些风雨，还有阴霾；关于未来，就请你坦然，不要离开，不要离开……”

大学生涯就这么在歌声中结束了。

妍妍最终找到了满意的工作，和阿木一起去了上海；赵奇补上了所有挂过的科目，但在最后决定放弃出国，回到家里的工厂。乐队的散伙饭上，赵奇说家里工厂的周转遇到了困难，他想了很久，决定回去帮家里的忙。家里养他这么大，他却帮不上家里一点忙的话，算什么儿子呢？

赵奇一杯一杯给自己灌酒，他不提自由了。失去自由似乎也没什么。

阿木则在一边给赵奇倒酒。每次赵奇要再喝，他就会说少喝点哥，但只要赵奇坚持，他最后还是乖乖地给赵奇倒上。不知是错觉还是什么的，冯春总觉得阿木做什么都改用左手了。

冯春自己其实也喝了很多。他想的最多的还是肖璇。

她现在一定回了广州，去了一家最让她满意的公司了吧？肖璇一直都这样，轻轻松松就能应付那么多事情，应付那么多他不敢面对、退缩了的事情。

冯春好想回到那天下午，肖璇对她说：“冯春！你到底想不想和我在一起？”他回答：“想！我想一直和你在一起！”然后勇敢地站起来，牵起肖璇的手。在灵峰山上他写给肖璇两张纸条，一张写“我好喜欢你”，一张写“一直在一起”，肖璇抽到的是前一张。后一张他没有捉稳，被风就那么地吹走了。

毕业后冯春在京郊找到个小酒吧，唱一晚八十。拒绝肖璇后，他没有再投过一份简历，自然也就没有找到工作。毕业典礼后，同学们陆续拉着行李箱离开学校去往公司了，只有他一个人站在校园里不知所措。妈妈给他电话，问他分到哪里了，他只好说在北京一家电力公司。其实他所学的专业和电力根本不搭关系，但妈妈也不懂，只知道儿子找到工作了，就要在北京安家，声音里满是欣慰。

冯春很不习惯毕业后的新生活。之前在枯木的时候，由于是学生乐队，北京市内一些学生组织的大大小小的活动，他们都能争取机会出场。毕竟对于这类活动而言，最重要的永远是“来了几个学校”，来的学校越多，活动就办得越热闹。每次出场都会有赞助商给的津贴，少则几百，多则上千——那只是唱一首歌的价格。

现在在这个京郊的小酒吧里，冯春需要唱上整整一晚，才能挣到八十块。毕业之后，他才体会到挣钱的艰辛。那些有名的酒吧需要有名的歌手，所以无名的歌手只能去到无名的酒吧，无关乎唱歌的水准，通通一视同仁。去往酒吧的客户，往往也并非为了听歌而去的，很多时候气氛到了就完全够了。

但这倒不是冯春不习惯的原因。小酒吧里很多是外地来京务工的年轻人，喜欢听一些伤感情歌，经常也会要求冯春唱上一首。但冯春基本没有听过那些歌，什么“离开你之后我有多难过”，什么“终于你变成别人的老婆”，这些歌让冯春很不舒服。

酒吧老板是个剃着光头的胖子，姓张，那些年轻人喊他张胖子，冯春叫他张哥。张哥不止一次劝冯春，让他也学学这些歌，说要考虑市场需求，自己当时招了他，就是觉得学生，刚毕业，可塑性强，唱歌招同龄人喜欢。现在同龄人喜欢这些歌，他反而不唱了，这算什么事？

冯春只好说他唱，他唱。但他实在唱不了，最后就跟张哥辞职了。张哥恨铁不成钢地看着他，说你知道吗？多少小伙子想要这个机会，我给了你，你却不珍惜。你知道来我们酒吧这些年轻人里，有多少未来的张艺谋、陈凯歌吗？让这些年轻人听到你的才华，以后他们发达了，你不也火了？

