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轮手枪或转轮手枪(Revolver)的转轮设计早于1718年燧石枪(flintlock)时代就已经开始,英国律师James Puckle发明装弹9发的转轮燧石枪(Puckle Gun),英国人Elisha Collier更于1818年取得转轮燧石枪的英国专利。但早期转轮手枪,多是用多枪管而很笨重,或者无法防止转轮逆转,所以无很大实用价值。 1835年美国人柯尔特改进前人的设计,获得英美两国的专利,由于柯尔特的推销技巧了得,以及美国不像当时欧洲因为保密关系,由国营或垄断的私营兵工厂独占一切枪械新科技,所以柯尔特才能以其名字流传于世,以致后人将他与转轮手枪之间划上等号,柯尔特甚至被误认为是第一把转轮手枪发明者。 这是当时因为专利和保密法例,经常有不同的厂家独立地发明相似的设计,也有时因为买不起专利权或等不过专利权到期,引致一些枪厂被逼放弃市场和结业,而使公众误解了谁是第一个发明者。 柯尔特转轮手枪虽然外观和现代转轮手枪相似,并且使用相似的机械结构转动和发射,但其击发机构仍是适应十八世纪末相似的前装霰弹弹药,即所谓的火帽和雷汞枪,使每次发射的时间较短,但每当子弹射光后依然像早期“火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