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提出了社交体与信任体两个新概念,前者是指目前大量存在的采用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机制来定义的行为准则,后者则指采用物理的、代码的等各种非人因素来实现功能的主体。随着技术的发展,也给越来越复杂的信任体带来了可能性。DAO 是由人组成的,但是 DAO 的一些核心功能也非常符合信任体的定义,文章从这样一个视角,描述 DAO 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展望 DAO 的未来。
【标签】#DAO #组织 #数字化 #治理
作者:frogmonkee, Julia Rosenberg, Chase Chapman|译者:sirs|校对:Shawn|排版:Queeny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们对于大机构的信任开始消退:
当政府官员在伊拉克战争的问题上撒谎时,我们失去了对政府的信任。
当银行在抵押贷款支持的证券的风险问题上撒谎时,我们失去了对金融机构的信任。
当新闻机构开始报道虚假信息时,我们失去对新闻媒体的信任。
小到学生俱乐部,大到政府,信任是任何社会组织形式的基石。如果不能保证对方会遵守与我们相同的行事规则,就很难和对方开展合作。
因此,我们试图将把信任法典化。我们制定了法律章程,为各种活动设定基本规则。然后,人们又制定了用于进一步阐释这些规则的细微差别的法律,并用暴力和经济的力量去让违反规则的人付出代价。通过这样的行为,我们创造了一个强大的保证系统,通过编纂法典、文化规范和惩罚违法行为来让人们尊重规则。
3500多年前的汉莫拉比法典是世界上最早被记录下来的法典之一
在人类历史的大多数时期,这些结构化的行为规则存在于社交层面。这些规则需要人去制定,去传播,去执行。而在这些过程中,由于操作层面的错误,人为的偏见,或者资源上的限制,导致最终的结果产生偏差。举个例子——我们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应该存在偏见。但实际上,法律还是靠人来制定的,而制定法律的人会有种族、性别、社会经济地位和人口统计学角度上的各种偏见。
然而,我们生活在21世纪,技术时刻都发生着快速的创新。这些创新对人们如何互相组织和互相信任产生着深远的影响。虽然即使被编码的规则也有偏见,我们仍然能够将规则编码到我们的技术中,并尽量减少对人类作为中介的依赖。
通过这样做,我们开始将我们的组织从纯粹的社交体变成有信任体支持的组织。
合同、法律、章程、宪法和其他类似的协议是组织为其中的人制定行为规则的机制,以保证人们做某些事,不做某些事。这种保证可以来自两个地方:
社交体 - 通过人际关系创造保证的机制,这种机制会需要较大的沟通成本
信任体 - 无须通过人,通过技术就可以创造保证的机制,只需要较低的沟通成本
以一个简单的柠檬水摊为例。你可以摆好你的摊位,在那里坐上几个小时,等待人们来购买你的美味饮料。但是,人们会付钱的保证是在社交层面上强制执行的——如果你站在那里,监督每一笔交易,就不会有人偷喝或少付饮料的钱。虽然这种方法可以很大概率保证别人付钱,但这是以你的时间为代价的。这就是社交体。
与之相对的,自动售货机就是一种信任体。它和柠檬水摊都实现了同一个目标,但自动售货机通过技术来保证购买人付钱。售卖柠檬水的规则被实现在这种物理机械中,这让偷喝或少付钱的行为难度更高了。
再举一个例子:保护你的贵重财产。你可以把他们锁起来(信任体),或者依靠法律体系来保护他们(社交体)。
理论上,这两种方法都可以保护你的财产。锁是通过物理机制来实现,而法律则是通过多年以来的对盗窃行为的惩罚来实现。但是实际上,要让法律这样的社交体发挥效果,需要通过法官、律师、执法机构许多人类之间的沟通协调,来保证对盗窃行为的惩罚才能体现出作用。而锁则很简单,它的效果就体现在它的功能上。
