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制和俄国总统制二者比较分析

美国总统制和俄国总统制权威性基础的比较分析

 

【内容提要】 本文通过对美俄两国总统制度背后权威性的比较分析,得出二者在宪法规定和政治实践上的异同点。在宪法层面,可以体现出两国普遍接受的国际社会政治思潮。在政治实践层面,依据卢梭和马克斯·韦伯的政治学和社会学理论,判断两国总统制背后政治权威类型。并通过对政治权威类型产生差异的原因进行探究,探寻社会整体下互相联系的空间和时间角度下社会部分是怎样指引公意,并塑造权威,最终形成美俄两国总统制的差异性。

【关键词】美俄,总统制,宪法,政治权威,马克斯·韦伯

 

一、引言

 

  作为当今国际格局中至关重要的两支政治力量,美国和俄国政治制度存在着共通的相似之处,同时有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之处。美俄二国虽同样接受近代西方民主政治思想和价值取向,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具有某种相关性的政权组织形式,但因为二者历史传统、政治文化的不同,二者虽在同一价值取向下具有相同的政治特征,但具体实践模式却存在着诸多的差异性。其中以两国总统制度的差异具为典型。本文以二者的总统制度为出发,结合两国多方面的不同因素,旨在通过探寻美俄两国总统制的异同彰显二者政治文化的互通和不同之处。

 

二、宪法规定上二者的异同之处及产生差异的原因

 

  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条具体规定了美国总统的产生、就职流程、任期和职能等方面的内容。行政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任期四年,每州按照州议会规定之手续,制定选举人;总统为合众国陆海军的总司令,并在各州民团奉召为合众国执行任务的担任统帅;总统有权经国会批准后任免大使、公使及领事、最高法院的法官及其他官员。总统应经常向国会报告联邦的情况,并向国会提出他认为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供其参考;合众国总统因为叛国、贿赂或其它重罪和轻罪,被弹劾而判罪者,应处免职。《俄罗斯宪法》第三章第八十条至第九十三条规定了俄罗斯总统的地位、产生、职能等方面的内容。俄罗斯总统是国家元首;俄罗斯总统由俄罗斯联邦公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总统任期不得超过两级恩;俄罗斯总统有权在国家杜马同意后任命联邦政府总理,总统有权主持政府会议可以作出联邦政府集体辞职的决定;总统有权任免各国大使、公使和领事,有权任免中央银行行长,联邦政府部长,各行政级别法官;总统每年需向联邦会议提交一份论述国内形势、国家内外政策主要方针的国情咨文;俄罗斯总统是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俄罗斯总统不受侵犯;总统犯有叛国罪或其他重罪的指控,经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批准,予以免职。

  在宪法上美俄两国在选举,就职流程和职能上虽然细节上存在差异,但具有明显的共同特征。两国总统均由各州公民普选产生、就职流程明确规范、不可连任超过两届、同为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并可任免政府官员和外交官。同时都遵循三权分立原则。

