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与沫》

By [jojonas' novels](https://paragraph.com/@jojonas-novels) ·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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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写于2017年。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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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拍屁股从公司走出来的那一刻，天空很晴朗，鸟语又花香，砖石路上有好多个漂亮的姑娘。那一年我二十三岁，体重一百五，身高一米八，五官端正，大脑发达。英俊。未婚。那一年我荣升项目部小组长，麾下三员大将，运筹帷幄，威风无比。那一年我不畏权贵，舌战群儒，最终被秃了头的公司老总指着鼻子骂，说要我滚。

于是我就滚了。我滚啊，滚啊，滚了很久，这期间我想起我的女朋友，想起我的大学时光。我和女朋友分手那天，天上有一颗冷冷清清的月亮。我抬头寻找人生，人生站在一个未知的方向看着我，他要我滚过去。我滚啊，滚啊，滚着滚着就老了。

作品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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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生命里，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选择。在大学里，我们渴望爱情，渴望被重视，向往一切平和与浪漫；走出大学，我们挨骂，挨锤，我们被现实冷冷踩在脚下。但这不重要，因为我们每个人都能做出自己的选择。

你有仔细考虑过自己的人生吗？逼迫你做选择的是人生，还是你内心最深处的那个自己？在这篇小说中，我写了一个极具象征意义的爱情故事，我想将这个故事写得非常轻、非常轻，轻得像它从来没发生过一样。也许它不是一个爱情故事，它只是我们面临人生所做的一个选择而已。

故事的基调是悲伤的，语言风格却是欢畅的。这正是我所想传达的人生态度：再辛酸的人生，也是我们用双脚所走过的歌。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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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拍屁股从公司走出来的那一刻，天空很晴朗，鸟语又花香，砖石路上有好多个漂亮的姑娘。那一年我二十三岁，体重一百五，身高一米八，五官端正，大脑发达。英俊。未婚。那一年我荣升项目部小组长，麾下三员大将，运筹帷幄，威风无比。那一年我不畏权贵，舌战群儒，最终被秃了头的公司老总指着鼻子骂，说要我滚。滚就滚，我斗志正酣，把报告文件往地上一甩，潇洒转身，然后就离开了会议室。从公司大门前的台阶上走下来时，我打着领带，拖着皮鞋，视力开阔异常。

但是后来我有些后悔。因为我的离职并没有走正常程序，这导致我的工资非常地不好拿。每次拨通钱姐的电话(钱姐是公司财务处职员，管的是项目部的钱)，我都会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说，不好意思啊小王，老板说了，你要钱得找他，我管不了。

后来我急了，就说，他电话多少？ 我没想到钱姐还真把老板电话给我了，我连着三次深呼吸，然后拨给老板：喂？是谢总吗？我是您公司的小王，滚掉的那个。

(我打算来一个礼貌的开局)

那边老板愣了会儿，然后笑道，是王总啊，不知王总有何贵干啊？

(而他想玩我)

我说，谢总啊，上次您欠我那笔款，是不是该还了啊？

老板说，您王总什么样的大人物，还在乎那几千块钱？要不这几天哥们我带你去唱唱歌泡泡脚，咱好好玩一把，这钱咱就别提了行不？

不行，我说，老子缺钱。

老板愣了一会，啥也没说。过了一会，我听见电话里传来一声“嘿嘿”，然后就挂了。

操你妈。我蹲到地上。

谢总作为一个日理万机的公司老板竟然能够接我电话，这让我觉得很荣幸，但并不妨碍我操他妈。有关谢总，我可以很客观地描述：他是个混蛋。体重两百，身高一米七，长的一副土地公公样。不仅如此，他还喜欢用他丑陋的大肚子磨蹭公司的女同事。不仅如此，他在电梯里放屁还要威胁下属为其顶罪，不然不发工资。不仅如此，有一次他在办公室看毛片还被我发现了。

当时我端着一沓资料过去找他签字，没想到他的肥耳朵里塞着耳机，眼睛盯着手机屏幕出神。我见他不理我，就把头凑过去，刚好看到屏幕上某女优在搔首弄姿。当时那个女优还没有脱衣服，在商场里面和一名男子相互交谈，满脸正经的样子。但我一口咬定那是毛片，因为我认识这女优，我不仅认识她，我还把她从里到外瞧了个遍。在我找到女朋友之前，我跟这女优打了好几次照面。

如此我对老板就很不满了。

大二时上选修课，有个据说是某某集团董事的选修课教授，顶着鸟窝似的头毛跟我们说，你们别以为公司领导轻松，实际上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哪个不是要命的事情。完了他用举例论证、对比论证、因果论证证明了公司领导是非常苦逼的，最后做出总结：大家以后一定要争取当领导。

他说的头头是道，其实我看他就挺轻松，整天腆着肚子在学校逛，也不知道他那公司是不是他亲生的。早上啃着包子碰到他，中午啃着烧饼碰到他，晚上不吃饭了，没想到在厕所又遇到他。我说，老师，您的公司都不去看看吗？老师摆摆手，说，我是董事，又不是经理。况且我的公司已经在轨道上了，现在是自由发展阶段，看不看影响不大。你知道无为而治吗小伙子？

说这话时他盯着我看，面色慈善，目光祥和，像一尊长了头发的弥勒佛。我赶紧摇头，落荒而逃。后来我才发现该教授骗我，因为他除了每天早上来学校逛一圈，中午逛一圈，晚上逛一圈，其他时间都在公司。这说明他的公司还不在自由发展阶段，但是他当够了孙子想当老子，所以要经常在学校闲逛以显示自己很闲。除此之外，他上课的时候要带一本《道德经》，据说那是他的智慧之书。

由此可见：我是无法接受我在拼命写报告的时候老板窝在办公室里看毛片这件事的。更何况那报告写起来味同嚼屎，明明一句话可以讲清楚的事非得扯上三四页。在这之后交给老板批阅，他把疲惫的眼睛从毛片上挪开，用签字笔给画个勾，就表示我的工作完成了。我默默站在原地盯着老板，而老板默默趴在桌上盯着毛片，这种安静的三角关系让我很愤怒。

看毛片！看毛片！

你克扣奖金骚扰下属也就算了，你让别人嚼屎自己却在看毛片，还有个老板的样子吗？

我把这事对钱姐说了。钱姐大我十岁，去年刚回家生了两个娃儿。这俩娃儿一男一女，同时从钱姐的肚子里被挤出来，也就是说，他俩是龙凤胎。并且在那之前，钱姐还生过三个孩子，最大的一个今年十五岁。这表明钱姐十八岁就怀上了，不仅如此，她没有选择堕胎，而是选择将娃儿生了出来。不仅如此，在这之后她又生了四个娃儿。

如今钱姐三十三岁，身材火辣，眼神风骚，喜欢在午饭时间靠在玻璃幕墙上俯瞰众生。据钱姐称，地面上来往交织的生命让她想起了她的娃，和她的十八岁。

那个炎热的夏天，钱姐身着单薄的套头衫，微挺着肚子在人流医院外面打转。人流医院开设在一个偏僻的巷子里，上书四个大字：“老王人流”。据钱姐观察，进入该医院的妇女多耷拉肩膀、挺着肚子，但是出来时却都目光炯炯，神采飞扬，仿佛刚经历一场满意的性事一样。这让钱姐抱有希望。

但是钱姐最终放弃了打胎，促使她做决定的是她肚子里的孩子。

按钱姐的推测，那时她才受精一个月，孩子还是个胚胎，但是她真真切切感觉到那孩子在她肚子里踢了她一脚。那地方在肚脐下方，那一脚差点把她的尿踢出来。不仅如此，只要她一动打胎的念头就得挨踢，最后她终于放弃了，拿着打胎钱买了三十只母鸡，喝了一个月鸡汤。

这说明钱姐是一个母爱泛滥的女人，但我更关心一个问题：一个孩子罚两万，五个孩子该罚多少钱？

钱姐朝我翻白眼，说，你这娃儿没心没肺的，你不知道生娃儿多苦的嘛？

我摸摸头，心想，我是男的，我要是知道才不正常咧。

钱姐听我说了老板看毛片，惊讶地捂住了涂满了口红的嘴巴。但她和我想的不一样：我想的是老板不应该在工作时间看毛片，而她想的是老板为什么不去嫖娼而是选择看毛片，对于这个问题我俩都无法回答，只好作罢。

但我心里不服，我觉得不管老板吃过多少苦创办了公司，不管他现在多有钱，也不管他手下有多少员工，他只要还坐在老板的位置上，就不能在工作时间看毛片。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在工作时间看毛片，岂不是把钱都给日本人送去了？而且这事败坏风气，影响不好。

我把这想法在会议上说了。当时老板就涨红了脸，指着我的鼻子说我扯他娘的蛋。我不清楚他娘为什么会有蛋，但是我心里明白的是：工作时间不能看毛片。这想法如一块明镜，在我心中咻咻地照，不仅照亮了我的肝脏肺腑，还从我眼睛里照出莹莹的绿光。我就瞪着这绿光朝老板看，要他承认错误，但他非但不肯承认，还要开除我。

开除我？我被激怒了，你以为这工作我想做？

我瞪着我的绿光朝老板试探，发现他并无话要说，就低下头来组织语言。后来我组织好了，就抬起头来：“你用各种毫无人性的制度来限制员工的人身自由，把我们当成了机械！工作时间不准上厕所，尿来了为什么不准上厕所？男女同事工作时间不准说话，不说话怎么工作啊？而且你不准我们说话，自己却在看毛片！”

我越说越激动，越说越激动，甚至开始兴奋起来，“你还让我们写报告，明明几句话的事非要写一沓，一沓！每天下班还要打扫办公室，早上上班要擦窗户，擦你妹啊！你把我的青春都荒废在了这里，就因为你给了几个臭钱！你、你、”我吞吞吐吐，“你这个无情的压迫者、残忍的资本家！狼心狗肺的剥削阶级！”

我以为我这段话能换来同属打工的其他与会者的义愤填膺——事实上“擦你妹”三个字从我嘴里迸出来的时候我既兴奋又后悔——但是当我看向他们的时候，他们一个个脸色惨白，说什么也不肯应和我。

你不想做为什么要做？老板面色平静，一句话把我给憋了回来。

混口饭吃啊……我无力反驳。

老板气势高涨，指着我的鼻子就骂：你以为你很了不起？你他妈能做什么你说！一个狗屁大学生我给口饭吃算看得起你，你还真拿自己当根葱了？不干就出去，你还敢诬陷我？我堂堂公司老总，犯得着在办公室看毛片吗？ 他这话把我说得没脾气，我扭扭捏捏不知道该说些啥。最后他大手一挥，说，滚！

我只好滚了。

事情就是这样。我觉得我太过激动了，我一激动起来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啥。不管怎么说，老板年纪比我大，我应该保持礼貌，我不应该说擦你妹，而应该弯腰鞠躬，语气温和，像一个大学生的样子。说话的时候眼睛也不能冒绿光，更不能直截了当地就说老板看毛片，那样毕竟影响不好。也许应该这样：请问我可以擦你妹吗？请问我可以把你看毛片的事说出来吗？这样就有礼貌多了。

