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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FelixTam</title>
        <link>https://paragraph.com/@felixtam</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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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tBuildDate>Tue, 16 Jun 2026 02:46:40 GMT</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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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FelixTam</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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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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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微博、抖音、微信公众号展示 IP 属地是否侵犯了你的隐私权]]></title>
            <link>https://paragraph.com/@felixtam/ip</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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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5 May 2022 12:25:55 GMT</pubDate>
            <description><![CDATA[《民法典》与《个人信息法》中对于个人隐私的规定主要是保护个人的私密信息。平台如果显示完整的IP地址，通过技术手段，便能查到用户具体的所在地，这就侵犯了用户的个人隐私。而仅仅展示 IP 属地，很难认定为侵犯私密信息。目前微博、抖音、头条、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均开始显示用户的IP地址，国内用户定位到省级区域，而国外用户则显示到国家或地区。这一政策的落地，让一大批营销账号显出原形，甚至不少拥有数百万甚至是上千万粉丝的博主、公知们，也突然现形。堪称集体大型翻车现场，惨烈无比。同时，平台展示 IP 属地的行为引发了诸多争议，不少网友质疑，上述功能是否会暴露个人信息、侵犯用户的隐私权？不少身边的朋友也对老谭提出了同样的疑问。我国法律对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我国对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主要集中于《民法典》第 1032 条～1036 条以及《个人信息法》中。 《民法典》中对隐私的定义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 《个人信息法》中对个人信息的定义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blockquote><p>《民法典》与《个人信息法》中对于个人隐私的规定主要是保护个人的私密信息。平台如果显示完整的IP地址，通过技术手段，便能查到用户具体的所在地，这就侵犯了用户的个人隐私。而仅仅展示 IP 属地，很难认定为侵犯私密信息。</p></blockquote><p>目前微博、抖音、头条、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均开始显示用户的IP地址，国内用户定位到省级区域，而国外用户则显示到国家或地区。这一政策的落地，让一大批营销账号显出原形，甚至不少拥有数百万甚至是上千万粉丝的博主、公知们，也突然现形。堪称集体大型翻车现场，惨烈无比。</p><figure float="none" data-type="figure" class="img-center" style="max-width: null;"><img src="https://storage.googleapis.com/papyrus_images/a7139cc36292ee2e134fcde4e80d305077a766711bab980caba9dcbaa604fc39.png" alt="" blurdataurl="data:image/gif;base64,R0lGODlhAQABAIAAAP///wAAACwAAAAAAQABAAACAkQBADs=" nextheight="600" nextwidth="800" class="image-node embed"><figcaption HTMLAttributes="[object Object]" class="hide-figcaption"></figcaption></figure><p>同时，平台展示 IP 属地的行为引发了诸多争议，不少网友质疑，上述功能是否会暴露个人信息、侵犯用户的隐私权？不少身边的朋友也对老谭提出了同样的疑问。</p><h2 id="h-" class="text-3xl font-header !mt-8 !mb-4 first:!mt-0 first:!mb-0">我国法律对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h2><p>我国对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主要集中于《民法典》第 1032 条～1036 条以及《个人信息法》中。 