冯春只好说歌太难太学不会。他是实在唱不了自己不喜欢的歌。如果一首不喜欢的歌都可以唱，毕业前他为什么不去找个工作呢？他不喜欢面试官，所以不去面试，正如他不喜欢这些歌，所以不唱。他做选择的时候，好像通常是不考虑后果的。

张哥给冯春结了一个月的工资，尽管他只唱了二十天。临走的时候张哥叫住他，说小冯，你那首《两天》唱得挺不错的。冯春说谢谢张哥。张哥叹了口气说你去吧，有事来找哥。

冯春带着两千四百块钱回到了租住的小房间里。京郊的城中村租价并不高，一个月六百，两千四百可以支撑他在这里住上两个多月。从酒吧回来后，冯春每天下午会在阳台上唱歌。城中村都是两层小楼，他不敢早上唱，怕吵着其他人。

也没有工作可以找，附近只有一家酒吧，因为在这样的区域，一家酒吧就够了。冯春也不想再去找了，他怕下一家还是这样，让他唱一些奇奇怪怪的歌。

他继续写歌。毕业前他其实已经写过好几首了，其中有一首写他、赵奇和阿木的相识，也就是枯木乐队的成立的歌，他想在毕业典礼上唱，但被负责节目筛选的同学拒绝了。那是一个大二的学妹，和当初的肖璇非常像，一样地强势和巧舌如簧，冯春没能说得动她。赵奇鼓动冯春延续从前经验，当场开唱，用歌声征服她。但冯春终究没有开口。

毕业典礼后，枯木也算是正式解散了。冯春把写乐队的那首歌的歌词和谱子夹在一本旧书里，然后把旧书卖给了校内小书店的老板。但他经常还会哼那首歌，哼得久了，歌词忘得七七八八，最后调子也变了。冯春把最后一句歌词写在吉他侧面，歌词是“树儿他不愿枯萎，所以枯木逢春”。

有一天冯春窝在阳台上唱崔健的《一无所有》，突然听到有个爽朗的声音说：“唱得好！”然后就是鼓掌声。冯春站起来朝楼下看去，是一个头发灰白的老头。老头看到他，明显吃了一惊：“怎么是个这么年轻的小伙子？”

老头姓童，后来熟了后，冯春叫他老童。老童退休好几年了，刚好那几天来村里拜访老友，听到有人在唱《一无所有》，还以为唱歌的是个失意的中年人。北京城里失意者很多，他待北京大半辈子了，见过无数人的梦想在这里破碎。但等冯春探出头来，却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这勾起了老童的好奇心，这么大点个人，怎么就唱起了《一无所有》？老童就和冯春聊了起来。

说来也巧，老童年轻时在军队文工团里工作，是个拉小提琴的乐手。后来在一次演出中认识了妻子，为了能有一个稳定的工作，就从文工团里退了出来，到社区里工作。老童和妻子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每个周末他都会带着妻子一起去公园，给妻子拉小提琴。老童说起妻子时满脸的笑容，他说他妻子当年见到他的第一句话是“你拉小提琴的样子挺衣冠楚楚的”，这可把他给逗乐了。

“所以说，有的时候这些词贬义褒义还真的不好说。”老童哈哈笑道。

老童退休后，本以为可以和妻子安享晚年，妻子却因为一次意外过世了。老童和妻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去了国外，小儿子现在在福建。小儿子因为工作关系经常调动，所以把女儿托给老童，这样在北京上学，照看也方便。后来冯春见到老童的孙女，是个大概十岁的小女孩，古灵精怪，还用他的吉他弹了一首《小星星》，说是跟爷爷学的。