但是在某些方面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首先,不同于俄国宪法,美国宪法无明确规定总统的地位,总统虽然是政府首脑和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实际上是国家元首,但在宪法中却没有明确的规定。产生这一差异的原因在于二者历史文化和建国之初各政治派别价值取向和利益的冲突。1990年12月新修订的苏联宪法中设立苏联总统,把集体元首制改为个人元首制。同年12月26日,苏联人民代表大会再次修改宪法,扩大了苏联总统的权限,成立由总统直接领导的苏联内阁取代苏联部长会议,设立苏联副总统以履行苏联总统的部分职能,等等。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总统制度继承和延续了苏联宪法中对于总统制度的一些规定,除此之外俄国总统制受到苏联和帝俄时期强人政治文化传统和东正教文化的影响。在反对派方面,1991年819政变后,1990年成立的俄罗斯共产党宣布为非法组织,至到1993年才允许恢复活动。在这一过程中作为制订新宪法的最重要反对派政党俄罗斯共产党遭到严重打击,虽然参与了1993年对于新宪法制订的杜马会议,但是因为自身力量弱小对于新宪法的出台并没有造成严重的阻挠。在最高立法机构方面,1993年叶利钦因为总统与立法机关为新宪法的制定而产生的分歧的激化。不顾民主和法律程序,出动军队强行解散了最高苏维埃。“炮轰白宫”事件后,叶利钦下令解散各级地方苏维埃,把国家的立法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更名为“国家杜马”,并在12月举行俄罗斯杜马选举,在军事力量的控制下通过了以总统制为核心的的《俄罗斯联邦》宪法,并规定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权分立制衡,但俄罗斯总统拥有极其广泛的权力。在《俄罗斯宪法》总统制部分开篇明义规定了俄罗斯总统的国家元首地位。这一宪法的出台逐渐形成了一种以总统主导下的特殊的三权分立的“总统集权制”。俄罗斯总统制度的制订充满着政治斗争和暴力,实质上是结果的“民主”,过程上的专制。

相比于俄罗斯的总统制度,美国的总统制度的制订虽然存在各方利益的角力但在制订过程上完全遵循民主和法律的流程,在结果上完全遵循立宪会议中各州代表所代表的各州人民的意志。正如康涅狄格州州长塞缪尔·亨廷 顿 ( Samuel Huntington)对参加该州批准宪法会议的代表们所说的,1787的制宪会议是“人类历史上一次新的事件。在此之前,多数政府都由暴君组成,并强加在人民之上。从来还没有国家在一个和平与安宁的时刻,通过他们的代表会聚一堂,镇定自若地为自己设计一个政府体制”。在这场制宪会议中支持制订新宪法的代表被称为“联邦党”,反对的代表称为“反联邦党”。翻译家尹宣认为,严格地说论辩双方并不是组织严密的现代 意义上的“政党”( Party) ,而是组织松散、政见趋同的“派系( Faction) ”。双方在总统制的问题上产生了明显的分歧,反联邦党人反对总统制。他们认为,新宪法赋予了美国总统以君主般的权力,这将威胁到公民自由,同时也会导致政治生活的混乱。在反联邦党人看来,赋予合众国总统如此大的权力,实在是危险之举。首先,总统是最高行政首脑和陆海军和民兵总司令,拥有缔约和赦免之权。其次,总统可以否决法律,拥有否决权。最后,总统权力过大,如果总统的权力缺乏有效约束。会导致公共权力变为世袭权力。联邦党人支持总统制他们指出了邦联和州政府因无能而造成的缺陷,美国需要一个独立的、有执行力的总统去实施联邦法律、执行对外政策。 把总统比作国王是没有道理的,也是言过其实的,因为前者的权力受到立法、司法两个部门的牵制,而后者所拥有的权力是几乎不受任何限制的。总而言之,联邦党人认为,总统这一职位是安全的,总统既向民众负责,又向国会负责。总统的权力是强大的,但是不同于君主制下的国王,总统权力是受到各 种形式的内在的或外在的限制和制约。反联邦党人以维护民主革命传统为出发,联邦党人以政治效率和对过往八年殖民地的治理问题为出发,美国宪法对总统制的规定是双方在民主的固有原则下基于妥协形成的基础上逐步达成一种政治共识。尽管在最后虽然美国总统是实质的国家元首,但在宪法中并不明确规定这一现象体现了立宪之初两派的妥协同时也蕴含了在法理上对总统的无形约束。

 

三、在总统制度具体运行中的差异

 