《民法典》中对隐私的定义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 《个人信息法》中对个人信息的定义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p><h2 id="h-" class="text-3xl font-header !mt-8 !mb-4 first:!mt-0 first:!mb-0">个人信息而引发隐私权引起的纠纷类型</h2><p>目前的司法案例中，因个人信息而引发隐私权引起的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类型：</p><ul><li><p>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生活安宁；</p></li><li><p>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p></li><li><p>拍摄、窥视他人的身体私密部位；</p></li><li><p>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等。</p></li></ul><p>因平台展示 IP 属地引发的纠纷，目前尚未有现成的案例可供参考。对于收集用户完整 IP 信息（ MAC 地址）引发的纠纷有两起判决例，而天津法院认为与杭州法院却做出了相反的判定。 相对于 MAC 地址来说，IP 属地则更具开放性，我们很难从 IP 属地本身来认定用户信息，要认定为个人隐私，恐怕更难以得到法律支持。</p><h2 id="h-ip" class="text-3xl font-header !mt-8 !mb-4 first:!mt-0 first:!mb-0">网络平台展示 IP 属地并未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h2><p>所以，对于微博、抖音、头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IP属地的行为是否侵犯个人隐私，现在就很好判定了。 我认为《民法典》与《个人信息法》中对于个人隐私有明确的规定，主要是保护个人的私密信息。平台如果显示完整的IP地址，通过技术手段，便能查到用户具体的所在地，这就侵犯了用户的个人隐私。而仅仅展示 IP 属地，很难认定为侵犯私密信息。</p><blockquote><p>本文首发于谭辉律师的&quot;法务漫谈&quot;公众号，我们专注于用法律工具帮助企业家及投资者为公司及家族财富构筑一道风险防火墙，欢迎关注。</p></blockquote>]]></content:encoded>
            <author>felixtam@newsletter.paragraph.com (FelixTam)</author>
        </item>
        <item>
            <title><![CDATA[时代要抛弃你时，连招呼都不带打一个，Web3.0是机会还是噩梦]]></title>
            <link>https://paragraph.com/@felixtam/web3-0</link>
            <guid>vUezxYzMudDVLYMXjuLM</guid>
            <pubDate>Sun, 15 May 2022 12:23:58 GMT</pubDate>
            <description><![CDATA[前几天刷微博，看到素有“中国 IT 史，半部看计世”的美誉《计算机世界》，发布停工停业通知：自新冠疫情爆发至今，公司持续严重亏损，现金流为零，连员工社保都是借钱交的。一代枭雄就此陨落，让人唏嘘不已。同样遭遇的不只是计算机世界，2010 年以来，以微博、微信、抖音为代表的移动社交媒体网站及社交平台，对传统媒体及纸媒产生了巨大冲击，大量传统媒体纷纷倒下，此次疫情更是加速了传统媒体的没落。 传统媒体不断倒下的同时，新兴互联网媒体却不断涌现，最近Web3.0更是如日中天。不少大佬们预言 Web2.0 的微博、微信、抖音终会被取代，就像曾经新浪、搜狐、网易这类Web1.0厂商的遭遇一样。 更有人将Web3.0视为互联网的“文艺复兴”，因为其将创建一个更加平等、去中心化的时代，用户能够拥有和控制其所创造的数字内容。这样一来，用户的数字内容就不再是简单的数据，而是数字资产，通过加密算法确保数字版权无法被盗版。 从Web2.0到Web3.0，我们将从人人自媒体的时代，走向人人自品牌时代。品牌就是内容，靠用户共创，通过算法与机制，为创作者、设计师、艺术家、音乐家等内容贡献者提供更大的施展空间。此次...]]></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前几天刷微博，看到素有“中国 IT 史，半部看计世”的美誉《计算机世界》，发布停工停业通知：自新冠疫情爆发至今，公司持续严重亏损，现金流为零，连员工社保都是借钱交的。一代枭雄就此陨落，让人唏嘘不已。</p><figure float="none" data-type="figure" class="img-center" style="max-width: null;"><img src="https://storage.googleapis.com/papyrus_images/5ce4a840c3e883b9fb064dd51c3c25e2b95797e59f5f1021677ff6d575e87dc5.png" alt="" blurdataurl="data:image/gif;base64,R0lGODlhAQABAIAAAP///wAAACwAAAAAAQABAAACAkQBADs=" nextheight="600" nextwidth="800" class="image-node embed"><figcaption HTMLAttributes="[object Object]" class="hide-figcaption"></figcaption></figure><p>同样遭遇的不只是计算机世界，2010 年以来，以微博、微信、抖音为代表的移动社交媒体网站及社交平台，对传统媒体及纸媒产生了巨大冲击，大量传统媒体纷纷倒下，此次疫情更是加速了传统媒体的没落。