老童说冯春太过少年老成，没事干瞎唱什么一无所有。而且年轻了没有太大的决心不要一头扑在唱歌上，这条路难走地很，应该先找个工作。冯春说他不喜欢面试。

老童说那你喜欢姑娘吗？你喜欢人姑娘，姑娘也得考验考验你，总不能立马就和你在一起吧？我当初追我老婆，每晚都在她家楼下拉曲子，我离开北京前，听说她喜欢吃广式糕点，还特地做了给他送去呢，得亏跟团去广东的时候找队里师傅学了点手艺。我说到哪儿了？不喜欢面试，你不喜欢面试，但你得让面试官喜欢你呀。是不是进去就板着个脸？还是问问题答不上来？答不上来也没事，面试官也是人，你跟人好好……

老童咕噜噜说了一大堆，最后说得，正好说到姑娘了，我给你唱首歌，也是崔健的，花房姑娘。他拿过冯春的吉他，也没有调弦，行云流水般就唱了起来。老童的声音就像他看起来那样，上了点年纪，但是充满活力。一曲唱完，冯春不禁鼓起掌来，说你唱得真棒。

老童说谢谢啊，我跟你说，唱歌其实也是精神状态的一个表达，你以为嗓子够好就能唱得好吗？不对，人要有那个状态在，他发出来的声音才是带有情感的。你让一个刚结婚的人去唱失恋的歌，他怎么可能唱得好嘛？当然，也有可能对方是个小富婆，他为了金钱而抛弃了自己的真爱……

冯春经常就这样听老童唠叨，每次都听得很开心。老童退休了没事儿做，也经常过来找他，有一次老童唱得高兴了，说咱们组个乐队吧，多有意思。

冯春当然没有意见，他喜欢老童带给他的东西，用老童的话，就是一个人的精神状态。老童问朋友要了一间空置的房子，就在冯春原来租住地方的后面。冯春干脆从租处搬了出来，就住在排练室里，每天琢磨着他那些写到一半的歌。老童要做鼓手，弄来了一套鼓，冯春说老童你真是个全才。老童哈哈一笑，说我活了这么多年，会几件乐器还真不算个才。要不你也试试这鼓？

冯春就跟着试了。老童的出现为他的生活燃起了一道光。

#### （十二）

冯春和老童一起排练，也去酒吧里演了他写的那几首新歌，但反响平平。尽管如此，排练的时光让他觉得无比快乐，仿佛又回到枯木乐队在一起的日子。老童虽然年纪大，但是言行举止都像个年轻人。有的时候看着老童，冯春仿佛又想起父亲读给自己的那些武侠小说，原来那不仅仅是父亲喜欢的世界，原来生活中真的有像武侠角色那样快意潇洒的人。

但老童很快就没能和他一起，因为小儿子从福建调回北京，孙女转学，老童也得跟着过去。临走前老童跟冯春说，既然选择走这条路了，就好好写歌好好练，以后不会后悔就行。他把排练室留给冯春，说他朋友这房子本来空着也是空着，也没指望靠出租挣那点钱。但冯春坚持不用，他不能白白接受这么大的帮助，更重要的是，老童走了，他一个人也用不上排练室了。

冯春继续在酒吧里唱歌。那段时间市里对酒吧的需求开始兴起，大大小小的酒吧杂七杂八地出现在街头巷口，很多酒吧因为面积小，吧台甚至只够坐两个人。冯春到新开的一间酒吧里驻场，老板是一个退伍的老北京，很有情怀，留下了冯春，并向他承诺可以唱自己想唱的歌。

那个时候冯春已经毕业两年了。两年间他只回过两次家，每次面对妈妈的询问都说在公司里待遇很好，同事人也都很不错。其实冯春真的很想和妈妈说真话，说他在北京的酒吧里唱歌，和他爸爸一样，白读了大学，并且或许在外人眼里他们“不求上进”，但是他觉得很快乐。

这些话他最终还是憋在了心里，不是怕妈妈理解不了，而是怕惹妈妈担心。在很多人看来，做歌手出不了名，就会吃饱了上顿没下顿，永远不如找个稳定的工作更安心、更有前途——事实也的确如此。那又何必把自己的现状告诉妈妈，让她担心呢？只要让她知道，儿子在北京很稳定，舒舒服服地工作，不是挺好吗？

