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人標準難熬：連悼念Kirk也不允

By [東東心思社](https://paragraph.com/@kwuntung) · 2025-09-23

kirk, 左翼, 右翼, 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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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今才發現，在某些人眼中，如果你悼念Charlie Kirk而沒有同時悼念早前同被槍殺的Melissa Hortman夫婦，那就應被批判。

形勢發展到這地步：當你看到有人被槍殺，你想表達哀悼，卻渾身不自在。他們會告訴你，悼念必須同時達到某些條件才及格，悼念也有了聖人標準。

但這種要求是無法畫出上限的。當你在悼念Kirk時，加一句我們也要不忘Hortman；若有人再提出UnitedHealth被槍殺的CEO，那又要補上去嗎？如是者，每逢有知名人士遇害，都必須逐一提及。這樣下去，悼念就不再是自然的情感流露，而成為例行公事。

同時，他們認為所有事情必須等量齊觀，卻不容許別人認為兩件事並不完全對等。首先，人家悼念Kirk而非Hortman，是因為Kirk更為知名，多數人對外國議員並不認識，但卻可能有看過Kirk的辯才，更有切身感受。其次，Kirk遠為年輕，年僅31歲，未來韶光仍有太長，格外令人惋惜。第三，他是在大庭廣眾下，辯論期間被殺，場面震撼，那對言論自由更具直接挑釁意義。

我不明白，他們也是講求同理心的，但卻無法同理人們對Kirk事件更感震撼，這本應是常識。而更大的矛盾是，他們重視Hortman，自然曾表達哀悼，那按照其聖人標準，為何現在卻沒有等量齊觀地悼念Kirk？標準只用來要求別人，卻不反映在個人言行，正像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更有一些人在這時候強調Kirk的缺陷。當然，批評他生前的種種是合理的自由。但語氣間的輕視，彷彿在證明他不配被悼念。如是我開始懷疑：是否只有完人才配悼念？如果要數缺陷，誰沒有？再者，有些缺陷也頗為可議。我讀到一篇《衛報》文章，否定他是辯論者，不認同他在作公開交流，認為他只是在演戲刷流量（我很尊重《衛報》，只是對這篇文章表達意見）。但說實在，這類辯論怎會沒有戲劇效果？她難道要求辯論須像法庭審訊般肅穆，純粹陳述理據？這樣的辯論恐怕也沒多少人想看或參與。與此同時，她忘記了不斷有學生、學者主動上台跟他辯論，多數是反對Kirk的。如果他們不認同這是一種公開交流，又何必參加？那至少證明了，即使反對者也認同這種辯論有意義，她卻全盤抹殺。

更重要的是，如果他也不算辯論者，那誰算？放眼全球，幾乎找不到另一個人如此長期在大學校園擺擂台。他有很多缺陷，但若他已經是做得最好的一個辯論者，那就不能否認他是辯論者。我會這樣說，是因為我沒有運用她那套聖人標準。

有人心中或許以為，你們就是認同Kirk，和他「同流合污」的，才會悼念他。他們對Kirk的死亡冷淡以待，即使沒有幸災樂禍。但事實是，很多人悼念他，根本不是認同他的價值觀。Kirk擁抱保守的基督宗教觀，與華人世界許多人其實格格不入。但他們不容許人們單純悼念一位年輕人的逝去，以及公共辯論氛圍的消逝。

悼念，本應是人性最基本的表達，是一種共感，也是社會留住人性溫度的方式。它不需要審查。大家為何這麼厭倦世局？就是因為連對一個被公開槍殺的年輕人悼個念，都必須經過層層檢驗，令人疲憊不堪。當然，本來按照《被討厭的勇氣》的「課題分離」法則，這些都只是他們的課題：你有你的批判，我有我的悼念，各取所需。但我仍覺得──連單純悼念也不允，實在荒謬。  
  
（寫於202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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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ublished on [東東心思社](https://paragraph.com/@kwuntung/%E8%81%96%E4%BA%BA%E6%A8%99%E6%BA%96%E9%9B%A3%E7%86%AC%EF%BC%9A%E9%80%A3%E6%82%BC%E5%BF%B5kirk%E4%B9%9F%E4%B8%8D%E5%85%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