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府就本着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态度,主动严控房地产政策,采取了十分坚决的措施,全面遏制房地产绑架中国经济、房价畸高等情形。党的十九大,更是重申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政策基调,即便是在经济下行压力与日俱增的背景下,这种局势依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放松,依然是坚定不移的推进之中。 在这种背景下,深圳最近出台的调整“豪宅税”决定,自然成为十分关注的现象。11月11日,多家媒体报道,深圳有关部门对普通住宅标准的认定不再设价格线,只需满足两个条件,即小区容积率高于1.0的住宅、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均为普通住宅,满两年可免征增值税。一些人一厢情愿地认为房地产调控松动了,政策开始调整了,所谓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政策基调开始走调了。更有人拿出了“深圳打响了楼市调整的第一枪”的标题,以耸人听闻的形式来影响判断,兜售自身夹带的私货。 深圳调整“豪宅税”,真的意味着“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政策基调开始走调了吗?非也!不但没有走调,反倒是一种与时俱进、因时施策,更加灵活坚决地落实中央的政策基调。为什么这么讲呢? 最主要的,“豪宅税”本来就是一个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一时的权益之计,形势发生变化之后,该调整的就调整,没什么可说的。2015年9月,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通知,提出普通住宅标准认定条件,其中还对深圳各区房价做了认定标准, 原豪宅税征收标准:罗湖区每套总价390万元及以上;福田区每套总价470万元及以上;南山区每套总价490万元及以上;盐田区每套总价330万元及以上;宝安区每套总价360万元及以上;龙华新区每套总价320万元及以上;龙岗区每套总价280万元及以上;光明新区每套总价250万元及以上;坪山新区每套总价200万元及以上;大鹏新区每套总价230万元及以上,凡交易符合以上条件的二手房,都当做豪宅处理,要交5.6%的豪宅税。由此可见,从一开始所谓的“豪宅税”,旨在响应中央“房住不炒”的政策基调,遏制房价过快增长。2015年四季度以来,深圳房价出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新一轮飙升,如果继续沿用2015年的标准,普通住宅“豪宅化”问题日益明显,既不利于楼市健康发展,也额外增加了普通住宅购买者的负担。目前,深圳市有关部门根据市场新情况,适时调整住宅标准,体现了其在政策制定方面因时、因地制宜的专业应变能力,体现了地方的主动性,也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安排。 同时,但凡是熟悉经济学或者对中国楼市有基本认知的人都了然,价格是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供不应求则价格高,供过于求则价格回落。一般商品如是,楼市的价格也如是,本质上是基于供需关系的变化。目前深圳出台的措施,主要是奔着矫正“普通住宅的豪宅待遇化”而去,降低的只是改善型和刚需购房者的税费成本,影响的并不是房地产市场的供需情况。这种级别的调整,压根就算不上所谓的大调整,根本没有资格和能力来影响“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政策基调。此次调整普通住房标准,并不影响深圳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深圳市仍然严格执行2016年以来的限购、限贷、限售、限价等政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仍在有条不紊推进中。未来深圳将通过住房制度深化改革,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立法等手段,持续完善房地产调控措施,继续遏制投机炒作行为,促进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所谓“深圳打响了楼市调整的第一枪”的调调,还是不说为好,说多了丢人,免得贻笑大方。 2019年0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就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这种战略定力是难能可贵的,这种战略决心是异常坚定的,谁都不要误判这种定力和决心。否则,一旦判断失误带来决策失误,最终必然是悔之晚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