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Doubler的机制里,我们知道在某一个具体的Pool,所有的参与者都在玩一个正和游戏,即所有人都在集中力量赚市场的钱并依据角色(创建者、winner。最后一层、各中间层)重新分配资产(而非利润),这当然不是Ponzi。那么也同样要求在行情下跌时要有绝对的市场力量来进行集中。
如果一个Pool在市场缓慢下跌的过程中,散户陆续进场,池子资金每层递加那当然不会有任何问题,且这个池子一定是一个市场吸引力巨大的池子,因为这意味着他的均价与现价极其接近,很容易达到目标止盈,且总的TVL不会低,总奖励也不会低。
但很明显项目方的意愿是希望Doubler的诞生,可以规避掉一切黑天鹅,或者说在黑天鹅发生时散户除了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资产消失之外还有另一种选择。
此时有这么一个Pool,其参数及数据如图所示

这绝对是一个参数合理的Pool,然而当黑天鹅发生时,BTC价格从30000跌到22191,Pool直接开启30层,此时距离发起价格实际跌幅26%,事实上不管是312还是519都不止这个跌幅。在急跌情况下, 用户是来不及反应的,而doubler的设计原理区别于传统马丁,也是因为人的滞后性来消除急跌套牢风险,(这我在前文:从一些特别的角度去看doubler)有提到过,但如上图所示,此时会面临另外一个风险:

当第30层的用户计划在现价22191加入时,此时因为急跌整个池子上面已经连续多层没有人加入,池子的均价任然处于29800,那么我现在加入,从加入那一刻开始行情反弹直到盈利结束,那么止盈价在30396,按照基础逻辑金本位保本的原则,我可以获得 0.7798个币,由于池子是盈利结束,盈利2个点对应价值2231 U,我是最后一个加入者我是winner 拿走80%的奖励是1785 U,对应币是0.0627个币,那么我最终获得 0.8425个币。
那么跳开现在测试网思维是为了撸DBR,不在乎本金得失,如果换在正式网,看着这个数据作为一个散户,在你冲之前你已经可以通过计算得出这个数据,那你会不会去冲?这还是你必中winner 且winner拿80%的情况下得到的数据。
有人会说我这里没有计算LLR奖励,确实,但是LLR的范围是10%以内,而此处的币本位亏损是16%,且过高的LLR会拉高整体止盈价,这会导致最后一层用户在结算时进一步币本位的减少,并且在之前的文章中我就质疑过这个LLR奖励过高是否为项目BUG,得到官方回应是仅仅是测试数据,正式网可能会做调整,所以不管有没有这个参数,LLR并不能扭转这个局面。
此时肯定还会有疑问:最后一层如果补得人多了,那不是整体均价就下来了吗。亏损也就抹平,winner就拿大奖了吗?是,这样肯定没错,但是这个疑问就是属于典型的结果论发言。试问,在此情况下,当第一个人通过计算无论如何无法获得盈利,导致他不敢加入,那又何来“后面的人”呢?有前仆才能有后继啊。
但如果此时此刻出现一个王多鱼,其资金量相当于第一个人与“后面的人”的资金量之总和,那可以让他赚钱吗?请看数据:

王多鱼投入了10个单元也就是10个币,此时均价来到23946,行情一路反弹到24425结束,每个单元结算为0.9085个币,整个Pool总盈利为6226 U,我们知道当最后一层不只是一个单元且单元总数没有超过Max Reward Units数值时,只有一半也就是5个单元数成为winner,因为这一层只有王多鱼一个人,那么5个单元数获得的winner都归他,即0.2039 个币,加上单元结算的总量为9.2889个币,依然是亏损的结果。并且因为只有一半的中奖几率,这还是在没有其他人分奖的前提下得出的数据。
综上,当遇上急跌行情时,某一个具体的Pool若补仓不均衡(因为人的滞后性往往会出现此情况),因避害性会导致后来者拒绝加入,进而使整个池子陷入被动。尽管为了避免此情况,项目方已经设计了LLR奖励,最高数量加成的BOOST,最后一层以及winner奖励,但我个人依然认为奖励不足,尤其是在上述极端行情下的奖励不足。依然是说过很多次的那句话,这个模型只有创建者与最后一层,没有中间层,解决好最后一层,就会有源源不断的TVL。
解决方案:
我想到一些解决方案,但依然治标不治本。
例如:发起者为了让后来者加入,拿出一部分DBR进行贿赂,在此基础上 项目方给予一定比例的加成用于奖励后来者。
又如:将贿赂于UP功能合二为一,中间层也可以参与贿赂,理论上我在这个池子挖了20个DBR拿出10个DBR来刺激后来者的加入是行得通的,因为他们加入我才会有币价下跌的收益。但这在面临极端行情时需要对DBR的价值有强烈依赖,如果DBR价值不能覆盖掉亏损,那依然会没有加入的动力,如果DBR价值有这么高,其实这个问题也不存在,逐利性自然会让人为了追逐最高效的BOOST去注入最后一层。
优化补仓结构或重新考虑分配方式应当是解决此问题的方向
希望项目方可以认真考虑此问题,如果社区有更好的意见可以留言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