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无法核实相关内容,但是,的确有点震惊。研究呼格吉勒图案,警察内斗,为了真凶呼格吉勒图翻案,原办案警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被搞进监狱,相关判决书我看过是有严重问题的,明白相关人员的玩法。”
问题不太感兴趣,他们说王小兵也被留置了。留置期间,我每天遭受各种折磨,长期罚坐、饥饿、精神折磨,时间长了,我实在受不了。纪委他们每天就是和我讲,你是要“一罪”啊,还是要“数罪”呀?我问啥是一罪啥是数罪?办案人员说,一罪你就把你所有受贿的问题谈出来,如果你不交代自己受贿问题,那我们就会把你工作的中的瑕疵全部给你认定成犯罪,什么“挪用公款、滥用职权、贪污”等几个罪名“数罪”判你十多年,法院不敢不听我们的,如果你交代一罪,也就是受贿罪,那么我们就会把你的“数罪”打包,存放在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档案室,永远没有人敢拿出来的。这就是一罪和数罪。
在长时间折磨和虐待下,我实在受不了,我就跟办案人员说,你说说我受贿谁的钱了?办案人员说,王小兵已被我们留置了,他说给你送过钱。我问送过我多少钱?办案人员反问,你收过他多少钱?我说我收过他给我送的茶叶。他们又说,你好好考虑考虑,不是茶叶,是钱,是10万元钱。我说就是茶叶,办案人员说,你多少得给我们讲点受贿的事,我们也好交差,否则的话,你办过这么多案子,从中找你点瑕疵不难,我们就把他定成犯罪,也能判你十多年,你要是讲受贿的话,这点也判不了多少年。我坚持是茶叶。
僵持了好几天,最后办案人员说,反正王小兵说都退回去了,也没个啥。在这种情况下,我最后违心地“承认了”我拿王小兵5万元然后退回的情节。我当时认为我只能以这一笔钱做交换了,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只能交换,否则的话,我怕他们用“数罪”给我定死了,但现在他们依然给我编造了“数罪”。
十一
所谓挪用公款罪,实际情况是,2012年我们在办理“两虚一逃”案件过程中,当时办案人员为工作方便以及后期准备随案移交巴彦淖尔临河区检察院等原因暂时将2238210元暂扣款为存放在专案内勤账户上。这笔钱不是从一人处扣押的,而是扣押十几个人的,扣齐需要一段时间,所以当时暂由专案内勤席博临时保管,要求收齐后马上存入公安厅账户。如果扣一笔交一笔的话,就需要办案人员扣每笔都必须前往指定银行对账,然后再去公安厅财务对账,然后再到公安厅财务开收据,然后再给被扣押人出具扣押手续。当时办案场所在一酒店,不在公安厅机关,也远离公安机关指定银行,当时扣押十几笔钱,如果一笔一笔交款显然浪费时间也浪费警力,考虑到是同一起案件的扣押款,为了工作方便,所以定为统一收齐后再统一上交、统一对账、统一开收据、统一办理扣押手续。
上述钱款扣押齐后,后期又因王来明就这笔钱是否要随案移交巴彦淖尔临河区检察院犹豫不定,今天让移交,过两天又不让移交,导致又耽误一段时间。在此期间,我就多次要求内勤席博先上交公安厅账户再说,并曾指派专人协助其上交,但内勤因办事拖拉等原因又耽误一段时间,结果这笔钱在刚超过3个月没几天后上交至公安厅账户,纪委认定是我挪用公款,请问,我挪用了什么公款?
另外,2013年冀浩飞在办理王振民职务侵占案期间,办案干警扣押537545.9元,我要求办案人员马上上交公安厅财务,但办案人员因工作原因临时存放在其个人账户上一段时间(3个多月)后上交公安厅财务。办案人员冀浩飞当时向我说了没有及时上交的原因:这笔钱当时准备随案移交检察院,超过几十万的钱,如果先存入公安厅账户,移交检察院时再取出程序复杂,需要6、7个环节领导审批,至少需要半个多月时间,如果遇某个环节领导出差,那将耽误更长时间,后因检察院不接收,才移交公安厅财务,因此耽误了一段时间。再加上当时案件工作任务重,冀浩飞、张永晟等办案人员经常外地出差,所以没有及时上交。
以上两笔钱我从没要求过办案人员违规存放在他们个人的银行卡上,办案人员扣款后,由于各种原因临时保管,后存入公安厅账户,期间无任何挪用行为,两笔钱的扣押、保管、后期存入公安厅账户都不是我具体办理,钱一直都存在干警个人卡上,卡在干警手里,密码他们自己知道,自始至终我都没有接触过这两笔钱(银行卡),也未存入我个人账户,我也未使用,没贪图一分钱利息,也没有挪用的目的、动机和主观故意,没有挪用的实际行为。怎么说是我挪用公款?再说,为了方便工作,当时公安厅经侦总队大要案暂扣款临时由专案内勤管理也是惯例,每起专案都存在这种情况,2012年那时经侦总队对此也没有严格要求。这就是我的挪用公款。
十二
所谓滥用职权罪,更是荒诞至极!常青等人合同诈骗案,是中纪委批办、公安部交办,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十分重大,我在整个案子的侦办中,仅仅是一个上传下达的小角色,说我滥用职权,那是在抬高我的职权。
分管经侦的王来明副厅长,对这个案子所有侦查工作进行全程指挥、决策,细到先对谁后对谁采取强制措施、对涉案物品怎样查扣等,特别是对“918”案涉案物品的查扣工作,王来明提出了4点意见:
一是对犯罪嫌疑人涉案公司资产进行查封扣押,“宁多勿少”,防止资产隐匿转移,全力做好挽损工作。
二是对涉案公司账目依法扣押,做好证据固定与司法审计工作,准确客观评估涉案公司履行合同能力,深挖余罪,不能出现漏罪。