</p><p>传统媒体不断倒下的同时，新兴互联网媒体却不断涌现，最近Web3.0更是如日中天。不少大佬们预言 Web2.0 的微博、微信、抖音终会被取代，就像曾经新浪、搜狐、网易这类Web1.0厂商的遭遇一样。</p><p>更有人将Web3.0视为互联网的“文艺复兴”，因为其将创建一个更加平等、去中心化的时代，用户能够拥有和控制其所创造的数字内容。这样一来，用户的数字内容就不再是简单的数据，而是数字资产，通过加密算法确保数字版权无法被盗版。</p><p>从Web2.0到Web3.0，我们将从人人自媒体的时代，走向人人自品牌时代。品牌就是内容，靠用户共创，通过算法与机制，为创作者、设计师、艺术家、音乐家等内容贡献者提供更大的施展空间。</p><hr><p>此次疫情对传统媒体尤其是纸媒打击巨大，但是哪个行业不是如此呢，随着科技的发展与电脑、手机、互联网的普及，传统行业如不及时转型，拥抱“互联网+”，终究会被时代所淘汰。而时代想要抛弃你时，连招呼都不带打一个。</p><p>当Web3.0开始风起云涌之时，而我却连2.0的互联网怎么玩都没有完全搞清楚，由此而产生了深深的危机感。法律行业相对比较保守的，律师们在面对新兴科技时往往反应迟钝。如果不能拥抱互联网、成为真正的网络居民，或许我也将成为抛弃的对象。</p>]]></content:encoded>
            <author>felixtam@newsletter.paragraph.com (FelixTam)</author>
        </item>
        <item>
            <title><![CDATA[Web3.0 的初接触，对基于以太坊的内容发布平台 Mirror 的简单评测]]></title>
            <link>https://paragraph.com/@felixtam/web3-0-mirror</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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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5 May 2022 12:22:26 GMT</pubDate>
            <description><![CDATA[最近 Web3.0 实在太火了，我也按捺不住好奇心来凑下热闹。本着研究的目的，了解下国外 Web3.0 到底进展到何种程度，于是就注册了 Mirror 测试了其文章发布功能。什么是 MirrorMirror 已经是区块链同类产品中最优秀的了，但是对于创作者来说仍然有些简陋，在传统的媒体里经常用到的订阅、读者信息跟踪、阅读量等，这些基本功能 Mirror 都没有，除了永久保存有些噱头外，尚不足以成为一个好的写作工具。因老谭没有以太币，所以没有测试 NFT 功能，这个功能支持创作者将作品铸成 NFT 币对读者进行销售，只需向 Mirror 交 2.5% 的分润就可实现产品的变现。相对现有平台动辄 30% 的分成，简直太厚道了。 Mirror 是一个基于区块链的应用，类似于现在的公众号或头条号，为内容创作者提供底层的生态支持，也是一个去中心化的内容发布平台。 其核心是将内容是存储在了ETHEREUM（以太坊）区块链而非中央数据库中，因此在 Mirror 写的文章可以永久保存，不会因为平台倒闭而无法查找。Web3.0 的优势相对于公众号、头条号或百家号来说，诸如 Mirror 这类 We...]]></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最近 Web3.0 实在太火了，我也按捺不住好奇心来凑下热闹。本着研究的目的，了解下国外 Web3.0 到底进展到何种程度，于是就注册了 Mirror 测试了其文章发布功能。</p><figure float="none" data-type="figure" class="img-center" style="max-width: null;"><img src="https://storage.googleapis.com/papyrus_images/dc3406adc1ed9fde7de3ceef21a5f5134c74e8910b77c35f2f02aa11cb7e49bb.png" alt="" blurdataurl="data:image/gif;base64,R0lGODlhAQABAIAAAP///wAAACwAAAAAAQABAAACAkQBADs=" nextheight="600" nextwidth="800" class="image-node embed"><figcaption HTMLAttributes="[object Object]" class="hide-figcaption"></figcaption></figure><h2 id="h-mirror" class="text-3xl font-header !mt-8 !mb-4 first:!mt-0 first:!mb-0">什么是 Mirror</h2><p>Mirror 已经是区块链同类产品中最优秀的了，但是对于创作者来说仍然有些简陋，在传统的媒体里经常用到的订阅、读者信息跟踪、阅读量等，这些基本功能 Mirror 都没有，除了永久保存有些噱头外，尚不足以成为一个好的写作工具。