  在两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最高立法机关对总统的制约,但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制约效力存在明显的差异。美国和俄国同是多党派国家,总统除本身职能之外在某个政党中也之前或现在担任一定的职位,在美俄两国总统制的运用中,除美国国父华盛顿之外,其余总统均是每一党派的党员。总统在实际操作中不仅要对选民负责,同时也要对所在政党负责,总统和所在政党本质上互为利益相关体。因此在国会对总统的制约效力的关键在于反对党。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美国形成了二元对立的政党制度——两党制。这种制度最初可以追溯到费城制宪大会中形成的联邦党(辉格党的前身)和反联邦党(民主党的前身)。1800 年,当总统权力从联邦党人亚当斯手中和平转移到反联邦党人杰斐逊手中时,“合法反对党制”———即在尊重宪法原则之下互为反对派的组织化的政治竞争体制———成为“建国之父”一代人接受的实践,随后生效的第十二条宪法修正案则为政党政治名正言 顺地进入选举政治做了宪政上的铺垫。自此形成了美国总统在二元制政党中产生的传统。在接下来的政治发展中,美国政党制度经历了三次重要的调整,早期的联邦党和反联邦党奠定了政党制度的雏形,19世纪20-50年代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政党。19世纪 70年代至今,共和党、民主党的竞争与对峙成为美国政党政治的核心内容。这种二元制政党的结果是产生了过去150年来所有当选的总统和绝大多数的国会参众两院议员、各州州长以及州议会议员。虽然美国允许第三政党参与政治实践,在法理上允许参选总统,但自始至终没有任何一位出身第三政党的党员担任总统,始终没有撼动两党制的政治格局。产生这一原因的关键在于联邦宪法规定,总统候选人须赢得过半数的总统选举人票数才能当选。这一规定迫使参选的政党集中所有的资源,减少票源分散,在这一层面两党竞争而不是多党竞争成为最有效的赢得绝对胜利的模式。同时两党制对美国总统的权力产生了有效的制约,在国会中的反对党议员的所占比例对美国总统权力的实行起到关键性的制约作用。19世纪70年代以后,在众议院和参议院中,美国两党所占席位处在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中,这一现象源于美国国内政治的长期稳定,因此两党选区较为稳定。美国总统虽然有广泛的行政权力,但因为国会中反对党和执政党的比例较为稳定,对美国总统的权力具有有效的制约。两党制度长期保障了美国不会脱变为独裁国家的可能。除此之外,两党的政治角力遵循美国宪法规定的民主流程。两党制度的运行同时为民主制度提供了政治实践方面的保障,同时在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两党以和平的方式进行角力,为美国政局的长期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

  相比较于美国国会反对党对总统的有效制约,俄国杜马中的反对党对总统的制约并不明显。这主要是因为两个原因,一是俄罗斯联邦建国之初出现的一系列暴力的政治行为破坏了民主程序,二是俄国国家杜马中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特殊政党制度——支持总统的“政权党”。

1993年俄罗斯因为关于建立什么样的政治体制产生了严重分歧,3月以坚持建立总统制国家的时任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发动武装政变,暴力解散坚持议会制的俄罗斯最高苏维埃,随后在叶利钦的授意下举行了第一届杜马选举,用暴力手段通过了《俄罗斯联邦宪法》。这一行为严重破坏了民主和法制,为后期“政权党”的出现提供了条件,“炮打白宫”事件之后,最高立法机关逐渐丧失了对总统的有效制约,总统的权力在俄罗斯政治运作中被逐步放大。自叶利钦时代起,“政权党”政治作为俄罗斯特有的政治现象, 一直对俄多党制政治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这是一种无执政党的多党政治制度,在俄罗斯国家杜马选举中获胜的党没有组阁权,政府总理由总统提名经国家杜马同意后履职,俄罗斯的“政权党”不是某一具体政党,而是支持总统和政府的党。俄罗斯与美国政党制度不同的是,俄罗斯不存在执政党和反对党之分。俄罗斯总统和政权党,是相互独立的政治实体,总统能否执掌政权,主要取决于自己的政治才能,政权党只是总统巩固自己实力的政治工具,当总统的权力受到威胁或者政权党无法带来执政优势的时候,往往会强行改组或者沦为政治牺牲品。在美国政治制度中,美国总统按照所在党派的政治理念和价值判断制订国家的大致方针。而在俄国政治制度中,俄罗斯总统主要通过自己的政治头脑治理国家,政权党的政治理念和价值判断依据俄罗斯总统的变化而变化。2001年12月1日,由三大政权党“统一”党、“祖国”运动和“全俄罗斯”运动合并而成的统一俄罗斯党超越了俄罗斯共产党,成为了国家杜马第一大党。统俄党联合其他党派,形成支持总统的稳定多数,为普京和梅德韦杰夫的当政提供了重要保障。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俄罗斯总统以政权党为工具,间接控制了国家杜马。以总统主导下的特殊的三权分立的“总统集权制”在实践层面逐渐确立了下来。

