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盛兴瑞 模仿西方法权制度,坐在庙堂之上给我们政府设计囚笼的法学家们,又来指导我们的各级政府如何抗疫了。其指导不过是老生常谈,举着法律让我们的各级政府在法治的轨道上抗疫。如果按照他们的设计抗疫,无异于让我们的各级政府放弃抗疫,去跟着美西搞与病毒共存的群体免疫。 1 出现未知病毒诱发传染病流行,本就是个非常时期的特殊时刻,处置的越果断,就越有利于控制疫情。越是推诿扯皮、拖拖拉拉,就越是无法实现抗疫。而现行西方法律,本就是个推诿扯皮、拖拖拉拉的事,不要说抗疫需要大批干部最快时间进入一线,搞法律培训肯定来不及,就算来得及也不必去搞,让我们的各级干部被那些法律框框捆住手脚,肯定就无法抗疫。 我不知道他们都设计了哪些相关抗疫的法律,能让我们的政府在法治的轨道上抗疫,我仅知道抗疫必须要搞封控。如果按照现有法律搞封控,肯定是违法的,除非最高行政权力机关报请最高立法机构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这是不可能的,国家不可能为了一省一市就宣布整个国家进入紧急状态。要抗疫,能做的只能是把疫情看做非常时期,打破法律限制,用行政手段进行规范,让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本着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超常规创造性地工作。 对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