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是犯罪率逐年下降的一个罪名
该罪常见的形态有两种
一种是临时起意
这个大家应该都懂
证据一般也比较扎实
因为两人可能事先都不认识
也没有联系
地点在室外
或者男方强行入室
另一种是通奸后反悔的
通常双方之前都会有过性关系
但由于某种原因
女方不愿与男方继续保持这种关系
如果之后双方又发生了性关系
而女方报案说是强奸
警察就会去查一查
旁人有没有看到他们吵架?
双方近期的聊天纪录、短信是否有争吵?
发生性行为的地点在哪里?是否有被男方胁迫的可能?
发生性行为的当天双方是如何见面的?是协商一致还是男方不约而至?
等等
此外,伴随有其他暴力行为也是强奸罪认定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总之,一个事情总会有前因后果,有来龙去脉,只要认真查,总会查得清,你如果没有经历过,或者没有办过类似的案子,就会把它想像得过于简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