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姚县令审石头

By [RGR](https://paragraph.com/@rgr-2) · 202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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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末年间，滕县有个名叫姚诗志的县令。他清正廉明，爱民如子。这位县令很有学问，写得一手好字。据说他是坐着二把手①来滕县上任的。车子除了少量行李衣物外，全是书籍和字帖什么的。

　　滕县南门里有家卖粥的小市民，一天，五更头，两口子抬着粥缸子、碗架去摆摊儿卖粥。不巧，被一块大石头绊倒，摔烂了粥缸子和卖粥用的碗。小本营生，这一下，去了半个家当，两口子就坐在地上哭起来。

　　这天早晨，县令姚诗志，出了公馆，准备到南门外城河涯逛游逛游，正好碰上卖粥的两口子在痛哭。他看了看泼得满地的粥和碎缸，又问了问卖粥的家境，就对卖粥的两口子说：“这样办吧，你俩把这块石头抬到衙门里去，老爷我要审问这块石头，叫他赔你的粥缸子。”

　　卖粥的心里话：俺这就够倒霉的啦，您这位大老爷还开个什么玩笑?!可不抬不行啊，县太爷的命令，谁敢不听!没法，两口子就顺起扁担，用抬粥缸子的架，抬起那块石头，朝县衙门走去。

　　人们见卖粥的两口子抬着块石头，跟在县太爷后面，朝衙门里去，都感到很稀奇，有的说：“八成大老爷要审石头，这一叽咕，一街两巷的人都跟着去看稀罕，呼啦一下子就挤满了大堂前的院子。

　　县太爷命令衙役，看守好衙门口，只许进，不许出。然后，他就站在大堂前开了腔：“乡亲们，今天本县令遇上这块石头绊了人，砸破了缸。害得卖粥的两口子哭哭啼啼。本打算审审这块顽石，估计它不会开口。可它毕竟引来了众乡亲，这算它将功补过吧。没说的，请大伙凑个份子，最少一文钱，多者不限，算是大伙周济卖粥的夫妇吧。”

　　听了县太爷这番活，看热闹的人，纷纷掏钱捐献，功夫不大，就凑了足足有二十多吊铜钱。县大爷让看热闹的人走了以后，自己又拿来五两散碎银子，连同二十多吊铜钱，一起交给了卖粥的。说：“这足够你的粥和粥缸子钱啦，回家去吧。”卖粥的千恩万谢回了家。

　　从那，姚县令为小民分忧的事，一直传到今天。

　　注：①二把手：一种独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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