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ncoin 于 2023-3-10 23:44 编辑
一个天马行空的想法,一群自由加入和退出的人群,凡事即可投票,共同贡献,开放式、一个没有边际的事业,这就是DAO,一个从2016年诞生的新型组织模式,在2021年牛市里获得市场关注。近期继俄怀明州DAO法案之后,美国犹他州也开始通过了DAO法案,使得DAO的地盘进一步扩大。

在区块链行业,DAO和Web3是紧密相连的,多数人认为Web3组织的形式最后还是要回归到DAO之上,项目方——用户这种模式可能并不是好的解决方案,但是同时这种形式也面临诸多法律风险,DAO法案的推出也表明了社会新型组织被接纳的事实,这是不可逆的,是历史发展潮流中的一部分。
DAO的背后
DAO是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的简称,简单从字面意思上我们可以看到它的主要特色是去中心化,且DAO内的所有成员皆可以发起提案,进行投票,最后根据提案进行实施,从而完成一系列活动。
从思想上来讲,DAO颇具共产主义人人当家做主的风格,但是它却不是绝对的公平制,因此也残留了一些公司制的风格,公司制主要是靠股权和少数人管理,DAO需要参与者持有治理Token,然后参与投票,严格意义上来说,DAO并不是绝对的去中心化,如果有人想要控制DAO,那么只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购买相应的治理Token即可,同理公司制度也是这样、加密货币的挖矿算力也是这样,资金实力决定方向仍然是有效的。
DAO的成立是带着问题而来的,市场为了解决问题,一些有想法的人成立DAO,并吸引更多对此感兴趣的人参与。公司制则是更多是为了出售产品或服务而来的,同时公司会分内部员工和外部客户,有着明显的界限。DAO之间可以互相衔接,比如A DAO可以聚合B和C的流动性为需要的人提供服务,而不需要B和C的统一,而公司之间的产品使用以及上下游关系需要合同以及协议的维持,关系不好的两家公司就不太会产生结合,在这个方向上DAO是将市场做大,而公司则更多的是要维护自己的利益。
DAO监管的本质
Token和股权只是人们参与的一个门槛,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实际上Token和股权的关系是比较微妙的,它们虽然都有差异,但是却在一个团体中起到关键作用,也正因此,格林斯潘一直说很多加密货币是证券,加密货币背后是项目团队,代币在项目中起到的作用,以及用户购买代币的最终目的都是一直争论的话题,在笔者看来加密货币像是一个减配的证券,而DAO则是一个更加开放的“公司”。
DAO另外也存在这一些监管和政策的问题,也正因此DAO法案起到的作用是对这个新兴组织的规范,防止一些人利用DAO来钻法律漏洞。我们都知道DAO虽然是去中心化的,但是目前大部分DAO都是由项目方团队发起,同时他们的权力也相对比较大,因此实则上表现的则是弱中心化,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去中心化。项目方通过DAO来提出一些有利自己的提案,然后利用自己的大量治理代币来左右投票结果,最终使得DAO在自己的控制下运行,这种情况并非没有可能,而是一种普遍的存在。
另外对于一些利用DAO也可以撇清一些团体或个人的犯罪嫌疑。因为DAO并不是和公司制那样拥有绝对的法人,因此一旦DAO的投票结果在后期造成法律纠纷等问题,那么谁应该承担责任就成为一个问题,也正因此,一些人也有打算通过DAO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这样一来,DAO产生的问题就比较严重了。
除此之外,去中心化团体的成立和经济运营行为并不能够成为躲避监管和法律的挡箭牌,DAO还存在税收等各类问题,因此对DAO进行监管将是一个趋势和潮流。
总结
DAO就和“刀”一样,具有两面性,既是效率优化下更加公平和公开的选择,同时也有可能被恶意利用,因此对于DAO法案的出台一方面能够限制其自由发展,降低去中心化带来的机遇,同时也能够防止滋生更多问题,而随着DAO的逐步增多,推出DAO法案实际上也是社会对新事物的适应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