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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LI JIESSIE</title>
        <link>https://paragraph.com/@li-jiessie</link>
        <description>MAN WHO NEED TO BE RICH</description>
        <lastBuildDate>Thu, 04 Jun 2026 16:42:06 GMT</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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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LI JIESSIE</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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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这种地方，会有人来吗？]]></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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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6 May 2022 14:58:44 GMT</pubDate>
            <description><![CDATA[我在这儿等的人，是传说里才有的访客。——尼采的猪 秦唐边境，八骑哨，云海镇，有一对普通夫妇，每天都过着极为平凡的日子。 早上卯时一刻，丈夫便准时起身，背上扁担，挑起两个空桶，熟练地穿过门口小巷，一路沿着陌上行至途经镇上的清水河畔，打满两桶水便回到家中灌注在水缸里。随后，提着把镰刀，他便接着到院子里劈些柴火，准备早饭。夫君刚出门，妇人便恰好起身，从厨房里端来一盆刚打来的清水放到卧室的脸盆架上，解开盘起的青丝，开始一番梳洗。片刻过后，一缕青烟缓缓从夫妇家里的烟囱飘出，原来，是那汉子已经开始烧饭了。此刻，卧室里梳妆台上的铜镜中，印出一位有些出尘但不算绝伦的精致女子面庞，正最后用胭脂为青唇抹上淡淡的朱红，结束这一天可能最郑重的妆扮。 饭熟后，两人便端坐在一张不大不小的方桌两边，相视、微笑、端起碗筷，开始安静的吃了起来，步调出奇的一致。 照例，每天早餐吃的不是延眠益气白米粥就着百千瘦长饼，就是松汁清汤面。看起来十分寡淡，但是两人吃着十几年来，依旧津津有味。 “宁郎，近日镇上可有什么趣事？”妇人突然与男子闲聊起来； “趣事？啊。。对了，听说边京那边有名的戏班子‘彩逢春’来哨上劳军，这几日正落...]]></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我在这儿等的人，是传说里才有的访客。——尼采的猪</p><p>秦唐边境，八骑哨，云海镇，有一对普通夫妇，每天都过着极为平凡的日子。</p><p>早上卯时一刻，丈夫便准时起身，背上扁担，挑起两个空桶，熟练地穿过门口小巷，一路沿着陌上行至途经镇上的清水河畔，打满两桶水便回到家中灌注在水缸里。随后，提着把镰刀，他便接着到院子里劈些柴火，准备早饭。夫君刚出门，妇人便恰好起身，从厨房里端来一盆刚打来的清水放到卧室的脸盆架上，解开盘起的青丝，开始一番梳洗。片刻过后，一缕青烟缓缓从夫妇家里的烟囱飘出，原来，是那汉子已经开始烧饭了。此刻，卧室里梳妆台上的铜镜中，印出一位有些出尘但不算绝伦的精致女子面庞，正最后用胭脂为青唇抹上淡淡的朱红，结束这一天可能最郑重的妆扮。</p><p>饭熟后，两人便端坐在一张不大不小的方桌两边，相视、微笑、端起碗筷，开始安静的吃了起来，步调出奇的一致。</p><p>照例，每天早餐吃的不是延眠益气白米粥就着百千瘦长饼，就是松汁清汤面。看起来十分寡淡，但是两人吃着十几年来，依旧津津有味。</p><p>“宁郎，近日镇上可有什么趣事？”妇人突然与男子闲聊起来；</p><p>“趣事？啊。。对了，听说边京那边有名的戏班子‘彩逢春’来哨上劳军，这几日正落脚在镇上，似乎也要在镇中央的戏台子上搭台唱上一场呢！”</p><p>“是嘛，这里可好多年没有戏班子来过了，上一次还是七年前的<strong>春神节</strong><a target="_blank" rel="noopener noreferrer nofollow ugc" class="dont-break-out" href="#_msocom_1">[李1]</a> 呢，恰。。好是我与宁郎相识的那个晚上。。”说完，那夫人白皙的脸蛋上挂起了一抹绯红，颜色也变得娇羞起来；</p><p>“哈哈哈哈，是啊，想不到一转眼已经过了七年了，娘子还是如当初那般明艳动人，娇嫩可人儿~”丈夫也放下碗筷，冲着妇人眯眼笑了起来，</p><p>“呸呸呸，明艳动人倒也罢了，后边是什么淫词艳语，宁郎又不正经了”妇人甩了甩小手，随后又嘟囔了一句。“宁郎，你去打听一下他们什么时候唱戏，我想。。。和宁郎一起，去好好看上一场。”</p><p>“嗯~娘子莫不是想补上那晚，也好，我也想和娘子一起好好看上一场，希望他们演个《东厢记》，一口气合了你的品意。”说完，男人做了“啊”的口势，伸手夹了点咸菜到夫人面前，</p><p>那女子赶忙用樱桃小口接了下来，她吃到嘴里，仿佛像吃了山珍海味似的，嘴角扬的比之前更高了。扭扭捏捏的说道“宁郎你。。这么多年都还记得。。不过是当初随口诹一折听说的罢了，和宁郎一起，就算看《仙蛇恋》我都是欢喜的。”</p><p>这一顿简单早饭便是这对夫妇每日的生活写照，说来也怪，这对男女结为夫妇已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在旁人眼里的老夫老妻，却仍保持着每日十足的新鲜感，无不让住在他们周围的“恩爱夫妻”羡慕与嫉妒。比他们年轻的新婚夫妇，尚能在每日干柴烈火间得到一份明白，只苦了已经被柴米油盐浸泡酸了的伉俪，烈火怎么也燃不起软绵潮湿的朽木。有的只是一双双哀怨的眼神从不同方向透过纸窗望向那间好似充满谜团，但实际上普普通通的木屋。譬如说这住在他们对面的老孙，每日因为这事受尽了王大娘的冷眼，要么骂他不够风趣，要么恨他不够男人，“呸，什么不够男人，不就是嫌俺那样时间不长么，这都多少年的老夫老妻了，一张老脸看了七八年，那档子事儿哪还有甚兴趣！” 