</p><figure float="none" data-type="figure" class="img-center" style="max-width: null;"><img src="https://storage.googleapis.com/papyrus_images/3bbb22757aba3e54908243984b20e9e68e5af7abaf4d6324f40ececb99ea5b47.png" alt="" blurdataurl="data:image/gif;base64,R0lGODlhAQABAIAAAP///wAAACwAAAAAAQABAAACAkQBADs=" nextheight="600" nextwidth="800" class="image-node embed"><figcaption HTMLAttributes="[object Object]" class="hide-figcaption"></figcaption></figure><p>因老谭没有以太币，所以没有测试 NFT 功能，这个功能支持创作者将作品铸成 NFT 币对读者进行销售，只需向 Mirror 交 2.5% 的分润就可实现产品的变现。相对现有平台动辄 30% 的分成，简直太厚道了。</p><p>Mirror 是一个基于区块链的应用，类似于现在的公众号或头条号，为内容创作者提供底层的生态支持，也是一个去中心化的内容发布平台。</p><p>其核心是将内容是存储在了ETHEREUM（以太坊）区块链而非中央数据库中，因此在 Mirror 写的文章可以永久保存，不会因为平台倒闭而无法查找。</p><h2 id="h-web30" class="text-3xl font-header !mt-8 !mb-4 first:!mt-0 first:!mb-0">Web3.0 的优势</h2><p>相对于公众号、头条号或百家号来说，诸如 Mirror 这类 Web3.0 产品拥有强大的吸引力：</p><ul><li><p>数据完全属于用户，而不是腾讯或百度这样的平台</p></li><li><p>数据可以永久保存在区块链中，不会因平台倒闭而消失</p></li><li><p>所有的数据做了加密处理，对于版权的保护比较好</p></li><li><p>用户可以决定免费或收费，收费内部不用分 30% 以上的费用给平台</p></li></ul><p>这类应用一旦成熟起来，完全可以替代掉网站以及公众号这类写作平台。当然受限于区块链的技术，目前 Mirror 的生态系统并不完善，而且国内无法使用，因此并不适合于普通创作者。</p><p>相信再过一段时间，类似的应用就会在国内普及起来，那时老谭一定第一时间转到 Web3.0 上来创作，欢迎大家与我一起沟通 Web3.0 的新资讯。</p>]]></content:encoded>
            <author>felixtam@newsletter.paragraph.com (FelixTam)</author>
        </item>
        <item>
            <title><![CDATA[为什么运营抖音或视频号比公众号更难]]></title>
            <link>https://paragraph.com/@felixtam/oeaZKazFiUOpq7VyrRB8</link>
            <guid>oeaZKazFiUOpq7VyrRB8</guid>
            <pubDate>Sun, 15 May 2022 12:19:25 GMT</pubDate>
            <description><![CDATA[之前我们聊过为什么说律师更适合图文而不是视频创作，但是世界已经进入了短视频的时代，身边不少的朋友做视频一段时间后就放弃了。面对视频的挑战，律师们陷入左右为难，做还是不做?做：做视频需要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起码是图文的三倍以上。不做：用户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视频上，图文被看到的可能性越来越小。老谭也准备学习做视频，最近在B 站、抖音和视频号等平台，观看不同律师拍摄的普法视频，发现大部分视频的吸引力并不强，主要有以下问题：光线不佳：要么背景光太强，或者面部过曝声音难听：有些声音太小，有些像在吼，还有些背景声、电流声过大构图糟糕：基本都是大头照，大部分女律师基本都化过妆，出镜效果好很多，男律师嘛真的惨不忍睹剧本单一：上来就给结论，背景、过滤基本没有，感觉非常生硬目前平台上的普法视频是为适应1分钟左右的内容而设计的，多看几次就没有欲望了。在平台建立的初期，法律内容缺失，还能吸引一些受众群体，但随着模仿者的增多，视频的内容与形式同质化非常严重，既不能展示专业度、又没有什么故事情节，很难得到用户的关注。 要制作好一个有趣的视频，完整的制作流程至少包括五个步骤：选题：跟进热点事件、列举视频提纲，收集...]]></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之前我们聊过<a target="_blank" rel="noopener noreferrer nofollow ugc" class="dont-break-out" href="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g2MTU0Njg3NA==&amp;mid=2247484029&amp;idx=2&amp;sn=1bed25a0381aa267c1a9176672a56c80&amp;chksm=ce143268f963bb7ea0b55c89ac278458c27d53519e51ba6279500f45d1b5f46e7c7f1ab8b2c4&amp;token=1160622988&amp;lang=zh_CN&amp;scene=21#wechat_redirect">为什么说律师更适合图文而不是视频创作</a>，但是世界已经进入了短视频的时代，身边不少的朋友做视频一段时间后就放弃了。面对视频的挑战，律师们陷入左右为难，做还是不做?</p><ul><li><p>做：做视频需要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起码是图文的三倍以上。</p></li><li><p>不做：用户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视频上，图文被看到的可能性越来越小。