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3:1-2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 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神的。 凡掌权的都神所命的。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 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圣经告诉我们要顺服掌权者。那么是不是掌权者的所有命令我都必须遵行呢?
老板让我做假账,我也要做吗? 政府不许我传道,我就不传吗?
当然不是。
注意第二节保罗说: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
这话反过来也成立:顺服掌权的,就是顺服神的命。
如果顺服掌权者,会导致我违背从神而来的命令,那我还应该顺服吗?
答案是:你要顺服人,但不必服从。

服从就是照做。我们应当服从神,照着神的话去做。但在人和人的关系上,顺服是一个更贴切的词。顺服是一种恭敬、尊重的态度。这种对人的尊重和恭敬,立足于神对世人——对全世界的每个人——无条件的爱。
约翰福音3:16-17神爱世人, 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 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 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审判世人”。下同), 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怀着这样的爱,有了这样恭敬、尊重的态度,你就会尽量去配合上级的要求。实在配合不了的话,也不妨碍你继续怀着恭敬与尊重对待他。

新约里所有关于”顺服人“的经文,不是彼得写的,就是保罗写的。从这两个人对掌权者的态度里,我们就能明白什么是顺服。
在使徒行传第4章,彼得在美门口治好了一个瘸腿的人,结果就被逮捕了。第二天,官府、长老,和文士在耶路撒冷聚会, 几位大祭司和他们的亲族也都在。他们质问使徒说:你们用什么能力,奉谁的名做这事?
那时彼得被圣灵充满——注意他是在圣灵充满的状态下回答祭司和官长的话——对他们说:“治民的官府和长老啊,……站在你们面前的这人得痊愈是因你们所钉十字架、神叫他从死里复活的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彼得以平民百姓的身份对他们说话,而且一上来就承认了他们作为执政掌权者的地位。
然后,彼得对他们传讲耶稣基督之名。
虽然这个名是掌权者们最不愿意听见的,可彼得仍然抓住一切机会,把福音也传给这些人。他所行的神迹,和他有理有节、不卑不亢的态度,叫掌权者们大大”希奇“,而且”无话可驳“。

最后他们实在没法子,就把使徒恐吓一番,禁止他们奉耶稣的名讲论教训人。面对这样毫无道理的要求,可同时又是来自权威的压力,彼得是怎么回答的?
使徒行传4:19-20 彼得、约翰说: “听从你们,不听从神, 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 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
彼得自己说过:百姓要顺服君王。可他却在众人面前这样跟官长们顶嘴?——这就是顺服,但却不服从。彼得没有服从官长和祭司的命令,因为他们的命令与神的话相悖。但彼得仍然尊重官府的权威、承认国家的法律,哪怕这个法律制订得并不合理。他没有多费口舌跟官长和祭司们争辩,只是礼貌、克制地告诉他们:要杀要剐是你们的决定,而我已经决定了要听从神。
他顺服的结果是什么?——他们被释放,回到会友那里,所有人一起祷告,聚会的地方就被神的大能震动了!主就照他们所求的,赐给他们胆量和口才,也伸出祂的手来医治疾病,使神迹奇事因着耶稣的名多多行出来。

保罗也是一样。他带四个人去圣殿里行洁净的礼,因为他要向耶路撒冷的犹太教会表明他顺服的态度——向律法以下的人,他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但即使这样,从亚细亚来的犹太人还是诽谤他,说他把外邦人带进圣殿,污秽圣所,怂恿众人抓住他。
第二天千夫长来审问。保罗才说了一句话,大祭司亚拿尼亚就吩咐旁边站着的人打他的嘴。这让保罗感到委屈又生气。
使徒行传23:3-5 保罗对他说:“你这粉饰的墙,神要打你! 你坐堂为的是按律法审问我, 你竟违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吗?” 站在旁边的人说:“你辱骂 神的大祭司吗?” 保罗说: “弟兄们,我不晓得他是大祭司; 经上记着说:‘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
保罗指责那个审判他的人是“粉饰的墙”,还说“神要打你”,这听起来就是语气很重的骂人吵架的话了。但当旁边的人告诉他,这个“粉饰的墙”是神的大祭司,保罗就还是压下怒气,表明自己并不是针对大祭司,只是在抗议这个随便打人巴掌的行为,因为这个行为违背了律法。
简单来说,保罗的意思是他对事不对人。不管对方是不是祭司,他随便打人,保罗都会抗议,也会拿起律法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这并非不尊重祭司的职分,只是不认同打人巴掌的行为。

尊重官长和祭司,并不代表你同意他们的看法。但即使不同意,也还是要尊重,因为你不仅是在把他们作为“神所爱的世人”来尊重,更是尊重他们的“职位”。职位可以由不同人来坐,有人做得好,有人做得坏,但职位本身的属性不会变。这些职位是神设立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与职位相匹配的权柄也是从神而来。承认这个权柄的等次,就是顺服神。只有你顺服了,你有话好好对人说,那么在你有话对神祷告时,你的祷告才是有效的;在你向世人——包括审问你、挑衅你、逼迫你的人——传讲福音时,你的话语才会带下神的大能。
这是什么原理呢?我们可以从保罗讲顺服的一段经文里找到答案:
哥林多前书11:5,10 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 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 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 因此,女人为天使的缘故, 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
我们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在当年保罗所处的社会文化中,这个记号是指蒙住头发,而在今天我们所处的社会文化中,这个记号是指对人的恭敬和尊重。我口中和气的言语,加上我尊重并且尽量配合的态度,就是我顺服权柄的记号。我顺服是为天使的缘故,因为
希伯来书1:14 天使岂不都是服役的灵、 奉差遣为那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吗?

我们的祷告能发动天使,所以彼得被关在监狱里,第二天就要死刑示众,教会为他切切祷告神,就有天使向他显现,半夜领他走出了监狱的大门。这对初期教会的人来说并不是一件新鲜事,甚至彼得回到自己人那里,众人还不敢相信是他,说:“这必是他的天使!”
差遣天使的前提,是我们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等我们顺服了,神的天使就会因我们的祷告应声而动,去为我们在灵界里对付魔鬼、扫清障碍,在我们目力所不能及的地方,为我们铺平前面的道路。
所以我们看到彼得和保罗屡遭逼迫,屡次入狱,却因一路有天使保守而次次得以脱险。他们遭受逼迫,是因为不肯服从官府和犹太公会的禁令,四处去传耶稣基督的福音。他们得拯救,是因为他们在逼迫中始终保持了对权柄的顺服,和对掌权者们的尊重。他们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所以他们的每次祷告都能带下神的大能,也让福音得以传到更远的地方。

因此当我们面对掌权者的要求时,要自己做一个判断:如果去做这件事,会不会让我良心有愧?这件事是否从违背了神的命令?在新约时代,最大的诫命就是爱。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那我去做这件事,本质是爱人还是在害人?
想清楚这个问题后,该服从的就服从——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如果不应该服从,该有的恭敬也还是应该有。你可以怀着温柔、敬畏的心,怀着顺服的态度,向对方说明你不能配合的缘由。
彼得前书3:13-15 你们若是热心行善,有谁害你们呢? 你们就是为义受苦,也是有福的。 不要怕人的威吓(“的威吓”或作“所怕的”), 也不要惊慌; 只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 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 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
不要惊慌,不要惧怕。不要怕人的威吓,也不要怕别人所怕的。顺服归根到底是为了行善,有什么比传福音更大的善呢?福音让人明白真道,得着耶稣基督里丰盛的生命。当你为基督的缘故去爱人、恭敬人、顺服人的时候,就是天使为你效力,圣灵与你同工,让你在人前成为福音见证的时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