这日清晨，老孙头坐着自家的院子里，手里扬着鞭子，边抽打着拉磨的毛驴，边自说自话</p><p>“嗞...也不知道这宁相公怎的如此会讨婆娘欢心，难不成他真的如街坊里传的那般，有样过人的长处？”想到此处，老孙头嘴角情不自禁的在心里头坏笑，但又仔细一想，低头审视了一下，嘴角刚咧起的弧度瞬间就被抹平了。</p><p>继续深思道：“虽说这秋娘子模样的确十分好看，嘶...可是对着一个人这么些年，也早该腻味了？”老孙头不禁又陷入了一阵沉思。</p><p>正值他驻足间，突然，背后传来一阵剧痛，紧接着，整个身子嘭的一下飞了出去，在泥巴地上狠狠翻了一连番跟头才停了下来，原来，正是那只灰色骡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转到他的身后，借机报复似的猛得顶了他一下，看到他倒地窝囊的样子，还 “昂——哼——昂——哼”嗷叫，像在疯狂的讥讽。气的老孙头边踉跄起身边破口大骂</p><p>“连你这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畜生也敢起了心思敢顶撞老子，是仗着你有那顶大的家伙什也敢来和爷爷我叫板不是？也不想想你这玩意儿，那就是太监的老婆——摆设！<a target="_blank" rel="noopener noreferrer nofollow ugc" class="dont-break-out" href="#_msocom_2">[李2]</a> ”说着，使劲抽了十几辫子，又骂了几句有的没的，才解了这口气。</p><p>教训完骡子，索性他双手抱着胸前，靠在门口的木栅栏上，嘴里嚼着刚刚从磨盘抓起的几里黄豆，朝着对面回想了起来：他们互为邻里十几载，十分熟悉彼此的来历，而且经常互帮互助，相处的十分融洽。记得当初，他和王霜儿两人厌弃从前，归隐至此，人生地不熟之时，恰巧碰到了这同样外地来的一男一女，不过彼时，这两人还不是夫妻，随后经历一番种种，结缘与此。</p><p>虽说这对夫妻恩爱过于平常，却至今无一儿半女，尽管在这北方豪放之地，不太有人爱说闲言碎语，但这事儿也却令周围的邻里有些好奇。当然，这件事对老孙头等来说，未免不是一件好事，就像他教自己儿子写字时，经常念叨,”这大~~可不一定~就是好啊~~呵呵。”</p><p>“王员外，您可是想好点什么戏了？我好去跟我那帮兄妹回个信，准备准备！”</p><p>“这戏么，我还得考虑考虑，什么《东厢》、《红楼》的，已经在边京看的厌烦了，你们难得来我这，我倒想点一段新鲜的来听听，也好叫这镇上的人都记得这是我王家独一份的赏赐。”</p><p>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身着锦衣绸缎，坐在一间宽敞明亮的屋子内，左手托着乳白瓷杯，右手拿捏这杯盖一遍又一遍的在杯沿上轻蹭。此人正是这云海镇的首富王孝明，从主上三代起便由边京迁往此处落地生根，经营着边境的货物声音，据传此人还和军队里有着密切的联系，私密做着军方的买卖，可谓手眼通天。</p><p>站着他眼前的消瘦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彩凤翔的班主，绰号凤头杨的杨思秀。</p><p>“新鲜的。。。？”</p><p>“没错，你们这戏班子，南来北往的演了那么些年，总有些绝活在手上，别人不晓得，你当我也不知道，前些日子，你们在秦都督府上给他那十八姨太唱的可有一段《周王会王母》，我听说可是深得都督欢心啊~你们，也给我来这段吧，钱我多给你们就是了~五倍还是十倍都不在话下！”</p><p>“《会王母》。。。这戏倒是能唱，只是在词儿有些。。。有些不得了的腔调，怕不好在众目睽睽之下，以后传出去，我们这草台班子怕要被同行们耻笑了。。。小人我这清誉，也是难保啊。。。”</p><p>“耻笑就耻笑，清誉能值几个钱，以后边京那边我再帮你引荐引荐，还怕以后荣华富贵少的你们？兴许，哪天这戏词儿传到了‘豹王<a target="_blank" rel="noopener noreferrer nofollow ugc" class="dont-break-out" href="#_msocom_3">[李3]</a> ’耳朵里，指不定还能捞上一官半爵，那个是唱几辈子戏也修不来的福分！你也知道，‘豹王’，可是最爱这些新鲜玩意儿的~”</p><p>“是是是，员外说的是，明儿我让舞儿好生卖力，一定让穆王~还有您~彻~骨~销~魂~”</p><hr>]]></content:encoded>
            <author>li-jiessie@newsletter.paragraph.com (LI JIESSIE)</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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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我的小说（有人点就更新）]]></title>
            <link>https://paragraph.com/@li-jiessie/HDDA9haqdGTQBZHyNiaj</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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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6 May 2022 14:56:06 GMT</pubDate>
