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法院的原文,其实最关键的问题:XRP 本身是否被视为证券? 并没有得到直接的确认,并且这份文件并未涵盖 SEC 所有的指控。XRP 主张自己是类似黄金、银和糖这类的『商品』,但法院认为即便如此,可能根据销售的情况被商品也可以被视为投资合同。所以法院审查的是围绕 XRP 不同的销售和分发情况,对这些具体情况进行是否是证券或投资合同的销售,无法得出很多人以为的「空气币不是证券」的结论。 文件讨论了三种销售情况:机构销售,程序化销售,其它分发。其中对于机构销售,SEC 的动议被接受,这意味着法院认为 XRP 在这部分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因为机构投资者知道这就是炒作等人接盘自己获利的东西。但原文叫"Programmatic Sales"值得细品。 重点:这里的销售主体是 Ripple 项目方,"程序化销售"是指 Ripple 在数字资产交易所对"程序化买家"进行的销售,并非指所有的二级市场散户,这里理解成「山寨币二级销售不违反证券法」是不对的。 下图可以看到,二级买家的集合包含程序化买家。 因为程序化销售的买卖交易是程序完成的,订单簿是匿名的,买家无法知道他们的钱款是支付给 Ri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