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贾雷德·戴蒙德：为什么平民会容忍把他们艰苦劳动的成果奉送给盗贼统治者？


By [Test](https://paragraph.com/@test-33) · 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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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任何等级社会，无论是酋长管辖地或是国家，人们于是不禁要问，**为什么平民会容忍把他们艰苦劳动的成果奉送给盗贼统治者？**

从柏拉图到马克思的所有政治理论家都提出过这个问题，在现代的每一次选举中选民们又重新提出了这个问题。得不到公众支持的盗贼统治者有被推翻的危险，不是被受压迫的平民所推翻，就是被暴发的想要取而代之的盗贼统治者所推翻，这些新贵们用许诺为被窃取的果实提供更多服务的办法来谋求公众的支持。例如，夏威夷的历史上曾不断出现过反对压迫者酋长的叛乱，而这些叛乱通常又都是由许诺减轻压迫的酋长的兄弟们领导的。从过去夏威夷的情况来看，我们也许会觉得这听起来滑稽可笑，但只要我们考虑一下这种斗争在现代世界所造成的种种苦难，我们就不会有这种感觉了。一个上层人物在仍然保持比平民舒服的生活方式时，要怎样做才能获得群众的支持呢？从古至今的盗贼统治者混合使用了4种办法：

\*\*1．解除平民的武装，同时武装上层掌权人物。\*\*这在使用现代科技武器的现代比使用长矛和棍棒的古代容易得多，因为现代的武器只有在工厂里才能生产，也容易被上层人物所垄断．而古代的武器在家里就能容易地制造出来。

\*\*2．用通行的方法把得到的财物的很大一部分再分配给群众来博取他们的欢心。\*\*这个原则对过去的夏威夷的酋长与对今天的美国政治家同样有效。

\*\*3．利用对武力的绝对控制来维持公共秩序和制止暴力以促进社会幸福。\*\*这可能是中央集权的社会对非中央集权的社会的一个巨大的、末得到正确评价的优势。

\*\*4．盗贼统治者为了得到公众支持而使用的最后一个方法，是制造一种为盗贼统治辩护的意识形态或宗教。\*\*族群和部落本来就都相信鬼神，就像现代的国教一样。但是，族群和部落的相信鬼神，并不能被用来为中央权威辩护和为财富的转移辩护，也不能被用来维持没有亲属关系的人们之间的和平。当对鬼神的迷信获得了这些功能并被制度化之后，它们也就变成了我们所说的宗教。夏威夷的酋长们在宣传神性、神灵降世或至少与诸神沟通方面，可为其他地方酋长的代表。酋长声称，他为人民服务就是为他们向诸神说情和在仪式上吟诵为求得雨水、好年成和捕鱼成功所必需的咒语。

酋长管辖地都有一种独特的意识形态，它是有组织的宗教的前身，维持着酋长的权威。酋长可以一身而兼政治领袖和祭司的两个职务，也可以支持单独一个盗贼统治者集团(即祭司)，而这个集团的职责就是在意识形态上为酋长提供辩护。这就是为什么酋长管辖地要把如此大量地征收来的财物专门用来建造寺庙及其他公共工程，因为这些建筑可以用作官方宗教的中心和酋长权力的醒目标志。

除了为财富转移给盗贼统治者进行辩护外，有组织的宗教还为中央集权的社会带来了另外两个重大的好处。第一个好处是，共同的意识形态或宗教有助于解决没有亲属关系的人们应如何共处而不致互相残杀这个问题--办法就是为他们规定一种不是以亲属关系为基础的约束。第二个好处是，它使人们产生了一种为别人而牺牲自己生命的动机，而不是产生利己之心。**以少数社会成员战死沙场为代价，整个社会就会在征服其他社会或抵御外侮时变得更加有效。**

早期的国家有一个资格相当于国王的世袭领袖．他很像一个超级的至高无上的酋长，对信息、决策和权力实行甚至更大的垄断。即使在今天的民主国家里，至关重要的知识也只有少数人能够获得，他们对信息流向政府的其余部门进行控制，结果也就是对决策进行控制。

