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上所述,至少就表演藝術的門票方面,透過 NFT 的收藏,觀眾有了自己的主體性;透過 NFT 的鑄造,表演藝術團隊也能彰顯自身的理念與美學。關於 NFT 的應用尚有多處值得討論。礙於篇幅且限於表演藝術,最後只提一點。
現今獎補助系統,多只針對表演藝術團隊,那麼觀眾呢?── 等等,看戲也需要拿錢?是在發「藝 FUN 券」嗎?
事實上,在疫情肆虐和政府挹注之前,一直都有「某類觀眾」正在拿錢看表演,那就是評論人。國藝會的「表演藝術評論人專案」就是一例,我自己便有幸獲得國藝會連續三年的補助,在此書寫與發表。
但我們知道,這項專案一方面補助金額有限,另一方面補助政策是以「書寫篇數」而非「觀演次數」對應補助金額。按照規定,結案標準為一年產出二十篇評論,補助是針對二十篇評論及相應門票錢。問題是,二十篇能寫成,可能得看完三十場演出才有辦法。一篇評論要到位,很難單場速寫,往往是多場積累的綜合性成果;就算把多場心得凝煉成一篇專題評論,以便不浪費「思想素材」,在稿費/工時方面,也等於自我剝削。就算有人看二十場表演就寫二十篇評論,那麼與其說他有能力,不如說他在省錢,設法多賺一點。當然啦,「有能力者省錢/多賺」也是一個合理的說法。
為何評論?除了擴張視野、靈活腦袋,目的仍是支持表演藝術團隊,進而健全整個生態。但別忘了,在評論之前,在評論人是評論人之前,我們首先是觀眾。跟乖乖買票實質付出,卻通常保持沉默的多數觀眾相比,撇出劣文的評論人才是麻煩。那麼,我們有什麼方式可以回饋忠實觀眾,以及為了刻出佳文而「超額書寫」或不計費用的認真評論人?
答案是,建立觀眾和評論人的「看戲軌跡」,而這個軌跡必須「公開透明」;我們至少能藉此知道,大家在多少時間內看了多少演出。對整個生態而言,一年看了七十齣的觀眾就是比只看了七齣的觀眾付出更多。同理,就最終只消產出二十篇評論的補助政策來說,看了三十場表演的評論人就是比二十場表演的評論人貢獻更多;就算筆力不足,他還是老實買票了。再次強調:評論人首先是觀眾。
關於看戲軌跡,現在全部都被售票系統壟斷,並非公開透明,即便觀眾個人私下紀錄,也無法取信於人,但區塊鏈解決了這個問題。只要門票、購票證明或參與證明上鏈(NFT 是一種形式),這個軌跡就是公開透明的。我們可據此針對勤於看表演的熱情觀眾另行回饋,把消費端的激勵機制建立起來,而非不斷挹注生產端──從表演到文字的產出都是──導致有行無市,供過於求。(注意,建立看戲軌跡不代表個資因此洩露,因為我們在鏈上的身分是一連串複雜代碼,而非本名。)
至於要怎麼回饋、誰來回饋,當然可以討論。這裡只提一個前文省略的 NFT 特色:可轉賣。如果觀眾以一定金額購入團隊的 NFT 門票,事後這位觀眾大可把該門票轉手賣出,不管是原價打平,還是溢價獲利。誰來跟他買?這就是設立激勵機制,如何跟企業、基金會和政府部門談的問題了;又或者,財務上較有餘裕,較能經營自家觀眾/會員的團隊,不妨就辦個活動跟觀眾買回或額外空投一件 NFT,也不失為社群經營的有趣手法。
實質付出的生態支持者應該有所回饋,這樣才有越來越多人跟著付出。而在此之前,我們必須留下「鏈上聲譽」。
區塊鏈和 NFT 太重要了,所以我們不能讓給冰冷的資本、蠻橫的權力、炒作的媒體和掉漆的美學,而是必須積極介入,極富創意地使用、改造和顛覆;一再的無視,延遲的關注,先入為主的批評,恰恰會讓這塊現在還處於鬥爭的領域成為最糟糕的樣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