综上所述，当我昂着头挺着屁股在公司那扇旋转门里转来转去，并且被困住的时候，我的心里着实有些气愤。我觉得监控室里一定坐着只猴子，而老板吊着根香蕉说，来！把那家伙给我拦住，我给你香蕉吃。于是猴子吃起了香蕉，而我被拦住了。

实际上监控室里坐的并不是猴子，他也不喜欢吃香蕉。无论如何，我像头拉磨的老驴绕着旋转门转着圈圈。我转呀转呀，发现自己越转越快，越转越快，并且眼前开始模糊起来。在此期间有很多人趴在栏杆上朝我吹口哨、扔香蕉，还让我来个表演。有个小女孩问：“妈妈，为什么他要转圈圈呀？”妈妈说：“因为他被拴住了啊。”

我停了下来，挑衅地看着她们，突然发现她们说的有道理：不是我走不出去，是我不想走，我对此地心存留恋。

有什么好留恋的！我大喝一声，终于从旋转门里跳了出来。

那一瞬间我呼吸到了室外新鲜的空气，大脑一片清醒，并且感觉这空气充满了我的身体、洗涤着我的血液，还激荡着我的灵魂。

但这感觉很快就没了，因为我意识到：丢了工作，我就没了生活来源，也就是说，我很快就要流落街头，开始要饭了。我还意识到：从公司出来的时候我忘记了拿走一万三的笔记本，和茉茉送给我用来定型的男士啫喱水。这啫喱水撷取中草药精华，含顺发因子，能瞬间抚平毛躁，令秀发柔亮顺滑，一触难忘，所以我不能丢。但是当我转身，想偷偷跑回去拿时，却被门卫大叔给鄙夷地拦在门外了。

你干啥？我摆出一副困惑的样子。

你干啥？大叔语气很强硬。

我是这家公司的员工啊，不信你看。我把证件掏出来给他看。

你不再是了。你刚刚被老板赶出来了。大叔目光怜悯。

消息这么快？我将信将疑，面色痛苦。因为我那个笔记本电脑值一万三，卖到二手市场还可以换好几顿饱饭。除此之外，我把茉茉送给我的啫喱水弄丢了，无疑是在告诉她：我要留光头了。假如我不留光头，茉茉就要问我：你把我送你的礼物弄哪去啦？我肯定会涨红了脸，支支吾吾答不出话来。我是个诚实的人，不擅长撒谎。我就会说，我没工作了。然后茉茉就会跟我分手，因为我买不起她的包包和化妆品了。我讨厌给她买包包和化妆品，我每个月的工资除去房租生活费和她的包包化妆品，就只能买个馍了。

我蹲在地上，面色如同一坨老翔。但我并不是要屙屎，我只是心疼我那啫喱水和一万三。大叔也发现了这一点：我没有脱裤子，也没有拿手纸，这说明我不是要屙屎。不过大叔不敢确定，因为我瞪着眼睛朝他看，那样子像是在说：看什么看，没见过人屙屎啊！那时我双腿张开，弓步半蹲，屁股对着公司大门，看样子似乎确实是要屙屎。

大叔为难坏了，他一直在确认我是否要屙屎，等到他确信我不会屙屎的时候，就从兜里掏出手机——他要报警抓我了。

大叔接通电话，初步说明情况后，竟然跟那边的警察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起来了。我看到大叔嘴角泛出久违的笑容，这笑容跟以往我上班时看到的不大一样。大叔从房价调控聊到普法战争到陀思妥耶夫斯基，聊得不亦乐乎。我觉得大叔在吹牛——一个警察和一个看大门的，竟然聊起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我不服，我都怀疑他认不认得肯德基。但是大叔说的一本正经，还说了很多我不懂的东西，这让我很恼火。我瞅准时机，一把抢过大叔的手机，对着话筒大骂一句操你妈，然后丢了手机就跑。

事情就是这样。如果当时我不抢大叔的手机，我就得继续听他说下去，说孟德斯鸠或者尼采，一直说到警察把我抓走(至于警察为什么要抓我这一点，我倒是不大清楚)。不过这理由的动机难以解释：如果我不想听大叔继续说下去，为什么非要抢他的手机呢？抢了他的手机之后，为什么要操他妈呢？为什么不操大叔，而要操人民警官呢？后来我努力回忆这事，却怎么也搞不清楚当时是怎么想的了。

问题就出在操你妈这事上：我辱骂人民警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辱骂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是这还不够，《治安管理处罚法》又规定，扰乱单位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两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是仍然不够，《治安管理处罚法》还规定了，阻碍执行公务的，处十日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

如果我骂的是大叔，也许这并不能算作是问题(这也说不准，大叔既然知道陀思妥耶夫斯基，难保不会通读治安管理处罚法)；但我骂的是人民警官，也就是说，这三条罪就都要被算上。如果我被抓住，就要被拘留。人民警官记恨我操他妈，就不给我饭吃。我就会饿得在地上打滚，然后很没骨气地去给人民警官道歉。既然已经道歉了，为什么还要拘留？因为不拘留我就不会道歉。尽管如此，既道歉又被拘留让我觉得自己很吃亏。重点是：如果我被罚了三个五百块，就没钱付这个月的房租了。

但我觉得我不会被抓住，因为骂完操你妈后，我丢了手机就跑。在这之后，我拼命跑了一会，并且怀疑大叔跟在我后面。不过大叔没有追上来，这让我颇有些失望。如果大叔追了上来，我就可以跟他打一架；但是他没有，因为我骂的是那个警察，而不是他。假使我知道这一点，我就不应该抢他的手机，而是直接指着他的鼻子骂操他妈。这样我们就能打一架了。

现在我一个人站在路边，天空晴朗，行人来往，世界又白又亮。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两个小孩在抢棒棒糖。而我丢了工作，丢了面子，还丢了啫喱水和一万三。我突然觉得这一切很无趣，就坐在地上哭了起来。

得知我失业之后，茉茉也走了。并且她走的毫无情面、头也不回，没有拿她的包包和化妆品，甚至连内裤也没有穿。当时我们俩在做爱，事情是这样的：茉茉从街上把我拖回家，问我为什么要哭。这个我没法回答，假如我说了实话，茉茉就要跑路。我一个转身把茉茉扑到床上，盯着她的大眼睛，然后吸着鼻子说：我想要。但是茉茉没有同意，她要把事情问清楚，不问清楚她心里不踏实。她把我的手推开，然后严肃地问，怎么啦？我没法得逞，就背过头去，坐在床沿不说话。

没过多久，我就感觉到茉茉缠了上来，两颗滚圆滚圆的乳房死死抵在我的背上。我知道她在玩阴招儿，这招儿名叫色诱，即以肉身为饵达不可告人之目的。西施之于夫差、貂蝉之于董卓，玩的都是美人计。茉茉虽然长得丑，但是色诱玩得溜。每次色诱的时候，她会先把乳房贴到我背上。茉茉的乳房圆润结实，两颗乳头硕大坚挺，犹如两只挤了馅儿的白面馒头。

我怀疑我的背部有一条敏感带，因为每次茉茉用她的乳头挑逗我的时候，我都激动地浑身发抖、情难自已。下一步茉茉会伸手沿我的腰部往下，一把握住我的小和尚。那时它青筋凸起、暴躁异常，死命地顶住茉茉柔软的小手往上挺。这种情况下，我只好脱掉裤子，挺起小和尚接受茉茉的色诱。等我提刀上马、意乱情迷的时候，茉茉就会把我的私房钱给套出来。

这个时候她面色潮红，语音魅惑：你藏着钱是不是要给我送礼物啊？

我喘着粗气，发现大脑己无法思考，就随口胡说：是啊，钻戒，钻戒。茉茉说，你胡说，我不信。我说，你不信就去看嘛，钱在枕头缝里。

于是我的私房钱就被茉茉拿走了。她拿我钱的时候那事儿还没结束，所以就出现这么一个场面：我一边盯着茉茉一边来回运动着，突然发现我俩之间多了一群毛爷爷，茉茉拿着毛爷爷兴高采烈，看都没有看我。这场面极度尴尬，并且诡异无比，因为茉茉盯着毛爷爷的眼神里满是爱欲，仿佛跟她性交的是毛爷爷而不是我。但是后来我想通了，假如我不接受茉茉的色诱而拿私房钱去嫖娼，对方决计不会有茉茉这样滚圆滚圆的乳房。即便茉茉想和毛爷爷性交，摸她乳房的人也还是我，这一点是不会改变的。

我进去的时候茉茉很骚地哼了一声。事实上每次我进去的时候茉茉都要哼一声，但这一次格外地骚。我兴奋异常、提枪奋战，并且心里无比地绝望。我之所以绝望，是因为茉茉总会知道我丢了工作的事情，一旦她知道，就会不留情面地走掉，而我只好手淫了。但我觉得茉茉做得对，她有这么一对既好看又好摸的乳房，我从不奢望她会一直跟着我。

当我说出我失业了的时候，我已经预料到茉茉要离开我了。但我没想到她走得这么快。茉茉听说我失业，回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里有流连，有愤怒，还有无奈。那眼神比她色诱我时的还要魅惑，还要风情万种。茉茉反手抓住我的小和尚，连拖带拽把它弄了出来，然后套上裙子就走了。走的毫无情面、头也不回，没有拿她的包包和化妆品，甚至连内裤也没有穿。

那个时候屋里很暗，光线从窗帘缝隙里透进来，打在她圆滚滚的屁股上，我看见光线里有灰尘在胡乱飞舞，湿重的空气细密而粘稠。我瘫在床上，变成了一坨干屎。

有关我与茉茉的爱情，其实六个字就可以说完：我爱她，她爱我。但那是一年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我刚和沫沫分手，一个人倚在江边的石头上喝酒。我不太喜欢酒这东西，酒之于我既不好喝也不尽兴，我更喜欢阿萨姆奶茶。但分手了就得喝酒，所以我一边喝酒一边流眼泪。

那晚江风很大，呜呜地让人听不清楚声音，我喝呀喝呀快睡着了，迷糊中仿佛有一个女孩在唱歌。那个女孩就是茉茉，她唱那首歌的声音和后来在床上的声音完全不一样。

无论如何，我和茉茉好上了。并且我坚定不移地认为：我爱她，她爱我。我之所以爱她，是因为她在我失恋的时候给我唱歌——没有证据能够证明那首歌不是她为我而唱的。还有一点我不肯说出来：她也叫茉茉，这让我觉得很安心。

据茉茉所说，那晚她在江边唱歌，江风很大，她想找点酒喝暖身子。去哪找酒？江边这么大，一个人也没有。后来她在江边看到了我，我手里拿了个酒瓶子，几乎是一口没喝，本人却睡着了。那时她想喝酒得厉害，也不管我有没有传染病，拿过去就喝了起来。喝完以后她觉得对不起我，就给我留了联系方式要回请我吃饭，我怎么能让茉茉请我吃饭？于是我提出回请，这么一来二回的，茉茉本来打算请我吃饭“报答”一下我，没想到把自己报答进去了。