三是对重点涉案公司印章、证照等依法扣押,防止其通过伪造交易转移资产,也防止其伪造债权债务,从而影响案件司法审计,导致错误评估其履约能力,同时也防止其进行新的合同诈骗等犯罪。
四是明确要求“918”案所有查封扣押物品必须等法院生效判决后再做处置,任何人不得提前处置。
“918”案件侦查中,王来明副厅长是案件总指挥,对该案立案、强制措施、审讯、查封扣押等工作进行指挥与决策;赵永刚、王荣贵总队长(赵永刚总队长在北京挂职锻炼期间由王荣贵总队长负责)宏观落实王厅长指令,并对案件进行指挥部署;呼和副总队长具体落实总队长与厅领导指令,具体指挥案件侦查工作,并对全案进行审核把关;厅法制局对全案所有侦查环节进行法律审核与把关;我负责所有办案人员后勤保障,包括吃、住、车、油等,还有工作的上传下达及与厅机关各部门协调;专案各组具体办案人员具体负责案件侦办工作。
该案犯罪嫌疑人除常青、王志飞是公共部分外,王玉宝、刘永胜、邱永胜、赵飞等4名嫌疑人相互独立,互不关联。王来明指示专案组分别以这4名犯罪嫌疑人成立4个办案组,由石天宝、赵洵、杜剑、叶涛4人担任组长,也是主办侦查员,每组再确定2—3名侦查员协助办理,形成4个办案组,每组都实行主办侦查员负责制。
在查封扣押过程中,每组侦查员根据王来明副厅长的整体查封扣押工作思路,结合各自所办案件实际情况与工作需要来决定查扣范围,然后拿出查扣意见,起草呈批查扣所需法律文书报告,呈报“五级审批”。我对每组所办案件情况不熟,也不具体参与每组侦查工作,不亲临现场,所以无权决定查扣范围。每组查扣后,法律文书复印件要报法制局审核备案,没有使用的空白法律文书要退回法制局,同时专案内勤会将查扣情况形成表格报王来明副厅长、赵永刚(王荣贵)总队长、呼和副总队长和厅法制局。
而且,“918”案所有侦查工作,包括查扣工作,都要经过严格“五级审批”,参与审批领导从低到高分别是:呼和副总队长,赵永刚(王荣贵)总队长,厅法制局局长,分管经侦工作王来明副厅长、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我不是“五级审批”中的一级。“五级审批”谁签字谁审批谁负责,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各司其职,权力大责任越大。退一万步,如果滥用职权成立,那参与“五级审批”的人员都应该承担责任,认真审核而签批的那是滥用职权,未认真审核签批的那是玩忽职守。最初提出查扣意见,起草查封扣押呈批报告的,参与查扣的具体办案人员更是滥用职权。我既不是决定者,也没拿查扣意见,也未参与具体查扣,怎么就成了滥用职权罪呢?
再说说张建军等人故意不对王玉宝等人的涉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审计和评估,没有查找引发农民工上访的真正原因,仅凭派出所出警记录和政府接访人员的笔录,就认定是因为公安厅专案组扣押王玉宝等涉案公司印章、营业执照等而导致这些公司给农民工发不了工资和项目烂尾,引发农民工上访等群体性事件。这就是栽赃和迫害。
从公安机关扣押涉案公司账目清楚看到,在公安机关对这些涉案公司立案前,这些公司早已无任何生产经营,并且债台高筑,资金链断裂,账目上无一分钱可用,这是其停工的主要原因。也就说是因没有资金导致项目停工,因项目停工导致回迁户无法安置,工人工资无法发放,才引发上访。绝不会出现公司账上“存放”好几千万,资金充足,只是因为没印章或营业执照导致项目无法使用资金而停工并引发上访,或只是因为没印章或营业执照导致无法发放农民工工资而引发上访,这样的说辞听起来很是可笑。
另外,如果涉案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使印章、证照的,只要其向专案组说明情况并提出申请,专案组会派工作人员拿上印章等协助办理,本案涉及的公司都有过这种正常使用的情况。
公安机关侦办合同诈骗案,依法查扣涉案公司印章、营业执照怎么能认定是滥用职权?
十三
判决认定我有105万元资产来源不明,更是无中生有的陷害。张建军等人将我的家庭合法收入故意遗漏,却将支出夸大计算。举几个例子:
首先,我的工资收入认定错误,办案机关只是累加了我参加工作以来单位财务提供的工资条,而不是累加我工资存折银行流水。工资存折银行流水才是我实实在在的工资收入,因为很多工资补发、警衔补发、立功受奖的奖金、福利等在每月的工资条上是体现不到的。这一项少计20余万元。
其次,我妻子白艳华的工资收入,办案部门也只是累加了她参加工作以来单位财务提供的工资条,而不是累加工资存折银行流水,工资存折银行流水才是白艳华实实在在的工资收入,因为很多工资补发、奖金、福利、补助等等在每月的工资条上是体现不到的。这一项少计20余万元。
第三,我母亲张仙花自2006年跟我一起生活至今,一直领取丰镇公安局、丰镇工商局遗属生活补助和公安部每年发放的因公牺牲特别慰问金,仅2006年至2018的工资性收入就有近30万元,已全部用于我们共同生活期间的家庭生活支出,及资助我买房等花费,办案机关故意将我母亲的收入不计入。相反,却将我母亲在我家的消费支出拔高计入,一年不少。
第四,我转让竹园小区房子的收入约31万元,应当列入我的家庭合法收入,此房由我妻子白艳华从房地产公司购买时房价为27万元,后来市场房价上涨,以58万元卖给陈宏杰,赚了约31万元,办案机关也没有将此项列入。
其他一些投资性收入,办案机关也有意忽略,一审两次开庭无正当理由拒绝6名证人出庭作证。其实,如果公正办案,这些资产是很容易查实的,遗憾的是,在看不见的黑手的掌控下,我突然天降“巨额财产”来历不明,被他们认定为有罪,这是什么法律!
