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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国内监管现状

2021年是defi和元宇宙爆发之年,同时也是属于NFT的一年。作为非同质化代币,NFT是记录数字资产所有权的唯一数字标识符。随着元宇宙的大火,NFT其市场和规模也在飞速增长。截至2022年3月,全球最大的NFT市场OpenSea的交易总额为226.8亿美元,根据调研NFT在2021年的使用率增长了110000%,这一现象级的数据足以证明NFT的出圈与火爆。

从最本质上来说,NFT是在区块链技术上进一步技术与应用细化发展下出现的一种扩展上层产物,是技术趋势下一种必然会出现的应用技术。从区块链1.0(比特币)到区块链2.0(以太坊智能合约),当前,区块链已经进入3.0的大航海时代。NFT的概念源于2017年的一款区块链游戏“加密猫”。如同其诞生时的背景和初衷,NFT为解决版权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当一个作品被铸成NFT上链之后,该作品便被赋予了一个无法篡改的独特编码。这样,无论该作品被复制、传播了多少次,原作者始终都是这份作品的唯一所有者。

可以看见,与比特币等同质化代币不同,每个NFT都是独一无二、不可分割的,这也是NFT最重要的价值。因为有区块链技术的支持,即便旁人也能够下载、截取NFT作品,但NFT作品持有者却能够通过数字证书追踪等方式来证明自己手中NFT的原始唯一性。NFT的所属权的交易由于其技术的本质是基于区块链和加密货币的技术,因此交易最终是回归到区块链和区块链代币之上。因此,在考察NFT的法律法规限制问题时,除了NFT本身的法规限制之外,同样需要重点考察区块链加密货币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

区块链与加密货币法律法规限制

据不完全统计数据结果,截止2021年底,全球范围内因区块链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超过200亿美元。区块链领域的安全问题成为阻碍区块链技术大规模应用的制约因素之一。其中,安全事故频发的受攻击面依次集中在业务层、合约层、共识层以及网络层,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安全、智能合约安全、数字资产钱包安全以及矿池安全成为区块链核心安全问题。

国内目前关于区块链及安全的政策,主要集中在加密货币(法定数字货币、虚拟货币)以及虚拟货币的发行机制ICO上,而对于区块链技术应用项目的政策目前多以宏观为主。

1. 法定数字货币

法定数字货币:由主权国家同一发行的、有国家信用支撑的法定货币,可代替传统纸币,本质上是一段加密数字。中国人民银行前行长周小川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透露在央行目前正在研发的法定数字货币为DCEP。

2018年1月26日,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在《第一财经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关于央行数字货币的几点考虑》。文中提到了央行数字货币的一些重要设计理念。

l 中国央行数字货币应采用双层投放体系。

采用“中央银行——代理投放的商业机构”的双层投放模式。公众所持有的央行数字货币依然是中央银行负债,由中央银行信用担保,具有无限法偿性。

l 在双层投放体系安排下,我国的央行数字货币应以账户松耦合的方式投放,并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l 中国现阶段的央行数字货币设计应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替代。

现阶段,M1和M2基于商业银行账户,已实现电子化或数字化,没有用数字货币再次数字化的必要。央行数字货币是对M0的替代,不应对其计付利息。这样既不会引发“金融脱媒”,也不会由此引致通胀预期、对现有货币体系、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运行产生大的冲击。同理,也应遵守现行所有关于现钞管理和反洗钱、反恐融资等的规定。

l 对央行数字货币加载智能合约应保持审慎态度。

央行数字货币是对M0的替代,具有无限法偿性,即承担了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价值贮藏等职能。为保持无限法偿性的法律地位,央行数字货币也不应承担除货币应有的四个职能之外的其他社会与行政职能。

鉴于上述央行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规划思路,表明“法定数字货币和区块链其实并没有直接关系,甚至没有技术上的必然联系。区块链只是法定数字货币将来流通的一个可选手段”。基本可以得出在目前区块链存在诸多局限性的阶段,中国法定数字货币的发展并不依赖区块链技术。

2. ICO

ICO是区块链公司或去中心化组织发行初始虚拟货币,出售给参与者从而融得资金,用于项目开发的一种融资方式,是区块链项目的资产证券化。

ICO虚拟货币主要分为三类:支付手段类(用于购买商品或服务),应受反洗钱法规监管;资产类(代表资产),应受证券体系监管;服务功能类(通过区块链基础设施使用数字产品或服务的权利)。

目前国内对ICO采取强监管模式,暂时没有解禁的迹象。但ICO作为区块链的重要技术要素和价值传输载体,需要找到新的模式和监管机制。根据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在《数字加密代币ICO及其监管研究》透露的信息,未来在以下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可以宽容对待ICO:1、额度控制和白名单控制;2、ICO融资计划管理;3、对发行人施予持续、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强调反欺诈和其他责任条款;4、强化中介平台的作用;5、加强国际合作监管合作与协调。具体的解决路径是通过监管沙盒,通过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设,将其提升到更有效的层次,在此框架下开展监管沙盒。

3. 国内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是明确的、一贯的

根据央视网消息:

