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仲裁委最新裁决看涉币纠纷维权难点近日,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定了一起委托管理比特币纠纷案件,称比特币属于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委托管理比特币的合同也不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和代币发行融资活动,故而合同不存在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形。 那么,北京仲裁委的这则裁定结果是否意味着法律依然在保护合法持有虚拟资产呢?在924通知后,委托他人代为管理虚拟财产的纠纷究竟该如何诉诸更好的途径来挽回损失呢?我们在梳理924之后涉币民事案件后,对现下司法裁判的结果做出如下分类: 当前法院层面在新政策出台后的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涉案活动属非法金融活动,不属于民事诉讼法律受理范围,故驳回起诉; (二)涉案活动属非法金融活动,法律不予保护,行为人自担风险,故驳回诉讼请求; (三)涉案活动属非法金融活动,合同无效,返还财产。 故而本文基于当前司法实践的现状,为已有涉币委托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分析相关案件的难点,并提供一些实务中的可行建议。 一、立案难 《民事诉讼法》要求起诉要有适格的被告,即在委托管理合同纠纷中,对方确为合同相对方。起诉还需要知道被告的真实身份和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住址。起诉人去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