            <description><![CDATA[谢谢客官——尼采的猪 前章 玉碎莽昆仑（昆山玉碎凤凰叫） 瞻仙道，莽昆仑主峰飞仙石上，头顶阴云遮天蔽日，半空中狂风裹挟着鹅毛般大雪席卷着山顶的一切，苍茫间难以分清上下、天地。 只见一人身着粗布衣衫，手提长剑，背对着一众剑甲倒戈，矗立在巍巍悬崖边上，漠然望向远方，神情肃然。 忽听一道怒喝，击碎了风雪之外的宁静。 “姓孙的！除非你今日飞升成仙，否则你已无路可逃了！快快束手就擒吧！” 叫嚣的是人群中央一位身披金鳞甲胄，手持环龙金枪的少年，他身材虽已超同龄，有了些魁梧之势，但仍远不及两旁虎背熊腰的护卫高大。长相更是白面红唇，稚气未脱，看样子不过十四、五岁。不难看出这少年平日里盛气凌人惯了，此刻的局面在场的除了他，其余人等俱是连大气都不敢喘。 因为眼前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天下第一大反贼——孙逸仙。 话音刚落，只见悬崖边上那人，缓缓回头，侧目凝望了一眼，未作片刻停顿，便回过头去，继续直视眼前苍茫，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众人俱是一时惊恐，无人注意到那男子微微一瞥，竟令贵胄少年瞬间冒出一身冷汗，手上的长枪也差点端不稳。 “居然就看我这么一眼。。。我竟然就。。。该死！这就是老祖宗最忌惮的人吗？！”...]]></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谢谢客官——尼采的猪</p><p><strong>前章 玉碎莽昆仑（昆山玉碎凤凰叫）</strong></p><p>瞻仙道，莽昆仑主峰飞仙石上，头顶阴云遮天蔽日，半空中狂风裹挟着鹅毛般大雪席卷着山顶的一切，苍茫间难以分清上下、天地。</p><br><p>只见一人身着粗布衣衫，手提长剑，背对着一众剑甲倒戈，矗立在巍巍悬崖边上，漠然望向远方，神情肃然。</p><br><p>忽听一道怒喝，击碎了风雪之外的宁静。</p><br><p>“姓孙的！除非你今日飞升成仙，否则你已无路可逃了！快快束手就擒吧！”</p><br><p>叫嚣的是人群中央一位身披金鳞甲胄，手持环龙金枪的少年，他身材虽已超同龄，有了些魁梧之势，但仍远不及两旁虎背熊腰的护卫高大。长相更是白面红唇，稚气未脱，看样子不过十四、五岁。不难看出这少年平日里盛气凌人惯了，此刻的局面在场的除了他，其余人等俱是连大气都不敢喘。</p><br><p>因为眼前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天下第一大反贼——孙逸仙。</p><br><p>话音刚落，只见悬崖边上那人，缓缓回头，侧目凝望了一眼，未作片刻停顿，便回过头去，继续直视眼前苍茫，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p><br><p>众人俱是一时惊恐，无人注意到那男子微微一瞥，竟令贵胄少年瞬间冒出一身冷汗，手上的长枪也差点端不稳。</p><br><p>“居然就看我这么一眼。。。我竟然就。。。该死！这就是老祖宗最忌惮的人吗？！”</p><br><p>天地之间又是片刻的静默，那剑客一动不动，也不发一言，好似悬崖边上长出的一颗盘根巨木，其余围攻之人也不敢稍等一下，都深深忌惮这人手里的利刃。</p><br><p>“孙先生，此刻义军已是穷途末路，南军也只剩你只身一人了，为何你还要执意与天下为敌呢？”甲胄间居然站着一位白衣书生，此人唇红齿白，相貌堂堂，神情甚是温文尔雅，与周围的刀戈剑戟显得格格不入。他边说边向悬崖边上那位躬身一揖。</p><br><p>“与天下为敌？”</p><br><p>悬崖边上突然传来一道疑问？声音清脆响亮，丝毫未受这风雪影响。</p><p>但那悬崖孤客仍未转身。只是用力挥了挥衣袖，右手两根手直直指向山脚方向，正声道：“汉民，你说的这天下可是他们？！”</p><br><p>那书生和众人奇了一下顺着那两根手指的方向望了过去，正自奇怪间，忽听一阵飓风吹起，逼着他们不得不遮住脸颊，眯着眼探究到底发生了什么，随后只听一声嘶鸣划破长空，刚才还阴沉如死水的苍穹陡然裂开一道巨缝，阳光如炸裂一般直射进来，像驱赶瘟神一般将两侧的乌云奋力推了出去，不过须臾间，升仙石上已是朗朗晴空，不见半点飞雪残云，惊众人无不睁大了双目，难以置信得看着眼前的一切！</p><br><br><p>不过须臾间，</p><p>“快杀了他！“有人附和道</p><p>“纵使你机缘巧合，先入忘生，再晋化神，在我众高手面前，又怎能抵挡得住！”</p><p>“亏你也是氏族子弟，却大逆不道，数点忘主，妄谈什么正义，带着些土鸡瓦狗企图与国为敌，当真是吃心妄想！“</p><p>“你竟敢犯祖宗法典，擅自传书于这帮贱民，蛊惑人心，聚众叛乱，乱我天朝法度，今日不杀你难解心头之恨！“</p><p>“你瞧瞧这帮人，有个什么见识，你居然肯抛弃氏族前程与他们为伍，当真是丢了氏族的脸面！”</p><br><p>“哈！哈！哈！大逆不道？！蛊惑人心？！哈！哈！哈！“那人仰天大笑三声，笑声震耳欲聋，响彻天地</p><p>“你们听到了罢！何以甘称黔首，永世为奴啊！”</p><p>“哼！纵使xx剑不在手，以我今日化神之身，已然睥睨天下，尔等不过悟道、忘生之境，能耐我何！况今时今日，尔等真以为连破两境直上化神，仅仅是机缘巧合吗？想这化神境在我大唐已断绝百十余年，你们可曾想过这究竟为何吗！”</p><br><p>“今日，我便叫尔等看看羽化登仙又如何？”</p><p>“什么？他。。他居然要破神飞仙？”</p><p>“这不可能！真仙仅是传说，千百年间，只闻只言片语，连正经的史书记载都未有，怎么可能真能成仙？！”</p><br><p>“难不成他悟出了凤初石的秘密了？！这石头当真蕴含了真仙之意吗？难道不是传说吗？”</p><br><p>“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p><br><br><p>孙兴初站在崖边，眼前苍茫茫是一片雪雾，这莽昆仑主峰飞仙石有几千丈之高，白雪皑皑，空气稀薄，寻常人根本上来，今日要不是受到追击，不到那一刻，他也不会随便来到这里。</p><p>“想不到出师未捷我便要葬身于此了！可怜这老天爷和那皇城里的蛀虫一样，没长眼睛，看不见这时间苟且。旺我十八年如一日，兴说传学，教化众人，才得今日气候，不曾想。。。“</p><p>想起过往的经历，他有些气馁。</p><p>是的，十八年间流亡天下，凡是能躲的地方都躲过，凡是能吃的苦都吃过，好不容易有今日的局面，起义之势如星星之火，已在这暮气氤氲的腐朽帝国掀起燎原之势。这十八年间，他不曾说过一句累，身子也不曾有片刻多余歇息。所有人见到的孙兴初，都不禁叹道其人真如传说中那般：“孙先生做事兢兢业业，如霆如雷，精神饱满的好像快要溢出来了。”</p><p>可是此刻，他似铁打的身子也倦了，坚毅的神情也黯淡了。好像终于可以撒手，不用再他人操这原本不该他操的心思了。</p>]]></content:encoded>
            <author>li-jiessie@newsletter.paragraph.com (LI JIESSIE)</author>
        </item>
        <item>
            <title><![CDATA[                   我的小说                           A FICTION FROM MY DREAM ]]></title>