2021年9月,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强调了虚拟货币的性质及交易的违法性:

近年来,各种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盛行,负责人跑路等情况层出不穷。已经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并滋生洗钱、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禁止金融机构开展和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清理取缔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和代币发行融资平台,持续开展风险提示和金融消费者教育,取得积极成效。为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人民银行等部门结合新的风险形势,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通知》。

该《通知》已经对虚拟货币和相关活动定性。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是明确的、一贯的。《通知》再次强调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特点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币等,包括泰达币等所谓稳定币,均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撮合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全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通知》提出了以下工作措施:

1. 一是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中央层面,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十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整体统筹和推动工作落实;地方层面,各省级人民政府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依法取缔打击本辖区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2. 二是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监测预警。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完善虚拟货币监测技术平台功能,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各部门、各地区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

3. 三是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金融管理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从切断支付渠道、依法处置相关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加强相关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依法打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综合施策,有关行业协会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全方位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综上所述,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的必然要求。**各部门、各地区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提出的各项举措,构建中央统筹、属地实施、条块结合、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及时处置相关风险,坚决遏制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气,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上层NFT法律法规限制

不同于区块链与加密货币,目前我国关于NFT拍卖还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条文,但NFT与同质化代币应用相同的技术基础,随着NFT市场逐渐扩大,区块链上层应用的推广和流行,长期的趋势一定会有监管介入NFT的铸造、发行、销售、交易流转。

NFT是生长于区块链和加密货币之上的产物,现阶段国内对于区块链的政策并不是封闭阻碍的,借助区块链去中心化技术可以极大程度增强了数据资产交易、流转的效率,加速了数字资产化的趋势。以往,比如游戏玩家的装备、平台奖励的数字虚拟礼品等数字物品存储于中心化的游戏厂商的服务器中,玩家并不实际拥有它们,还面临着中心化厂商损毁、被盗、流入黑市交易等问题。借助区块链,开发者可以创造稀有的虚拟物品,并确保其稀缺性,用户也可以安全、可信地保存和交易自己的物品。

抛开非法集资、过度炒作、虚拟宣传等区块链和加密货币本身不合规的行为。通过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不论是从技术的本质,还是未来趋势来看,NFT都是大势所趋。现阶段,NFT主要的展示形式主要是以艺术品为代表的线上虚拟财产来实现数字化确权与交易;长期来看,未来股票、私募股权等传统现实世界中的资产将会实现上链,随时能够实现流动性转化(国内需要政策相对严格,需要谨慎处理),通过新兴的区块链技术等,实现实体经济从资产映射再到资产上链的过程,将承载更丰富的资产和社会价值。

现阶段大家广泛认可的有几大方面:

  1. NFT可以广泛应用在知识产权领域,用以代表一幅画的创作者、歌曲的制作人与原唱者、专利提出者、影片的归属,帮助每一个世界上具有特定唯一身份的事物进行区块链上的“版权登记”

  2. 可以应用在实体资产上,例如房屋的产权,用作资产的流通;可以用来记录和证明身份,如身份证ID、电子学历证书、电子资格证等都可以以数字的形式在区块链上进行安全不可伪造的保存,防止被恶意人员滥用或篡改

  3. 可以用于金融行业的票据问题,不仅能够确权,还便于追踪;还可以应用在交通行业上,如飞机票、高铁票等,用来标记不同的座位号。可以说,NFT是现阶段智能手机上二维码的进一步进化。

随着NFT的大爆发,一件NFT可以高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美元,蚂蚁链上的敦煌数字藏品甚至出现了高达初始发行价万倍的收购情况。但从现状来看,如此为人们所热衷的NFT的巨额成交传递出来的信号却并不算健康,虽然看起来NFT市场似乎进入了一个全面繁荣的时代,但全面繁荣的背后,投资者需要警惕“泡沫”。除了炒作带来的泡沫,更多的问题可能还存在于政策法规层面。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NFT实体商品属性仍难以界定,未来真正在元宇宙中发挥支撑经济体系作用的NFT虚拟商品也难以被定性。

综合来看,现阶段的NFT及其衍生品的本质还是一项侧重经济价值和金融属性的区块链技术。若是想要长久发展,那还需要重视其文化价值的打造和监管体系的构建。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对于包括NFT在内的各种数字资产属于何种财产权利,目前也尚无定论。**在本章之前也强调了,国内对于带有“虚拟货币”标签性质的商品,一定会处于强监管之下。**2021年我国有关部门印发的文件均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律货币同等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以及要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

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宣布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被正式列为淘汰类产业 )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如果想要在正式的交易所开放NFT交易,必须经人民政府批准才能设立,或者需要取得国务院或者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的批准。现阶段来看,国内严监管的大背景下的NFT资产的交易场所大概率不具备这样的批准,同时其合法流通会受到限制,因此正式开放NFT交易所短期来看政策上有着非常严格的限制。

综上所述,在现阶段国内的严格监管制度框架下,所有涉及区块链货币及其附属资产交易的项目,相关主体均需要对项目进行反欺诈、反操纵和安全性合规的审核,判定各平台的业务实质,谨防非法集资、虚假诈骗等金融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