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eb3 —— IP 内容生态的经济飞轮

By [Newbie](https://paragraph.com/@laruence) · 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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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冰淤，在继 《[IP 运作的术与道](https://mirror.xyz/laruence.eth/SPb0MTe3MfA8zi-EEsLbMi-h3xAqGEbh-h4T2esmNiQ)》、《[IP 爱好者之殇 —— "用爱发电"](https://mirror.xyz/laruence.eth/9qdVKDvRUtKrld-wmHi9Y0pSoWkwGI4YiSgQ2xT3WSA)》两篇文章分别表述了“什么是 IP 的内容生态”、“IP 内容生态的痛点”之后，本篇文章就是该系列文章的第三篇 —— “解决 IP 内容生态的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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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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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聊起 Web3 与 IP 内容生态的话题时，逃不开几个热度比较高的议题：

1.  Web3 与 IP 版权
    
2.  Web3 与创作者粉丝经济
    

### Web3 与 IP 版权

首先 Web3 的出现，必将会改变 IP 版权生态链路的现状，也会改变司法实践的方式，让版权保护变得更方便，保护到以往无法触及到的网络角落。

有关 Web3 在版权保护方面的方案，可参考我在 W3C 线下会议做的分享：

[https://www.w3.org/2022/09/hangzhou/cwig/talk-liu-lei.html](https://www.w3.org/2022/09/hangzhou/cwig/talk-liu-lei.html)

本文不再讨论 Web3 与 IP 版权相关的议题。

### Web3 与创作者粉丝经济

严格来讲创作者粉丝经济与 Web3 没有必然的关联，只是在 Web2 世界里创作者用“未来的物质回报”来激励用户付费是违法的，因为在这类“语境”下的早期承诺属于证券投资。

Web3 在现阶段还处在一定程度的无监管状态，可以绕过证券法的限制，且代币的流转效率非常高，创作者粉丝经济就与 Web3 挂钩了。

实时上“创作者粉丝经济”这一循环是整个“内容生态”大循环中的一小部分，整个内容生态体系包含：生产者、分发者、消费者：

1.  社交平台：如 twitter、youtube
    
2.  内容创作：一创版权方、二创爱好者
    
3.  粉丝群体：读者、付费者、传播者
    

正所谓万事开头难，无论是内容生态中的哪种角色在早期都存在痛点：

![数据比例为访谈调研的数据中位数](https://storage.googleapis.com/papyrus_images/1a1272655ac790c20e3ea1370a8f0ea9637f200e264affe3e1a256deb99de12d.png)

数据比例为访谈调研的数据中位数

本文会简化以上模型，把「社交平台」去掉，从「IP 方」和「爱好者」的关系视角来阐述文章的核心 —— 如何借助 Web3 形成 IP 内容生态的经济飞轮。

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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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 方

1.  中心化的团队创意有限，无法稳定的创作出让更广大用户群体喜欢的内容（客观事实，人类是有极限的）
    
2.  无法以全网为维度量化粉丝的贡献，就无法实现公平的粉丝激励方案（各个平台之间数据不通）
    
3.  难以越过内容平台直接触达海量的内容创作者（平台要收营销手续费）
    

### 爱好者

1.  爱好者的贡献和他在社区内的“投票权”不匹配
    
2.  爱好者的贡献大部分得不到物质回报，只有精神回报
    
3.  爱好者的贡献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被人们忘记，被互联网忘记
    

首先在 Web2 时代，平台的商业模式基于流量，并且流量具有马太效应，所以在平台发展的早期必定会在资本的推动下处于亏损状态，加上一些其它原因就导致了 IP 方在平台上做内容营销时会被收取较高的手续费。

并且 Web2 时代的产品，数据是一种壁垒，需要自上而下的让各个平台间的数据打通是不可能的。这就导致了用户的贡献和用户的权限无法合理量化，粉丝生态的建设只能集中在某一平台上来做，平台就会收取更高额的手续费。

拆开来分析 IP 方和爱好者的痛点就会发现这些都是 Web2 生态不可避免的问题，在 Web2 生态内基本无解。

但 Web3 不同。

当下我们讨论的 Web3 是在区块链之上搭建的一套去中心化的系统生态，它具有「去中心化、公开透明、不可篡改」等优势，因此非常适合在其之上搭建金融网络。事实上也的确如此，目前 Web3 最繁荣的就是去中心化金融 —— DeFi。