另外,法律的社会成本非常高。订立合同需要律师、钱、时间,以及对于法律系统的知识。而一个锁的社会成本就很低 — 你很容易就可以安装一个锁,然后把钥匙分发给信任的人。当然,这些人需要知道怎么使用钥匙开锁。【摘要】文章提出了社交体与信任体两个新概念,前者是指目前大量存在的采用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机制来定义的行为准则,后者则指采用物理的、代码的等各种非人因素来实现功能的主体。随着技术的发展,也给越来越复杂的信任体带来了可能性。DAO 是由人组成的,但是 DAO 的一些核心功能也非常符合信任体的定义,文章从这样一个视角,描述 DAO 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展望 DAO 的未来。
【标签】#DAO #组织 #数字化 #治理
作者:frogmonkee, Julia Rosenberg, Chase Chapman|译者:sirs|校对:Shawn|排版:Queeny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们对于大机构的信任开始消退:
当政府官员在伊拉克战争的问题上撒谎时,我们失去了对政府的信任。
当银行在抵押贷款支持的证券的风险问题上撒谎时,我们失去了对金融机构的信任。
当新闻机构开始报道虚假信息时,我们失去对新闻媒体的信任。
小到学生俱乐部,大到政府,信任是任何社会组织形式的基石。如果不能保证对方会遵守与我们相同的行事规则,就很难和对方开展合作。
因此,我们试图将把信任法典化。我们制定了法律章程,为各种活动设定基本规则。然后,人们又制定了用于进一步阐释这些规则的细微差别的法律,并用暴力和经济的力量去让违反规则的人付出代价。通过这样的行为,我们创造了一个强大的保证系统,通过编纂法典、文化规范和惩罚违法行为来让人们尊重规则。
3500多年前的汉莫拉比法典是世界上最早被记录下来的法典之一
在人类历史的大多数时期,这些结构化的行为规则存在于社交层面。这些规则需要人去制定,去传播,去执行。而在这些过程中,由于操作层面的错误,人为的偏见,或者资源上的限制,导致最终的结果产生偏差。举个例子——我们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应该存在偏见。但实际上,法律还是靠人来制定的,而制定法律的人会有种族、性别、社会经济地位和人口统计学角度上的各种偏见。
然而,我们生活在21世纪,技术时刻都发生着快速的创新。这些创新对人们如何互相组织和互相信任产生着深远的影响。虽然即使被编码的规则也有偏见,我们仍然能够将规则编码到我们的技术中,并尽量减少对人类作为中介的依赖。
通过这样做,我们开始将我们的组织从纯粹的社交体变成有信任体支持的组织。
合同、法律、章程、宪法和其他类似的协议是组织为其中的人制定行为规则的机制,以保证人们做某些事,不做某些事。这种保证可以来自两个地方:
社交体 - 通过人际关系创造保证的机制,这种机制会需要较大的沟通成本
信任体 - 无须通过人,通过技术就可以创造保证的机制,只需要较低的沟通成本
以一个简单的柠檬水摊为例。你可以摆好你的摊位,在那里坐上几个小时,等待人们来购买你的美味饮料。但是,人们会付钱的保证是在社交层面上强制执行的——如果你站在那里,监督每一笔交易,就不会有人偷喝或少付饮料的钱。虽然这种方法可以很大概率保证别人付钱,但这是以你的时间为代价的。这就是社交体。
与之相对的,自动售货机就是一种信任体。它和柠檬水摊都实现了同一个目标,但自动售货机通过技术来保证购买人付钱。售卖柠檬水的规则被实现在这种物理机械中,这让偷喝或少付钱的行为难度更高了。
再举一个例子:保护你的贵重财产。你可以把他们锁起来(信任体),或者依靠法律体系来保护他们(社交体)。
理论上,这两种方法都可以保护你的财产。锁是通过物理机制来实现,而法律则是通过多年以来的对盗窃行为的惩罚来实现。但是实际上,要让法律这样的社交体发挥效果,需要通过法官、律师、执法机构许多人类之间的沟通协调,来保证对盗窃行为的惩罚才能体现出作用。而锁则很简单,它的效果就体现在它的功能上。
另外,法律的社会成本非常高。订立合同需要律师、钱、时间,以及对于法律系统的知识。而一个锁的社会成本就很低 — 你很容易就可以安装一个锁,然后把钥匙分发给信任的人。当然,这些人需要知道怎么使用钥匙开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