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上链/Defi 时代,合约的阅读能力和阅读意愿都是很必要的,就像你在海外与他人签合同,每天又签十几份,看不懂当地方言或者因为长懒得看是很吃亏的,很容易“被签署”一些霸王条款。
被赋予链上私有主权的代价之一是自己要对自己的判断负责,点了 Approve 按钮就是认可了对方 offer 的合法性。Contract code is the law,签署以后才意识到合约中对方的明显恶意,再去找一个高权力的第三方仲裁要求冻结,实质上是偏低级的行为。
当前主流合约的可读性还比较一般,一个是合约语言技术本身并不成熟,才出现不到十年。另一方面是 EVM 的 gas 设计对当前大部分项目来说成本还比较高,计算机领域有一个共识是代码的执行效率和可读性有时不可兼得,对一些基础 protocol 的开发者来说性能至上是必要的,优先照顾性能是合理的,但对上层应用的开发者来说,可读性意味着你是否在潦草地撰写用户协议,体现了一个项目方的能力和责任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