            <link>https://paragraph.com/@li-jiessie/a-fiction-from-my-dream</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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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6 May 2022 14:48:57 GMT</pubDate>
            <description><![CDATA[我的创意来源于梦境。——尼采的猪 第一章 失恋 所有人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那是不是女生一想到结婚，尤其是和自己，就会立马联想到窒息、僵硬和死亡？” “所以这就是她不愿见我的原因？” 看着手机里严秋回复的信息——“我不在学校，以后别再来找我了” 周思洛混乱的脑子里，最终勉强整理出前面的一句话。 这一刻，他呆站在女朋友，不，此刻应该是前女友的宿舍楼下，逐渐变得无所适从。 夜晚9点的民大女生宿舍楼下，男男女女来来往往，或是十指贴合，或是面对相拥，鼻尖以下贴成一团，像被宿管阿姨手里的针线都给缝住了。仿佛，武汉已经提前进入了潮湿阴冷的冬天，这里的人们不得不通过肢体的交融来抵御空气中的寒意。 只有周思洛没有感受到这股寒意，尽管他穿的稍许单薄，一件纯白衬衣外面套着一件羊毛针织的休闲西服，俨然一副职场精英模样，干净、严谨；但这位“成功人士”下半身却搭着不着调的日式禁欲长裤和一双有些污迹的球鞋，上半身强有力的意志和欲望表现被散发着叔本华智慧的风格给生生被阉割，导致这意志的主体——周思洛的内心，显得半身不遂。 令人感受到他半身不遂的还有他手里提着的一盒道歉用的礼物，这是他专门绕了很远的路，专...]]></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我的创意来源于梦境。——尼采的猪</p><p><strong>第一章 失恋</strong></p><p>所有人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p><p>“那是不是女生一想到结婚，尤其是和自己，就会立马联想到窒息、僵硬和死亡？”</p><p>“所以这就是她不愿见我的原因？”</p><p>看着手机里严秋回复的信息——“我不在学校，以后别再来找我了”</p><p>周思洛混乱的脑子里，最终勉强整理出前面的一句话。</p><p>这一刻，他呆站在女朋友，不，此刻应该是前女友的宿舍楼下，逐渐变得无所适从。</p><p>夜晚9点的民大女生宿舍楼下，男男女女来来往往，或是十指贴合，或是面对相拥，鼻尖以下贴成一团，像被宿管阿姨手里的针线都给缝住了。仿佛，武汉已经提前进入了潮湿阴冷的冬天，这里的人们不得不通过肢体的交融来抵御空气中的寒意。</p><p>只有周思洛没有感受到这股寒意，尽管他穿的稍许单薄，一件纯白衬衣外面套着一件羊毛针织的休闲西服，俨然一副职场精英模样，干净、严谨；但这位“成功人士”下半身却搭着不着调的日式禁欲长裤和一双有些污迹的球鞋，上半身强有力的意志和欲望表现被散发着叔本华智慧的风格给生生被阉割，导致这意志的主体——周思洛的内心，显得半身不遂。</p><p>令人感受到他半身不遂的还有他手里提着的一盒道歉用的礼物，这是他专门绕了很远的路，专程去买的。他本来想选一束鲜花，但仔细想想后，觉得鲜花似乎不适合用在道歉的场景，因此他选了这款巧克力——歌帝梵，这是他唯一知道的一款高端巧克力，在他留学的时候，朋友偶尔给过他一块，他瞬间就被那精巧的包装和诗人一样的名字所惊艳，Godiva，一听就格外浪漫。当然，味道也很香浓，夹杂着中世纪欧式宫廷古典的浪漫气息，以至于他后来经常买他家的黑巧，一口粒小方块，令他经常回忆起在凡尔赛宫里看到的那些金碧辉煌、奢华靡费。</p><p>虽然后来知道它产地不是法兰西，而是来自于离巴黎不远的布鲁塞尔。关于凡尔赛宫的畅想仍然没有停止。</p><p>他还曾情不自禁的想像这样一副情景：一位英俊的少年骑士，骑着一匹黑色骏马，左手牵着缰绳，右手抓着一袋牛皮纸包装的巧克力，纵情驰骋在阿尔登高原上。四下无人的草地上，充斥着阿利声和马蹄声，偶尔有雄鹰嘶鸣划破长空为少年指向远方——与他隔着千里的远方有一位少女，那个名叫Godiva的少女，穿淡黄色吊带长裙，带着绿色的草帽，在风中凝望着骑士归来的方向。</p><p>她还是女孩时，不明白男孩的为什么一定要出征，去做一个骑士，为什么不能和她简简单单守在这个小村落，日出日落，相濡以沫一辈子。</p><p>她当然不明白，骑士的身份是多么荣耀，在一个破落的小村庄里怎么可能接触这份荣誉，所以他在一个晴朗的夜晚，独自牵着马驹，摆脱了黑暗，奔向了黎明。</p><p>此刻，他终于凯旋，他只想赶快把这份挣来的荣耀向一个人炫耀，那个远方的女孩。这份荣誉不是刚刚国王的钦点，而是这份他从皇后手里接过这包巧克力，纯黑色的方块，香浓的脂味溢满了整个口袋，他还是忍住了，他一定要在那个女孩面前炫耀，大力的将这宝贵如黑珍珠的爱意放到她的手心。</p><p>可惜此刻的周思洛并没有成为骑士，也没有办法将手里的巧克力交给那个叫严秋的女孩。</p><p>她告诉他，为了防止他来学校堵她，她决定这段时间暂住校外的同学那里。</p><p>“一切都不重要了，你好好面对未来吧？”对方发来了最后一条信息</p><p>似乎世界上意志最坚定的人从来不是释迦摩尼、唐三藏或鉴真和尚这些放弃七情六欲的出家人，而是恋爱关系中提出分手的一方。</p><p>就算地球停止自传、太阳膨胀爆炸、外星人入侵，都没有他们那样无法挽回。</p><p>原地不动的站了几分钟，周思洛转头走了，走的很犹豫、挫败还有狼狈，他像流窜在校园里的一头黄鼠狼，夹着尾巴，总被人错人成野猫，好不容易被人认对，还要再被嫌弃一下，似乎还不如被认错。</p><p>“黄鼠狼是吃老鼠的”，他曾和严秋辩解过这事</p><p>“所以呢？”</p><p>“他是好的啊”</p><p>“还是猫比较可爱！”</p><p>他渴望被挽回，渴望小说里的情节出现，渴望一只手突然牵住他的一角，伴随着一声俏皮的话：这么经不起考验？</p><p>然而，这里不是小说，他也不是青春校园剧的男主角。</p><p>回到家，周思洛独自坐在空荡客厅里，打开了所有灯光的开关，他需要这些亮光，哪怕是彩色的，最好能都能照进他的内心，那里太黑暗的，他害怕在黑暗里还要独处。</p><p>2603的屋子里灯火通明，但是还是没有让他有一丝安心。关于严秋的回忆不断的在脑海里回放，他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让那个女孩这么厌恶自己，甚至都不愿和他见最后一面，更不愿给他解释。他有些抓狂，开始胡思乱想起来，脑子里像幻灯片一样闪过他们之间的聊天、对话。，然后逐帧分析，他甚至有一瞬间觉得自己是不是被带了绿帽子！