这不算是理由。假如这算是理由，我可以批发一卡车酒跑到江边去，只要十个人里面有一个她这样的，一晚上就能抱回来一窝。但我突然就爱上她了，并且固执地认为她也爱我。这固执在我的小和尚被拖出来那一刻碎得稀巴烂，我想起一年前的自己，体重一百五，身高一米八，五官端正，大脑发达，还可以买包包和化妆品，难怪茉茉要和我好。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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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夜晚风很大，月色出奇的凉，江水凶猛地涨。但我不知道，因为我在室内，并且关紧了窗户。假如我知道，我一定会提着茉茉的内裤冲下楼去，跪在她面前，求她原谅我，然后穿上内裤。因为天太凉了，不穿内裤容易被冻坏。

假如茉茉原谅我，我会为了她回到公司，因为假如我继续失业，我就没钱给茉茉买包包和化妆品了。但是老板不肯要我，我只能跪在公司门前求他原谅我。如果他不原谅我，我就只好在公司门前屙屎了——为了茉茉我什么都愿意做。

但是茉茉走了，走的毫无情面、头也不回，没有拿她的包包和化妆品，甚至连内裤也没有穿。在那个无比艰难的夜晚，我缩在床头，看着窗外，大脑一片空白。茉茉淡粉色的内裤躺在床头，发出莹莹之光。半个小时前，我把这只淡粉色的内裤从茉茉的大腿上扒下来，那个时候我的小和尚春风得意、斗志昂扬，而茉茉律动着身体，满面霞光。现在茉茉走了，屋内昏昏沉沉，我的小和尚也垂头丧气，没了精神，而且因为强行退出开始肿胀。

那个寂寞的夜晚，我又想起了沫沫。不是不穿内裤、拔我小和尚的茉茉，而是天真善良、饱读诗书的沫沫。我喜欢用我的小和尚磨蹭沫沫。沫沫和我做爱的时候，眉头微蹙、楚楚可怜，像花瓣一般美丽而脆弱。她一定感觉很疼很难受，尽管如此，她永远也不会拔出我的小和尚。她趴在我身上，注视我的眼睛，抚摸我的肩膀，她的眼睛里有泪水荡漾。我看着她，有如看着一只天使。我的动作越来越慢、越来越慢，最后我紧紧抱住她，将我无穷无尽的爱意一股脑射进她的身体。那一瞬间风和日丽，鸟语花香，世界无比明亮。那一瞬间我闭上眼睛，听见远山上有少女高歌，近处溪水流淌。我置身佛堂，钟声回荡。

我确信我是爱着沫沫的，比她确信我爱她还要确信。在这之后我又固执地认为我爱茉茉，但除了她滚圆滚圆的乳房外我想不起任何与之相关的事情。那晚在江边沫沫拿我的酒喝，并且说要报答我。而我眯着眼睛，在熟睡中听见有少女的声音在歌唱。沫沫说，你别喝啦，你怎么了？我摇头，我说你别管我，你是谁啊？沫沫笑了，笑起来像朵花，沫沫说，我叫沫沫，我们还不认识呢。

沫沫说她并没有拿我的酒喝。那天晚上江风很大，她在江边散步，看见路边躺了个人。那个人就是我，当时我衣衫单薄，神智不清，手里还拿着个酒瓶。沫沫怕我冻死，就想叫我起来。我嚷嚷，你干嘛！你干嘛！我一边说还一边把酒甩到沫沫脸上。沫沫急了，就把我的酒瓶夺过去，扔到垃圾桶里。这下我没得甩了，睡得跟个死猪一样。

沫沫坐在我身边唱歌。她说她唱歌很难听，这样就能把我吵醒。后来我醒了，迷迷糊糊从地上坐起来，看着沫沫出了神。按照这个情况来说，是沫沫把我弄醒的。可我非但不承认，还说她喝了我的酒，要报答我。沫沫被我气哭了。(而我死皮赖脸把沫沫的电话要到手了，后来发现我俩在同一个学校)

那天晚上我把沫沫送回家去。她是一个人出来的，因为和妈妈吵了架。她刚刚出来的时候很伤心，就沿着江边走，走呀走呀就唱起歌来。她说江风扑扑吹在脸上，把她的头发都吹乱了，这让她觉得很开心。不过我终结了她的开心。沫沫说，她看到路边躺着个人，下意识地就往旁边一跳，因为她以为我死了。但是我不仅在地上蠕动，嘴里还嘟嘟嘟地发出声音，于是她决定过来瞧瞧。

后来我拉沫沫去唱歌，包厢里就我们两个人。沫沫唱歌的时候我一直盯着她看，把她看红了脸。沫沫说，我唱歌不好听，你还非得看我出丑。我说，很好听啊，谁说不好听啊。沫沫说，呸，你讨好我。我笑着说，是啊，你这么好看，不讨好你讨好谁。

其实我说的是实话，沫沫的声音和那晚江边的一样，是真的好听。

沫沫跟我谈理想的时候，正是草长莺飞的三月，我搂着沫沫的腰坐在学校的草坪上。这说明我已经追到沫沫了，不然搂不到她的腰。很多人都喜欢沫沫，沫沫最后被我追到，是因为一首小诗。那是沫沫的生日，有好几个男生送她香水百合，只有我从路边抓了把沙子，装在玻璃瓶里就送过去了。至于为什么送沙子，大概是因为脑袋发热。我看大家都送花，心里就起倔脾气，我就是不送花，反正送了也白搭。但是光送沙子容易让沫沫以为我是神经病，我就在里面塞了张纸条，上面写着：

_“你乘着光_

_足立浪巅_

_我是一颗沙子_

_徘徊在海岸之间”_

意思就是说，沫沫就是海浪拍起来的泡沫，我就是瓶子里装着的黑不溜秋的沙子，我喜欢她，并且把自己送给她了。沫沫很开心，我看到她展开纸条时轻轻地笑，脸像夏天的苹果。现在看来，这真是瞎比喻，我不但让沫沫被海浪拍来拍去，还把自己弄得黑不溜秋。后来沫沫说，我的小诗让她想起了纪伯伦的《沙与沫》，而且那沙子丑死了，还有臭味，我把自己比作沙子，却连洗也不洗，这让她觉得我很不一样。那是我第一次知道纪伯伦这个人，隔天我就跑到图书馆熬夜读他的书，并且心里有些落寞。其实我啥也不懂。

沫沫说，理想是人类被赋予的最公平最美好的权利。人这一生从生下来开始，就注定要承受痛苦。而这是我们由儿时慢慢长大，才开始慢慢体会到的事情。痛苦可深可浅，但不可避免。也许只有在为理想而奋斗的时候，我们感觉不到痛苦，或者说更多的是深深的满足。理想让人去改变世界、改变自己，理想让人真正地快乐。因为理想就是一个人做他想做的事情，全身心的、不留余地的。我看着沫沫，我惊呆了。我没想到原来人生这么痛苦。但是沫沫说的好有道理，我被说得连连点头：“一个人假如没有理想，那和咸鱼有什么分别！”沫沫朝我笑，然后问我：“你的理想是什么呢？”

我愣住了。在此之前，我还没思考过这个问题。在此之后，我仿佛获得了新生。这一切源于沫沫盯着我的那双美丽的大眼睛。我看着沫沫，从她的眼睛里看见月光，看见河水，看见天空的倒影，还有无尽延伸的草原。我开始回忆我的过往，我想起小时候趴在桌子上画画，后来开始胡诌小说，初中的时候我每天要练习唱歌，那时应该是想当一个歌手的吧？到了高中我又想创业，因为觉得做生意的人像极了武侠小说里纵横来往的剑客。我好像在每一个阶段都有想做的事，可是我太贪心，什么都想做，什么都做不成。也许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吧。

但是当我看着沫沫的眼睛的时候，我有些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了。我想要一切能使沫沫高兴的事情，就像那首小诗一样。对，小诗，沫沫喜欢读诗，那我就写给她看。我喜欢看她的脸变成一只红苹果。我喜欢她跟我说好多好多话。我还喜欢听她给我唱歌。

那个夜晚晕晕地黑，我却突然觉得世界开始慢慢变亮，我看着沫沫，坚定地说：“我要做诗人。”

沫沫噗嗤一声笑了，说：“没想到你的志向这么远大。”

我嘿嘿地笑了。

于是我开始写诗。在此之前我只写过一首诗，就是那首拍来拍去和黑不溜秋。这使我很得意，因为我把我的处女诗献给了沫沫。我不知道那几句话是怎么冒出来的，但是我一想到沫沫，就想到海，想象我和她手拉手走在沙滩上，太阳慢慢开始往下落，然后时光定格。我没去过海边，不过我很想去，我就把它给想出来了。沫沫说这叫天赋，她说我一定会写出一首独特的诗来的。我说谢谢啦，沫沫说不用谢啊，我说我一定要谢，沫沫说那我有什么办法，我说你要表示接受，沫沫说噢，我说你真乖，我越说越觉得沫沫可爱，就在她脸上亲了一口。沫沫说你干啥，我说，我也祝你服装设计的美梦早日成真。

沫沫喜欢服装设计，所学的专业却是酒店管理。这是两个风马不相及的专业，沫沫之所以这么选择，是因为她的妈妈。沫沫的爸爸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忙于经商，不仅没能多花时间陪沫沫，连相互之间的感情也疲于经营。于是沫沫前脚高考完，后脚妈妈就跟她说离婚的事情。沫沫哭着拦在门前，说什么也不让爸爸走。可是爸爸还是走了，沫沫抱着玩具熊哭了一天。之所以没有抱妈妈，是因为妈妈要工作。后来妈妈说，你去读酒店管理吧。沫沫说，她想了很久，最后还是听了妈妈的话。

我问沫沫，你为什么要读酒店管理呢？听说这个专业要到国外去读，我们学校也是新开设的。沫沫说，她不想去国外，她害怕。

我看着沫沫，她缩在我胸前，微微卷起的发丝随风飘动着。那个时候临近傍晚，草坪上多了些虫子，这些虫子绕在腿间胡乱地飞，被阳光煨得金黄。我才知道沫沫为啥会说人要承受痛苦，因为她的爸爸妈妈不爱她，因为她无法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如果沫沫像我一样平平常常活过来，根本没有想做的事情，只会觉得人生就像打酱油，要么生抽要么老抽，打完就可以吃饭，那么她就不会觉得痛苦了。我突然觉得沫沫是个没有安全感的女孩。

别怕。我对着沫沫的耳朵哈热气。

我才不怕呢。沫沫说。

那是个寂静而漫长的傍晚。那个傍晚沫沫跟我说她的故事，而我把她抱在怀里听。事实证明没有什么比讲故事更能增进恋人之间的感情了：我自此爱上沫沫无法自拔，并且想像老母鸡一样有把沫沫抱在怀里保护起来的欲望。那个夜晚我看向沫沫，看她的脸蛋、胸脯和大腿，看她的小腹起伏的呼吸，最后在她浓密纤长的睫毛里迷了路。我突然好想写一首诗来赞美沫沫，这首诗的大意就是：沫沫是爱芙罗黛蒂，沫沫是阿佛洛狄忒，沫沫是雅典娜，沫沫应该被供奉起来，让我亲她的脚趾头。但是我憋了好久也没有憋出来，最后只好说，沫沫，你真美。