十四
我是在2018年1月2日,被内蒙古自治区纪、监委指定鄂尔多斯准格尔旗纪、监委冒用中央巡视组的名义、以莫须有的罪名进行留置审查的。留置期间,我被内蒙古自治区纪、监委一室相关人员刑讯逼供、虐待和精神摧残折磨,导致我在2018年6月17日夜间突发左腿深静脉血栓并肺栓塞,出现胸痛、气短、呼吸困难、高烧、左腿肿胀疼痛、意识不清等危重症状。
2018年6月20日,我被送入鄂尔多斯中心医院康巴什分院抢救暂脱离生命危险后,自治区纪、监委一室相关人员不顾我急需溶血栓治疗的患病状况和看守所危重病人不适合收押的意见,于2018年6月21日将我强行送入鄂尔多斯准格尔旗看守所。办案人员不仅野蛮中断我的抢救治疗,而且在我被羁押看守所期间百般阻挠必需的正常治疗,使我的病情持续恶化,以至于左腿静脉和腹腔里的主要静脉全部长满血栓!
2019年5月30日,准格尔旗法院为亟需接受系统治疗保命的我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经司法鉴定,我已终身残疾。
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由于左下肢供血严重不足等问题,我左腿肿胀疼痛严重、软弱无力、站立困难、无法行走、瘀滞溃疡、左腿常持续痉挛、疾病继续复发恶化,左腿和腹腔原来堵塞的深静脉没有再通,又新增左腿腓静脉、腘静脉堵塞,堵塞范围持续扩大,活动受限、生活不能自理,且被医学诊断为随时有生命危险。
并且,我高血压持续升高,已达高血压三级(高压达到220以上),高血压本来就容易引起脑出血等,药物降压效果又不好,而治疗血栓长期服用的抗凝药最大的副作用就是极易引发脏器出血,因此出血风险成倍增加,所以必须保持严密的凝血功能(INR)监测,稍有不慎,极易引发各种出血危症。
自取保候审以来,我已多次出现消化道出血、脑出血、皮肤黏膜出血及疑似小血栓脱落的危急症状。
在被内蒙纪监人员残害之前,我在20多年的警察生涯中,多次立功受奖: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6次,还被评为“全区优秀侦查员”,而且身体健康,血压正常,热爱运动,体格健壮,无任何基础性疾病,这一点可调查公安厅历年干警体检情况。
2019年10月11日,内蒙古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我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罪名成立,合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事实上,这些所谓“罪行”,都是办案人员严刑逼供、编造罗织的产物,没有一样是真实的。
今年春节前,我通过公共媒体公开讲述了我被办案人员刑讯致残的详细经过【附后】,引发了内蒙政坛的震动,相关人员也一时惊慌失措,通过各种渠道要跟我“讲和”,公安、法院等部门也作出了及时的反应。1月27日,鄂尔多斯中级法院对我一案中止审理。5月27日,鄂尔多斯中级法院再次批准我取保候审。
事实上,法院方面的这些宽容性举措,是怕我猝死在他们继续审理的过程中,惹上麻烦,所以他们选择了让我继续呆在医院里。然而,从今年国庆双节前开始,鄂尔多斯中级法院不断催促我作笔录,要尽快结案,这意味着我将被投进监狱,并极有可能因病情突然恶化无法及时救治而猝死在监狱里。
我明白,我生命的最后时刻就要到来,一旦被他们送进监狱,我被办案人员致残的后遗症,随时可能会爆发,监狱审批制度严格死板,我的病一旦爆发,根本不可能得到及时救治,必死无疑。
是的,王来明、张建军等人明白,把我投进监狱,既能让我闭嘴,更能让我“合理”死亡,因为他们不把我整死,就会寝食难安,法院、监狱不过是他们整死我的工具。因此,我不得不在尚能发声的时候,说出我这个案子的真相,也说出王来明、张建军等人多年来如何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上下其手,利用手中职权大肆贪腐,大肆制造冤假错案,为害一方百姓的种种事实。
我已不指望有人能为我伸冤,但我坚信,作恶者必遭报应!
最后,我要对我的妻子表达无尽的歉意!她是一名医学博士、深受患者喜爱的医生,却为了我而受尽苦难,受尽屈辱,依然对我不离不弃,为我的冤案竭尽全力,拼死抗争!
