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少年背后：父母不管教孩子难辞其咎

By [xinyue](https://paragraph.com/@xinyue-2) · 202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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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问题少年都有一个共同点——**

　　**父母不管教孩子难辞其咎**

　　母亲离家出走，父亲只会打骂，男孩离家偷盗为生；12岁女儿遭强奸，单亲母亲沉迷手机难辞其咎；“富二代”被判缓刑，父母收到法院颁布的家庭教育令……每一个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背后，其实都有一个问题家庭。多年审理未成年人案的法官、检察官们总结道：为人父母不易，千万不能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

　　**案例1**

　　**生而不养**

　　**16岁的少年不会说“谢谢”**

　　“认识一下，我是海淀检察院检察官杨新娥，负责你的案子……”审讯室里，检察官杨新娥一边翻开案卷，一边和面前的小军(化名)打招呼。可是，她的话语像是被吸进了“黑洞”一般，在小军那里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他只是冷冷地坐着。

　　杨新娥心里“咯噔”一下，从小军的反应看，既没有恐惧，也没有悔恨，更没有希望。这是怎样的一个孩子？如何能够打开他的心扉……

　　一次一次提审，杨新娥用温柔的语气、和缓的语调和小军聊着。几次接触下来，杨新娥感到，小军并非没有感情，像是被枷锁封锁了许久，习惯了冷漠，而打开心锁的钥匙，应该就是少年的家人。

　　杨新娥从家人的角度出发，继续做工作。终于，小军揭开了疼痛不已的回忆——

　　他依稀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没了，后来听村子里的人说是离家出走；父亲在村子里无所事事，只靠救济金度日，与他的交流基本就是谩骂和巴掌；五年级的时候，小军再也忍受不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流浪，没人管，衣食无着，只能靠打零工和偷盗过日子，一混就过了五年，直到坐在审讯室里。

　　杨新娥委托司法社工对小军进行社会调查，并帮他申请了法律援助律师，还聘请了一位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在检察官、社工、律师、心理老师的多方帮助下，小军不仅如实供述案情，还解开了多年的心结。

　　在众人的关注下，小军学会对递给他水的检察官说声“谢谢”，每次讯问完毕，也会对检察官说声“再见”。在别人看来，这种最基本的社交礼仪，幼龄的孩童都应该知道，可这些，却是16岁的小军跟着杨新娥才学会的。

　　最终，检察机关对小军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

　　**反思**

　　杨新娥表示，小军这种家庭情况，需要能够开展个案辅导的专业力量提供帮助。然而，目前缺少优秀的能够承接个案辅导的专业机构。经过检察机关的努力，考察期内的小军被送到了未成年观护基地，在一家餐馆当服务员。因为小军踏实肯干，很快就从刷碗的岗位调到了传菜的岗位，有机会接触更多人，学到更多的社会本领。他终于学会了融入社会，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

　　**案例2**

　　**养而不教**

　　**母女沉迷手机 12岁女儿遭强奸**

　　单亲家庭非常不容易，特别是单亲妈妈，一个人拉扯孩子更是困难重重。在小玉(化名)母亲看来，只要能挣钱把孩子养大就行了。

　　每天放学回家，小玉已经习惯了冷冷清清、空无一人的房子，她掏出手机玩了起来——手机是妈妈送给自己的玩伴，而妈妈也是一样，即使回到家，也是刷手机。

　　自从离婚后，小玉的母亲就患上了严重的“手机依赖症”，女儿让妈妈检查作业，她玩手机；女儿想和妈妈说心事，她玩手机；女儿想让妈妈陪伴，她还在玩手机……渐渐地，小玉也觉得手机才是自己最好的伙伴。

　　刷着手机，小玉发现了一款交友软件，觉得有意思便注册了。很快，她收到了陌生人小林(化名)的邀请。之后，小林经常找小玉聊天，分享兴趣爱好，还一起玩游戏。小玉缺少父爱、缺乏母亲的陪伴，视小林为兄长、为挚友，学习和生活中遇到困难都会向小林倾诉，两人虽然年纪还小，但情愫渐生。