</p><p>“妈的！为什么每次都这么快就结束了，我他妈的难道是在刷简历吗？“</p><p>这三十年来，周思洛谈过的恋爱已经快接近一双手的数目了，但每次恋爱最长都没有超过一年。他自觉是一个简单正直的人，外在条件和家庭条件都还算不错。但在自己非常期待婚姻的恋爱面前，最终都遭遇了滑铁卢。今天的结果让他一度怀疑自己是否患有心理疾病？</p><p>为什么恋爱这么困难？为什么Happy Ending没法发生在自己身上？</p><p>这一晚他竟然没有失眠，深沉地睡去。</p><p>这一晚，他梦到他成为了那个骑士，他骑着骏马飞快的在草地上奔跑，严秋缩小的身影在地平线的另一头朝着他招手，他兴奋的踢着蹬马肚子，迫切的想加快速度。</p><p>梦是没有记忆的，他已经不记得严秋已经和他分手的事实。</p><p>他不顾一切地在马上狂奔着，朝着严秋的方向，忽然，他看到一团黑点从眼前飘过，但他顾不及在意，继续向着女孩的方向风驰电掣。不一会，那黑点越来越多，他逐渐看清了，确切的说，那是红黑色的液滴，他似乎想起了什么，赶忙向怀里瞟了一眼，那个包裹巧克力的牛皮纸稳稳当当的揣在胸口，没有一点污点，圣洁极了。</p><p>他瞬间就安下心来，继续荡起皮靴，催促马儿再快些。</p><p>再快些，再快些，严秋就在那儿了，她在等着我，</p><p>再快些，再快些，我就来牵着秋的手，一起回到家里；</p><p>再快些，再快些，秋一定在等着我，等着我用命换来的礼物，那一定能让她开心。</p><p>再快些，再快些，我一定要和她说。。。</p><p>“噗！”</p><p>一股腥红突然涌到嘴边，他猝不及防，喷出一口鲜血！</p><p>是红黑色的鲜血！他瞳孔突兀，带着惊讶的、迟疑的、为时已晚的眼神检视自己的全身，到处是红黑色的鲜血，在向往喷涌，肩膀、胸口、腰腹、大腿甚至还有脚踝，白色的骑士内衫竟然破洞百出，被鲜血淋湿、染成了黑色。</p><p>他身上原来早就千疮百孔了，在获得皇后的赏赐之前，在国王的册封之前，在他救下深陷囹圄的王子前。。。</p><p>只是他一直都没有察觉。</p><p>一个踉跄，马背上那个乘风的少年跌落了下来，倒在自己的血泊之中。</p><p>那包牛皮纸滚到他手指不远处，散落开来，露出一粒粒细小、乳白的方块。</p><p>他惊恐、他愤怒！他瞪大了双眼，狠狠盯着那包荣耀的赏赐，怒不可遏！</p><p>一、二、三、。。十八</p><p>当他数到第十八，他的眼瞪得更大了，他拼命地想要嘶吼，咒骂，可是喉咙、口腔都塞满了猩红的粘稠，那些最狠毒的咒语只能变成一串串爆裂的泡沫，从他的嘴角流出。</p><p>天地之间，他有的剩下难过了，支撑了七八个昼夜的眼眶在要快要合上前，突然胀痛、酸麻、湿润，失望的眼泪像洪水一样滚滚而出，直到他失去意识都没有停止。。。</p><p>在他失去意识的前一秒钟，有一粒白色方块滚到面前染满自己血迹的草地上，一圈一圈沾上粘稠的液体，一点一点将它自己染成黑色。。。</p><p><strong>第二章 朋友</strong></p><p>这一夜，周思洛睡得很沉，直到中午他才迷迷糊糊醒了过来。此刻26楼窗外的阳光已乖巧地照进他的房间上好几个小时了。</p><p>他起身四处摸索，不知从哪抓到他的手机，刚一解锁，屏幕正停在了昨天他和严秋最后的聊天记录上。他赶紧点开严秋的头像，看到对方的朋友圈还显示正常，他心理莫名的松了一口气。</p><p>“妈的！”</p><p>他啐了一声。</p><p>随后，他点开自己的聊天列表，上下翻寻了一阵，眼珠子上挑了几次，终于点开了吉哲的头像</p><p>“在干嘛呢？”</p><p>过了五秒，对方很快就回复了</p><p>“在看电视呢？李总，有啥事？”</p><p>“找你说说话，吉总有空不？”</p><p>“我不搞基！”</p><p>“想和你发展一下，纯洁的革命友谊~”</p><p>“你给我滚，有话快说！正常说话！”</p><p>“别急别急，就是想去找你玩玩，咱们也好久没联络了，你搁家看什么呢？。</p><p>“一个纪录片，行，那你来吧”</p><p>“等等，你是一个人吧？没有在过二人世界？”</p><p>“一个人！”</p><p>“好滴！”</p><p>人就是这么神奇的事物，一旦有了目标，萎靡的精神世界瞬间就能被滋润，灌溉。、</p><p>周思洛扎扎实实洗了半个小时的澡，刮干净胡子，修剪了鼻毛，换上一身干净整洁的衣服，在镜子前仔细盘弄了十几分钟发型。带上BMW performance的车钥匙，干净利落的关上家门，进了电梯，按下地下车库的楼层，洒脱得就像刚喝下巴克斯的美酒。</p><p>吉喆，是周思洛认为近几年工作后难得遇到的好朋友。他们是同一年进入武汉这家国有企业的，同一批进来的有两百多人，一起参加过很长时间的培训，当时的培训类似大学的军训，新入职的员工很容易培养起战友般的感情，不管工作后各自有多讨厌手里的这份工作，对那段回忆，大部分人都认为那是值得怀念的。</p><p>当时，由于不在一个小组，周思洛和吉喆还不是很熟悉对方，甚至都不太记得对方的名字。直到入职两年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周思洛来省公司推进一个项目的时候碰到了正巧在那个部门进修的吉喆。两人一个想积极搞好各方人际关系，方便推进在手项目，一个想积极学习各方面业务知识，早日接受项目；自然而然的搭上了线。不论是上班时间还是午休时间，闲聊总在继续，渐渐的两人发现，周思洛本科的学校居然是吉喆读研的地方，莫名其妙地成了对方的师兄弟，更是无话不谈了起来。</p><p>“什么叫他妈的缘分？”</p><p>后来，两人虽然联系不多，只是偶尔聚在一起，到西北湖的蓉吧喝上两杯，互相吐槽一下工作的辛酸，但是两人互相都感觉对方与自己是一路人，至少周思洛觉得吉喆是他的好朋友了。</p><p>当周思洛提着一袋子饮料走进了吉喆的家里，看到对方的茶几上摆着喝茶的专业工具，瞅了眼一眼茶叶盒，居然还是武夷白茶。</p><p>“我记得你是个山东大汉啊？怎么学起广东、福建人喝起茶来了？“</p><p>山东大汉憨憨一笑</p><p>“喝着玩~“</p><p>“那咱就整这个？“</p><p>吉喆看了看周思洛手里的可乐、柠檬茶，耸了耸眼镜</p><p>“难道就整这个？“</p><p><strong>第三章 玻璃杯加冰最配威士忌</strong></p><p>周思洛长哎了一声，放下手里装着BlackLabel的玻璃杯，威士忌就着冰块的味道让他有一瞬间想起了四年前在泰晤士河畔的喝的那口，那是他第一次品尝一种酒，和酒桌上被人劝饮有着截然相反的感觉。在泰晤士河流经伦敦金融城的河畔，明月当空低挂，宛如一盏路灯，静静照着沿岸低矮的房屋以及细长的河道，将一切景物的影子拉长，弯曲，缠绕在如盛夏里舞动的萤火虫的灯光周围，相互扭动，在醉意浓重的奥斯卡·克劳德·周思洛眼里，一会是图画，一会是现实。