在罗尔斯看来,“公共理性是一个民主国家的基本特征。它是公民的理性,是那些共享平等公民身份的人的理性。他们的理性目标是公共善,此乃政治正义观念对社会之基本制度结构的要求所在,也是这些制度所服务的目标和目的所在。”美国总统在政治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受到两党制的制约,权力的行使遵循美国宪法规定的民主流程。两党制背后代表的是民主的精神,美国总统制在最初制订和运行过程中始终带有公共理性制约私人理性这一因素。而俄罗斯的总统制度的制订和运行均充斥着人治的色彩,这不仅仅是因为创制之中私人理性对整个政治制度的影响,同时与经济和政治局势的动乱和俄罗斯自身威权文化传统密不可分。

 

四、美俄两国总统制合法性的基础和探寻二者差异的出发点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政权的合法性基础是公意。马克斯韦伯认为权威建立在合法性之上。将马克斯韦伯与卢梭的思想结合起来便可以得到一个结论,权威建立在公意之上。美俄总统制的合法性取决于是否顺应了人民的需要。韦伯进一步将权威划分为三种类型传统型权威、魅力型权威和法理型权威。即使在统一的语境下这三种不同的权威同样会导向不同的政治制度。其中传统型权威的合法性建立在民众对宗法和血缘信任的基础上,现代立宪君主制国家明显体现出这样一种特征。法理型权威的合法性建立在民众对于法律和流程的信任之上,美国政治制度是这一类型的代表。魅力型权威的合法性建立在对领袖卓越能力和英雄气概的信任上,具体表现在对领袖和伟人的追寻上,从苏联时代到如今的俄罗斯的政治制度明显体现了这一特征。美国总统制和俄罗斯总统制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之所以能长久保留下来并有所发展,是因为顺应了人民的意志,这两种总统制度都具有合法性。美俄两国总统制度出现差异的根源在于背后的权威类型不同,换句话说就是群众的集体意志取向的不同。寻找差异性的出发点在于寻找集体意志背后的种种动因。这些动因在空间角度下和社会整体秩序密不可分,在时间角度下和长久以来形成的经济基础和共同体价值判断中流变下不变的观念具有密切的相关性。

 

五、空间视角下探寻美俄总统制差异的原因

 

  马克斯·韦伯强调,人类历史上出现的统治权威,形态并不纯粹,而是三者的混合,在不同时期权威混合的方式和权重比例不一样,并有所偏重。在空间视角下社会稳定对权威的方式起到重要的作用,因为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否直接影响共同体成员在某一时间下的集体生活方式,集体的生活方式的变化促使集体价值判断的变化。自南北战争结束至今,美国本土并未有过重大的政治动荡。一战二战也并未大规模影响到美国本土。美国政治制度稳定运行的原因在于稳定的社会经济秩序和美国自身蕴藏的丰厚的经济资源。自南北战争结束之后稳定的社会秩序,为美国生产力的突飞猛进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提供了社会保障。二次工业革命之后,美国成为了世界科技进步的领头羊。生产力的飞速发展,使生产关系得到了进一步调整。全社会分配有条不紊的向前发展带动了经济基础的变化,从而巩固了上层制度下的美国政治制度。美国经济制度和国家制度一以贯之地流传了下来,在经济和国家实力不断向前的发展过程中,自1787年流传下来的自由民主的价值观念深深地植根于美国的民族意识之中。