对不起,我的爱人!王胜利来生当牛做马,也要报答你的爱,你的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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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警察王胜利:我是如何被刑讯致残的
**【王胜利】:**我是2018年1月2号被留置的,那天下午2点左右,我开车到单位上班,在办公楼下,4个人拦住我,把我带走。其中一个就是自治区纪监委张建军,我们以前一起办过案子,张建军是他们的领导,另外3个我不认识。
他们把我带到呼和浩特市大青山脚下的自治区纪委办案点,我知道级别很高领导或大案要案才能到这里,我还不明白我是因为啥被带到这里。
一进留置室,他们就拿走我的手机和钥匙,还要走我手机开机密码。他们让另外一拨人看着我,然后他们就出去了。
我感到不是我自己的腿了
【白艳华】:(医生,王胜利妻子):那天(2018年1月2号)下午,下班我回到家后,医院领导打来电话,叫我到医院去一趟。我赶到医院,看见一些不认识的人也在那里。医院领导说,这些人是自治区纪委的,王胜利被留置了,他们要去我家一趟。
到我租的家后,我13岁的女儿,王胜利八十多岁的老母亲都在家,看来了10多个人,一下子全吓坏了。老母亲问我,这些人来干什么,我说没事,是单位的人,外边冷,进来坐坐。
然后我就对他们说,你们想要什么就自己找吧。他们就在几个房间乱翻。这个房子是方便孩子上学租来的。我也不知道他们翻到了什么,拿走了什么。然后他们问我还有没有房子。我说有,我婆婆有一个30平米的小房子。他们就带着我,去搜那个小房子,也没搜出什么。这两次搜查他们也没出示任何手续。
第二天,我要上班,让我姐去我自家房子找个东西,一会儿,我姐打电话来,说坏了坏了,家里进贼了,翻得乱七八糟的!我赶回去一看,果然,乱得一塌糊涂,台灯也被扔在地上摔坏了,家里只要带锁的柜子都被撬开了,东西扔了一地。我当时就明白过来,是纪委那些人来过了。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进屋的,他们也没通知我,更没有给我什么搜查手续,像“鬼子”进村一样,破坏性地乱翻。我当时整个人都是懵的,没想到要报警,也没想到拍个照片啥的。
**【王胜利】:**张建军他们拿走我的钥匙,用我的钥匙开门进去的。
**【王胜利】:**一到留置点,量血压,带我到留置室。一张床,靠着墙,拐角有一个窗户,蒙着的。有一个小塑料桌,一个小塑料凳子。有卫生间。里面有好几个摄像头,卫生间也有监控。每天早上6点,我就被叫起床,晚上11点睡觉。
**【王胜利】:**留置的第二天,过来两个自治区纪委的人,却是以准格尔旗纪委的名义宣布留置决定。我问我究竟犯了什么罪?他们说我贪污公安厅4万元饭费。我说那是办案用的,怎么是贪污?我拒绝签字。他们说你不签字,就注明你拒绝签字。然后他们就走了。
我就这样,起床后,被命令坐着。坐了两三天,一个满脸横肉的人,开始跟我谈话。他其实什么也没问,就不断对我破口大骂,骂我是警察的败类,是内蒙公安厅的败类。我说你骂我是警察的败类,弄得跟周永康一样,我犯什么罪了?怎么成败类了?
他就一直骂我,侮辱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用意。
**【王胜利】:**最初几天,我可以经常活动,限制在3块瓷砖的范围内。进几步,退几步,不能超过这个范围,前后各有一个看守盯着。
但是那个满脸横肉的人跟我谈话后,我活动的次数开始受到限制,从每天十几次,压缩到5次、4次、3次,最后一次也不让活动了。早上6点起来,就坐在床沿上,坐到中午。下午又接着坐,到晚上11点。整个身体任何部位都不能动一下,纹丝不动,罚坐。
我就问他们,为啥不让我活动。他们说因为我态度不好。
我在大青山留置点的编号是1801,也就是2018年这里的第一个案子。看守不知道我的名字,只知道我的代号1801。留置室的饭桌下面有一个按钮,接通到外面的,有啥情况看守就按这个按钮,跟外面对讲,当然我也能听到他们对讲内容。我想活动一下腿脚,就向看守申请,看守就按那个按钮,说,报告,1801号申请活动。对讲机就喊出去了。过了二三十分钟,对讲机喊回来了:专案组不同意活动!
于是我就只能继续端坐。每天都是这个流程,我坐在床沿上,实在受不了的时候就喊:报告,申请活动!看守就按那个按钮,通过对讲机喊出去。一会儿,外面就回话:专案组不同意活动!看守就不让我活动。
**【王胜利】:**留置室房间有几个平方。看守两小时一班,每班3个看守盯着我,其中一个专门记录我的一举一动,非常详细,连我挠痒痒、打喷嚏他也要记下来。
最初我还能坚持,这样静坐了一个星期,我就受不了了。我只能端坐,连挠痒痒也要申请:报告,挠痒痒!看守就命令我:动!我才能挠痒痒。挠完,必须又保持原状端坐。
睡觉必须面朝天,两手必须放在被面上,绝不允许侧卧、翻身。任何动作都不能有。
静坐了一个星期,腿都僵硬了。申请活动,不同意。再申请活动,仍不同意。又坐了一个星期,两条腿感觉不是自己的了。我就对看守说,报告,不让我站起身活动,我能不能坐着,两条腿屈伸几下?看守就说,你别动,我给你申请。
看守就喊出去了:报告专案组,1801号申请腿动一动。第一次报告上去后,专案组同意了。我就赶紧动一动腿,屈,伸,屈,伸,这样腿血液循环畅通点,腿的麻木能稍微减轻点。申请五六次,都同意了。但后来又被取消了,还是不让动,每天依旧一动不动。
我真受不了了,那咋办?我就向看守小声说,我这两条腿真受不了啦,木的,都不知道是谁的腿了,你想办法让我活动活动,血液循环一下。看守挺同情我,小声说,目标(被留置人)每天都必须要活动十几次,这是规定动作,别的目标活动的都不想活动,还必须得活动,为啥就不让你活动?我说我也不知道,他们说是因为我态度不好。
看守就低声告诉我,你每天多喝水,然后申请上厕所。
这个办法好。我马上喊:报告,喝水!马上喝水。过一会儿,我申请上厕所。批准我上厕所。
这样弄了两三天,被专案组发现了奥妙,就限制我喝水的次数,限制上厕所的次数。我又没办法了。
一直在大青山留置点呆到2018年4月27号,基本上每天都是这样,每天起床就坐在床沿上,时间长了,屁股磨破了,上厕所一摸,屁股后面全是血,全是褥疮。尾椎骨坐穿了,骨头都出来了。
由于长期不动,肠道出了严重问题,有一次,连续二十七八天没大便,肚胀,肚子疼,难受得要命。
我问留置点的医生,医生说你要多活动,就好了。我说专案组不让我活动,你帮我申请申请。医生说,那我没法帮你申请,你找专案组吧。后来专案组来了,我就跟他们说,我有二十七八天没大便了,医生说要多活动,不然会肠坏死。专案组的人一听,大笑起来:死不了,你还成貔貅了,光吃不拉,哈哈哈!