　　假期，小林约小玉一起出游，小玉刚和妈妈吵完架也想出去散心，相约到郊区游玩。晚上，两人同住一个房间，发生了关系，而当时的小玉只有12岁。最终，小林因为犯强奸罪被判处刑罚。

　　**反思**

　　海淀法院法官曹晓颖说，审理该案时，小玉的母亲后悔万分，迁怒于16岁的小林玷污了自己的女儿。

　　“本案中的两人都是未成年人，虽然自愿发生关系，但因为女孩未满14周岁，男孩也知道女孩的真实年龄，所以构成强奸罪。”曹晓颖指出，小玉和小林都是青春懵懂期，心智不健全，无法正确认识性行为，因此，作为父母应及时关注孩子的成长变化，适时给孩子正确引导，避免孩子因无知酿成大错、受到伤害。特别是离异双方，更应正确处理与未成年子女的关系，关注孩子的情感需求，既要避免孩子因寻找情感寄托为他人所利用，也要避免孩子在父母之间周旋，利用离异双方的矛盾逃避管教，避免孩子因为疏于管教走上歧途。

　　**案例3**

　　**教而不当**

　　**孩子入歧途 法院颁布家庭教育令**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叫事儿！”这是很多富裕家庭灌输给子女的不良思想。正是这种教育害了16岁的王猛和李啸(均为化名)。

　　王猛、李啸家境优越，是某寄宿学校高中二年级学生。由于家庭条件好，王猛成为了班级里的“学生头”，甚至在和几名网友交往中也是“老大”。

　　2021年暑假，一名同学向王猛求助：大哥，我女朋友说被人调戏了。

　　王猛当即要为同学出头，约对方见面聊聊。担心对方人多，他给李啸和一名网友打电话，让他们找人“助拳”。

　　凌晨1时许，双方在约定地点见面，王猛一方年龄和人数都占优势，对方很快就认输了。王猛等人不肯罢休，让对方跪地求饶，并用手机录制视频，还临时起意向对方索要钱物，强行从对方微信中转账3000余元后方才离开。

　　对方报警后，经鉴定，三名被害人面部、眼部及四肢等多处损伤，其中两人构成轻微伤。王猛、李啸等人被警方抓获后，才意识到闯了大祸，这不是花钱就能解决的问题。

　　最终，王猛、李啸等人因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一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考虑到被告人均是未成年人，积极赔偿对方并取得谅解，以及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该案适用缓刑。

　　**反思**

　　法官介绍，该案审理过程中，鉴于被告人为初次涉罪的未成年人，法院从社会调查中发现其犯罪原因与家庭环境有很大关系。被告人的父母存在监护不到位的情况：或是离异后将孩子交由祖父母照顾疏于管教，或是忙于事业甚少陪伴，或是着力创造优越条件忽视道德教育，缺少对未成年人心理状况、情感需求的关注，以致未能及时发现、纠正未成年人存在的偏差行为，进而导致被告人伙同他人实施违法犯罪。

　　为督促被告人的父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为改过自新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法官向被告人的父母颁布家庭教育令，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提醒◀**

　　**四种情形容易**

　　**“违法”带娃**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启了“依法带娃”时代。根据审判实践，海淀法院法官曹晓颖总结出四种家庭情况，父母容易“违法”带娃：

　　■父母忙于生计或者致力于事业，让孩子成为留守儿童，或者交由亲属、保姆等照顾，以金钱代替陪伴养育；

　　■家庭不睦、冲突不断，氛围紧张的家庭；

　　■离异后无法正确处理父母子女关系，置未成年子女利益于不顾，将孩子作为工具制约甚至报复对方的家庭；

　　■父母有不良嗜好、违法犯罪经历，法律意识不强，安全意识不到位，对危害后果估计不足的家庭。

　　曹晓颖指出，父母是家庭教育的主体，应主动学习相关法律，真正了解“依法带娃”的内涵；主动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出现亲子矛盾时，适时接受心理咨询及家庭治疗。同时，提高自身修养，言传与身教相结合，做好孩子的榜样，通过自己的言行给孩子正确引导。此外，加强与学校、老师的沟通，了解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关注孩子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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