相反俄罗斯联邦的诞生伴随着疾风骤雨般的覆盖全方面的社会动荡。在戈尔巴乔夫公开性的政治改革失败下,1990年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宣布脱离苏联统治,叶利钦任总统。此时莫斯科出现了两个总统(苏联总统和俄罗斯总统)并存的情况。1991年苏联解体后,经济方面,叶利钦采用国家经济改革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盖达尔休克疗法的经济政策,并最终宣告破产。休克疗法失败后伴随着大量劳动者被迫下岗,前苏联政治和技术官僚侵吞国有资产,寡头经济最终形成。政治方面,叶利钦政府大肆抓捕前苏联共产党成员,在总统制度问题上用军队围攻最高苏维埃所在地,强迫最高苏维埃解散。社会方面,卢布贬值,通货膨胀加剧,西方文化和价值观念疯狂传入,与传统的东正教精神出现了剧烈的冲突。在民族方面,民族主义和分离主义倾向加剧,车臣战争在民族问题不可调和下爆发,俄罗斯可能面临二次解体的窘境。亨廷顿强调,人可以有秩序而无自由,但是不能有自由而无秩序。只有先确立了权威,才能谈限制权威。苏联解体后,在独立初期解决社会动荡,客观上需要一位强有力的领袖大刀阔斧地快速地解决社会秩序的混乱的问题,高效率的威权政府和可控民主有机结合,才使俄国的经济转型最终取得成果。此时社会秩序的动荡促使公意转向魅力型的权威。俄罗斯总统制的基本基调在空间性的结构性的社会秩序失调下公意的转变下而确立。

 

六、时间视角下探寻美俄总统制产生差异的原因

 

  权威的类型在空间角度下随着社会秩序的变化会出现比重的变化。但是有一些基本性的显性的主导权威在流变的权威整体中出现不变和继承的特征。这是源于共同体历史生活长期积淀下的特殊精神内涵,这一精神内涵的形成过程受到长时间形成的经济基础和意识形态的影响。相较文化历史较短的美国,俄国这一特点尤为突出。在生产方式上,古代俄罗斯土地资源丰富,以农业经济为主,为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提供了基础。近代两次工业革命虽对俄国传统农业产生了冲击,但并没有改变农业制度的根基。在十月革命之前,俄国的村社制度依旧是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环节。在长时期稳定不变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下,形成了俄国人崇尚权威的心理。在建国前的美国,英属殖民地的辽阔土地为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机会也使得封建土地所有制在这儿无法实行。在殖民地时期殖民者曾试图推行封建庄园制度。但由于美洲地广人稀,人员分散不易管理。地多人少的情况,致使任何一种想限制土地拥有量的制度都不会成功。虽然有些地区还存在着大庄园以及免役税、长子继承制和限定继承制等欧洲移植过来的封建残余但是这些税收征收非常困难限制也不起实际作用。因此独立战争爆发后就一并消失了。美国在和经济基础上层面为法理型的权威提供了基础。因为经济基础的不同,两国总统制的最终表现形式不尽相同。