沫沫说，你老说这话，没新意。沫沫这么说，就是让我换个方式夸她美。但我比较笨，不仅写不出来诗，连换个词也不会了。我既着急又难过，只好转移话题：“你妈妈为啥要让你读酒店管理呢？”

沫沫说，因为我妈妈是开酒店的呀。

原来沫沫是开酒店的。我惊呆了。

后来我和沫沫回宿舍，沫沫走在前面，我看着沫沫的背影。路灯昏黄，星星的光洒在天上。我想，沫沫是个善良又可爱的好女孩，不仅比我漂亮，书读得也比我多。我说沫沫比我漂亮，意思就是我比沫沫丑。但我不能这样说：沫沫不仅书读得比我多，还没我丑。所以只好用漂亮这个词，但是性别不同又不好比较，这是个很麻烦的事情。总之，沫沫不嫌弃我丑，也不嫌弃我读书少，这让我感动地要哭了。

沫沫说，人这一生从生下来开始，就注定要承受痛苦。痛苦可深可浅，但不可避免。现在我们一起走在路灯下，我看着她纤细苗条的背影体会到了。沫沫是女神，而我是凡人，这就是我的痛苦，而且这痛苦由浅及深，不可避免。在此之前，我只是觉得沫沫既漂亮又可爱，我喜欢她，并且想变成大母鸡把她保护起来。现在我发现，沫沫不仅漂亮、可爱，而且思想睿智、家境优越，并且为了理想倔强地可怕。我想起很多个周末我对沫沫说，我们出去玩吧，沫沫会回答我，她要上课，要画画。我想起每次见面她穿的衣服都清丽脱俗，和人一样好看得让人窒息。原来沫沫一直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她一直在向那个方向前进着。是呀，沫沫怎么会放弃自己的理想呢？

会放弃的只有我啊。我黯然低头，难过极了。

那个草长莺飞的三月，我对沫沫说，我要做一个诗人。那个夜晚晕晕地黑，我的眼睛却慢慢地亮，沫沫看着我，噗嗤一声笑了。但是后来我发现，写诗太难了。我没有积累，没有灵感，只能在椅子上干坐一下午。一个人的周末里，我时常想，写给沫沫的那一首诗，也许是上天赋予我的。那个邋遢的老头子见我太可怜，于是派沫沫来拯救我，告诉我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生活。我想，也许上天在成为老头子之前，也曾拖着酒瓶子，邋遢地躺在江边，等着他的沫沫来拯救呢。而我无可救药，我是个根本没有理想的人，写诗是为了沫沫，现在我连诗也不能写了。

那段时间里，我读了很多诗。我读顾城，顾城说，“我失去一只臂膀，就睁开一只眼睛”。我觉得这是没话找话，手都断了，能不睁开眼睛吗？我读海子，海子说，“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海里怎么会有花呢？我读拜伦，拜伦说，“爱我的，我报以叹息；恨我的，我付之一笑。”我觉得这人真是黑白颠倒。我读叶芝，叶芝说，“我用古老的方式爱过你”。古老的方式是什么方式呢？他又不说。我读惠特曼，惠特曼说，“哪里有土，哪里有水，哪里就长着草”。我觉得这不仅是废话，而且还不对。我老家太爷爷的土坟上就不长草。

这么一路读下去，每一行诗都让我震惊。我把图书馆的诗翻了个遍，发现自己越读越迷糊。我觉得这些家伙一个个都是神经病，他们要么写奇怪的东西，要么写根本不对的东西，但是大家都叫他们诗人。我只喜欢纪伯伦，那晚我在图书馆熬夜读他的书，满脑子都是沫沫的红苹果。 纪伯伦说，“奇怪，我对某些欢乐的追求，竟是我痛苦的一部分”，纪伯伦说，“把你的梦想给天空，天空将给你一位爱人”，纪伯伦说，“你若背向太阳，看到的只能是自己的影子”。我觉得他真的说到我心坎里去了。我对沫沫的追求，就是我痛苦的一部分；上天派沫沫来拯救我，顺便也给了我一个理想；而且如果我背对着太阳，确实只能看到自己的影子。所以我觉得，纪伯伦才是真正的诗人。

我开始模仿纪伯伦：“奇怪，我明明想写诗，却又写不出来”，“把你的钱给我，我将请你吃一顿饭”，“你若面朝大海，看到的只能是大海”。我把这些诗拿给沫沫看，沫沫一下子就笑了。沫沫笑了很久，先是趴在桌子上笑，然后又抱着肚子笑，最后蹲在地上笑。我在旁边等。沫沫站起来后直勾勾瞅着我，最后竟然主动环住了我的腰：“你真有趣。”

我看着沫沫，她看向我的眼神里满是好奇，像一个孩子在探寻春天。我说，嘿嘿。沫沫说，只有你会逗我开心。我不说话，我想起了纪伯伦的另一首小诗：“你盲瞽，我聋哑，让我们彼此牵手相互理解吧。”我对沫沫说，你是沫，我是沙，让我们彼此牵手永远在一起吧。

说这话时我想起我送给沫沫的那瓶黑不溜秋的沙子。我想起图书馆的那个夜晚，我翻开那本泛黄的小书。第一页上写着：

_“我永远徘徊于这些海岸，_

_在沙子与泡沫之间。_

_潮水将冲刷去我的脚印，_

_海风将吹去这些泡沫。_

_但大海与海岸将永远存在。”_

沫沫觉得这首诗是在写时空的永恒性和人与广阔事物之间的冲突。沫沫说，人于天地之间，沧海一粟。我们终其一生都不知道自己在追求什么，但好歹老去后有值得追忆的东西。我听不懂她在说啥，我想的是，海风真大啊，说不定哪天就把沫沫给吹走了。我又想，潮水真大啊，说不定哪天把我自己也给冲走了。但是我不管，沫沫在哪里，我就要在哪里。我永远爱她。

这么想的时候我并不害臊。那个时候我已经认为我对沫沫的喜欢就是爱了，我一直坚信我爱沫沫，一直到分手，一直到分手以后很久，一直到分手以后很久的很久。后来我躺在另一个女人的床上，这个女人有两颗滚圆滚圆的乳房，做起爱来披头散发、风情万种。但是她不看我，她手里逮着一群毛爷爷。我知道这是一场交易，我们心里都有人了，她想着毛爷爷，正如我想着沫沫一样。

毕业前我陪沫沫去了海边。那是我第一次离海那么近。我把脚插进沙子里，然后被烫得哇哇叫起来。沫沫穿着比基尼，露出好看的脖子，好看的肩膀，好看的腰，好看的大腿和好看的脚丫。我俩躺在椰子树下面，沫沫戴着墨镜，墨镜下面是好看的鼻子和好看的嘴巴。沫沫说，这些天她的妈妈一直带她吃酒席。

为啥啊。我问。

找男朋友啊。沫沫说。

我不说话了。我难过。

沫沫轻轻抚摸着我的肩膀，她的手细腻温暖，摸在身上痒痒的。沫沫说，我一直喜欢的是你，但我不去妈妈会伤心的。

为什么要找男朋友呢？我问，难道不能说你在和我谈恋爱吗？

沫沫说，我就不说。

我看着沫沫的墨镜。我觉得沫沫好酷。

后来我才想明白：沫沫不是不说，而是不敢说。她妈妈是不会同意我俩在一起的。事情就是这么简单。我一下子就清醒过来了，大学四年不过是伊甸园里的一场幻梦。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后被赶到尘世里，亚当必须终日劳作，夏娃必受分娩之苦。我再爱沫沫都没有用。

社会是个是非之地。我想起长辈们说。在我与他们相处的十几年的时间里，他们说过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进入社会就知道了。他们教导我要诚实，要讲义气，要正直，后来他们又说得学会骗人，学会巴结领导，他们说实力才是真理。金钱，权力，荣耀，这些隐藏于栅栏背后的猛兽，在我戴上学士帽的那一刻猝然而至。仿佛就在一天前我还是个傻不拉几、沉浸在对沫沫的爱情里无法自拔的黑不溜秋，转眼就有士兵把生了锈的铁枪交到我手里，说，到你了，快上去送死吧。于是我把学士帽摘下来，扛起铁枪，被漫天飞沙迷住了眼睛。我看向镜子中的自己，方方正正，又老又丑。

那天在沙滩上我和沫沫躺了很久。一直到太阳落下去，月亮浮上来。海边几乎没人了，只有月光在海面上一闪一闪的。沫沫在我怀里突然间抖了一下，她的手脚都被海风吹凉了。

我说，沫沫，我们回去吧。

沫沫摇头。

我说，沫沫，你会被冻坏的！

沫沫把头埋在我怀里，口中的热气漫在我的胸口上。沫沫说，还记得那天晚上吗？你说想变成大母鸡保护我。

我说，我知道你的意思了！

沫沫大喊：抱紧我！

于是我把沫沫紧紧抱住。

毕业半年后，我向沫沫提出了分手。在那之前我给沫沫打过电话，但是被她挂了。沫沫说，分手必须当面说，不然不算。当时我俩隔得很远，她以为我不会过去找她。她没想到我买了火车票，在硬邦邦的座位上坐了两天一夜。我买了时间最长的火车票，路线绕了一圈，这样就可以迟一点分手了。

我坐在火车窗边，慢慢从城市和山野间穿过，耳畔是嘈杂的人声。坐在我身边的老大爷黝黑着脸要请我吃饼干，还要和我说话。但我不想说话，我一说话就想掉眼泪。后来大爷走了，上来一个中年人。后来中年人走了，又上来一个大爷。等到第三个大爷也走了，那个座位就一直空着。

我想起毕业前沫沫问我，等到毕业之后我们是不是就不会像现在这样这么喜欢了？我说，怎么会，你记得我诌的那句诗吗？沫沫嘻嘻笑着说，不记得。我双手扶住沫沫的肩膀，看着她的眼睛，然后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我们要彼此牵手，永远在一起。”

那段时间我们一直相互鼓励着。沫沫挣扎了很久，最终决定不听一次妈妈的话，南下开始自己设计的事业。这四年里她没停止过服装设计的课程，并且有幸认识了一位有名的设计师，邀请她去当助理。而我则签了当地的一家民营企业，看样子是注定要异地的了。沫沫走的时候我送她去机场，沫沫紧紧抓住我的手说，你不要忘了我哦！我说，不会的！沫沫不信，要和我拉钩，我只好伸出手指和她拉了一钩。

沫沫的航班走了。而我的脑子里一团乱麻。我开始怀疑我和沫沫的未来，我微薄的工资根本提供不了沫沫应该过上的生活。沫沫没有嫌弃我又笨又丑，但我嫌自己又笨又丑。即使我努力一生，也不过是从公司里慢慢爬上去，慢慢地攒钱。等到我能让沫沫过上好日子的时候，也许已经是个又老又丑的秃子了吧。

在那个陌生的城市里，我见到了沫沫。沫沫化着淡妆，和以前一样好看。我走到沫沫身边对着她笑，但是她没有看我。我只好站在旁边动也不动。过了好久沫沫气呼呼地走掉了，我就跟在她后面。我不知道怎么说，只好跟在她后面。沫沫边走边哭，我觉得心里又空又难过。

