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FI的选举人团制度

DEFI项目的提案成本是比较高的,对大多数散户而言,一来无法参与,二来参与了也不会影响大局,那我们能不能将选举人团制度应用在DEFI上呢?

先说说币的价值。

币有三种价值,一是变现价值,比如1个BTC现在能卖1万多u,二是流动性价值,通过锁定流通性获得收益,DEFI挖矿这波实际上就是把无息资产变成了生息资产,三就是治理价值。

这三种价值中,目前只有第一种是能加杠杆的,不仅有现货杠杆,还有期货期权等,那其他两种价值能不能加杠杆呢?

先跳过第二种,直接说第三种,答案是可以。

还是以马云控制蚂蚁金服为例,通过500万的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他就获得了70%以上的蚂蚁的投票权,实际上完全控制了这家公司,这就是一种治理权杠杆。

如果有100万个UNI,他们将投票权委托给一个100comp的池子,这10个comp就可以决定100万uni怎么投票,那自然谁控制了这100个comp谁就控制了这100万uni。

但是马云的控制是非常中心化的,也就是除了马云,别人干不来这事,如果要将这种委托本身去中心化,那就只能应用选举人团制度。

有100个人,每个人出100个uni,总共1万个uni形成一个选举人团,这个选举人团对外表现是一致的,但是对内是民主的,无论谁获得内部的多数(暂不定绝对多数还是相对多数)票,谁就获得这1万uni的整体投票权。

如果有2个提案,这100个人中有6000uni投A,4000投B,如果在无选举人团的条件下,最终相当于2000票投A,但是在选举人团制度下,就相当于1万票都投A了。

投B的这些人被代表了,但是无所谓,做为一个整体,他们的力量得到了体现,下一次这些人获胜的话,就也可以获得一样的投票权。

当然,有些少数派可能不满意,觉得如果我输了,那我就不玩了,输了之后立马将票从选举人团的票仓中移走。对于这种不坚定的分子,显然不应该给他与坚定的老玩家同样的投票权,所以在选举人团中,票的权重必须考虑参与者的时间价值,也就是资历。

治理的迁移

不同团体的治理经验往往有可重复的部分,A省的书记调到B省,A公司的CEO换到B公司,都是很正常的,而在DEFI项目中,A社区的核心贡献者在B社区往往要从头做起,这很去中心化,但是未必能最大化的利用人力资源。

所以,我们可以设计一套可迁移的治理机制。

一个运营成熟的选举人团,也许他们一开始只是针对A项目筹建,但是在之后,我们可以将B社区的治理同样嫁接上去。

举例,B社区(不一定要跟A社区是同一种币)同样有一万票,但是他们的拥有者并没有成熟的治理经验,这个时候,这一万票可以建一个小型的治理委员会,一共10票,而有3票交由A社区。A社区同样用选举人团制度,将这3票投支持,反对,或者弃权。这3票参与的B社区的选举人团,同样对外表现是一致的,最终这1万票会投给某个选项,而不会分散力量。

如果B社区运营成熟了,又可能在A社区中占有一定的票数,互相持有投票权,就跟现实生活中的互相持股一样。

实际上,现有的DEFI项目已经有这个趋势了,比如一些项目将管理私钥拆成几把然后将其中一把送给另一个项目的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