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中国的数字藏品目前全部都是伪NFT？

By [Kane Yip](https://paragraph.com/@kaneyip) · 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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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NFT（Non-fungible Token，非同质化代币）大火，国际拍卖市场上陆续拍出天价NFT，opensea等NFT交易平台交易量和流动性火爆；国内的NFT市场也开始爆发，除了无数个创新尝试的小NFT平台外，互联网巨头也开始布局，阿里的阿里拍卖和蚂蚁链鲸探粉丝粒、腾讯的幻核、京东的灵稀、网易的秘宝和盲盒、百度的超级链等等都有自己的NFT产品上线，只不过国内不约而同的用了一个听起来更合规的名字“数字藏品”。 虽然国内的数字藏品也开始火起来，甚至有人到处在找早期的敦煌NFT，有小平台炒数字藏品的二级市场关了开开了关，前期投入比较小远远低于海外OS上的投资成本，但这种虚火的数字藏品现象存在极大的隐患，因为国内的数字藏品目前全部都是伪NFT！

为什么说国内的数字藏品目前全部都是伪NFT呢？ 我们以海外OS等NFT产品平台与国内的数字藏品平台简单对比一下：

![国外NFT与国内数字藏品对比](https://storage.googleapis.com/papyrus_images/bbb66ed8d17bdfebf69113bec001d53fb46399f23c3f5a3654cc8088ace84175.png)

国外NFT与国内数字藏品对比

如果对比来看，数字藏品的伪NFT特征有几个核心要素： 一是底层区块链是联盟链，委婉的表达是联盟链比公链的可信度低，去中心化程度低，唯一不可篡改的特性低等等，这里就不科普和引发争论了； 二是数字藏品是基于一个IP作品进行复制发行或者批量发行一批（Batch）图片一样、编号不同的NFT，它只是数字文创的复刻图片产品，或者数字版权的图片产品，本质上是同质化的，是通胀模式，是以图片销售和佣金、数字复刻、周边衍生品等模式为主的，国内的数字藏品更像是一个数字文创商品开发与销售平台； 三是数字藏品的定价机制和价值模型，并不是基于NFT的IP共情程度、稀缺性等要素，而是一种收藏的仪式感和占有感，它可能更关注数字藏品的品牌传播、知名度、收藏体验感以及可能的艺术价值，反而更接近于一个文创产品的交易市场（类似文交所）。

需要强调的是，国内数字藏品的推动是有积极价值的。无论是不是伪NFT，即使是通过联盟链，也可以实现IP的数字版权确权、分布式账本登记，实现发行与流通数量控制、图片的防盗版，可以形成一定的流动性，通过智能合约可以实现一部分流通中的创作分成协议等等。 通过数字藏品市场，基于区块链的的可追溯性和稀缺性可以激活艺术品与IP创作的交易流通，但同时限于合规政策监管部门对可能涉及到的投机炒作、虚拟货币、洗钱等等违规行为强监管。这种“伪NFT”特点也是无奈之举，国内NFT发行目前仅限于数字藏品，例如蚂蚁链粉丝粒发行的限量付款码皮肤，腾讯幻核发行的黑胶唱片NFT、数字民族图鉴等，而且严格限制数字藏品的发行与流通。

从发行流通角度，NFT交易平台就非常关键。目前国内的NFT（数字藏品）交易平台，如下图：

![（图表转引自广发证券研报）](https://storage.googleapis.com/papyrus_images/a5e8bb335b8324f6f5799fb4ca9e06fc4772533e997ae800eff8c59825d5299e.png)

（图表转引自广发证券研报）

如果将所有的大大小小的数字藏品平台列一下，可以参考掌上NFT整理的表格：

![（图表转引自掌上NFT）](https://storage.googleapis.com/papyrus_images/b6d4be514f7ad77e463b23159861033f2320fa84c11599179244b3def4e67e3d.png)

（图表转引自掌上NFT）

目前国内的数字藏品没有合规的二级市场，产品形态相当于数字文创的图片或复刻、周边产品，类似于以前文交所的邮币卡模式，如果类似那些小平台那样可能就会触动37/38号文对于份额化、连续竞价、T+0等的监管红线，如果没有二级市场就没有流动性，而且小平台可能说关停就关停，收藏者或投资者可能会蒙受不明损失和被割韭菜。 目前有部分文交所在尝试，但还是没有脱离伪NFT和邮币卡的模式，比如某文交所与国资媒体公司在Art Meta发行的报刊类数字藏品，创刊号胶片数字图片，19.9元发行价，2万份，价格便宜、发行量大；比如某文交所试行上线的“一起NFT”，数字作品以图片形式，发行份数可以是10/50或者1000等不同份数，有作品编号还可以选择不同编号的作品（作品图片完全一样），有归属机构和归属服务商（文交所发展的授权发行和渠道商），作品点击进不去区块链地址，合约地址是nftxxxxxxxx，T+5交易，发行和购买需要KYC实名登记等等。总体还是一个遮遮掩掩的邮币卡模式，用了数字藏品的皮，又受限于合规的监管红线，感觉不伦不类。

数字藏品不应该只是一个文创IP的数字图片的所有权，不是简单的生成一个数字图片NFT然后用电商或者拍卖模式进行销售就可以了。如果作为NFT它本质是就是类金融资产，我们不能去回避这个核心问题。虽然有监管和合规问题，但可以从合规的角度，进行接受规管的类金融数字艺术产品设计，同时搭建新的不同于以前邮币卡那种模式的，在监管和合规下的开放金融市场生态体系来支撑的有序的流动性市场。如果只是把数字藏品作为数字文创图片形式，那就要从文创销售和周边产品、数字复刻等模式中寻找创新。 这个接受规管的类文化金融开发市场生态，围绕文创IP的确权、信托与发行机构，文交所的资产包与资产化挂牌交易，承销商和分销商的批发、数字藏品Fund投资市场、数字藏品电商拍卖平台的销售、OTC和点对点的辅助市场等等，需要借鉴传统金融市场框架，借鉴海外OS等平台经验，然后在践行中摸索和设计最适合的合规玩法和商业结构，感兴趣的机构和朋友可以在社群讨论（@yekai359）或推特空间（@yipkane）一起展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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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ublished on [Kane Yip](https://paragraph.com/@kaneyip/nf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