我终于鼓起勇气拉住沫沫。沫沫转过身来，我看了她好久，然后说：“沫沫，我们分手吧。”

我的理由是：我不写诗了，我放弃了理想，不应该再和你在一起了。我还说，我们隔得这么远，我都要把你忘掉了。

沫沫不说话，只是哭。

后来沫沫走了，在沫沫转身的一瞬间我红了眼睛，并且拼命告诉自己不要哭。我想起那天在江边沫沫说，你别喝啦，你怎么了？沫沫说，呸，你讨好我。沫沫说，没想到你的志向这么远大。沫沫说，你真有趣。沫沫说，你不要忘了我哦。沫沫说……

如果我哭了，就再也不能和沫沫分手了。

我隔了很远跟着沫沫，一直到她住的地方。那是一座公寓，玻璃幕墙在月光下映出城市的倒影，冷冷清清。我看着沫沫走进去，然后坐在地上哭了起来。

其实哪里是什么理想。我是个怂货啊。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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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形容失恋的感觉呢？你的心空空的，像被舔干净的罐头。你一个人低头走着，四下无人。这个时候旷野上忽然刮来一阵风，风又尖又冷，于是你开始流眼泪。你想抬头看星星，可是目力所及是天花板，和天花板上两根惨白惨白的日光灯。耳边是熟睡声和蝉鸣，你想，好想就这样一个人坐到天亮啊。虫子绕着你胡乱地飞，于是天就开始亮了。

有好一段时间我心不在焉。那时我刚认识钱姐没多久，她的五个娃儿才生了三，每天都挺着个大肚子。跟沫沫分手那天晚上，我坐在地上哭，并且认为自己是个怂包。我觉得沫沫一定对我很失望，因为毕业前我对她说，我们要彼此牵手，永远在一起；在机场的时候，她要我不要忘了她，我说：不会的！然后我就提出了分手。我进入社会了，我要学会骗人，所以我就骗沫沫说，我把她给忘了。实际上我看她走进公寓里，我们的人生就从此错开，我真的好想在地上打滚。但是我没有，我哭了很久，然后打了个的去机场，当晚就飞了回来。

那是零点钟的飞机，也是我第一次坐飞机。我活了二十多年，七千多天，竟然没有一天是在零点以后睡觉的。那天我第一次失恋，第一次坐飞机，也是第一次失眠。上了飞机后，我一直有冲出值机柜台、冲出机场、冲向沫沫，并且跪在地下反悔的冲动。这冲动如此强烈，以致我死死瞅着那个高个子的空姐。空姐微笑着问我：先生请问您需要点什么？我犹豫再三，最终点了杯橙汁。

那是我此生喝过最苦的橙汁，但我强迫着自己把它喝完。飞机已经升上了半空，我透过舷窗看向沫沫的城市，那里高楼林立，灯火通明。这座城市于我而言是个陌生的城市，我第一次见它，就坐在了地上哭。这座城市美丽、繁华，而又令我伤心。我看着这座城市在视野里越来越小，最后飞机拐了个头，我就看不到了。

再见，沫沫。我一口干了橙汁，只觉得口腔又苦又臭。

我凌晨四点到达的公司门口，从机场打了车过来。我发现我打车上了瘾：手一招，说一下目的地，到站了掏钱结账，什么都不用想，脑袋空空的，多好。我坐在公司门前的台阶上，既没打领带，又没穿皮鞋，还发现自己有夜盲。那个时候我是很伤心的，这伤心使得围在我身边的蚊子都不敢咬我。那天夜色如水，月光清凉，而我眼神空洞，黯淡无光。

第二天我就被钱姐揪着耳朵拎到她的办公室去了。起因在于：钱姐来公司上班，发现我坐在台阶上，眉头松弛、神色安详，像极了传说里圆寂的光头和尚。钱姐每天都是第一个来公司，所以当时公司门口并没有人，连保安大叔都不在。通常她会在公司门口热热身，做伸展运动，然后摸摸肚子。钱姐怀了几个月的孕，本来可以休产假，但是她非要上班，她老公只好在公司附近买了座房子。这说明钱姐的老公是个有钱人，所以他们生了五个孩子。但是第一个孩子出世的时候，钱姐只有十八岁，她的老公那时也是个穷小子。即便如此，钱姐还是坚持把孩子生了下来，并且买了三十只老母鸡，保证了充足的营养。

我突然觉得我提出与沫沫分手，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我怎么知道我不会让沫沫过上好日子，让沫沫的妈妈对我满意。命运总是莽撞而突然的，我居然还没有尝试就放弃了。我只是不想让沫沫跟我一起受苦。但是钱姐告诉我：两个人在一起，相爱最重要，受苦没什么的。我不服，就举亚当和夏娃的例子，我说亚当和夏娃相爱，但是耶和华让他们分开他们就分开，让他们受苦他们就受苦。钱姐对着我的脑袋就是一爆栗，说你是不是读书读傻啦？后来我仔细想了想，发现自己确实是读书读傻了。这使我恍然大悟。我确信我和沫沫足够相爱，所以我干了一件足够傻不拉几的大傻事。这个时候我刚分手没多久，但是一切都已经晚了。

我沮丧无比，并且在钱姐的教育下更加垂头丧气。钱姐指着我劈头盖脸唠叨了一堆，最后靠在椅子上，无力地说：“唉，你这孩子啊……”

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并且这大错无法弥补。我拖着酒瓶子躺在江边，满脑子都是和沫沫初遇的那天。那天江风很大，我躺在江边喝酒，并且衣衫单薄，神智不清。我之所以躺在江边喝酒，是因为考试挂科了。但其实我想喝的不是酒，而是阿萨姆奶茶。沫沫就在这个时候走过来，她整个人既漂亮又模糊，就像仙女一样。沫沫说她没有拿我的酒喝，但是我不信。如果她没有拿我的酒喝，又为什么要唱歌给我听呢？沫沫唱歌真好听。

我一边想一边给自己灌酒，后来就晕乎乎的了。所以有个女人走过来的时候，我一下子兴奋起来。

沫沫！我喊。那个女人看起来既漂亮又模糊，跟沫沫像极了。

沫沫，我对不起你，我不该和你分手，我不该还没努力就放弃，我是个怂包，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沫沫我爱你，沫沫你原谅我吧……我不停嘟哝着，直到那个女人走近。那个女人坐到我身旁，拿起我的酒就喝，一边喝一边问：“小哥，住店吗？”

我眯起眼睛看她。这么一看她又不像沫沫了。我问：“你是谁？”

“我是茉茉呀，”那个女人回答说，“你不是喊我茉茉吗？我就是茉茉呀。”

哦，沫沫啊。沫沫要和我住店，我怎么能拒绝呢。我伸手撩起她的脸蛋，说：“沫沫，你真美。”

我又犯了一个大错。这次错得很离谱，因为我和一名妓女上了床。假如被警察抓到，我就会因为嫖娼被逮起来。就算警察不知道，我也觉得自己没脸见人了，因为我坚信自己是被迷奸的。

让我诧异的是，即使在那种情况下，我的小和尚依然能坚强地挺起来，这说明小和尚运转良好，并且属于另一个与大脑独立的中枢控制。我想起沫沫说，男人都是用下半身说话的动物。说这话时她瞅着我的小和尚，面色畏惧。沫沫的意思是，小和尚保持正常功能并不需要大脑的参与，现在看来，果真如此。

这个妓女说她叫茉茉。我看向她，她和沫沫一点也不像，沫沫是小天使，而她是老女人。而且她的乳房滚圆滚圆，看起来很吓人。我拉起裤子就要跑，但被她拽住了。“嫖完不给钱？”她瞪着我，满脸吃人相。

我愤怒了，一屁股躺到床上：“有本事你再强奸我一次啊？”

这话有点奇怪，女人对男人不能用强奸，但我说得顺口，就脱口而出了。所以这名妓女非常奇怪地瞪着我，大概在她的想法里，这名嫖客虽说不是主动，但实在太不要脸。我缓了缓，然后呼出口气：“多少钱啊？”

她伸出五个手指头。

“我操，这么贵。”我爆粗口。我翻遍钱夹都没有凑够。

“可不可以下次再给啊？”我问。

她点头，然后又摇头。忽然间我觉得她有点像沫沫了：每次我想用小和尚磨蹭沫沫的时候，沫沫都会先点头，然后再摇头。摇完头后她看着我饥渴的眼神又开始点头，但是我还没等到她接着摇头，就已经把她扑到床上去了。

“就是不行喽。”我说。茉茉犹豫着，这时我发现我的小和尚挺起来了。这让我颇为羞耻：我竟然对一个不是沫沫的女人挺起了小和尚。如果沫沫知道，一定会生我的气，再也不会让我用小和尚磨蹭她了。如果沫沫不让我用小和尚磨蹭她，我就无法向她表达我无穷无尽的爱意，沫沫就会越来越不喜欢我。如果沫沫不喜欢我，我就丧失了理想，丧失了爱情，只好去打酱油了。

我越想越着急，越想越着急，突然发现我和沫沫已经分手了。

我一屁股倒在床上，拿被子蒙住头不想说话。

“没见过你这么赖账的，”那女人叹口气，过了一会儿说，“也是我拉你来的，算了，你走吧。”

我从被子里探出眼睛看她，她坐在床上，脸上有丝疲惫。我想起有天早上睁开眼睛，看见沫沫也这么坐着。那时天刚刚亮，一束晨光从窗帘缝隙里透进来，空气咿呀着贴在她的身上。她的背影美丽而圣洁，如一尊雕像。我从背后抱住她说：怎么啦？沫沫回头，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笑：我醒得早，又睡不着。她的意思是因为睡不着，所以要露出美丽而圣洁的背影。但我看得出她的疲惫。我把沫沫揽进怀里，抚着她的头发，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沫沫真的好像一只遗落在人间的天使。

而我是个怂货，是个傻瓜。我无情地跟沫沫分了手，让她一个人去面对人世、承受苦难。现在我无比嫌弃我自己，并且从胸中涌起一股无名的怒火。这怒火越烧越旺，把我的皮肤血液、我的五脏六腑通通都燃烧起来。我瞅着那个女人，用力瞅着她，然后冲上去亲她的嘴。

“钱呢？”她努力把嘴挣脱出来，喘息着喊道。

“下次给你。”我狠狠揉搓着她的乳房，像受了委屈的揉面师傅。那一刻我心中无比地羞愤耻辱，莫名的情绪促使我的血液上涌，让我的脸和龟头一样诡异地红。我突然变成了一头禽兽，禽兽的力量让我记忆错乱，禽兽的本能让我无法自拔。我将那对乳房当作了囚犯，穷尽了一切手段折磨它。

她一开始激烈地反抗，后来呜呜呜地慢慢没了声音。

我就这样掉进茉茉的陷阱里。她说她叫茉茉，反正也好，我想和沫沫睡觉。茉茉像一只无底洞，我拼命学习、努力工作，然后把得来的薪水全部扔到茉茉身上。我向茉茉提出了包月，要求是她不能接待别的客人，并且要经常关心我。尽管我所能给出的钱不多，但茉茉竟然并没有拒绝，于是我们达成了协议。