  经济基础的不同最终反映到上层建筑的不同。美俄两国在意识形态方面有着巨大的差异,这一差异源自于长久形成的观念取向。每种文化都有其观念群,当观念尚未体制化,观念就只是看事物的外向看法。每种文化的观念群各有特点,这只是意味着对事物的看法有所不同,而这种差异性并不排斥文化互通。但一旦一种文化的观念群演化出自我断言的内向功能,在观念对事物的外向看法之上附加对观念自身的内向判断,即在“事情是如此这般的”的观念之上同时还断言“(事情是如此这般的)是唯一正确的(唯一好的)的看法”,那么,观念就演化为作为意识形态的观念体制。古代俄罗斯位于欧亚交界地带,幅员辽阔,地势平坦,在安全上长期受到西方和东方的威胁。在历史上曾经遭受过西方的波兰、立陶宛、瑞典等国,东方的蒙古的入侵。在长时间的反抗外国侵略的抗争中,诞生了如涅瓦王和顿河王等俄罗斯家喻户晓的民族英雄,逐渐形成了对英雄崇拜的传统。意识形态发源于宗教,而其最强烈的表达形式也是宗教,甚至比后来的政治意识形态更激进,根基也更深。在某种层面上宗教意识形态对政治意识形态有着塑造的作用。俄罗斯民族的精神内核受到东正教价值观念的构造,建构了二律背反的民族性格。一方面,对“罗斯圣土”的爱恋催生了神选民族和“第三罗马”的历史使命意识。但另一方面,基督教容忍、宽容的精神又带来了谦逊、和平的政治理念。与此同时,尽管泛斯拉夫主义者对民族优越性和 “斯拉夫世界将组成一个崇高的理想”的愿景深信不疑,但由于东正教对“脱离集体温暖而经历个人的宗教信仰的炼狱之火”的恐惧,为国家选择无限忠诚和对自我牺牲的正义性获得了民众的普遍认同。这对俄罗斯专制主义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影响。这种专制主义演化为了强人政治,如在沙俄时期的彼得一世、叶卡捷琳娜二世、斯托雷平等。在十月革命后名义上专制制度被废除,但是对于领袖的崇拜自斯大林始依旧贯穿于整个苏联社会。这种崇尚魅力型权威的传统在共同体生活环境下和宗教精神互构下形成。

  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提出,美国现代资本主义制度与新教精神的影响密不可分。所谓的资本主义精神,是指个人以合理地计算收支、有条理地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把努力增加自己的资本并以此为目的活动视为一种尽责尽职的行动,把赚钱本身当作一种目的、一种职业责任、一种美德和能力的表现。韦伯说:“一个人对天职负有责任乃是资产阶级文化的社会伦理中最具代表性的东西,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资产阶级文化的根本基础。”韦伯的资本主义伦理观念与新教徒那种井井有条、系统安排的人世禁欲主义生活方式是相一致的。新教伦理精神为资本家塑造了道德规范,从而成为以美国为代表现代理性资本主义兴起提供了精神动力。新教精神贯穿于整个美国社会文化之中,植根于传统中。较俄国在长期历史条件影响下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相比,美国社会意识形态自开始就具有一种建构主义特征。1620年11月11日,第一批乘坐着五月花号来到新大陆的清教徒们庄严制订五月花公约宣布自愿结成平等的公民政府,制定自己的法律章程和官职机构。美国民主法治精神在初始就创立了起来。其次前往北美的移民来自欧洲各个国家,为北美洲带来了如卢梭、孟德斯鸠等政治思想家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并逐渐在社会广泛形成了广泛共识。美国独立战争中战胜英国军队的美国军队大多由各殖民地民团武装进一本组织形成,美国独立战争的整个过程和最终胜利结果受自由主义的影响很大。在新教精神、民主法制思想和自由主义思想的共同作用下,在全美国社会形成了一种基于公意对国家政权在法理上的依存和制约观念群。这种观念群最终上升到政治意识形态下产生了民众公意对法理型权威的认可。美国总统制建立在法理型权威上。

 

七、结语

 

  美俄两国总统制度产生于不同的共同体生活中。在特殊时期虽然两国总统制度在政治实践角度上的实际运用与法理上有所差别,但是在历史角度下呈现动态平衡的特征。国民公意产生的对某一政治权威的依靠,将两国总统制度带到不同的方向。总统制度依存于群众,不脱离于群众是两国总统制度的最大特点。在分析两国总统制的异同中,通过相同性可以体现如今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政治思想;通过对差异性的比较中,可以揭露在流变中长期稳定的隐微之处如经济、地缘、宗教特征,这对于全方位把握和预测两国当今和未来的政治走向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