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老骗局”养老保健理财领域高发

近年来,“银发经济”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市场力量参与其中。但不少诈骗分子也盯上这块“大蛋糕”,他们利用部分老年人注重养生、投资无门、辨识能力不足等弱点,以“名医神药”“投 构筑“信息茧房”误导老年人入局

  受访者表示,老年人易被针对性“套路”,存在主客观双重因素。

  “有需求才有市场,进而才有滋生犯罪的可能。”陈海东说,随着老龄化加快,社会养老服务、家庭交流和关爱的供给不足,导致老年群体客观存在必要需求难以被满足,容易被不法分子编造幌子“投其所好”、乘虚而入。比如,在针对老年人的养老理财诈骗中,诈骗分子就利用了部分老年人担心“老无所依”的焦虑心理,虚构投资项目,并许诺以高回报,同时以免费鸡蛋、大米、面条等低成本“礼品”和免费参加“答谢宴”为诱饵,骗取老年人的信任,一步步引老人“上钩”。

  北京东卫(天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张鹏表示,老年群体普遍有一定积蓄,需要投资渠道。但在金融理财产品消费市场上,大部分老年人因为金融理财知识缺乏、风险意识淡薄、易轻信他人、盲目追求高收益、贪小利等原因,成为金融消费者中的弱势群体,容易掉入“理财陷阱”和“理财骗局”。

  选定目标群体并投其所好只是诈骗第一步,接下来诈骗分子会利用信息差构筑“信息茧房”。受访者表示,老年群体易与社会脱节,对政策和相关专业信息的了解存在滞后性和盲区,经常既无法有效获取信息,又无法有效过滤和辨识信息。但其逐利心理与辨识能力存在不匹配,同时他们还有大把空闲时间,易被点对点“洗脑”。加之老年人群体本身抗风险能力较弱,具有特殊性,各类“陷阱”和“骗局”导致一些老年人遭遇各种问题,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新的社会不稳定潜在因素。资返利”“老有所依”等名目,对其进行“洗脑”“围猎”,达到骗取钱财目的。

 张鹏表示,从近几年司法实践可以发现,“坑老骗局”往往利用老年人对金融、法律等知识的不了解,这其中有老年人自身的原因,也与监管有关。相关监管机构应加强对金融理财市场的合规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最大程度保护金融消费者尤其是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

  他建议从立法、执法和司法不同层面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以社会危害性,可以考虑适用从重处罚的司法政策,并加大追赃、退赔退赃等方面的工作力度,避免被害人最后虽经维权但仍然血本无归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