那天我从茉茉身上爬下来的时候，四肢无力，全身酸软。茉茉歪着头，乳房被我揉得又红又肿，像中了毒一样。屋子里一阵寂静，我们俩一句话也没说。后来我穿起衣服，打开房门要走了。茉茉指着床头柜上的一个瓶子说，这瓶啫喱水你拿去吧。茉茉说，这是她上一个顾客留下的，而她估计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有新顾客了。

我拿起啫喱水，想起了那段广告。那个时候我跟沫沫躺在宾馆的大床上，我想把沫沫扑倒，但是沫沫不准。我就说，好无聊哇。于是沫沫打开电视，电视里就是这瓶啫喱水：撷取中草药精华，含顺发因子，瞬间抚平毛躁，令秀发柔亮顺滑，一触难忘。那时我的小和尚直挺挺的，所以记忆力也特别好。我记得柔软的大床，暧昧的灯光，还有隔在我和沫沫中间的那块又大又笨重的绣花黑枕头。沫沫说，我也要给你买一瓶。但是后来她被我扑在了床上，以至于把这件事给忘了。

我拿着啫喱水，朝茉茉看了一眼，关门走了出去。

工作是一件恍然大悟的事情。我刚来公司时，以为学校里学的东西都要派上用场，所以心里很慌。因为跟沫沫在一起的时候，我光顾着写诗，就没怎么听课了。这并不妨碍我拿到学分顺利毕业，因为大家都没听课。不过有的人没听课保研了，有的人没听课出国了，而我没听课工作了。干了两天后我恍然大悟，原来大学只是为了混个学历，怪不得大家都不听课。

那个时候我还不是项目部小组长，我的小组长二十三岁，体重一百五，身高一米八，五官端正，大脑发达，麾下三员大将，运筹帷幄，威风无比。他任命我为镇中将军，意思是整个项目部的重要工作，就全落在我头上了。我深深感受到落在自己肩上的责任和重担，我唯有拼命厮杀，才能不负所托。小组长把一叠报告堆在我桌子上，说，开始写吧。

我恍然大悟。原来工作就是要写报告。于是我文如泉涌，奋笔疾书。我把写好的报告交给谢总。那是我们公司老板，一个喜欢放屁的秃头胖子。谢总很和善，并且总喜欢在电梯里放屁。灯光打在他的头上，泛起一层锃亮的油光。后来全公司都知道谢总喜欢放屁了。谢总只好开了一个大会，公开点名某职员“蓄意放屁，嫁祸领导”，并要求全公司坚决杜绝这种无礼仪不道德的行为。这之后电梯里面还是有屁味儿，那名蓄意放屁的职工不仅没被开除，反而升官了。

我恍然大悟。原来升官就是要放屁。但是我屁不多，放的时候也总是不在电梯里，只好继续观察。我又发现谢总喜欢用他的大肚子磨蹭女下属，她们一个个紧皱眉头，满脸痛苦。我之所以看得这么清楚，是因为我喜欢在午休时间蹲到消防楼梯里想沫沫。公司租在一座十层高的老楼里，但是明令禁止大家走楼梯，这是为了方便谢总的磨蹭。但是谢总不这么说，他说乘坐电梯是公司走向现代化的第一步。为了彰显走向现代化的决心，在拿到租约的那一天，谢总指挥着两台挖掘机就把老楼的大门给铲了，然后换上一扇金光闪闪的旋转门。就是这扇门后来把我困住，绕得我迷迷糊糊。

我蹲在楼梯里，忽然听见求饶声，就顺着楼梯暗中观察。我看见老板把手伸进女员工的裙子里，看见他的大肚子磨蹭来磨蹭去，忽然想起来我用小和尚磨蹭沫沫。就在那个中午，磨蹭这个词于我和沫沫之间的美妙意义被毁得一干二净，我因此恨上了谢总。

谢总是个奇怪的人，他要求每个部门每个小组都要有一个人负责写报告，并且把报告直接送到他手里。据说这是他独创的“树根管理法”，灵感来自于老树扎根，是大自然的精华所在。谢总是个开明的人，而且做事大胆放荡，所以他用大肚子磨蹭女下属、办公室看毛片全部被我发现了。阴暗的楼梯间、哭泣的女员工、丑陋的大肚子，这些场景像毛片一样印在我的脑子里，仿佛谢总在拍毛片，而毛片里的就是谢总。我浑身躁动，来回翻滚，然后大病了一场。

我托钱姐给我带了几本书，这样在病床上不至于太过无聊。和沫沫在一起后，我养成了爱看书的好习惯。因为沫沫总喜欢在闲暇的时候看书，所以我也要看。沫沫不嫌弃我丑，也不嫌弃我读书少，但我不能因为沫沫不嫌弃我就不去看书。沫沫每天看书，她看的书就越来越多，如果我不看书，就会离沫沫越来越远了。每次做爱前，我俩都各自捧着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仿佛必须完成的一场圣洁的仪式。等到一个小时后，我会把书放到床头柜上，然后往沫沫身上摸。

我的意思是：仪式完成了！可以开始了！但沫沫看书入了迷，理都不理我。我从小腿摸到屁股，从脊背摸到脖子，从大腿摸到脚丫，我把沫沫摸了个遍，可是沫沫就是不理我。我没有办法，只好打开手机放毛片，而且把音量开到最大。沫沫不为所动。我把头凑到沫沫的书上，说，沫沫，别看书了，看我。沫沫果然看我了。我看见沫沫嘴抿着，在憋笑，就凑过去，拿鼻尖顶住沫沫。这样我俩就眼对眼了。沫沫的眼睛湖水一般深邃清澈，我从她的瞳孔里看到我自己瞳孔里的她。后来我俩什么也没干，因为这个瞳孔反射的无穷迭代把我搞得晕乎乎的，只好睡着了。

我喜欢上了看书。虽然看不懂，但是书里的内容全都被我记了下来。这主要是因为沫沫光着身子躺在我旁边，让我的小和尚挺了起来。只要我的小和尚直挺挺的，我的记忆力就特别好。所以我记得每一次和沫沫做爱的细节，看过的毛片也能过目不忘。这个特殊的能力使我凭借蛛丝马迹就能判断出谢总在看毛片，并且因此改变了一生。我躺在病床上看欧洲史，威廉执政王率兵在托尔湾登陆，还没有开打，詹姆斯二世就闻风而逃。这就是不流血的“光荣革命”。假如我在公司会议里把老板看毛片这件事说出来，不用我说，老板就会夹着大肚子，灰溜溜跑掉了。

我恍然大悟，这个毛片，简直就是吹响对陈腐制度进行锐意改革的第一声号角哇！

升任项目部小组长后，二十三岁的那个下午，我发动了革命。那个下午天空很晴朗，鸟语又花香，砖石路上有好多个漂亮的姑娘。我不畏权贵、舌战群儒，最终滚出了公司。革命失败了。我站在街上，行人来来往往，世界陌生而明亮。

后来我想，每个人的一生中都有这么一个时刻，在这个时刻里他抛弃了一切可以抛弃的东西，他不屈地与这个世界战斗，不管是对是错，在那个时刻里，他真正属于他自己。而我做到了。那一刻我仿佛站在山巅俯瞰大地，狂风迎面，骤雨突袭，而我屹立不倒。那一刻我属于了我自己，然后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茉茉和我终结了为期一年零一个月的性关系，因为我失业以后不能包月了。茉茉离开以后，仿佛仅有的一项维系我和沫沫之间记忆的事情也消失了，自此之后沫沫只能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这真的是好没道理，沫沫怎么会和一名妓女扯上关系。但事实是：每次和茉茉做爱我都会想起和沫沫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并且我闭上眼睛，会感到身临其境。茉茉走了后，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把沫沫想起来。

在这之后，我被趿拉着凉鞋的房东赶了出来。房东是个本地男人，四十多岁，终日与烟酒作伴，消遣行乐。

我说，“老王啊，你不能这样干。”老王是我的房东。

“咋地？那你给钱啊？”老王叼着烟，语气蛮横。

我要是有钱，还用得着被赶出来吗？我陪着笑，“你再给我一个月时间……”

“不行。”老王断然拒绝。“我看和你好了一年的那个女的都走了？你这小子肯定惹上事了，你赶紧走。”

“不是，我这不是失业了嘛。”我说。

“失业了人家就走？那是你女朋友还是妓女啊？”老王说。

我无话可说。我不能说沫沫是妓女，如果老王报了警，我有可能会碰上那名被我操他妈的人民警官，这样不仅被拘留，还要被罚款，而且没得饭吃。

我只好嘿嘿笑着：“你看，我俩都姓王……”

“滚蛋。”老王生气了，“别套近乎。”

我只好滚了。我拖着一大包行李走到街上，看着路灯、灌木和车流，觉得无比孤单和失落。毕业两年了，我没有变得更好，反而变得油头滑面、庸庸碌碌，连容身之所也混丢了。沫沫在哪呢？她过得开心吗？她应该找到男朋友了吧。我和她分手是对的，我现在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那天我在地下通道里过了一夜。我身上还有两百块钱，这笔钱本可以住店，但是当我走在地下通道里时，我既心酸又疲惫。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哪都不想去。钱姐经常说我倔脾气，还说我做事不经大脑思考，大概就体现在这里。我如果用大脑思考了，又怎么会抖出老板看毛片的事情。钱姐说我书白读了，我觉得是这样的。钱姐让我多长长脑筋，但我不知道怎么长。钱姐说了一大堆，好多我都听不懂。最后我说，别说了，都是命。

钱姐惊呆了。

在地下通道过夜其实并不难，把凉席铺开，行李放好，然后用毯子把头包住就可以了。我身旁有一位流浪汉，我叫他老谢。老谢那晚睡不着，就跑到我的凉席上把我弄醒，要和我说话。我既生气又无奈，只好鼓胀着眼睛听他说话。老谢说，他不知道自己叫啥。我说，我就喊你老谢吧。老谢又说，他来自西北的一个小县城，大学毕业以后自己开了家公司，公司越做越大，他也越来越得意。他租了栋老楼作为办公场所，并且把老楼的大门换成了旋转的，他说这象征着“财源滚滚来”。有了旋转门，公司业绩也蒸蒸日上。但是后来他迷上了一个女优，整天看她的片子，还想飞去日本找她。由于缺乏经营，他的公司破产，老婆也带着孩子跑了。一落千丈的人生让他无比沮丧，一怒之下跑到地下通道乞讨，一乞讨就是二十年。说这话时他满脸后悔，不知道是后悔看了片子，还是后悔没去日本。

而我惊呆了。这个故事实在太过巧合，以致于我肿胀的眼睛发出莹莹的绿光。我想起那天我在会议上揭发老板看毛片，瞪着同样的绿光朝老板看。毛片、旋转门……这是预言吗？！

地下通道很安静，一个人也没有。我看着老谢，他脸上的皱纹如爬虫般汇聚分离，在惨淡的灯光下诡异异常。

我一下子跳了起来。

“你记得这么清楚，怎么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住？”我的声音大得出奇。

老谢也被我吓了一大跳。但是他跳不起来，他的腿断了。“我不知道。”他的声音很低。

我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那个女优有那么好看？”

“她呀……”老谢陷入回忆里，“很像我的初恋情人。”