_每一次工业革命的变迁都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区块链技术/Web3/DeFi 的出现同样也降低了金融活动中的”损耗“，实现了自动化（AMM），做到了\*更好的分配价值_。\*

_现在的 Web3 和早期的 Web2 类似，有很多的“电子病毒”和“反对声音”，同时也会像现在的 Web2 一样成为主流。_

因此 Web3 本身就是“去平台化”的，它能够打破商业主体之间的数据壁垒，增强平台与平台之间的互操作性，降低平台成本，继而降低客户手续费。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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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象一下

*   有一个可以收集某 IP 在全网优质内容的平台，并通过公式计算得到每一个内容、每一个作者的分数，那么 IP 方就可以在该平台量化自己的趋势数据和粉丝生态。
    
*   如果该平台是一个 Web3 平台，IP 方可以把钱转到平台的智能合约内，IP 生态的每一个粉丝都可以根据自己的贡献获得物质回报，这样就实现了 IP 方对粉丝的精准激励。
    
*   由于 IP 方通过该平台做激励，所以越来越多的创作者会聚集到该平台上来，IP 方就可以在该平台发布“创作任务”，这样就实现了 IP 方和创作者的直接触达。
    
*   最终 IP 方可以把每次活动中的 TopN 内容铸造成 NFT 来永久记录用户的贡献。
    

这样的平台由于无需自建内容渠道，所以成本会比其它内容平台低很多，收取的手续费就会低很多。再加上平台是一个 Web3 的产品，那么它的资金流转是公开的，不会存在资金上的各种问题。

为了实现这样的系统，要考虑的问题有：

1.  内容从哪里来
    
2.  内容在哪消费
    
3.  内容怎么上链
    
4.  怎么防止作弊
    
5.  资金从哪里来
    

### 内容从哪里来

目前 Web3 还在早期阶段，具体表现为：Web3 的用户还都需要理解钱包（wallet）的概念，因此与 Web2 的用户天然隔离，这导致了 Web3 的用户基数远远小于 Web2，所以内容生态的创作者和传播者数量就大打折扣了。

如果把 twitter/youtube/bilibili 等内容平台称作 Web2 平台，把 showMe/monaco planet 等平台称作 Web3 平台，那么显然前者有更多的 IP 爱好者、传播者、创作者，以及更广大的潜在用户群体，IP 内容创作者的主场应该在 Web2 平台（现在是 twitter）。

所以我**不建议创业者们为了解决创作者粉丝经济问题而从头开始做一个 twitter。**

### 内容在哪消费

因为内容的来源是 Web2 平台而非 Web3 平台，所以内容的消费还是原本的平台（twitter/youtube）比较好，这样不改变用户的使用习惯，降低用户的认知成本。

而非做一个 dApp 把全网的内容都聚合到一个平台上，让用户在 dApp 内消费，这对平台的开发者和 IP 的消费者来说成本都太高了。

**如果想要让 Web2 用户进入 Web3，就不要先改变他们的社交习惯，要先给他们价值（token）**。比 Web2 平台能给的更多的源源不断的价值。

### 内容怎么上链

因为内容来源于 Web2 平台，所以并非所有的内容一开始就是 NFT；因为并非所有的内容都有价值，所以也不建议把所有内容都暴力的转换成 NFT 来进入 Web3。

**内容上链在现阶段并非刚需，捕获内容的价值才是最优先的。**

在 Web2 平台中 IP 爱好者的行为包括：内容生产和内容分发，只要将这两部分行为使用代码（code is law）进行量化后就能获得用户行为的相对价值。我们将这些价值（数字）与行为本身的索引（超链接）一起记录在区块链上，即可获得 IP 爱好者的工作量证明（Proof of Work），最后再根据这些工作量证明结算代币奖励即可。

捕获 Web2 平台内容数据的方式有：

1.  通过爬虫技术自动获取
    
2.  手动通过浏览器插件获取
    
3.  通过平台提供的 OAuth 接口自动获取
    

其中方案 1 存在与平台间的法律风险，方案 3 存在用户的隐私风险，只有方案 2 是用户的主观行为（能够保障用户的隐私权）。

### 怎么防止作弊

无论内容如何上链，**任何想要把 Web2 世界数据带入 Web3 世界的产品都需要有内容验证逻辑**。

1.  平台作弊
    
    指制定内容激励系统的 Web3 平台出现作弊行为，利用不存在的数据或虚假的数据来挖空 IP 方的激励资金，从中牟利。
    
2.  用户作弊
    
    指用户通过发表无意义内容然后刷赞、刷量等套现行为，或用户控制大量的机器人账户进行刷赞牟利的行为。
    

想要防止平台作弊唯一的方法是「去中心化」，用户直接通过钱包签名上链，平台方和用户的权限相同，以此为前提上链的数据就要有防作弊流程，可以借鉴 layer2 的思路：在内容上链之后，用户 claim 之前对内容做审计。