</p></li></ul><p>老谭也准备学习做视频，最近在B 站、抖音和视频号等平台，观看不同律师拍摄的普法视频，发现大部分视频的吸引力并不强，主要有以下问题：</p><ul><li><p><strong>光线不佳</strong>：要么背景光太强，或者面部过曝</p></li><li><p><strong>声音难听</strong>：有些声音太小，有些像在吼，还有些背景声、电流声过大</p></li><li><p><strong>构图糟糕</strong>：基本都是大头照，大部分女律师基本都化过妆，出镜效果好很多，男律师嘛真的惨不忍睹</p></li><li><p><strong>剧本单一</strong>：上来就给结论，背景、过滤基本没有，感觉非常生硬</p></li></ul><p>目前平台上的普法视频是为适应1分钟左右的内容而设计的，多看几次就没有欲望了。在平台建立的初期，法律内容缺失，还能吸引一些受众群体，但随着模仿者的增多，视频的内容与形式同质化非常严重，既不能展示专业度、又没有什么故事情节，很难得到用户的关注。</p><p>要制作好一个有趣的视频，完整的制作流程至少包括五个步骤：</p><ol><li><p><strong>选题</strong>：跟进热点事件、列举视频提纲，收集灵感</p></li><li><p><strong>编写剧本</strong>：整理相关的资讯，构思需拍摄视频的整体架构，根据提纲收集网络素材，根据架构撰写剧本</p></li><li><p><strong>现场拍摄</strong>：根据剧本进行取景、布光，拍摄等</p></li><li><p><strong>后期制作</strong>：素材剪辑、配音、音频优化、音乐选择、视频调色、添加字幕等</p></li><li><p><strong>发布平台</strong>：根据各平台的要求，发布到视频号、B 站等。</p></li></ol><p>目前抖音、视频号和 B 站等平台已经过从 0 到 1 的阶段，现在更重视制作精良的内容显现。那些观看量高、制作精良的视频，大多属于专业团队作战的成果，对于个人创作者来说已经不太友好。</p><p>从视频的特点来看，要做一个好视频，起码要解决四个问题：</p><ol><li><p><strong>剧本要好</strong>：视频与图文不一样，如果不能在 15 秒内抓住用户的注意力，基本就被放弃了，所以需要好的剧本支持</p></li><li><p><strong>画面好看</strong>：必须做好灯光布置、背景布置、拍摄构图，才能拍摄出有质感的画面</p></li><li><p><strong>声音好听</strong>：即使有好的文案与优秀的画面，但声音不够圆润，电流声、背景噪声过大，用户也没有看的欲望</p></li><li><p><strong>熟悉软件</strong>：此外，还要熟练使用各类音频和视频处理软件，以便更好地表达视频希望显现的内容</p></li></ol><p>拍摄视频的主要目的是进行宣传，律师的视频基本都是本人出镜，从而达到品牌宣传与推广的目的，因此费用一般由律师自己负担。而专业团队的视频制作费用大多不低，即使小团队批量制作的视频，成本也至少在 500～1000 元/条。</p><p>这一篇文章约 1600 字，图文的话我只需花2小时左右就可完成编辑并分发到 10 个平台。而制作视频的话，2小时我可能连拍摄的文案都写不完，更别提中期拍摄和后期处理的时间了。</p><p>大部分视频都难以短期内见到效果，要制作真正好的视频，对于事务繁忙的律师们，基本都需要专业人士协助，如果不够好，反而会起到反效果。</p><hr><p>视频对于构建个人品牌是非常有效的方法，但是低质量的视频对于个人品牌反而有负面作用。对于普通人来说，要想制作出好的视频，要么投入不菲的资源找专业团队，要么自己购买设备，学习布光、拍摄、剪辑等专业知识，现在你知道，为什么运营抖音或视频号会这么难了。</p><p>那么，问题来了，面对短视频时代的到来，你会选择找专业团队还是自己学习制作短视频呢？</p>]]></content:encoded>
            <author>felixtam@newsletter.paragraph.com (FelixTam)</author>
        </item>
        <item>
            <title><![CDATA[ Hello Web3.0, I'm coming !]]></title>
            <link>https://paragraph.com/@felixtam/hello-web3-0-i-m-coming</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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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6 May 2022 07:02:30 GMT</pubDate>
            <description><![CDATA[今天是 2022年05月06日，这是我在 Mirror 上发表了第一篇博文。 最近 Web3.0 实在太火了，我也按捺不住好奇心来凑下热闹。 据说在 Mirror 写的文章可以永久保存，不会因为平台倒闭而无法查找，那么这篇文章真的会保存到我百年之后吗? 以后等我成名了，这些就会变成我的遗产，没准我的后代会铸个 NFT 给卖掉，哈哈]]></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code>今天是 2022年05月06日，这是我在 Mirror 上发表了第一篇博文。</code></p><p>最近 Web3.0 实在太火了，我也按捺不住好奇心来凑下热闹。</p><p>据说在 Mirror 写的文章可以永久保存，不会因为平台倒闭而无法查找，那么这篇文章真的会保存到我百年之后吗?</p><p>以后等我成名了，这些就会变成我的遗产，没准我的后代会铸个 NFT 给卖掉，哈哈</p>]]></content:encoded>
            <author>felixtam@newsletter.paragraph.com (FelixTam)</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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