我不说话了。

过了很久我问：“你大学毕业以后，没有直接去上班吗？”

“去了啊，”老谢说，“上了两年被炒了。因为和领导顶嘴。”

我冒出冷汗。老谢的故事奇诡而真实，像一只触手把我拉进黑暗里。而我不想挣扎，我甚至想：应该问一问老谢和他的初恋情人之间的故事的。但是我没有这个机会，因为我突然醒了。我满头大汗，看着地下通道里来往的人群。我的身边蜷缩着一个瘦骨嶙峋的老头，他背对着我，我认不清他是不是老谢。好多人面色古怪地看我，大概这么年轻的乞丐是他们第一次见。而且我体重一百五，身高一米八，五官端正，大脑发达，看起来不像要饭的。好多人朝我扔钱，我胡乱收起凉席，低着头跑了。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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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着一堆行李并不容易。这堆行李里有我的衣服鞋子，有我的被褥凉席，还有一个装沙子的玻璃瓶。这是因为沫沫说：我不能把自己全部给她，要留下来一半。沫沫把沙子倒在纸上，然后我们一粒一粒地往各自的玻璃瓶里装沙子。我的玻璃瓶是沫沫买的，比我送给她的好看多了。我一边拣一边说：沫沫，我们换个瓶吧。沫沫不肯。

沫沫跟我说爱情，说了好多我不懂的东西，什么独立与自由，什么交流与依靠。我是这么理解的：我独自立着，沫沫自由地在我身边转。她一边转一边和我交流，最后靠在我身上。原来这就是沫沫心中的爱情，我想。沫沫真是个神奇的女孩。

这个玻璃瓶很小，很容易丢。所以我一直把它塞在枕头里面，这样每天硌着头，心里就会很舒服。我随身带着这个玻璃瓶。是为了提醒自己：我和沫沫分手了，我是个傻子。但即使我和沫沫没有分手，我也会永远带着它。我觉得这瓶沙子是我和沫沫爱情的象征。一个人的时候，我常常盯着瓶子里的黑不溜秋出神。

在我遇到它们之前，它们在路边饱经践踏、肮脏不堪；在我把它们送给沫沫，并且附上一首诗之后，它们摇身一变，成了圣洁与美好的象征。在我遇到沫沫之前，我就是这些黑不溜秋；沫沫却把我变得不一样了。沫沫是个爱干净的女孩，这些沙子被她洗了很多遍，却还是一如既往地黑。这说明沙子永远是沙子，再怎么洗也还是沙子。珍珠、金子，这些都是人们为了显示怜悯而对沙子施予的毫无意义的援手罢了。

我发现自己成了个悲观的人。学习然后工作，工作然后赚钱，赚钱然后结婚，结婚然后生孩子，生孩子让他去学习，然后孩子生了孩子，然后我老了，然后我病了，然后我死了。一眼望穿的生活让我不寒而栗。

我想起那个奇怪的梦，弗洛伊德说，梦是经过伪装的欲望的满足。我因为磨蹭而恨上了谢总，所以想让他没有好日子过，但我不能说出来，于是就做梦，让他去要饭。我又怕变得和谢总一样大肚子爱放屁，于是我代替了谢总，成了他年轻的时候，这个好像叫做“梦的移置”，为的是掩盖我赚钱的欲望。本来我应该握着一把生锈的铁枪，一枪刺进谢总的心窝的，但那个画面太血腥，没过审。梦的审查制度是因为感情的压抑……记不清了，我不喜欢弗洛伊德。我看弗洛伊德是因为沫沫也看，但是沫沫又说弗洛伊德的结论缺乏科学依据，所以我不知道弗洛伊德的结论要不要记。但是没有办法，那时沫沫光着身子，而我的小和尚直挺挺的，只好把弗洛伊德记住了。现在我和沫沫分手，弗洛伊德却留了下来，这多么地无趣。梦是经过伪装的欲望的满足，这多么的无趣。失去了沫沫，生活多么无趣。

沫沫喜欢有趣的人，而现在我看什么都无趣，这种想法很危险。我犹豫再三，最终拨通了钱姐的电话。这个月我总是打钱姐的电话，因为要找老板要钱。但是老板不仅不给钱，还要请我做大保健，被我断然拒绝。其实做大保健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我已经和茉茉包月了，就不能去嫖第二个女人。问题在于：我得靠那笔工资支付房租，然后赶紧找到工作。可惜谢总不给我这个机会，他说愿意把工资给我，但得通过大保健的形式。我没有办法，因为是我违约从公司滚了出来，不是谢总炒的我。假如谢总要炒我，他就得支付工资和违约金——反正我总归要走，还不如拿那笔钱去做大保健。就这样，我的资金链断裂，只好被房东赶出来睡地下通道了。

我暂时住在钱姐家里。这少不了被钱姐唠叨，而我竟然非常地开心。因为每被钱姐唠叨一次，我的悲观就少一分，唠叨了一个月后，我渐渐觉得这世界有趣起来了。钱姐的老公姓贺，长得高大憨厚，现在是几十家店面和一家工厂的持有者，我喊他贺哥。贺哥年轻的时候是个小混混，没少欺负过无知少女。这事是几十年后贺哥对我说的，那时他老了，我也老了，我俩躺在太爷椅上，追忆青春，思考人生。这说明我们会成为很好的朋友，钱姐对我这么好，我没有理由不成为他们的好朋友。贺哥不仅是我的朋友，还是我的老师。

贺哥说，当他看到钱姐的时候，第一个念头是怎样把钱姐搞到手，然后实施强奸。因为钱姐在被他看到的第一眼就成了他的意中人，他的小和尚凶猛地抬头直到让他无法站立。于是他给钱姐灌了药，把她拖到了小旅馆里。贺哥激动地大笑，并且笑了好久。不料钱姐竟然醒了，钱姐醒来看到贺哥魔鬼般的笑容，就开始激烈反抗。贺哥浑身挨踢，愤怒异常，就举着热水壶说：信不信我砸死你！

说这话时贺哥青筋暴起，面目狰狞，但他很快为自己的狰狞付出了代价。当时宾馆里只有热水壶，没有刀具，不然贺哥会更惨。因为钱姐一脚就把热水壶踢翻了，热水溅了贺哥一身。贺哥躺在地上哇哇大叫，最后被钱姐送去了医院。经此一役，贺哥彻底爱上了钱姐，并且展开了疯狂的追求。而钱姐一开始心怀愧疚，然后半推半就，最后含羞接受。这件事的结果是：钱姐在十八岁的时候给贺哥生了个娃。

那个娃是个转折点。贺哥东拼西凑，却付不起钱姐去正规医院打胎的费用，只好在巷子里找了家“老王人流”。贺哥说，那老王人流一看就不靠谱，哪有人流取名叫老王的。什么东西都不该叫老王，老王让人听着不舒服。但是他没有办法，实在是没有钱。那时我四十多岁，听见贺哥这一番话，不禁心生惭愧，琢磨着一定要混出个名堂来，这样我老了就不是老王，而是王总了。

总之，钱姐没有去打胎，她去买了老母鸡，然后把孩子生了下来。钱姐在产床上撕心地叫，贺哥在旁边裂肺地疼。就在孩子落地的那一刻，贺哥幡然醒悟，跪地不起，痛哭流涕。

“那一瞬间我觉得，”贺哥有些哽咽，“我以前的人生全部白活了。”

那时我四十多岁，才知道贺哥和钱姐的这一段故事。我早已成家，结婚的时候我身家千万，妻子温文尔雅、美丽善良。她是个好妻子，在我们的孩子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我就说服自己爱上了她。

那是傍晚六点钟，华灯初上，薄暮微凉。我的妻子躺在产床上满脸汗水朝我微笑，我的孩子在护士手中大声啼哭。那一刻我感觉到肩膀上沉甸甸的重量。

贺哥说，责任是一座牢笼，责任又是一道勋章，责任是终生的羁绊。负上了责任，就永远也走不开了。

我二十三岁的那个月，贺哥跟我说的是另一些故事，是孩子落地之后的故事。搬砖头，跑运输，开小店，喝酒送礼，开大店，搞承包……贺哥说他比较幸运，从他放弃小混混的身份开始，一路走过来也没遇到大的波折。我知道他苦的没说。每天晚上我和贺哥坐在阳台上，泡两杯茶，然后开始探讨人生。

那时我已经毕业两年了，自认比和沫沫在一起时聪明一点，所以贺哥说的很多道理我都能听懂。贺哥教了我很多做人、做生意的道理，最后拍着我的肩膀说：“你还年轻，什么都不要怕！生活远比你想象的要苦，但从来没有过不去的坎！”我咬紧嘴巴，严肃地点头。

我对钱姐和贺哥真的是无比感激，所以走的那天，直接跪在了钱姐家门前。这是我花了两个晚上想出来的，我是想说：钱姐待我义气深重，我不知道要做什么，只好下跪了。我拱手抱拳，模仿武侠小说里外出闯荡的主角道：“再造之恩，难以为报！”

钱姐一爆栗就打在我的脑袋上：“快起来！你怎么跟我家老三一样！”

老三是钱姐的第二个儿子，那年八岁，痴迷武侠小说，喜欢随风起舞，喜欢砍砍杀杀，还喜欢对摇篮里的弟弟妹妹说：“我是你们的哥哥钱大侠，我会保护你们的。”他傻不拉几的，我觉得我不像他。

钱姐把一群毛爷爷塞到我手里，嘱咐道：“先找个房子安定下来，接下来的事慢慢再说，可别再睡外面了。”

我知道这是钱姐的好意，是非给我不可的。我收下毛爷爷，然后望着钱姐红了眼睛。

“去吧。以后有机会再来钱姐家吃饭。”钱姐摸着我的头。

我走了。

生活毕竟和小说不一样。小说里的主角意气风发，外出闯荡，必会结识一名宠物或者小跟班。在这之后不久，他们就会面临一场生死奇遇，然后获得神兵，获得独家功法，获得女主角芳心，然后感悟天地，最终达到究极造化，抱得美人归。可我不是主角，我没有宠物，没有小跟班，也没有神兵加持。我只有一堆行李，和钱姐刚塞给我的一群毛爷爷。我的闯荡不太顺利。 我租到房子后，第一件事情是给谢总打电话道歉。

电话接通了。

我说，“我是那天跟您顶嘴然后离职的王某。对不起，谢总。”

谢总没料到我会道歉，一时竟然什么也没说，过了一会他说：“你想拿工资？”

“没有，我是专程来道歉的，”我说，“我不该操你妈。”

这话从我嘴里说出来后，我发现有些不对劲。

“你操我妈？”谢总听起来很生气。

我仔细回忆了一下那天的事情：我发现他看了毛片，就在会议上把这事说了出来。他无比平静，我却越说越生气。最后他叫我滚，我就滚了。我列举了谢总的种种罪行，神色激动，最后说了句脏话。但我说的是“擦你妹”，好像不是“操你妈”。这个发现让我心里一咯噔，看来我确实傻了，哪些事情发生过也分不清了。我想赶紧道歉，却觉得怎么道歉似乎都无法挽救局面，只好拿着手机，什么话也不说。

