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神!多好。若沒有神,甚至沒有任何的「存在」! 記得當時年紀小,還在大學的時候,跟著同學一起起鬨:「數統老師是個怪咖,他竟然相信有神耶!」然後大家一起嗤笑,怎麼一個學數學的會相信這麼愚蠢的事情! 幾十年歲月過去後才發現,根本無法證明「沒有神」,反而有神的理由還更充分一些,怎麼一個小屁孩,會自以為是的隨意譏笑別人呢!看到一個整齊清潔的房間,很自然的就會知道有人居住,天體運行那麼精確,生態環境那麼和諧規律,竟然連很有聲望的科學家也認為那可以隨機產生,太荒謬了吧!但經過歲月的洗禮後,不敢跟小屁孩一樣隨意嗤笑,就算我相信了創世紀一章一節,承認有一個更高智慧生命體姑且稱為神的,我對祂還是一無所知,人啊,太渺小了。 讀聖經讀了 30 年,發現聖經根本不去辯論有神沒神,這實在是個假議題,神的存在理所當然。試問有沒有任何一位作者寫一篇文章證明自己存在?那只是多此一舉吧。因為有文章就表明有作者,其內容反映出創作者的一部分屬性。所以若勉強要說辯證,那就只有創造之工了,因為宇宙之大已經表明出背後的設計和創造者的「一部分屬性」;設計者的能力集合,只可能「大於等於」宇宙的所是,而宇宙多大呢?傳承了數千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