</p><p>“威士忌就得该加冰，你看你酒喝都喝了了，还这么养生，舍不得加几块冰，喝的都不是那个味道了。“</p><p>周思洛轻轻摇晃着手里的裂纹玻璃杯，静静地看着酒杯透明的杏黄色液体，在冰块和杯壁的折射中晃动诱人的身姿，他凝视的目光聚焦成一条细缝，透露着耐人寻味的表情，犹如正在思考中的马龙白兰度。</p><p>“最近胃不大舒服~“</p><p>吉喆敷衍了一句，然后接着问道</p><p>“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怎么突然到我这里来“</p><p>“没什么事就不能来么~你这家伙难道不欢迎我？“</p><p>“切，我是怕你有什么事想不开！“</p><p>“有什么想不开的，来，一起走一个”</p><p>说完两人一齐举起杯子送到对方面前，都不自觉往下压着杯口，保持比对方低一两分的位置。左边高了右边的，右边的便里面降了下去，右边的又比左边的高了，左边的顺势也自觉调整了位置，就这样一来二去，周思洛噗嗤一笑，两人相互抬头望了一眼，哈哈大笑了起来。</p><p>“职业习惯害人啊~“</p><p>从进屋到现在，周思洛之前郁结的心情逐渐豁然开朗起来，果然，有一个人聊聊天是件无比惬意的事情，尽管他还没有真正的把自己今天来想讲的话说出来，但是他已经提前收了获疗效。</p><p>两个人一边酌酒一杯寻找合适的电视节目，最终聚焦到一部《90后婚介所》，两个大男人都很默契，认为通过观看另一群大男人选择女人或被女人选择，一定能找到些什么，或是增加单身的爽快，抑或是慰藉失恋的痛苦。</p><p>这个节目似乎最近很火，和之前的同系列节目比，画风更加年轻、时尚，而且一改之前的女选男。</p><p>开场便是一位身材高挑，纤细明亮的女生成为本集的中心，她穿着一件偏中性风格的西式礼服，袖口和领口都镶着白色蕾丝边，手里提着一只有他半人高的欧式手提箱，古典东方女性的外型搭配上西方宫廷小公主的打扮，显得额外吸引眼球，她高挑鼻梁和白皙胜雪的肤色让人无不联想起罗马假日中的奥黛丽·赫本，唯一的区别就是她有一头乌黑的长发批肩。</p><p>“第一个女生颜值就这么高，这节目可以啊“两人在惊喜和期待中不断推杯换盏。</p><p>“我叫韩笑，今年28岁。”女生坐在椅子上，对着镜头开始了自我介绍。</p><p>“不敢相信！28岁居然看着这么嫩”吉喆惊讶道。</p><p>“别打岔！”周思洛同样感到惊奇，之外还捎带着一丝安慰。</p><p>“我来自湖北武汉市，目前正在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攻读生物医用高分子专业博士学位，我平常性格比较安静，喜欢读书和游泳”</p><p>当她平静的说出自己的学历时，电视机内和面前的26位男生都再次张大了嘴巴，之前潮涌般的兴趣在不断审视自身之后逐渐冷静了下来，只有其中一个来自清华汉语言文学的男博士稍显镇定。</p><p>按照节目的规则，女生在对着屏幕完成自我介绍后，进入选择区等待。选择区内有节目组安排的24个男生作为本次女生择偶的对象。24个男生被分成了4个小组，每个小组拥有一个拥有个性标签的房间，女生入场后，首选根据标签选择任意一间房间进入，然后与被选择的房间的男生沟通了解，随后进行第一轮的双向选择。</p><p>韩笑完成自我介绍后，默默地走进了等待区，手里依旧拎着那个硕大的手提箱。他站在中间的位置向四周环视了一圈，见到四个颜色不一的大门，每扇门的门梁上都写着一句话，从她正前方起逆时针方向依次是</p><p>“你认为恋爱功利有错吗？“</p><p>“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吗？</p><p>“你是否会爱上同一个人两次？“</p><p>“恋爱需要保持理性”</p><p>这些就是每个小组的个性签名。</p><p>韩笑每走到一扇门下，都会抬头驻足了一会，仿佛若有所思。</p><p>跟着韩笑的视角，镜头也会对每一扇门上的格言进行特写。</p><p>周思洛在看到这每一句话的同时，也都和眼前的那个女孩一起若有所思起来，似乎想起了什么，但又没有抓住那一闪即逝的头绪。只得在无奈中不禁皱起了眉头。</p><p>“你猜她会进哪个门，我猜是第二个”吉喆没有注意到周思洛神情的细微变化，</p><p>“第四个！”周思洛斩钉截铁的说到</p><p>“为什么？就因为其他都是问句，这一个是陈述句？”</p><p>周思洛诧异的笑了一下，表示没错，但他没想到吉喆这么快也注意到了，不过他转头一想，确实，这样明显的事任谁都一下能看出来。</p><p>韩笑也注意到了，因为她在第四扇门下停留的时间稍长一会。但是，最后等主持人宣布正式选择时，她却毫不犹豫的走进了第二扇门。</p><p>与此同时，第二扇门里掀起一阵欢呼，而其他的门里则迎来一阵唏嘘和落寞。</p><p>“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好巧，这是昨天夜晚的周思洛在清醒和睡眠中都没法摆脱的问题，其实除了那个骑士的梦境以外，他似乎还在另一个匪夷所思的场景和严秋在一起。</p><p>确切来说，他们不是在一起，而是一个在上，一个在下。在一到半人深浅的坑道里，脸色煞白的严秋手里拿铲子紧促着眉头，拼命地一铲一铲将坑里的泥土往外送出，沉重的铁锹让她的每一个动作都十分迟缓、吃力，因此她的眉头越锁越紧，面色愈加惨白。奇怪的是，周思洛站在坑的外面，从高处往下俯视，把严秋的所有苦和累都尽收眼底，却无动于衷，他甚至还打着一个手电筒，不时的将亮圈摆动到严秋的脸上，注视着那变得更加没有丝毫血色了的惨白脸蛋。严秋顺着那强烈刺眼的白光祈求得望向周思洛，但她什么也看不清，看不清周思洛脸上的表情，看不清周遭的场景，她能看到的只有周思洛脚边踩着的一块长长的规则石块，上面弯弯曲曲地刻着几个字，““周思洛和严秋将在此处相伴一生。。。”，似乎那是准备立在这里的石碑。</p><p>看到最后几个字，严秋忽然心生一股恶心，身子随之一阵酸软，松掉了手里的铁锹。</p><p>看到铁锹掉在土堆里，坑外的周思洛终于开口了：“快点挖！”仍然面无表情，无动于衷。</p><p>当人们无比祈求希望之时通常迎来的都是失望，不同的是有的人没有选择，只能默默承受，再次陷于祈祷的自我欺骗当中，有的人还可以挣扎着抉择，与希望和失望都做一个了断。</p><p>严秋无疑是后者。她一下子从软弱中挺拔站起，脸色恢复了几分血色，在白光之下，显得格外冷峻，她捡起脚下几乎快陷入泥土中的铁锹，将它一把甩到坑外，紧接着从坑里向外爬，她爬的有些吃力，但又十分轻松。不到一会他就爬出了坑外，并且刚刚站在周思洛的身旁，霎那间，双手狠狠推了一把眼前那个冷血的男人，眼看着他跌落进坑里，然后顺势捡起刚扔出来的铁锹使劲往不远处的石碑上砸了几下，直到“和严秋”几个字磨成了花，看不出字的样子，再一把将它也推了下去。