中央控制在国家中比在酋长管辖地更加影响深远，而以贡物(改名为税收)形式进行的经济再分配在国家中也比在酋长管辖地更加广泛。经济专门化进一步走向极端，以致今天甚至农民也无法维持自给自足。因此，当国家的政府垮台时，社会所受到的影响产生了灾难性的结果，

许多早期国家，也许是大多数早期国家，都曾经历过奴隶制，其规模比酋长管辖地大得多。这不是因为酋长管辖地在处理被打败的敌人时更加宽大为怀，而是因为国家经济专门化的发展，更多的大规模生产和更多的公共工程需要使用更多的奴隶劳动。此外，更大规模的国家战争能够得到更多的俘虏。

酋长管辖地原来只有一两个行政管理层，而在国家里行政管理层次就大大增加了，任何人只要见过任何政府的组织系统图就会知道这一点。除了纵向的各级官员大大增加外，还有横向的专业部门。酋长管辖地的官员科诺希基要负责夏威夷一个地区的所有行政事务，而国家的政府则不同，它分为几个不同的部门，分别处理水利管理、税收和征兵等事宜，而每一个部门又都有自己的一套等级系统。即使是小国的行政系统也要比大的酋长管辖地来得复杂。例如．西非国家马拉迪（现为尼日尔南部城市）就曾建立过一个中央政府，光是有头衔的职位就达130多个。

为了解决国家内部的冲突，法律、法制和警察机关越来越正规化了。法律经常得到制订，因为许多国家(也有显著的例外，如印加帝国)都有有文化的上层精英，而文字也已在差不多与最早的国家于美索不达米亚和中美洲出现的同时被发明了出来。相比之下，还没有形成国家的早期酋长管辖地没有一个发明过文字。

早期的国家已有了国家的宗教和标准化的寺庙。许多早期的国王被看作是神授的，并在无数方面被给予特殊的待遇。例如．阿兹特克和印加的皇帝出行都用轿子抢着；仆人们走在印加皇帝轿子的前头清扫地面；而日本语中有特殊形式的代词“你”‘专门用来称呼天皇。早期的国王本人就是国家宗教的领袖，否则就另外设立一个大祭司。美索不达米亚的寺庙不但是宗教活动的中心，而且也是经济再分配、文字和手工技术的中心。

\*\*国家的所有这些特征，把从部落到酋长管辖地的发展引向了极端。\*\*不过，除此以外，国家还是从酋长管辖地沿几个不同方向演化的结果。这方面最根本的差别是，国家是按政治和领土而组建起来．不是按照划分族群、部落和简单的酋长管辖地的亲属关系而组建起来的。而且，族群和部落始终是由单一的族群和语族组成的，酋长管辖地通常也是如此。然而，国家--尤其是通过对一些国家的合并或征服而形成的帝国--通常都是包括不同种族和使用多种语言的。在后期的国家中，包括今天大多数国家在内，领导常常变成非世袭的．而且许多园家放弃了酋长管辖地遗留下来的关于正式世袭阶级的整个制度。

在过去的13000年中，人类社会的主要趋势都是较大的、较复杂的单位取代较小的、较不复杂的单位。显然，这只是就一般的长期趋势来说的，古往今来都有数不清的变化：有l000次的统一便会有999次的分裂。我们从报纸上了解到，一些大的单位＜例如苏联、南斯拉夫和捷克斯洛伐克)有时也会分裂成一些较小的单位，就像2000多年前马其顿的亚历山大的帝国一样。比较复杂的单位并不总是能征服不那么复杂的单位，有许多反而屈服于后者，就像罗马帝国和中华帝国分别为“蛮族”和蒙古族酋长管辖地所蹂躏那样。但长期趋势仍然有利于最后上升为国家的一些大的复杂的社会。

同样明显的是，国家在与较简单的实体发生冲突时所以能取得胜利，部分原因是国家拥有武器和其他技术方面的优势，同时也拥有人口数量上的优势。但酋长管辖地和国家还有另外两个固有的潜在优势。首先，中央决策者拥有集中军队和资源的优势。其次，许多国家的官方宗教和爱国热忱使它们的军队在作战中视死如归，心甘情愿地为国捐躯。

**在现代国家中，乐于为国牺牲的思想由我们的学校、教会和政府大力灌输给我们公民．使我们忘记了它标志着同以往人类历史的彻底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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