专案组还是不让我活动。我一动,看守就上来制止我。每天都这样罚坐,不让动,坐了整整半年。最难受的时候,我想过自杀。
**【王胜利】:**我对看守说,你们不让我活动,这是虐待、这是犯罪。我就晃动身体,脚强行动一下,马上被三个看守摁住,警告我说,这是专案组的命令,我们也没办法,你再这样,我们就对你强制固定了。专案组从监控里看到这个情况,就把我拉到谈话室威胁我,你要严格服从看守武警的命令,不让你动,你就决不能动,你如果不听话,我们就再给你增加看守人,别人两名看守,你现在已经三名看守了,我们再给你增派到六名……
因为我冤,冤死了,我知道自己是清白的,为了度过痛苦漫长的一天,我就喊冤,唱冤枉歌。
送饭师傅来了,我就求他,祈求他去帮我和专案组说说情,让我活动活动。但还是无济于事,我每天还是一动不动。
吃饭的时候,我可以从床挪到桌子那儿,坐下5分钟内必须吃完,腿还是不让动。吃完又挪回到床沿坐下。
每天一坐下,没多久腿就麻。上午还好一点,只有五六个小时,下午就麻烦了。中午休息一会儿后又坐下,就愁上了:这漫长的下午怎么坐过去?要坐到晚上11点。
我就不断求看守申请活动活动,专案组答复不同意,不同意,不同意……他们的目的,就是折磨我,整垮我,让我配合招供。
我在大青山办案点被罚坐了近4个月,1月初到4月27号,我坐的那个床垫,长期坐的那一块,都变了形,恢复不了原状,成了一个洼。
**【王胜利】:**我是清白的,我是被他们冤枉的,因为办王玉宝的案子,没理会某些人的打招呼,而得罪了利益团伙,他们就报复打击我。张建军他们歪曲当时中央第二巡视组本意、欺骗自治区纪委主要领导,来残害我,目的就是为王玉宝他们脱罪。
在大青山留置点期间,我每天都喊冤,还编成歌唱,冤枉歌,借用各种歌的调子唱。
我每天都连唱带哭。每天早上起床往床沿上一坐,我就开始唱“冤枉歌”,唱了近半年,唱得看守都受不了,叫我别唱了。
我在大青山留置点每天唱“冤枉歌”,送到鄂尔多斯后就很少唱了,唱不动了,因为饿的不行,没有力气唱。
(录音:王胜利唱他自编的“冤枉歌”,唱了两句,突然抽泣起来……)
**【王胜利】:**自治区纪委办案人员找我谈话,直接告诉我:
“——王胜利,我们告诉你,你所办案的王玉宝等人已经被无罪释放了,他们正在到处找你,准备挖你家祖坟呢。你被留置也是对你的保护,否则你的头早被他们打烂了……”。
“——你不是经常办理鄂尔多斯的案子吗,我们纪委将来就把你的案子指定到鄂尔多斯,让鄂尔多斯人收拾死你……”
“——王胜利,《监察法》刚颁布了,纪委办案子可以‘按需留置’,你老婆也被我们留置了(实际没有留置),你要好好谈自己受贿问题,否则,我们也给你老婆找点毛病,协调法院把她判个五、六年,让你孩子成为孤儿......现在的小孩,尤其女孩,身边没有家长管着,几天就学坏了......你的问题不大,只要你能配合,我们首先把你老婆放回去,让你老婆把孩子照顾好,你也能从轻处理......”
“——你怎么也得给我们多少交代一点,我们也好交差,态度好了,即使移交司法也从轻处理,否则我们会‘数罪’重判你,并且一直盯着你的案子,协调法院强行判你刑,法院不敢不听我们的……”
“——你不好好交代,我们就把你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变成犯罪问题,就冤枉死你。我们冤枉你,你一定会很生气,很好,我们就希望你在看守所每天在郁闷中度过,直至郁闷得病而死……我们冤枉判你10年徒刑,你出来后申冤平反也得5年时间,15年以后,你再想找到我们这些办案人员也不容易了……”
这半年时间,我就理过一次发,头发老长,也很少洗澡,蓬头垢面,浑身发臭。他们就威胁我:“——你说不说?不说我就把你现在蓬头垢面和瘦骨嶙峋的录像拿到你孩子学校进行警示教育,看你孩子怎么在学校待下去。我们还要把你妻子的医师执照吊销,让你们今后丢了饭碗,活不下去……”
他们反复要我承认受贿,我说我没收过任何人一分钱。
长期罚坐,下体溃烂,健康持续恶化,太痛苦了,我也不是铁打的,我只能屈服。看守也悄悄对我说,你多少承认一点,至少能让你活动活动,没有也编一点吧。
最后我就崩溃了,就对他们说,你们说啥我就承认啥,我的腿快断了,太痛苦了。他们说,没事,死不了。
饥饿比罚坐更痛苦
**【王胜利】:**这期间,由于长期不活动,健康持续恶化,不仅腿坏了,心律也出现不齐,心脏出问题了。一次半夜,我喘不过气来,生命的自救功能启动,我憋醒了。我摸自己的脉搏,居然停止了二十多秒。我赶紧让看守找医生来,医生说,你这是房颤,脉没了,心脏不跳了。另外一次,也是半夜憋醒了,我一下坐起来,心脏才恢复跳动。看守立即过来摁住我,问我怎么了。我说心脏不跳了,赶紧叫医生来。
**【王胜利】:**2018年4月27日,转到鄂尔多斯。一到地方,4个看守也不说什么,就把我仰面朝天手脚摊开摁在床上,成大字形,持续二十分钟才放开,让我活动一下。然后又把我这样大字形摁在床上,也不知道他们是啥意思,一下午就这样重复折腾我。
第二天晚上,3个看守坐在旁边,我刚睡着,有人喊我:“同志,同志。”我惊醒,发现是看守在叫我,我问啥事?他们说,“窗户开着,你冷不冷?”那时才4月份,当然冷。我就继续睡。刚睡着,又被喊醒:“同志,同志。”我又问啥事,他们说,“你枕头高不高?”我说不高。我就继续睡,刚又睡着,他们又喊,“同志,同志,你出气不匀,你这是要死过去呢。” “同志,你这会儿热不热,把窗户打开吧?”反正就这样,一晚上不让我睡安稳,找各种理由叫醒我。后来我发现他们是故意的,并且是外面通过对讲机统一指挥的。因为夜深人静,我能从看守人员耳机里听到专案组指挥他们折磨我的声音。我就装着叫不醒,他们就取笑我说,唉,是不是死过去了?然后他们就把自己警服上的尼龙粘扣一下一下撕开,发出刺耳的呲呲声,不断粘上,撕开,粘上,撕开,刺激我的神经。看我还不醒,他们就踢床,我仍然装着不醒,他们三个人就在屋内跑步,用力跺脚,还唱歌,大河向东流,伊盟小调,唱歌,拍墙。
