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RWA起飛:證監會開綠燈,讓專業投資者投資黃凱芹演唱會當老闆! **Published by:** [louisli.eth](https://paragraph.com/@louisli/) **Published on:** 2026-02-25 **Categories:** rwa, sto, sfc, cw40, esperanza **URL:** https://paragraph.com/@louisli/%E9%A6%99%E6%B8%AFrwa%E8%B5%B7%E9%A3%9B%EF%BC%9A%E8%AD%89%E7%9B%A3%E6%9C%83%E9%96%8B%E7%B6%A0%E7%87%88%EF%BC%8C%E8%AE%93%E5%B0%88%E6%A5%AD%E6%8A%95%E8%B3%87%E8%80%85%E6%8A%95%E8%B3%87%E9%BB%83%E5%87%B1%E8%8A%B9%E6%BC%94%E5%94%B1%E6%9C%83%E7%95%B6%E8%80%81%E9%97%86%EF%BC%81 ## Content 2026年被譽為「Year of Tokenization」,以美國金融市場為首,已經有很多基金、商品、債券、甚至股票變成RWA(Real World Asset)代幣。香港市場自2022年已經開始討論要推行代幣化,但以往的案例不是規模太小就是缺乏新鮮感和創意,例如匯豐的黃金代幣,Franklin Templeton的Tokenized MMF等就是屬於這類雞肋。產品不夠吸引,自然會比較少資金和投資者參與,效果事倍功半。 毅盛金融科技(證券)(Esperanza證券)宣布,其代幣化投資業務本月13日獲香港證監會許可,公司將進一步推出以現場娛樂產業資產為核心的投資代幣模式。 該模式透過公司管理的投資基金發行證券型代幣,讓合資格投資者以小份額參與投資,並可在二級市場進行交易。 Esperanza證券在獲監管許可下,推出兩個代幣化娛樂投資項目,包括3月6日至7日在紅館舉行的《黃凱芹40年來香港演唱會2026》,以及4月11日在馬來西亞舉行的韓國男團演唱會。 公司表示,在全球實體資產數字化趨勢下,此舉是亞太區少數系統性聚焦娛樂產業投資代幣化的嘗試。 - source: https://www.wenweipo.com/a/202602/23/AP699c6df8e4b04d7d56d4d110.html簡單地說,這是一個集資計劃,透過買入 $CW40 代幣,參與投資演唱會項目,成為項目股東,假如項目有盈利就可以按持幣數量獲得收益,在未有RWA這個詞語的時代,這叫STO(Security Token Offering)證券代幣發行。由截圖可見,網站只有非常有限的資料公佈,原因是這個RWA只可以面向專業投資者 PI(Professional Investors)銷售,假如想獲得進一步資料必須要通過PI身份認證。以往證監對於RWA產品審批都非常嚴格,今次的放行比較罕見,更可能象徵着香港整體的政策轉向。雖然外國已經有很多類似的個案,但香港市場高叫口號4年後終於見到實際的產品面世,還是令人振奮。 我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出色的產品,也是RWA產品的一個榜樣。首先,傳統市場中你沒有公開的辦法參與投資一個演唱會項目,這種項目一般是以私募形式,找對娛樂事業有興趣的老闆,幾個人合組項目公司承辦,人數太多的話文件和簽字的複雜性將會大增。這種投資機會,一般行外人因財力和人脈關係根本無法觸碰。代幣化利用區塊鏈的特性令參與的金額門檻降低,也令項目有機會接觸更多的投資者,集資成功率大大提升。除此之外,參與的投資人由於手上擁有代幣,理論上可以在7x24的虛擬資產交易所例如Hashkey和OSL的二級市場上賣與其他專業投資者,流動性比起一般股權結構更理想。在項目完結,要將利潤分發給投資者的時候,也可以通過智能合約,按持幣數量一次性分發,過程不需要經過銀行或各種支付系統,而極低的鏈上手續費即時結算。 同樣的集資模式,也可以用於電影業。港產電影由於市場相對較小,集資金額雖少,但難度卻不見得按比例變得容易。以香城映画創辦人趙羅尼Ronnie在2021年就嘗試眾籌1000萬港幣,計劃拍攝《堅尼地道殺人事件》。眾籌宣傳甚至還請來了影帝黃秋生來助威,但結果以319萬港幣以失敗告終。我認為關鍵失敗不在於作品和卡士本身,反而在於這個眾籌的模式。當時的眾籌活動在Kickstarter平台上展開,課金的參與者將會收到與支付金額相應的實物獎勵,例如$168的「目擊者」就會獲得電影網上串流門票一張,$388的「初級門徒」會獲得電影網上串流門票一張和限定版海報,$1,968的「堅秋人偶睇好戲」可以獲得教車師傅限定人偶(1:6)一隻和電影網上串流門票一張,最高級別$74,888 的「堅離地幕後玩家」還可以出席公映前試影會,名字更會出現在製作人員名單。作為一個電影觀眾,要先付費再等待漫長的製作過程才能網上收看,明顯吸引力不足,如果不是導演和演員的實力,可能連300多萬都籌不到。 那麼為什麼當時不提供電影上映後的票房分成給參與者呢?假如大家都能投資電影製作,不只可以驗證自己的眼光和品味,還可以獲利,簡直一石二鳥。但有投資有回報,就不能定性為眾籌,這已經是在發行證券,面向公眾的集資,假如沒有獲得相關牌照,就會構成非法集資,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港元。演唱會和電影製作,基本上都是項目為本,資金構成和使用的方式非常類似,既然RWA能讓專業投資者參與演唱會項目,投資電影也應該適用。香港電影業經營非常困難,這個集資模式不失為一條可行的出路,圈中不乏有心有力肯嘗試的老闆(例如古天樂),也許大小製作公司也可以摸索一下這個方向?樂觀預期,這種新娛樂事業模式繼續延展,也能幫助政府推動「盛事經濟」。在不遠的未來,我們可能可以以投資者身份,參與在啟德舉行的世界娛樂盛事? 鏈金術師 免責聲明:以上全文並未收取任何廣告費用,只作為業界研究及教育用途,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提供的資料只供參考用途,並不構成任何分銷、認購要約或招攬證券買賣。投資平台只接受專業投資者,謝絕一般散戶。 ## Publication Information - [louisli.eth](https://paragraph.com/@louisli/): Publication homepage - [All Posts](https://paragraph.com/@louisli/): More posts from this publication - [RSS Feed](https://api.paragraph.com/blogs/rss/@louisli): Subscribe to updates - [Twitter](https://twitter.com/liszechung): Follow on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