</p><p>她没有再看坑里的那个男人，没有管他是否被石碑砸到与否，继续一锹一锹的铲土，将他和那个石碑掩埋。</p><p>以上就是那周思洛在昨晚的另一个梦境里看到不可思议的场景，至今都有些让他有些发怵。他害怕的不是为什么在梦里看到了自己，而是严秋掩埋他自己时，嘴角始终带着一种诡异的微笑。</p><p>周思洛不明白为什么再一次回想起自己的梦境居然仍然能记得如此清晰，和他以往的经验差别很大。他一直是个多梦症患者，每晚虽然睡得很沉，但是早上起来都感觉浑身无力，像似经历了一番大仗。他只能确定自己确实做过很多梦，具体的细节在刚醒来的时候还能记住，可过不了多久就会忘却。为此，他还专门去看了心理医生。那位医生建议他每天早上，只要有印象就拿笔记录下自己的梦，不管多少，记住就好，先按这种方式持续一段时间后再做后续诊断。他按着医嘱开始记录梦境，但是由于每天起床的时间充裕程度不同，也不是每天都能记录，毕竟过某一个时间点，想再回忆已经是不可能的了。</p><p>周思洛有时候感觉自己的大脑容量已经开始出现局限，他的记忆力在平常的生活中开始显得不是那么够用，他总感觉自己的梦境占用了很大一部分空间，而且是那种无法通过压缩来储存的，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大脑要自动存储这些在他看来明明就很残存的碎片，而且他没有办法主动删除这些记忆碎片。</p><p>周思洛此刻忽然心乱如麻，虽然眼睛还盯着电视屏幕，但是思绪早已经在梦境和现实中搅得乱七八糟。</p><p>吉喆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看到那个女孩走进了那扇他一早就莫名猜到的门里，正在和面前五个着装各异的男生聊了起来。</p><p>面对第一个且颜值很高的女生，房间里的所有人都表现的很活跃积极，他们首选是自我介绍，然后开始和女生就她的选择开始了话题。</p><p>“我不觉得这是一个很老套的话题，相反是我最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所以我就走进来啦”</p><p>“你在为结婚困扰吗？”</p><p>“有一些吧，主要是自己的年纪不小了，还有家里人的催促，其实我还自认为自己是小孩个呢”</p><p>“你看着确实很小,我们开始都以为你是00后呢？”一个看起来情商很高的男生插了一嘴；</p><p>“呵呵，谢谢啦~不过我也总想，结婚到底是人生必定要走的一步呢？还是说只有走了这一步，才能体会到更高一层的精神享受。”</p><p>“我结婚就是因为时候到了，我想和我喜欢的人组成一个命运共同体一样的东西，共同面对余生”（其中一个男生A）</p><p>“我不一样，我觉得结婚是一种必要的仪式，是宣布你在这个世界上找到了另外六十亿分之一！”（另一个男生B）</p><p>“你们想的我也都想过，但我之前还是没有肯定的得出一个我要结婚的答案，你们说的对我其实都不是很重要，我不想和谁捆绑着组成什么共同体，我也不需要通过仪式来证明自己的爱情，我更期待的是婚姻能给我带来些什么？”</p><p>“婚姻一定要给我们带来什么吗？这样会不会太刻意了”（男生c）</p><p>“其实我也不知道到底需要给我带来些什么，但是我觉得一定要有些什么，是我一个人的时候所不能拥有的，而且不只是相互慰藉、缓解寂寞那么简单。他或许有宽阔的肩膀，给经常失眠的我一个温暖的依靠，或许有满腹的风趣，不论说些什么都能让我请不自信的开怀，或许他什么都没有，很普通，很沉默，甚至有些不解风情，但只要他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就会有满满的安全感，一种无可比拟的安全感。”</p><p>经过几番交流下来，大概将自己关于爱情、婚姻的观念袒露了出来。</p><p>周思洛看到这个叫韩笑的女生的眼神从头至尾都没有发生较大的变化，他明白，这里没有她心仪的男孩。</p><p>出乎意料的是，来到首轮配对的环节，女生站在选择匹配对象的屏幕前，迅速的做出了选择，看不出一丝的犹豫。在她做出选择后，电视镜头一直在刚刚同她交流的几个男生之间来回切换，其中一个高高帅帅的男孩子成了所有人捧场的对象，包括他自己都认为女生大概率会选择他，因为从韩笑一进门，他们之间就开始在眼神和话题上产生了超过其他人的交流，他也对韩笑抱有极大的兴趣，自然而然的，他就成为了众人眼里最有可能被选择的那个人。</p><p>周思洛看着其他几位男生对仿佛天选之子的那位一番恭维，他觉得有点好笑，因为在他看来，结局一定大相径庭。他相信自己的直觉，因为他总能透过电视镜头刻画的场景，渲染的氛围看到背后剪辑制作之人的刻意，轻易的找出剧情可能存在的反转点，就像他看每一部新的电视剧或者电影，他都能准确的判断剧情的走向，并且往往都得到证实。例如：</p><p>这使得他每次和女朋友在电影院看电影时，他的判断经常脱口而出，带着轻蔑，向坐在身边的女友炫耀自己严密的逻辑思维。有的会带着崇拜的目光回望他，满足他心理小小的虚荣；有的则置之一笑，不屑于他这一点稚拙的较真。严秋就是后者，从来都是对于他的“非主观剧透”爱睬不睬，并报以神秘的防御型坐姿——即身体坐直，双手插肩，翘起二郎腿，然后专注的看着荧幕。每当周思洛看到严秋这样的坐姿，他看向严秋的目光仿佛会最终落在一座冰山之上，冰冷，严峻，让人无法靠近。于是两个人的距离成为了在场最传统的模范情侣，举案齐眉，相近如宾。一想到严秋那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坐姿和冰冷的目光，周思洛不禁又一阵难过。</p><p>或许是人类的俗套，和合理反转沿用至今已经耗尽的缘故，故事创新的发展无非就是反转之后再反转或者反转之后再反转最后再反转，如此往复，但是反转多了，剩下的就只有刻意了。这档节目的安排设计显然只能处在第一层。</p><p>如周思洛所想，女孩所选择的并不是那个高高瘦瘦的帅哥，而是一个从一开始就坐在一旁没有加入话题讨论的男生，当镜头切到他清冷纤瘦的面孔时，所有人都满脸写满了惊讶，当然也包括他自己。这位男生个头不算高，长相也不能用出众形容。唯一的印象就是无法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他的安静。</p><p>但很可惜，他没有选择韩笑。</p><p>剧情在合理的路线上反转后再次反转，周思洛突然看的津津有味。</p><p>韩笑在让所有人都感觉到以外之后，没想到自己也被一份意外所谢绝。接下来的节目里，虽然她再一次进行了配对，但是周思洛从她的眼神里和选择里看出了一丝愤恨，她第二次的选择没有再次选择那个房间，而是锁紧眉头望了一眼之前走进的那个大门后扭头走进了另一间房。这一次，她还是和每个人聊的很充足，看不出之前的事对她有任何影响。