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定缔约方, 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公约》”)缔约方, 按照《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七届会议第1/CP.17号决定建立的德班加强行动平台, 根据《公约》目标,并遵循其原则,包括以公平为基础并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的原则,同时要根据不同的国情, 认识到必须根据现有的最佳科学知识,对气候变化的紧迫威胁作出有效和逐渐的应对, 又认识到《公约》所述的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具体需要和特殊情况,特别是那些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特别脆弱的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具体需要和特殊情况, 充分考虑到最不发达国家在筹资和技术转让行动方面的具体需要和特殊情况, 认识到缔约方不仅可能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而且还可能受到为应对气候变化而采取的措施的影响, 强调气候变化行动、应对和影响与平等获得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有着内在的关系, 认识到保障粮食安全和消除饥饿的根本性优先事项,以及粮食生产系统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特殊脆弱性, 考虑到务必根据国家制定的发展优先事项,实现劳动力公正转型以及创造体面工作和高质量就业岗位, 承认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关注的问题,缔约方在采取行动处理气候变化时,应当尊重、促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