在酒吧里唱歌，可以遇到各种各样的人。经常会有年轻的学生一喝就喝上一夜，也会有秃了头的中年人，拎着公文包满目愁容。很多时候冯春在台上唱歌，台下会有那么一两个人静静地听他唱完，然后鼓掌。那通常是冯春觉得最快乐的时刻。

有一次他唱完一首歌，台下突然有个声音惊讶道：“师兄？”

冯春朝声音来源看过去，是一个面容清瘦的男人，跟他差不多大的年纪。

等到下台了，那个男人过来找冯春，说他是同系的师弟，他们在一次演出中见过。

“还记得有次肖学姐不让你们上台吗，你现场唱了一首《蓝莲花》，我就是后面给你伴奏的那个，我叫杨宇，师兄你叫我名就行。”

“啊是你，”冯春当然记得，在他唱“心中那自由的世界”的时候，有个背着吉他的兄弟给他伴奏，气氛一下子就起来了，“那可得好好感谢你。”

“哈哈不用，我也是被师兄的歌声感染了，”杨宇说，“师兄你每天下班还来这唱歌吗？”

“我没找工作，就一直唱歌。”

“师兄有魄力！我也想一直唱歌，但还是找了个工作，怕生活没着落。”

“你师兄我是没找到工作，可不是有魄力。”冯春笑道，“反正工作也找不到，索性就一直唱下去了。你在哪工作？”

“我就在附近的经纪公司，”杨宇说，“也算是转行了。师兄你唱这么好，有考虑炒作一下吗？”

“炒作？”

“就是制造点话题，有可能会让你火起来。”

“哈哈不用了，我不喜欢炒作。”

“对了师兄，乐队里其他两位师兄你有联系吗？”

冯春摇头。在北京辗转这几年，他搬了好几次家，有一次搬家把记着同学电话的本子弄丢了。“你能联系到他们吗？”

杨宇也摇头。“当年阿木师兄也是倒霉，被轧了手，不然他应该会继续做下去。赵奇师兄为什么退出乐队呢？”

“什么轧了手？阿木被轧了手？”冯春问。

“就是有一次面试回来，太晚了，路灯又暗，阿木师兄不小心摔了一跤，刚好有辆电瓶车从他右手上压了过去，当时我正好就在后面不远，就赶紧送他去了医院，”赵奇说，“医生说部分神经受损，修养一段时间就好，只是一些对精准性要求较高的……”

冯春没能听完。他终于知道那段时间阿木为什么一直用左手了，为什么不跟他们说呢？

这个疑问其实不需要回答。冯春太清楚阿木的性格了。

“你有阿木的联系方式吗？”冯春问杨宇。

“没有……”

冯春继续每晚唱歌的生活。自从知道阿木的事后，他经常会看自己的手，想象如果没有这双手、弹不了吉他、唱不了歌，他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他会想象阿木在得知自己以后再也弹不好钢琴，心里是什么样的心情。

冯春想起一句话，“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毕业后头一次，他对自己留在北京的酒吧里唱歌这个决定感到动摇。不是因为他自己，而是因为日益年迈的妈妈。妈妈年纪越来越大，却还是一个人生活，唯一的儿子一年只回去一次，还骗他在北京找了个稳定的工作。

如果他当初真的在北京找了个稳定的工作，会是什么样子？可能会和爸爸一样，也可能为了事业而没有了自己的时间。但不管怎么样，他终究可以将妈妈接过来，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工作不稳定，收入可怜，只够自己一个人在北京生活。就算当时回到家乡工作，也不见得就没有继续弹吉他唱歌的机会了吧？

在酒吧唱歌的第八年，冯春看到了肖璇。那是一次音乐节，主办方联系市里的酒吧想找一些乐手。冯春受到老板的推荐，去音乐节里替补一名因伤缺席的吉他手。那个时候冯春已经可以弹奏极其复杂的曲子，也玩上了好几年的电吉他，不再是当年那个学个指弹半天就败下阵来的菜鸟了。

