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清朝时候,在山东滕县、峄县和江苏铜山县搭界的那块地点,出了一桩没头案。现场是这样的:一个打草的小青年,两只手紧紧攥着打草的钐(割湖草用的大镰刀)杆跪在地上,他的头叫衫头砍掉,滚落在两步开外的草地上,尸身却“周吴郑王”地跪在那里不倒。 地保认出死的是他庄上李老汉的儿子,就赶紧跑回村告诉了李老汉,接着又到峄县县衙门报了案。峄县的县太爷觉得这地方属峄、滕、铜山三县交界的去处,就立即写下了文书,邀请铜山和滕县县太爷,请他们在同一天赶到出事地点,共同验尸。三位县太爷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带领仵作赶到现场,验看了一番,都认为死尸不倒,冤情一定很大,就联名分别呈报山东、江苏府台衙门。经府台指示,三县都在各自管辖的区域,仔细调查了解,一定要把这个凶杀案,弄个水落石出。 他们查问了所有打湖草的农户,没问出丝毫线索;传问苦主李老汉,李老汉是个老实巴给的憨厚农民,只会出力干少,压根儿没跟别人打过架,闹过乱子,祖祖辈辈也没有为下过什么仇人。是谁杀害的呢?三县联合起来细查暗访了一个多月,也没搞出一丁点名堂,还是现场见到的一个钐头,一根钐杆,一具没头的死尸。这案子象个没把的葫芦,怎么能理出个头绪来呢?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