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2013年11月15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5号公布,根据2015年8月2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 (法宝联想: 部门规章约)**3)**篇) 地方法规规章约)**20)**篇) 案例与裁判文书约)**35)**篇)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消费者、生产者和销售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有机产品质量,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管理,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有机产品认证以及获证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进口和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有机产品,是指生产、加工和销售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 本办法所称有机产品认证,是指认证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按照有机产品认证规则,对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活动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四条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