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化象”?所谓的“化象”指的是“化气格”。化气格的形象有以下五种:
甲己化土格乙庚化金格丙辛化水格丁壬化木格戊癸化火格古命书《滴天髓》说:“化得真者只论化,化神还有几般话。”原注:如甲日主生于四季,单遇一位己土,在月、时上作合(在年干不是),不遇壬癸甲乙庚(庚能克甲),而有一辰字,乃为化得真。又如丙辛生于冬月(化神要通月令);戊癸生于夏月;乙庚生于秋月;丁壬生于春月。独自相合,又得龙(指辰而言)以运之,此为真化矣。又论化神,如甲己化土,土阴寒,要火气昌旺;土太旺,又要取水为财;木为官,金为食伤,随其所在意向,合其喜忌。再见甲乙,亦不作争合妒合论。盖真化者,如烈女不更二夫。岁运遇之,皆闲神也。
这里首先指出了“化象”的构成:甲、己合化成土;乙、庚合化成金;丙、辛合化成水;丁、壬合化成木;戊、癸合化成火。就这五种“化象”来说,日主无论哪哪一种“天干”,只能与月柱或时柱的“天干”形成五合的时候,而且又要在某种规定的环境和条件下才可以论“化”。这里“化”的条件是相当严格的,其先决条件是得月令之气。也就是说,天干有五合,同时又是“化神”当令的月份,才可以列为“化气格”。
比如,甲日主逢己月或己时,要生于辰、戌、丑、未的月份。诚然最好是戊辰月(逢辰而化),戊即是土星。当然结构中还要有足够的土星来助旺,而同时不能出现木星来克破化神(土)。既然忌木星,自然也不甚喜生木的水星,所以注文中将“壬癸甲乙”也都列为破坏的因素。在不见以上这些破坏因素的前提之下,甲己化土格才能成立。这是第一步,确定化气格是否成立。
如果确定了“化气格”的成立,接下来第二步要确定结构的用神。一般来讲,帮助合化成功者即为用神。比如上面举例的甲己化土格,就以“火”为全局结构用神。尤其是“土阴寒,要火气昌旺”。但是如果结构本身火土势旺的话,也可取“金”作为用神,流通土气,为引其性情。但绝不可逆其气势。所以行运切忌木运,木会克破“化象”;或庚辛乙为“天干”的流年,克破五合的天干甲或己。
以下是化气格的例子,四柱为:戊辰、壬戌、甲辰、己巳。
这个结构,日主甲木与“时干己土”合化为土,并生于五行土旺之月,而且结构中土旺而不见五行“木”,所以化土成功。既然甲、己合化为土,此时的甲木就是阳土,己为阴土。
如同“从旺格”一样的有“真从”和“假从”之分,化气格也分为“真化”和“假化”。《滴天髓》一书中说:“假化之人亦多贵,孤儿异姓能出类。”意思是说即便是“假化”,遇到大运来助,也是能够由“假”入“真”的。
比如这个“假化水格”,清代骆秉章的四柱:癸丑、丙辰、辛亥、戊子。大运为:乙卯、甲寅、癸丑、壬子、辛亥、庚戌。
民国命理大家徐乐吾的批注:此前清骆秉章的结构,丙辛化水,支全子、亥、辰、丑,化气成矣。时干透出戊土,逆其旺势,格成假化。妙在运逢癸丑、壬子、辛亥,一路北方金、水旺乡,助其气势,勋名鼎盛。
徐乐吾先生指明了此结构之所以“假化”的原因,是时干的戊土克制了“化神”,成了丙辛合化水格的“瑕疵”。但是当大运到了癸丑、壬子、辛亥时,一路金水浩荡,鼎助化神,还是成就了“丙辛合化水格”。
“化象”的提出是比较早的,《渊海子平》中的“神趣八法”就谈到了“化象”。在张神峰的《命理正宗》一书中,也有“十天干从化定诀”、“十段锦”、“十段化气”等等关于“化气格”的诗赋。
然而,当“化气格”成立了之后,结构中周围的要素该怎么看待,在命理学领域始终没有确定一直的看法。它们到底是按照原来的“正五行”来看待,还是按照“合化”之后的五行来认识呢?可见关于“化气格”,至今还是有很多没有研究透彻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