他们每天晚上就这样一直折磨我,后来我跟他们说,你们老不让我睡觉,照这样我的身体要出事的,你们这是犯罪。他们就说,我们没有不让你睡觉。
**【王胜利】:**在大青山留置点,不让我活动,很痛苦,腿也坏了,心脏也坏了,但饭还是基本上有保障。在鄂尔多斯,他们不让我吃饱饭,饿得我发晕,这时我才知道饥饿比罚坐更可怕,是最无法抗拒的痛苦。由于一直处于饥饿状态,身体软弱无力,整天饥肠辘辘,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即使专案组允许我活动,我身体软的无法活动,每天的饮食能保持每天的端坐就已经不错了。
在鄂尔多斯,专案组给我配的是幼儿园小朋友一样,很小的蓝色卡通饭盒,每天早上就是一个鸡蛋大小的馒头,一点咸菜。中午或者是一个鸡蛋大小的馒头,或者是一点点米饭,几根茼蒿。晚饭还是一个鸡蛋大的馒头。我的牙有问题,吃茼蒿不行,塞牙。我就跟他们说,我没法吃茼蒿,这下可好,从此天天吃茼蒿。
茼蒿只有6-7根,米饭也只有6勺。一,二,三,四,五,六勺。没了。我就跟看守说,你们看,你们给我吃6根茼蒿,6勺米饭。他们就笑。我把碗舔得干干净净,生怕掉了一粒米饭,跟洗过一样干净。他们给我吃的饭,不及正常食量的三分之一。所以,我很快发现,最痛苦的事不是罚坐,而是饥饿。
饿得受不了,我就报告看守,说能不能给加点餐?看守就呼叫外面,说3号申请加餐。在大青山我是1801号,在鄂尔多斯我成了3号。饭点到了,我听见送饭的来了,就充满期待盯着门口。送饭的进来后,我打开饭盒一看,还是6根茼蒿,一点点米饭。顿时很失望。就这样日复一日,我每天饿得什么也不顾,时刻在眼巴巴地盼着开饭时间,快到开饭时间,我就一直盯着门口期待送饭人的身影,仔细听着送饭人的脚步声,但吃完饭后的饥饿更加难受。
我跟送饭的说,说好的加餐,怎么还是这么点?他说,没办法,专案组不让加。
我就转而求看守,说你能否悄悄帮我带个馒头进来,他说好的,好的。第二天他来了,没带,说不能带,带了就犯错误了。我说那咋办?他说你就对着监控喊吧。于是我就对着监控,双手合十,啪一声跪下,大声祈求,领导,实在饿得受不了,给我加点饭,你让我说啥我就说啥。
我一下跪,看守就冲过来拉我。我前后对着监控跪了二十多次,求加餐,但还是没加。就这样我又喊了20多天都无济于事。
专案组来后,我说你们不让我吃饱饭,我饿得发晕,连坐的力气都没有了,别说活动了。他们说,谁饿你了?监控看的清清楚楚,每天三顿饭都按时给你吃了。
我说吃是吃了,但量确实太少了。他们说,这是国家的营养配餐,别人能吃饱,为啥你就不能吃饱?
我就求他们,说加点吧,实在太饿了。他们说,不行,加餐是很严肃的事,要纪委党委会开会研究决定,哪能你说加就加!
我说,那你们赶紧给纪委党委报,开会研究吧,太饿了!
他们说,我们已经报了。
还是没加。
在鄂尔多斯留置期间,留置点的管理人员奇怪地问我,你这是什么大要案子了,是涉及到哪个大领导,自治区纪委每周都要派人过来拷走你的监控录像……
**【王胜利】:**在鄂尔多斯,他们依然要我每天静坐不动。那段时间,静坐加饥饿,我痛苦得好几次想死,想撞厕所的镜子,用碎玻璃自杀。后来专案组找我,说,你别死了,死了也是白死,我们就说你畏罪自杀。
由于饥饿和健康持续恶化,我的体重从被留置初期的200多斤,到半年后转到看守所时,只剩下不到150斤(见看守所的体检报告)。
有时候,看守也折磨我,他们几个人会自言自语,说今晚咱们吃啥呢,要不就吃点烧烤吧。还对我说,你太可怜了,你看我们,每天还可以吃鸡腿啥的……他们就用这种方式折磨我。
其实不管是在大青山还是鄂尔多斯,大部分看守都同情我,但他们必须服从上面的安排,没办法。我记得有一名看护人员含着泪说:“别人都能给吃饱,为啥就对你这样?”“我实在帮不了你,你多喝点水,撑撑肚子,就不会太饿了,你就坚持吧,毕竟留置也有期限。”
我是清白的,留置半年的调查结果更证明我是清白的,但他们为了私利,动用组织手段,打着反腐的旗号,以案谋私,违法办案,刑讯逼供、虐待和精神折磨,用严重超越对待其它留置人员的手段往死里整我,这是严重的犯罪。留置我整整半年时间,我认真计算了一下,光是每天看守我的看守就36人,每组3人,两小时轮换,绝无重复,还不算外勤人员。再加上办我这个冤案,纪委、公安、检察院、法院浪费的司法资源,以及少说也有大几百万差旅等费用,这是在滥用宝贵的司法资源,这是对纳税人的犯罪!
