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世界中创造出虚拟世界,如今虚拟世界里也渴望创造真实的世界。 虚拟为什么会诞生,是源自于人们渴望摆脱现实的诉求?亦或是人们贪婪的心灵渴望更多的拥有?虚拟带来了互联带来了繁荣,带来了即时的喜悦和无法阻挡的悲伤。 如此亦真亦幻的世界如今居然要创造出一个有归属权的环境!如果某个知名摄影师用胶卷相机拍摄了一组作品,然后把胶卷进行了冲印和冲扫,分别得到了相片和数字图像。那这其中哪一部分算作是创造出的价值?胶片肯定没问题吧?! 冲印出来的相片呢?第一次冲印与第二次冲印有没有区别?冲印的大小会不会影响价值?冲印算不算是第二次创作?这个相片的归属权是属于拍摄者还是冲印者? 冲扫之后的数字图像,如果再次打印还有没有价值?价值的估算要不要涉及到是何人员进行冲扫?这一系列的创作,操作是不是都需要记录在案? 现在考虑的不是记录的复杂性和完备性,而是这其中的任意一个记录和背书有存在作假的可能吗?如果虚拟世界里的流转链更加无懈可击,那么现实中的相片(实体)会以哪种形式往虚拟世界里移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