这样的方案虽然能够完全避免平台作弊，但是用户成本和实现成本都非常高：用户需要支付上链的费用，系统需要有流程来做内容审计。所以如果能够降低对平台作弊的风险等级，就可以让平台代理用户做数据上链。在合约内实现对资金 claim 的限制 —— 必须完成“身份校验”的用户才能 claim 资产，就可以规避平台作弊的风险。

用户作弊的防范是一个巨大的话题，哪怕在成熟的 Web2 世界也难以做到绝对的反作弊，因此在现阶段的 Web3 反作弊可以通过两种手段：

1.  前置的权限控制，如：只有持有 NFT 的账户才能获得物质回报
    
2.  后置的账户封禁，如：一旦发现有“作弊”用户就将其添加到黑名单中
    

反作弊没有银弹，都是成本之间的博弈，成本的提升意味着手续费的增加，在 Web3 平台早期不建议在反作弊这条路上挖掘太深。**文创的价值一定程度上是主观的、唯心的，不是绝对客观的、唯物的。**

### 资金从哪里来

如果整个系统没有资金的注入，那么上链的积分就仅仅只是一个数字没有价值。所以内容生态的经济飞轮需要资金来源：

1.  IP 方的营销预算拨款
    
2.  IP 爱好者中有钱的用户捐赠
    
3.  Web3 平台的项目方国库捐赠
    

在一个 IP 发展的不同阶段内容生态的建设资金来源不同，比较理想的状况是：

1.  IP 爱好者群体中有钱的用户自发的愿意做捐赠，并形成一个正向飞轮
    
2.  IP 方的营销预算拨款来激励用户创作，并在激励下付费用户的支出增长大于营销支出
    

客观情况往往不会是理想模型，不同 IP 的用户付费率差异极大，IP 方能用在营销上的预算就不同。但这不影响 IP 爱好者的工作量证明被收集，**用户的积分在不同 IP 之间会一视同仁的被计算和记录，用户能否获得物质回报，将会成为 IP 价值的评定维度之一**。

### 方案总结

**为 IP 方提供生态量化能力和激励方案的 Web3 平台不应该是一个内容聚合 dApp，应该是在其它所有内容平台之上的一个「价值层」，发现价值、计算价值、证明价值、结算价值。最大程度上不改变用户的社交习惯，就像一个 Web3 的创意悬赏平台，用户用完即走。**

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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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Web3 对 IP 内容生态进行激励是一件超前的事，就像 Web3 相比于 Web2 来说很超前就会有很多不和的声音，在这其中会有两种最高的声音：

### 项目方揠苗助长

会有一些项目方认为内容生态就应该“自然增长”，而不应该通过物质激励来“揠苗助长”，通过物质奖励获得的粉丝是不纯粹的、忠诚度不高的，长期来讲对项目有害。

这样的想法出发点是好的，考虑到了用户的“忠诚度”（付费用户转化率），但也要考虑“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时候，要考虑如何为自己的内容生态创建一个正向飞轮。

### 爱好者用爱发电

很多社区的话语权掌控者大多都不需要物质回报，且这部分人大多优于常人，能够创作出更优质的内容，所以他们自己并不需要物质回报，也就认为其他人也不需要。

成年人的世界，哪怕是一杯咖啡的报酬也算是项目方对用户工作量证明的认可，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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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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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坚信 Web3 的核心价值就是能够**更好的分配价值**，当这一特性作用在 IP 内容生态上之后，表现出来的就是：去掉平台对内容营销的高额手续费，去掉平台作为中间商去触达用户，为 IP 爱好者提供一个社交价值量化体系。

让爱好者不再需要用爱发电，让天下间没有难做的 IP（雾。

如果大家对本文感兴趣想要与我讨论，欢迎来 twitter 找我：[laruence\_eth](https://twitter.com/laruence_e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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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

[https://www.shinex.club/](https://www.shinex.cl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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