主办方的投资人因为刚好在北京，也来参加活动，正好让冯春看到了。虽然隔了十年，但冯春一眼就看出来那个投资人就是肖璇。肖璇换了发型，穿着套裙，看起来干练而成熟。她正在和主办方的老板说着什么，冯春就隔着来来往往的筹备人员看她，恍惚间他又回到在雷峰塔上的那个下午。夕阳的霞光仿佛穿越时间而来，来往的陌生人如水一般在他们之间汇聚、流动，时而又分散开来。

那晚的音乐节，冯春随着他替补吉他手的那个乐队上台表演了两首歌，然后领了红包，坐着主办方安排的大巴回到酒吧。已经是深夜十一点了，城市里却依旧亮起五彩斑斓的灯光，刺破进他黑白的回忆里。冯春靠在墙上，仰头灌下啤酒，冰凉的液体进入他的身体，却像滚烫的铁浆一样侵蚀着他的内脏。

耳边响起了悠扬的小提琴声。

#### 尾声

离开北京，正是在一年中最冷的时候。

冯春背着吉他，拖着一大一小两个行李箱去往火车站。站前广场上走着寥寥数人，有一个鼻子冻得发红的流浪汉坐在路边冒着热气的井盖上。冯春把吉他放在他身边，然后走进车站里。

他决定回家了。

妈妈年纪越来越大，而他也快到家乡公务员考试的年龄红线。他可以不考虑自己，可以在酒吧唱一辈子歌，但他不能不为母亲考虑。他必须多陪伴自己的母亲，不能在北京，那就回家。他已经失去了父亲，也终究会失去母亲，但在这之前，他不能让自己留下遗憾。至于吉他和音乐梦，就让它们都留在北京，留在这个冬天吧。

车站里的人明显多了很多。人们戴着帽子和手套，只把鼻子和眼睛很小的一块地方露出来对抗寒冷。嘈杂的声音里，有人的手机铃声响了，是一首民谣，一个男声在低声清唱：

傲寒我们结婚

在稻城冰雪融化的早晨

傲寒我们结婚

在布满星辰斑斓的黄昏

傲寒我们结婚

让没发生过的梦都做完

忘掉那些过错和不被原谅的青春

冯春静静地听着。就在那段歌声里，他想了很多事情，想每晚下班沉迷于武侠世界地父亲，想抱着吉他唱歌的无数个时刻，想他和赵奇在操场上一起唱朴树的《new boy》，想在杭州和肖璇一起看雪中的梅花……直到被一声带着口音的“喂？”打断，冯春回忆起所有让他快乐的时刻，其中一半是他在弹吉他、在唱歌。

冯春突然明白了。他奔向车站外，那把吉他还靠在墙上，在寒冷的冬天中像只独立的梅花。流浪汉正在啃食刚得来的面包，冯春拿起吉他走回车站，车站里熙熙攘攘的人群让他感到温暖。

汽笛声由远及近，回家的列车到站了。

#### 作者说

2017年，朴树发行专辑《猎户星座》。专辑中有一首歌叫《forever young》，对他1999年的歌曲《new boy》进行了重新填词和编曲。歌词里唱“just那么年少，还那么骄傲，两眼带刀，不肯求饶”，就像十八年前唱“以后的路不会再有痛苦，我们的未来该有多酷”。同样的旋律，一首朝气蓬勃，一首永远年轻。

十八年后，世纪之交的年轻人们陆续都步入了中年，即将随着时光慢慢老去。新世纪并非他们想象中那样充满梦幻与阳光，但新鲜的血液终将一直存在，并将所有值得延续的都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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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ublished on [jojonas' novels](https://paragraph.com/@jojonas-novels/2PfI9roT2yi0QEhKGz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