见我病情危重,纪委赶紧撂挑子
**【王胜利】:**由于经受张建军他们长达半年的罚坐、饥饿和精神折磨等,致使我整个人都废了,精神萎靡,这种状态持续半年之久,导致我的两条腿长时间处于僵直、麻木、疼痛状态,“冰冻非一日之寒”,2018年6月17日,我终于被张建军他们给整倒了。那天晚上,我突发高烧,估计至少也得39度,身体像火炉一样烫,左腿涨疼,腰疼得厉害,感觉要断了,呼吸困难,中间还频繁出现过呼吸停止,我感觉要死了。我就报告看守,说左腿和腰疼的厉害,胸闷,出不上气来,高烧,能不能申请换个睡觉姿势?侧卧一下?看守就通过对讲机请示专案组的人,说3号高烧,腰疼,腿痛,呼吸困难,申请侧卧。专案组答复:不行!
我多次开始出现幻觉。
我一夜我间断出现意识模糊,胸闷,胸痛,腿涨疼,只能呼哧呼哧深呼吸。第二天早上6点,我被按时叫起床,这时才突然发现左腿肿得像水桶,比右腿粗一倍!也就是说,一晚上左腿涨疼那么厉害,我都没有权利看看左腿,只能等起床穿衣服才发现左腿已经肿的不成样子了。我就喊看守,说腿不对劲了。一会儿留置点医生来了,说是压迫神经水肿,没事。
我那个时候,胸闷、胸痛严重,呼吸已经严重困难,不停地喘气。又坚持了两天,到6月20号,左腿肿疼的越来越严重,胸闷加重。他们也不给我吃药,也没人管我。我只能眯着眼在那里喘气。他们发现我真不对劲了,就从鄂尔多斯中心医院请来一个专家,一来就叫我躺下,用双手摸我两条腿的动脉,然后问了几句其他症状,没再说啥,转身就走。一会儿,“120”急救车就来了,他们给我戴上头套,放上担架,抬起就跑,送上急救车,送医院去了。
**【王胜利】:**到医院后大约是晚上9-10点钟,先做彩超,然后做CT,上氧气,输液,进行抢救。我问专案组我得的是什么病,专案组说没病。
但是,第二天早上6点,进来一个护士,把氧气、输液管子全部拔掉,我问咋了,她说你问你家属吧。“家属”就是送我到医院的办案人员。不一会儿,准格尔旗纪委副主任王建荣来了,我就问他我这是啥病,他说,没病了,已经治好了,不用治了。然后,王建荣就对我说,我给你通知个事,解除留置,马上办手续,马上解除留置。解除后,今后你有啥事就与我们纪委无关了。
我很吃惊,说,6个月还没到啊,你们纪委原来不是说要给我顶满6个月,怎么着急解除呢?王建荣说,不用了,现在就解除留置,马上办手续,一会儿检察院要过来,是取保候审还是怎么,由检察院的人决定。我走了。
王建荣真走了。
后来我才明白,纪委见我病情危急,怕担责任,就匆忙把挑子撂给下家——检察院和看守所。
下午4点,准格尔旗检察院和公安局的人过来了,对我执行逮捕。我问我犯了啥罪?拒绝签字。但他们直接就把我从医院用轮椅拉上警车,拉到看守所去了。
到看守所后,我的腿依然肿得像水桶,喘不过来气。看守所的医生一看,这个样子,又看了医院的诊断,又做了入所体检,是静脉血栓,还合并肺栓塞,立即拒绝接收,说这是危重病人,不能收押,应马上送上级医院抢救治疗。
但是后来,上面指示看守所,必须收押。当天下午5点多钟,终于协调下来,收监了。
看守所的管教对我说,你就是个定时炸弹,你的血栓随时可能掉下来,一掉下来连抢救的机会都没有,我们不想要你,但是上面强行要我们收监,没办法。
下肢静脉血栓掉下来后,在血管里流动,最大的危险就是引起肺栓塞。肺动脉及其分支血管被血栓堵上了,引起肺循环障碍,就会发生肺梗死。是非常危险的疾病,即使是在技术条件好的的医院都来不及抢救。
**【王胜利】:**看守所的医生告诉我,如果你这病在看守所发作,也就是说血栓掉下来,我们抢救不了,我们只能往外送,但是这中间要打各种报告,要批各种程序,走出看守所,最快也得半个小时,你哪里还有抢救的机会!纪委急急忙忙解除留置,把你推给我们,这是在推卸责任。
**【王胜利】:**进看守所后,我被送往准格尔旗中蒙医院,医院检查后拒收,说这病他们治不了,必须马上送上级医院进行溶栓治疗。
但是他们并没送上级医院,又把我拉回到看守所。
两三天后,检察院开始提审我,我喘不过来气,就趴在审讯凳子前面的把手上。检察官说,你别想取保候审的事,你再坚持要求取保候审,我们就把你变更为监视居住,再放回到到纪委留置点!吓得我再也不敢提了。我说,那我在看守所出了事儿怎么办?检察官说,看守所管人,我们只管案子,你人死了以后,看守所该追究谁的责任就追究谁的责任,我们最多背个处分。
从我进看守所,四十多天里,看守所也不停的向上打报告,但依然是不同意治疗,这期间没让我吃过一粒药。我就硬扛着,病情越来越严重,我感觉自己快要死了。在鄂尔多斯中心医院我被抢救时,纪委办案人员作为我的“家属”,已向医生详细了解了我的病情,以及不治疗会出现的严重后果,但他们在张建军等人指使下,野蛮残忍地中断了我的治疗,知道我随时可能死亡,我死了,他们就安心了,也不用自己承担任何责任,反正有看守所呢。
**【白艳华】:**2018年6月21号,检察院打电话给我,说王胜利羁押在看守所,但没告诉我病的事情。第二天,我去看守所,不让见。所长告诉我,王胜利病了,得治疗。我说那就赶紧治呀。所长说,得上面批,你们赶紧去找纪委,找检察院批,我们只负责执行,要经过办案单位同意,我们才能送王胜利进医院。
得知王胜利得的是下肢深静脉血栓,我当时根本不敢相信。王胜利从没患过什么大病,每年公安厅民警体检都是健康的,王胜利体质好,念书时热爱运动,还是运动员,差一点上体育院校。这种血栓只有长期制动的人才有可能患,王胜利的体质,不可能患血栓。这样我就明白,他这半年来一定遭受了残酷的折磨,不然这病从何而来?