这件事有个很严重的后果，就是谢总雇了几个流氓打我。那几个流氓什么事也不做，专门负责打我，月薪竟然比我在公司的时候还高。他们找了三个多月，终于找到我了。当时我开着电动三轮车运货，在大街上被他们截了下来。这三个月他们每天花十分钟看我的照片，最后对我的长相烂熟于心，以至于我骑着三轮车飞速驶过，只留下一个消逝的侧脸，竟然也被逮住了。

我被打了一顿。

流氓们说，谢总是一个开明的人，他不在乎有人跟他对着干，但是不能操他妈。 睁开眼睛的时候，我看见漫天的毛爷爷散落下来，像凋谢的花朵。流氓们撒完钱就走了。我把那些钱捡起来，三十九张，是我的工资。

那时我和人合伙在筹备开店，所以我站起来后还想着先把货运回去。但是我鼻青脸肿、遍体鳞伤，脑袋也发晕。我不想报警，如果我报警了，就有可能被抓起来，因为我辱骂人民警官，所以不仅要被拘留，还要被罚款，而且没得饭吃。如果人民警官顺藤摸瓜，就会查到我嫖娼的事情，那我就完了。

我趴在三轮车上，不停地犯困。那会儿天气火辣辣的，像是要把人的皮肤烧起来。人的皮肤里面有脂肪，一旦烧起来，就会越烧越大，就活不成了。那个时候街上人不多，但是我满耳朵都是熙熙攘攘的叫喊。有人说：“你看那家伙，被打了吧。”有人说，“哇！三十九张毛爷爷喔。”有人说，“老王！我恨你！”这么多声音一下子把我包围住，我分不清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我感觉我要中暑了，但是趴了好久还没有中暑，只好振作精神，把三轮车开走了。

我开的是一家文艺用品店，合伙人是贺哥。贺哥只管出钱，其他都归我一个人忙活。店里卖书、卖画、卖颜料，还卖ＣＤ。我又想起了我和沫沫坐在草坪上，开始回忆过往。我想起小时候趴在桌子上画画，后来开始胡诌小说，初中的时候每天练习唱歌，到了高中我又想创业。现在我创业了，有小说，有画，有ＣＤ在唱歌，算是把我曾经想做的事，第一次结合在了一起。

贺哥在我的店里考察了一番，然后作出点评：没方向、没计划、没特色。但是他还是决定把钱投给我，他说钱姐好不容易找到个弟弟，就让我瞎折腾吧。我搬来两张太爷椅，满脸笑意，说，贺哥有时间来坐坐啊！于是我和贺哥躺在了太爷椅上，舒服地哼唧了两声。但这之后贺哥再也没有来过，他工作忙，每次都是我去他家坐太爷椅。

后来的故事就简单了。我体验到了人生疾苦、世态炎凉，于是夹起尾巴好好做人。我不懈奋斗，终于过上了不错的生活。我和大家一样晚上零点睡，早上六点醒；我工作完学习，学习完工作，为了维持身体健康，每周要进行三次定制训练；我要求下属要认真写报告，这样我才能掌控店里运营的每一个细节。我的脑子里塞满了地段、物流、供应、客户、财务、品牌……贺哥看着我的连锁店难以置信，他问我：你是怎么做的？我摇头。我不知道，我从过去一步步走来，变成了这样，我也不知道一步步走下去，以后会怎样。

那些年我越来越笃信可能性，越来越对这个未知的世界充满敬畏。一切都有可能，你可能从山峰坠入谷底，也可能坠入谷底而大难不死。我甚至开始相信鬼怪传说，相信人有天命。贺哥说我活得比他还老，越活越回去了。 我确实老了很多。和沫沫分手以后，已经十几年了。十几年过去，谁能不老呢？

二十八岁那年，我遇到了现在的妻子。

我们结婚，生娃，然后慢慢老去。她是个很好的女人，温和、善良，将家庭管理地井井有条。但是一切都不一样了。生活仿佛上了发条一样机械而迅速，再也没有反复出现的草坪和柔软的大床。我的妻子也喜欢看书，但是她从来不在做爱前看。在做爱前她会把书合上，整齐地放进书柜里。然后她脱下裤子，解开衣裳，动作有条不紊，像是在舞台上进行一场展览。而我托着腮，等她脱得精光就扑上去亲她的嘴，抓她的奶头，最后把小和尚插进去，来回运动。她随我的运动发出有节奏的声音，好像是一架钢琴。而我是钢琴家，我说，四四拍！于是我们就按照四四拍的节奏干起来。完成射精以后，我把她抱在怀里，我说我爱你，她说我也爱你，然后我俩都睡着了。

有天清晨我不想起床，就把老婆紧紧抱住。我说：我们接着睡吧。老婆问我：你是不是累了？我说，我不是累了，我是老了。

老婆看着我，那一瞬间她泪流满面。我也跟着哭，我俩抱在一起哭。但她最后还是起床了，因为要送孩子上学。她化完妆跑到房间里看我，说，我们才四十多岁，日子还长着呢。

我想，我四十多岁了。回想我的少年和大学，回想工作和创业，有些事无比清晰，大部分事却早已忘记。仿佛那些时间里什么也没有发生，生命如水，匆匆流逝而过。我趴在桌子上画画，然后开始写小说，然后不停地唱歌，然后遇见沫沫，然后我就长大了。那些事近在眼前，又恍若隔世。

我想起那个草长莺飞的三月，我和沫沫躺在草坪上谈理想。我说我想做一名诗人，沫沫说她想做一名服装设计师。我们聊了很久，最后沫沫说，要永远年轻，永远保持活力哦！我看向她，她的发丝在夕阳里染得火红。沫沫真漂亮。我们已经二十多年没见面了。

我对贺哥说，人在成长的路上，有些东西始终是要放弃的，比如梦想，比如尊严。这本是没有办法的事。

贺哥说，那是你，没有放弃理想的人多了去了。

我说，贺哥你的理想是什么呢？

贺哥不说话了。

后来他说，他遇到钱姐前，想做一名吉他手。我笑着说，从来没见你谈过啊。贺哥摊手，以前没钱，买不起吉他，现在有钱了，没时间，也学不下去。我哈哈笑了。我知道他说的是真的。我曾经见过他对着街头卖唱的流浪歌手出神，那个时候他的眼睛直勾勾的，全是羡慕和落寞。我蹲在他身边，看着蓝天白云，想起我和沫沫在一起的夏天。

那时我经常会向沫沫埋怨。我说大家都过得匆匆忙忙的，每天都是千篇一律，这样有什么意思？

沫沫说，因为大家都是普通人啊。普通人的日子，就是千篇一律的。

我说，普通人为什么一定要千篇一律呢？一点独立的人格也没有。

沫沫说，千篇一律难道不好吗？每天变来变去，只有年轻人才受得了。

我说，我们不就是年轻人嘛。你要不要和我变来变去。

沫沫说，我们都会老啊。等你老了，就会千篇一律了。

我不信，我说，哼！沫沫，你看吧。我一定不会千篇一律的！

沫沫笑了，她说，这都是以后的事情。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喝咖啡？

于是我跟着沫沫去喝咖啡了。

永远不要千篇一律，永远不要千篇一律。那时我说得义愤填膺，如今一语中的。我想做画家，我想做小说家，我想做歌手，我想做企业家，可是我一个都没有做成，最后成了一个平平凡凡的普通人。（我觉得我的连锁店不算是企业哇）

钱姐说，“你能做成才怪呢！你花了多少功夫？”

我想，是啊，我根本就没花功夫。那些根本都是张口就来的胡思乱想而已。可是有多少梦想不是从胡思乱想里面开始的呢？

钱姐说，“你那么想改变世界干嘛？做普通人不好吗？”

我苦笑。我想，做普通人真的挺好。但是我不想做啊。

我开始扯淡：“当初我要是能坚持写小说，现在一定会是个著名作家。我坚信我是有写小说的天赋的。这样我每天就可以盘算着哪部作品可以改编成电影，哪部作品可以被列进教材里。灵感来了就在脑子里构思人物，然后用手机随身记下来。趁着我还没老，也得冲击冲击诺贝尔奖为国争光……”

“叔叔你就吹吧！”钱姐最小的女儿打断了我。这小女孩脾气野得很，我不跟她一般计较。我看到老三坐在桌子边微笑，他一句话也没说。他已经工作了，是一名软件工程师，闲暇时间里会看看武侠小说。他像我。

“茵茵别闹！要有礼貌！”钱姐说，“你都大学了，不要随意打断别人！这还是你王叔叔……”

我看见茵茵偷偷背过身去笑，也不禁跟着笑了：“梦想不就是用来吹的嘛！”

我又去了那个海滩，却怎么也没找到当年那棵椰子树。也许椰子树还在，只是我认不得了。我掏出一个小小的玻璃瓶，里面装着一些黑色的沙子。我第一次见到海，就是和沫沫一起来的。那个夜晚海风又大又凉，沫沫蜷缩在我怀里。沫沫说，抱紧我！于是我就抱紧了她。但是海风还是很大，我抱得再紧都不管用。我想起纪伯伦的那首小诗：

_“我永远徘徊于这些海岸，_

_在沙子与泡沫之间。_

_潮水将冲刷去我的脚印，_

_海风将吹去这些泡沫。_

_但大海与海岸将永远存在。”_

沫沫说，人于天地之间，沧海一粟。我们终其一生都不知道自己在追求什么，但好歹老去后有值得追忆的东西。我想，我就是沫沫所说的那种人。我这一生都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时间推着我前行，于是我结婚生子，赚钱养家。我自认为自己有梦想，可也许那不是梦想，那只是一种想过的生活。人永远是贪婪而不满足的，不想放弃已有的，妄想得到没有的。

海风真大啊，沫沫就这么被吹走了。

我想，现在我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工作，朋友，家庭。千篇一律，这才是生活本来的样子，我很幸福。我只想这样过下去。这样就很好了。

可我还是忍不住想沫沫。

在这个人人为生活所迫的社会，我无可避免地成为万千奋战者中的一员。然而我本可以有另一个选择。那天的夕阳很美，大地在远处连入天际，我和沫沫坐在草坪上谈理想。沫沫对我说，要永远年轻，永远保持活力。

沫沫说，不要放弃，永远不要放弃。我点头，然后可耻地放弃了。

二十七岁那年，我开车去另一个城市谈生意，在高速公路的广告牌上看见了沫沫。那是一个全球知名的服装品牌，巨幅的广告牌上金发碧眼的模特穿着一件黑色的裙子，美得让人窒息。那一瞬间我想从车子里跳出来，在高速公路上跳舞，然后爬到广告牌上。那是沫沫设计的，我看到那件衣服的第一眼，就知道那是沫沫设计的。

那件裙子采用纯黑的底色，肩部是潮水和海浪。我降下车窗，风声呼呼而过。我想起沫沫对我说，我一定会写出一首独特的诗。而我对沫沫说，她会设计出很漂亮很漂亮的衣服，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她设计的。

沫沫做到了，她做到了。我真心为她高兴。

可是沫沫啊，沫沫，我再也遇不到沫沫这样的女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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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ublished on [jojonas' novels](https://paragraph.com/@jojonas-novels/NXNeeNKUNmcHwdFgS6f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