然而最终，在配对时，她没有选择任何人，而且直言拒绝了一位从头至尾对她表达浓厚兴趣的男生，最终选择独自离去。</p><p>“这女人还真是冷酷呢”吉喆正逐渐陷入微醺的状态，醉眼惺忪的望着电视，</p><p>“确实很直接，感觉她后面一直都在想报复那个拒绝她的男人，但是没有法子，只能宣泄在别人身上了。”</p><p>“这样的女人好可怕，怪不得一直单身~~”</p><p>夜里，周思路洛躺在床上，带着满满的醉意心满意足的进入了梦乡。</p><p>像往常一样，他感受这个世界的意识正在逐渐消失，脑海中浮现几幅白日里的画面然后暗淡下去，很快迎来一片黑暗，接着意识彻底下线。</p><p>和往常不同的是，借着醉意，今晚他脑海里的那双眼睛，看清了那几幅画面：最开始的一副是正在喝酒畅谈的吉喆，接着是电视节目里落寞离去的女嘉宾，然后严秋宿舍楼下的人来人往接替过女嘉宾淡去的身影，又然后是清晨里满是梧桐落叶的街道，最后是一只橘黄色的猫，在一条巷口与他对视。这些画面交替占据着他的脑海，逐渐暗淡，直至他的意识全部陷入了黑暗。</p><p>“真是古怪，这只猫是做什么的，我为什么会记住它。。。”</p><p><strong>第四章 骑士与国王</strong></p><p>“宣诏至圣圣父最恩怀的信徒，神圣无敌的查理曼国王陛下和高贵无比的格蕾丝皇后最忠实的仆人，法兰克帝国圣战中最无畏的勇士——埃蒙德·杰西骑士阁下觐见！”</p><p>在一座巨大的西方式造型的教堂中，一段贯穿空气的洪亮声音突然响起，惊起周围树林间落荒的鸟群。那声音顺着精致奢华好似没有边际的红毯从城堡内延申到广场，顺着一节节楼梯直至一道修长魁梧的身影的脚下。</p><p>这个身影向前迈着矫健的步伐，身上不断迸发出金属间碰撞、摩擦的咿呀声，后背飘扬着一块被战火烧掉半截的鲜红骑士团披风，俨然是一名凯旋归来的戴甲骑士。</p><p>红毯两旁，数十名花童侍女手持盛满花瓣的花篮，向戴甲骑士的头顶依次洒出鲜艳多彩的花瓣，为他洗礼身上因战火可能沾染的霉运与不幸。教堂大门前，穿戴庄严虔诚的唱诗班高声颂唱动人心魄的荣耀经，将上帝的力量赋予迎面走来的钢铁之躯。教堂外的二十步开外，挤满了前来一睹风采的国民，带着无限感慨、羡慕着的眼神紧盯着这位被神眷顾的英雄。</p><p>当这架钢铁机器般的身躯走进大殿，一阵激烈的嘈杂喧哗从两侧的贵族人群中此起彼伏，在场的人立刻向他投来整齐热烈的目光，而当他摘下头盔，漏出一头金色耀眼的卷发和一张英俊坚韧的脸庞时，原本尽是钦佩的目光瞬间夹杂了诸如钦羡、爱慕、感慨甚至嫉妒的情感。</p><p>那张侧脸鲜明若远山的轮廓，在琉璃窗射入的阳光下，与星日同辉，</p><p>“上前来，我亲爱的孩子”，仁慈的主教身着独一无二的庄重教袍，侧身站在国王与皇后的身旁。他左手扶持着象征无上教义的权杖，右手骑士摊开，五指来回的挥动，神圣而威严。</p><p>“过来，我的孩子”主教再次召唤，他急切的想要拥抱不远处的这位年轻勇敢的青年，因为他刚刚保护了这座城市和这个王国，当然，还有他的大主教之位。</p><p>“是，主教大人。”</p><p>少年骑士刚走到红毯铺盖的最后一级石阶，右手立刻就被迫不及待的红衣主教抓住，随即像一个稚童一般被牵到距离王座仅有一步之遥的地方——这个位置甚至比这个国家最至高无上的王——查理曼大帝还要近。</p><p>国王端详了一眼骑士和他的王位，随后向主教轻轻点头，王后则至始至终报以怡人的微笑。</p><p>随即大主教正过身来，面朝城堡大厅的门洞，右手忽然高举然后缓缓落下，伴随着全场越来越低的喧杂，他仅用一只手就展现出这个帝国中至高无上的威严。霎时间，金碧辉煌的大厅陷入了等待中的肃静，但如同暴雨来临前的大海，这片短暂的静默只待一声嘶鸣便将划破。</p><p>那声嘶鸣很快便出现，只见主教右手再次向上向后挥出，直至落到那个英俊少年骑士的卷发之上——那少年不知何时早已单膝跪地，右手食指与中指屈指指向自己的眉心，左手紧背在身后，虔诚无比。</p><p>主教</p><p>“吾——以光明照耀人民的主，仁慈润泽万物的父——上帝之名，赐汝法兰克帝国十二圣骑士称号，以圣光之名，代行王令，戡平逆乱，净化宇内”</p><p>“阿——门——！“</p><p>“阿——门——！“</p><p>“皇帝和皇后陛下，请赐予埃蒙德阁下圣骑士勋章吧。“</p><p>金发骑士听后顺势向右侧跪下，换以右手撑住后背，左手握拳敲在右胸口。</p><p>头戴皇冠，身材高大的男人朝着身旁的皇后轻轻说道“Grace，你来完成授礼吧“</p><p>从主教举起手的那一刹那，偌大的教堂便即使是大一点的喘气都能清晰地听见，因而国王的话虽然说的极轻，但仍然轻易地落入在场的每一个人的耳中。几乎与此同时，包括皇后和年轻骑士，所有人的眼光里迅速闪过了一阵难以令人捕捉的阴霾。</p><p>然而，有一个人的眼神至始至终保持着泉水一般的清澈——大主教殿下。</p><p>皇后拿出早已备好的金边十字勋章，走到金发骑士的面前，微曲身子，将右手伸到骑士的额前顶，示意他可以站立起来。</p><p>“Your Grace。“</p><p>“我代表陛下，赐予你这颗帝国十二骑士勋章，望你保持今日之勇，永远守护帝国疆土。将圣光之种播撒在阳光之下每一寸土地，将鲜红刀刃刺进视野内每一个敌人的心脏，以吾法兰克之名威加四海，而使世人皆知吾王查理曼大帝仁勇智善之名，第十二圣骑士——空明骑士，你愿向吾王，宣誓效忠吗？“</p><p>“蒙国王与皇后陛下信赖，臣下——埃蒙德·杰西，愿以主为证，向陛下宣誓：</p><p>发誓善待弱者</p><p>发誓勇敢地对抗强暴</p><p>发誓抗击一切错误</p><p>发誓为手无寸铁的人战斗</p><p>发誓帮助任何向我求助的人</p><p>发誓不伤害任何妇人</p><p>发誓帮助我的兄弟骑士</p><p>发誓真诚地对待我的朋友</p><p>发誓将对所爱至死不渝</p><p>发誓为帝国流血直至干涸</p><p>愿主保佑你们安康，护佑法兰克帝国万年永长！vive la Frank!“</p><p>宣誓仪式在盛大的鼓乐声中落幕，皇宫安排了晚宴邀请新册封的圣骑士一同用餐。埃蒙德跟随国王赏赐的侍女们回到自己在鎏金大街的住处，一番改头换面的换装后，英勇清俊的骑士成了一名风度翩翩的绅士，未曾歇息片刻，便乘上皇后指派的御前座驾急急赶赴晚宴。</p><p>埃蒙德坐在车上，紧闭双眼，一旁的贴身侍女以为他在闭目养神，便忍不住偷偷端详眼前这位帝国当前最炙手可热的青年，满脸沉浸在少女是痴迷中。</p>]]></content:encoded>
            <author>li-jiessie@newsletter.paragraph.com (LI JIESSIE)</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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