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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思考「藝術類 NFT」?

許多人都知道有「藝術類 NFT」存在,卻不好意思直接討論它的意思。因為一觸及這個話題,很容易引起「少自命清高了」的批評、「好難懂」的哀嘆、「什麼是藝術」的大哉問,或者乾脆放棄對話,轉成「算了,什麼都可以是藝術」的空洞話語。

抽象和具體

我想,藝術和非藝術仍然有分界,不是隨隨便便可以混淆的。在討論前,有一組概念很有幫助,就是「抽象」和「具體」。

這裡的抽象不是「看不懂」或「很費解」的意思,而是字面所暗示的:「把個別事物析出、取出」,自某個形「象」「抽」離的意思(即英文 abstract 或 abstract sth from sth,所以抽象的英文是 abstractive) 。

從哪裡抽出呢?從一個複雜的整體。這個複雜的整體,就叫做「具體」。

有趣的是,通常你覺得「具體」的事物,都比較好懂、易讀,但進一步想,這樣的東西由許多的元素構成。因此具體之物,反而是一個複雜的整體;照理講,更難理解才對。

舉例來說,一張人臉,你覺得生動友善,帶給你某些感覺,相當具體,但它其實是線條、顏色、軟硬度等元素構成的,這些元素太多太多了。

脫離整張臉,單論其上的眼睛就是一種抽象。再論眼睛的形狀和顏色又是一種抽象,最後進入跟眼睛無關的形狀和顏色本身,就是一步步的抽象。

你會發覺,這每一步都讓事物更純粹、更單一,但也因為這樣更無聊(沒錯)。具體是有趣的,但換另一種說法,它也是混沌的。為什麼 concrete 是具體的意思?因為它就跟水泥(孔固力,concrete)一樣,黏黏稠稠,聚集了一團東西,難分難解。我們會明白具體的東西,覺得它好懂,通常是出於習慣。

文學的抽象與具體

忍不住再繞個圈子。

我們面對的「什麼是藝術」的問題,其實發生在很多領域。「什麼是文學」也是一樣(此外,也可以看看戲劇和電影)。

其實只要匆匆撇過內容,應該不會有人搞不清楚木心、舞鶴、白先勇的手筆跟吳淡如、劉墉、苦苓有什麼不同吧。當然,在多元主義的包容情懷下,大概沒有人敢說後面這批作家不從事「文學」。

就是在這裡,我們可以用上「抽象」和「具體」的觀念。

不管是一篇小說還是散文,你讀完之後心有戚戚,了解某個故事。這些故事有發展、人物和場景。因此,同樣是一個「複雜的整體」。你讀得懂,覺得開心或難過,所以很「具體」。那麼,這個領域的「抽象」又是什麼呢?

拆解到最終,不外乎是文字和文字的組成方式。前一批作家,哪怕是針對一字一句,顯然都下了十足的工夫去操演、顛覆、置換,盡可能做出各種揉捏。

先不論整個故事,「月亮」兩個字被擴充成「泛著血色和髒汙的盤狀物」,「好開心」被說成「十萬人隨著一秒鐘的願想而起舞」,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你可能覺得很無聊,這跟整個故事有什麼關係,但別忘了,抽象就是無聊。如果你無法真心實意地(不是附庸風雅地)「無聊當有趣」,說明你更適合一次聽完整個故事,完畢,沒有然後,無須深究,快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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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類 NFT:不排斥「具體」,須深入「抽象」

回到 NFT。為什麼王新仁和我們一夥人總在談論「藝術類 NFT」,而不是「頭像」(PFP),兩者差異是什麼?我認為一個初步的認識,就是從抽象和具體之別入手。

作為視覺藝術和數位藝術交會的一個門類,當前已經有許多 NFT 專注在幾何、光影、色澤、動態和紋理的探索,創作者也想方設法用各種編碼和數位技術去完成;換句話說,就是從我們熟悉的複雜事物(具體)抽離出來,專注在更局部的元素上(抽象)。

必須聲明,並不是抽象(無聊)就好,具體(有趣)就很膚淺。絕對不是這樣。但,是否用心進行抽象的工作,在微觀的、元素的面向上努力探索,是非常重要的。

這並不妨礙你鑽研了一陣子之後浮出水面,帶著過往工夫繼續創作。屆時,作品作為一個複雜的整體,必然更具深度和可看性。而到了這一步,大家才能一起「見樹又見林」(樹:個別元素,林:事物整體)。

的確,我們買過一些就是上述「抽象」意義的作品,非常無聊,它們的價值和價格,也沒有兼顧了具體 ── 如作品的整體形象、敘事,乃至營銷方式 ── 的作品來得好;只是反過來說,在經營元素上有所成就的作品,整體表現不會太差。

頭像,就是非常「具體」的東西,跟我前面所舉的一張人臉的意思一樣。它不好嗎?一點也不。但是,我們可以從抽象和具體的區分(以及我沒有提到的進一步含意)看出,頭像的創作,一開始就不是要「探索」視覺元素,而是要「利用」視覺元素,實現某些社會功能,好比促成社群和藏家的認同感,進而獲利。

藝術與否,終究有別

總結一下。

本文提到的吳淡如類作品和木心類作品,確實都「跟文字有關」,但我不會說吳淡如等人的作品是文學,除非你對文學的定義只到「用文字說事」。嚴格的文學有一個面向,就是必須進入個別元素──字字句句──去雕琢;沒有做到這一步,不太可能進入文學史殿堂。

當然,在市場和大眾的考量上,任何作品都可以被列入文學(這時的「文學」採取非常寬鬆的定義);也因為這樣,必須附帶一些前綴詞,如「通俗」文學或「純」文學。再次提醒:通俗文學也可以說出很精彩動人的故事,我們也可以從中得到很多感悟,但故事本身並不要求文字的精鍊。

同理,我不會稱頭像 NFT 是藝術類 NFT,如果我們擴張藝術的定義到「跟美有關」即可,那沒問題,頭像也是藝術。但是,最好謹慎一點,加上一個前綴詞(事實上,已經有這個稱呼):「潮流」藝術。這跟我們追求的,以及我周遭藝術家們從事的完全不同。

那麼這其間的差別是什麼呢?就是抽象和具體的差別:藝術家是否在抽象世界,亦即視覺的個別元素方面,上窮碧落下黃泉一番(這是第一步),然後,再帶著這樣的功力回到具體世界,最終見樹又見林(這是第二步)。

沒有在抽象世界苦熬過的藝術家,想在具體世界端出佳作,我認為非常困難。當然,有些「藝術家」不想深入或不肯承認我所說的抽象世界,沒關係,他們還是可以從事「跟美有關」的創作,這絕對沒問題,也絕對可以吸引到買家。

我知道以上的討論可能有些粗糙,對區分藝術與否的看法太過「古典」乃至「教條」,但請注意:第一,我們需要一個稍微可操作的標準來看待作品,而本文的目標讀者正是 NFT 藏家,不是藝評和相對於 NFT 的傳統藝術家;第二,NFT 或藝術類 NFT 還在發展早期,許多作品還致力於「臨摹」(好比 coding 出自然景觀和各種紋理),但也因為這樣,它們正處在個別元素所構成的抽象世界中。未來若有新東西出現,討論的方式還會不同。讓我們跟著歷史繼續前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