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還記得去年的這一天嗎?那晚我們在Stan的披薩喝了酒,回到你家我向你告白了,問你「要不要跟我在一起?」,出乎意料的你有點羞怯的點了頭說「恩!」,依我當時對你那淺薄的理解,以為你會有更多的遲疑,以為會問我「在一起要幹嘛?」,也想過這可能也只是個單方面突如其來的告白,結果是兩人連朋友都當不成後不歡而散。 但我當晚還是決定告白了,或許因爲在習慣武裝自我的現代社會中,我幻想能有一個人可以真正認識我,能接住最脆弱的我,如果說正面的面具是用來防衛的,那我多麽渴望有人能夠擁抱我那赤裸的背面,期望有人能夠和我背靠背並肩作戰,為了理想與自我實踐。現在想起來這真是一種自私的期望,像個幼稚的孩子幻想著自己會遇到全世界最懂我的夥伴,這個人就是爲我而打造,而我也是為他所打造一般。我承認當時我可能還沒有完全脫離這種不切實際的想法,但下面我想談談我現在對於感情的想法以及期許。 我是你男朋友,你是我女朋友,但你不是“我的”,我也不是“你的”,我們都是在自願的情況下開始建立這段關係的。我時時刻刻提醒著自己這點,我願意為你付出,接納你的情緒,只因為我願意,但同樣的這些都是建立在你願意接納我參與你的生活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