我们赶紧去纪委,去检察院,一次又一次去,求人家给开恩,让王胜利去治病,保住王胜利的命。但人家不同意,不同意,不同意。我们的报告,打了不下百次,人家就不同意,不同意,说是要找自治区纪委批准。
王胜利的母亲,八十多岁了,也去找纪委,找检察院求情。她还一次又一次给纪委、检察院的领导下跪,求他们放过她儿子,她说不管她儿子有什么错误,可以判他刑,但不能要了他儿子的命呀!但是人家领导根本不理她,转身就走。她就这么样,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一处又一处给人下跪,求人家给她儿子先看病,求人家保住她儿子的命。
老人家还给纪委的王建荣主任下跪,王建荣很生气,自顾走了。
**【白艳华】:**纪委不让王胜利出来治病,那我就请个医生进看守所去给王胜利检查,总可以吧。我到一个大医院,想请一个专家级的医生到看守所去给王胜利看病。但是医生说,下肢静脉血栓本身就是很危险的病,你的病情又格外的严重,我这么多年也没见过满腿长满血栓的人,旗县医院根本治疗不了,这个病随时有生命危险,现在已经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必须马上送大医院,需要手术治疗。我只好实话告诉他,病人在看守所,我们反复申请也不让出来治病。这医生说,我只对病人负责,不管你是什么身份,总得要保命吧,你的血栓太严重了,我写个病情建议,你拿去让他们看,兴许有用。
我就把医生的条子拿去给纪委、检察院的看。最初他们还是坚决不同意,但不知为什么,他们最终同意了。
**【白艳华】:**2018年7月19日,我们为王胜利办了住院手续,直到21号,看守所才把他送来了。医生给王胜利检查后,医生惊奇地问:究竟是什么原因,把病人弄成这个样子?又耽误成这个样子?病人的静脉瓣已全破坏,和血栓牢固的粘在一起了,血不能回流了,大多数病人有一处血栓就很严重了,你这倒好,满腿都是血栓,我们没见过这样的病人,这随时会出现危险的!
治疗几天后,由于王胜利的血栓太过严重,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是我们当地最好的医院,也治疗吃力了。主治大夫说,这病太严重了,早期好治疗,但是耽误治疗太久,现在治疗困难了,你们还是赶紧送北京吧。
从看守所能出来到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治疗都这么困难,申请40几天,再去北京治疗,想也不敢想。没办法,7月28日,我们自费七八万元,从北京请来专家,带着设备,到内蒙给王胜利做手术。把血栓搅碎,抽出来,专家给我们看,说,你们看看,一大袋血栓!
刚做完手术,看守所又要带走王胜利。主治大夫不让带走,说病人病情危重,出了问题谁负责?看守所一位所长说,我负责。强行把王胜利带走了。
几天后,送回来取滤网,发现又挂满了血栓。取完滤网,王胜利又被带回看守所。
直到2018年12月14号,也就是手术后五个多月,王胜利才被允许到内蒙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复查,由于看守所恶劣的治疗环境,复查发现血栓又长满了,王胜利的腿又肿得像水桶一样。
**【白艳华】:**血栓长个没完没了,控制不住,反反复复,这样下去真的不行,非是个出人命,我们家人着急,就不断申请取保候审,希望能给王胜利进行系统的治疗,救王胜利一条命。检察院说:我们也说了不算,你们协调纪委去吧。我们家人又找到准格尔旗纪委,准旗纪委回复说我们也说了不算,只要内蒙纪委同意,我们没意见。检察院也说,要想取保,还是找内蒙纪委吧,别的地方说了都不算。就这样又拖了好几个月。
后来,估计王胜利的病这样耽误下去,对他们风险太大,最后准格旗检察院同意召集相关单位开会,研究王胜利取保候审外出治病事宜。但是开会研究时,来了一个内蒙自治区纪委的人,坚决不同意取保候审,因此这次又没有办成。
【王胜利】:过完年,我的病情更加严重,看守所也着急了,不停地上报。我的家人也继续向法院申请,但依然是不同意取保。直到2019年5月末,我的案子一审两次开完庭后,看我没有揭发纪委张建军等人刑讯逼供的罪行,没有找纪委刑讯逼供的麻烦,他们才同意取保候审。我也确实不敢向检法提我被虐待、被刑讯逼供的事,否则我不可能活着走出看守所,律师也建议不要提了,现在治病保命要紧。目前我的左腿疼痛、肿胀继续加重,已经出现多处溃疡、经常持续性痉挛、左腿软弱无力,无法正常行走,司法鉴定为终身残疾。现在左腿血栓还大量残留,正在准备下一次手术。此外,我被折磨的血压居高不下,已达到高血压达到三级,并反复出现皮肤黏膜出血及消化道出血……随时可能危及生命。
**【王胜利】:**前面说的就是我被致残的整个情况。我原本没打算向外界说这些不堪回首的经历,我是一名警察,经历过很多次生死,再大的苦难也不会轻易吐露。但是,既然我随时可能死去,既然他们全面污蔑我,不仅要置我于死地,还要让我死后背上污名化的黑锅,我就没理由再保持沉默了。我前面说的这些话,请上级有关部门调出我被调查期间的所有同步录音录像、留置点看守人员的看守记录、询问我被关押期间的所有看守、后勤人员等,自然会查清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